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对浙江省养老事业的启示
2021-03-18董清昕裘兆青孙立春
董清昕 裘兆青 孙立春
摘 要:由于医疗水平提高等原因,近年来,浙江省的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随之也暴露出诸多难题,如倒金字塔型的家庭结构带来的新挑战,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等问题。日本作为世界上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介护保险制度是一种成熟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针对浙江省人口老龄化现状,结合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具体分析在未来人口老龄化危机的大环境下日本成功的养老经验对浙江省养老事业的启示。
关键词:日本;介护保险制度;浙江省;养老事业;启示
中图分类号:C91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1)04-0035-03
一、浙江省养老事业现状分析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当下面临的社会性问题之一。而浙江省作为老龄化阵营前线的选手,早在1987年就进入老龄化社会,比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还早12年。如今,随着浙江省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技术的发展等,浙江省老龄人口数目激增,养老问题暴露,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形势刻不容缓。
1.家庭养老等传统养老方式不再完全适应当今的养老局面。中国人根深蒂固承袭至今的传统养老方式不再完全适用于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家庭养老是以家庭为单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上下两代人抚养与赡养交替反复进行而存在的传统反馈型养老模式。但是结合现实,从当前的社会整体大环境来看,家庭养老模式的弊端逐渐显现出来。一方面,随着浙江省各方面的发展,出现了城乡间发展不平衡这一问题。为了谋求发展,许多农村年轻人独身外出打工,如此一来,养老主要动力的流失,使得许多传统养老的家庭受到影响。另一方面,浙江省严格实施早前的计划生育政策,使得浙江省出生率降低,新生儿数量下降,这不仅间接推动人口老龄化的进度,還催生了新的家庭构成模式——“4-2-1”倒金字塔模式,即当两个独生子女家庭相结合时,两位成年人需要赡养四位老人和一个孩子。相对于从前的好几个兄弟姐妹及其另一半赡养家里的老人,在“4-2-1”模式中,赡养老人的沉重负担反映出家庭养老的可行性愈来愈差,传统的养老方式将不适应当今时代的变化。
2.养老服务体系不完善。浙江省要想解决好养老难题,就需要从社会基础养老设施及养老服务体系上寻找突破口。据统计,目前浙江省共有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 588家,居家养老服务站2万余个,能提供上门服务的仅有7 500家。全省90个县(市、区)仅有52个建立了养老服务信息系统[1]。而截至2017年末,浙江省60岁及以上人口超过千万,单从数字层面来分析,现有的养老体系并不能满足年老者的需求,浙江省养老供能明显不足。同时,除养老院外,老年活动室或者老年活动中心在浙江省的城市与乡村建成。这些老年活动室与老年活动中心大多是仅仅为整个村的老人提供一个活动交流的场所,有时甚至只是一个摆设,更不用提具备生活辅导、心理指导、健康护理等基础功能。
3.浙江省内养老服务市场未定型。浙江省养老供能不足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养老市场未定型。养老市场未定型,首先表现在养老企业的数量不足和养老产业链的不完整等情况上。省内的养老企业性质大多是疗养机构,开发老年健康食品、文化产品、体育用品等的产业很少,名牌企业更不用提。其次,表现在养老人才匮乏上。高校没有专门的养老专业,养老作为研究方向渗透在各个学科当中,没有自己单独的学科体系,这也就导致了人才培养没有针对性,人才不足。
4.农村老人和特殊老人等养老人群的问题突出。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城市化的扩张,大量青壮劳动力独身离开家乡谋求发展。与物质生活的相对富裕形成反差的是空巢老人贫瘠的精神生活,年老者不仅需要得到物质上的赡养,还需要有精神上的避风港。特殊老人因疾病或意外失去了自主行动的能力,需要他人在平常生活中给予帮助。这两类老年人群需要我们特殊问题特殊对待。采取什么样的措施使得物质与精神的赡养问题得到统一解决,使得养老人群在生活无忧的同时,精神的平原不再荒芜,还需要政府、专家、社会人士共同商讨,群策群力。
二、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
