现行食品抽检工作中重复抽检研究
2021-03-22曹中义高维敏楚雪陈益青
曹中义 高维敏 楚雪 陈益青
在食品抽检工作中,重复抽检问题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还对食品检查质量造成了不利影响。因此,对此项课题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重复抽检产生的原因
1.业态相对较多。我国食品生产销售所涉及的业态相对较多,尤其是规模较小的城市,市场上流通的产品大多拥有固定的经销商和来源,再加上相同品牌的经销商会通过调货的方式以满足门店的需求,而经过调货后的食品有可能会被重新抽检。
2.抽检机构不同。目前,在我国承担食品抽检任务的机构相对较多,直属单位却不同,在实际抽检时由于缺乏有效的沟通,所派出的抽检小组就可能会抽检同一批食品。尤其是在节令性食品和专项抽检时,重复抽检的现象尤为严重。
3.食品抽检涉及面较为狭窄。目前,在资金和人员素质等问题的影响下,检测机构的抽检范围受到了严重限制,往往仅针对规模较大的食品厂,在监管过程中也存在敷衍的现象,导致检测效率和质量严重下滑,为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埋下了伏笔。
二、解决重复抽检的策略
1. 完善现行的抽检管理制度。有关部门应以食品安全抽检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为依据,把控食品安全隐患的源头,并对现行制度进行完善,在工作中立足于实际,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原则。此外,还要强化监管部门的地位,对食品安全抽检流程加以规范,为食品抽检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研发抽检软件,促进信息的有效共享。将信息技术引入到食品抽检工作中,有利于解决市场监管信息传播效率低、流通不畅等问题。相关部门要将信息技术作为基础,构建大数据平台,为信息化抽检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的条件。各抽检机构必须同时应用抽检软件,解决信息流通不畅的问题。此外,在设置强制性后台限制时,还要将营业执照号、生产日期、产品名称等关键字段作为标准,在规定时间内要对各关键字段的出现次数进行有效设置,以此来防范样品重复抽检的问题。
3.合理划分抽检任务。国外研究者认为检验机构不能将分析指标不同的食品抽检结果看作重复抽样,建议承担不同任务类型的机构侧重于不同的抽检任务。比如,国家级别的食品安全检测任务按照国抽细则进行全项检测,省级任务则根据本省特点对检测项目进行增减,市县级项目可依据国抽细则和实际需求增加风险检测项目,比如侧重于微生物检测或细菌检测等。此外,以农業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为代表的抽检机构应承担不同的抽检任务,前者应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的监督检测,而后者可以重点检测正在市场中流通的农产品。
4.加强过程监管。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抽检的侧重点以成品为主,为提高抽检质量,建议抽检机构将着力点放到原材料和生产过程,以此来丰富样品来源。同时还要做好业务信息的更新,及时与其他抽检机构进行业务经营状态的分享,实现全过程和全方位监管的目标。在检测标准更新后,应该在抽检过程中及时应用,使检测标准的价值得到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