与我国有着相似的社会背景和养老状况的日本,于197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其依靠健全的养老制度和极具特点的介护保险制度,有效缓解了老年人医疗及照护的压力,同时在介护保险制度实施后的20年发展过程中,根据本国国情,不断将制度夯实和完善。
1.制度特色。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独具特色,其把税金作为介护保险的财源,又把保险作为国民介护支出的资金来源,在此基础上对需要介护的国民及其家庭进行生活和精神援助的一种养老制度。在日本,介护保险的参保对象为在市町村居住的40岁以上的所有日本公民,根据年龄可分为第一号和第二号被保险人,第一号被保险人为65岁以上的老人,保费支付条件是失去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且处于需要支援或护理状态;第二号被保险人为40~64岁的日本国民,保费支付条件为患有癌症(晚期)、早期老年痴呆症等在内的16种疾病,且处于需要支援或护理状况。在缴纳保费方面,对于该由政府缴纳的保险费,中央政府、市町村、都道府县共同分担,且中央政府所承担比重最大,市町村与都道府县则其次平摊,这既调动了地方政府施行制度的积极性,又减轻了国民养老的负担。而在按年龄划分的同种被保险人中又根据生活水平与经济状况的不同,分成六档缴费等级、三档饮食及住宿费减免额度,并且相应的基础评判标准每3年调整一次,这样细致的分类与高频的修改完善,使得日本的介护养老制度可以随着国情的变化而不断适应社会现实状况,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为国民“量身打造”的服务使得人民能真正享受到介护养老制度带来的便利。
2.服务特点。老年人不似中年人与青少年,他们身体虚弱,在生活中不经意的意外或天气骤变、旧疾突发都可能引发严重疾病或造成致命伤害。因此,日本的养老服务人员会定期上门,为老人检查身体,并根据每个老人身体的不同情况制订康复计划。对于因子女在外工作或其他原因孤身一人的空巢老人或独居老人,养老服务人员在看望老人的同时,会邀请附近老人或单独与老人进行手工、简单运动等活动来帮助老人维持身心健康快乐。
3.人才储备。制度的持续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源源流入。在日本,中专、大专、大学等各类办学机构设立与养老服务有关的专业,为选择相关专业的学生建立奖学金与助学金制度,并在就业后提供大量福利。同时拓宽海外劳工市场,通过优惠的政策,吸引大批国外人员加入养老事业中来,在解决了人才短缺问题之上,日本也对养老制度服务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比如学员在学习理论知识与在实践操作课程时需要达到至少130个小时,而在上岗之前也需要取得相关资格证。
三、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对浙江省养老事业的启示
面对当下浙江省的养老模式与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的现实状况。浙江省虽然在这条道路上不断探索,但就目前情况来看,仍缺少有效的赡养老人的模式和经验。针对当前老龄化的特征和浙江省内老年人的需求,吸收借鉴日本介护保险养老制度,从而通过各种措施,建立一个有效的养老机制对于现在甚至将来都是非常重要的。
1.培育养老市场。因为浙江省内缺乏养老企业,养老产业潜在的需求和养老产业现实的供能出现了严重的断层。政府应当鼓励企业发展老年经济,用实际政策来调节养老方面供求不平衡的现状。例如与多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政府出具相应资金,供其开发老年养老保健产品,由此完善养老产业链。市场需要人才,人才在市场中发挥作用。日本的养老资格考试制度,促使国内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日本在高等教育机构设置了与养老有关的专业,为学生准备奖学金和为从业人员提供的相应福祉。在日本培养人才的基础上,浙江省政府可以同地方高校联合,推出养老专项学习计划或者养老人才补助计划等措施。同时,以公益广告、公共设施公告栏等为养老信息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人进入养老服务行业。
2.实现养老方式多样化。居家服务和机构服务属于日本介护保险制度的两大服务类型。前者类似上门服务,如医务人员定期为老人进行健康诊查,工作人员定期为老人整理家务等,后者则是在社区、政府和特殊机构三者的联合下,养老机构为老人制定个性化的养老服务计划,让老人短期或长期入住机构,享受为其提供的养老服务。对于浙江省传统养老方式不再完全适用和受传统文化影响人民对特殊机构信任度低的现状,可以通过传统养老方式和介护保险制度的融合,从而推出综合性养老方式,如医养与家养结合,社区集体化、特殊机构养老等养老方式。医养与家养结合的优点是老人在家庭中生活养老,定期上門的养老工作者为老人进行健康医疗、精神咨询、家务整理等护理类工作。而社区集体化、特殊机构养老等养老方式,能够凝聚社区力量,以社区集体为管理中心,满足一般老人的养老需求,同时也为身患重大疾病的老人或者空巢老人等特殊老人群体提供定点个性化服务。
3.完善养老模式。在日本介护保险制度中有两个被保险人的存在,即第一号被保险人和第二号被保险人。而介护服务又分为两大类型三大类别,再通过10个项目85个标准将介护等级分为七类。分类的精细化程度可见一斑。精细合理化安排将是浙江省养老今后的重点发展方向。特殊养老机构根据不同老人的经济实力、健康状况、居住环境等因素,准确为他们提供多种多样的养老服务,如生活指导、居家清洁、身体按摩、心理咨询等。在此基础上特殊问题需要特殊对待,针对特殊老人,也需要设计个性化的养老服务计划。同时,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服务过程也需规范化,按照相应的规章流程来参与服务。社会生活大环境也是养老指标的一项重要要求,而养老基础设施则是社会生活大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日本,无论是医院还是社区的养老服务机构,在建设养老基础设施时,都注重建设合理性、功能丰富性、个人隐私性等因素。针对浙江省内养老公共服务设施存在数量不足、使用不规范等问题,首先需要政府投入资金加大养老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其次应规范设施使用情况,给老人带来真正实在的社会公共基础设施服务。
4.出台相应政策法规。日本政府重视养老法律的与时俱进,随着国内养老社会大环境的改变,不断出台或者修改养老法律。如1959年出台的《国民年金法》,1972年重新修订的《老年人福利法》,1983年实施的《老年人保健法》以及其他系列法律制度,都为养老问题的解决提供了现实保障。在我国法律中,涉及老年人养老的法律条文却不够完善,存在有具体规定却不够全面不够细致、重视物质赡养而忽略精神赡养等问题。浙江省也是如此,所以凝聚社会共识,汲取专家意见,针对现实情况出台相应政策法规,以法律驱动养老经济发展,以法律推动养老问题的解决的方法是值得采用的。
参考文献:
[1] 魏艳秋.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浙江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研究[J].中国商论,2016,(11).
[2] 张腾.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及其效用与特点分析[J].西北人口,2010,(6).
[3] 成海军.日本老年介护保险制度及启示[J].社会福利,2015,(4).
Revelation of Japanese Long-term Care Insurance System for Zhejiang Province
DONG Qing-xin,QIU Zhao-qing,SUN Li-chun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Hangzhou Normal University,Hangzhou 311121,China)
Abstract:Due to the progress of medical treatment and other reasons,the aging process of Zhejiang province is accelerating in recent years.And then there are also many problems exposed,such as the new challenges brought by the inverted pyramid family structure,and the care of the elderly.As the most aging country in the world,Japanese long-term care insurance system is a mature social care service system.In view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population aging in Zhejiang Province,combined with the Japanese long-term care insurance system,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nlightenment of Japans successful experience to the pension cause for Zhejiang Province under the environment of the future population aging crisis.
Key words:Japan;Japanese long-term care insurance system;Zhejiang province;pension business;enlightenment
收稿日期:2020-05-28
基金项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能力提升工程之“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对浙江省养老事业的启示”
作者简介:董清昕(1999-),女,浙江桐庐人,学生,从事日本社会文化研究;裘兆青(2000-),女,江西九江人,学生,从事日本社会文化研究;孙立春(1979-),男,河北辛集人,副教授,从事日本社会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