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公众人物”
2021-03-16李少威
李少威
日渐发觉,社会上已经没有了公众人物。
公众人物的要件有四个:社会知名度、社会地位、从知名度和地位中获得巨大利益,以及能够长时间影响公共利益。
知名度、地位和利益,都不言自明。长时间影响公共利益,显然指的是正向的影响。如果是负面影响,恐怕很难“长时间”。也就是说,一个稳定的公众人物,正常情况下应该为公共利益代言,不管是主動还是被动。
以此观之,现在有吗?
娱乐明星,每天就是互骂、吸毒、隐婚、怀孕、代孕、出轨、家暴、老赖、耍大牌、财产争端、代言各种阴谋产品请君入瓮、粉丝为了一点鸡毛蒜皮集体癔症发作……
知名企业家,画饼、爆雷、夫妻争权、相互恶斗、给用户设置陷阱、为了自身企业和模式而攻击公共治理……
作家、编剧,抄袭、攻讦、不要脸、死不认账、迟到6年、10年的道歉……
各种网红、综艺红人,言论博出位,过安检不配合,为获关注毫无下限,做各种令人反胃的举动……
把“人物”的概念放大一点,把那些拥有巨大影响力的机构、平台、企业人格化,也是“人物”,它们的表现并无二致。
大企业,你垄断,我垄断,原本谁也别说谁,却仍然一个个装模作样,义正词严,一方去法庭告,另一方接着反告。
还有其它。原本有一些头衔,天赋使命就是为公共利益代言,但闯入公众视野的,往往是一些提出了非常“有个性”的想法并且乐于公开宣扬的人。最近的,是防止男性女性化,更早的,有禁止冻卵、父母要持合格证上岗、未受过九年义务教育不应该生孩子、房地产是市场选择1000万一平方米也合理……不胜枚举。
为什么他们总是强调“不想占用”呢?就是因为内心里知道,自己不配占用,因为公共资源不是为私利准备的。
顺着这样的建议思路,我开玩笑式地提个建议:一些社会身份的成立,应先通过智商测定。
看,这就我们的“公众人物”。
我发现了一个现象,那就是娱乐明星一旦发生一点出格、丢人、反基本道德的事情,某人或者该人的团队、工作室要出来澄清,开头都是一句话:本不想占用公共资源。
请恕愚钝,不明所以。
公众人物,天然地就应该占用公共资源—尤其是舆论资源,不占用公共舆论资源的叫什么公众人物?关键看你怎么使用,是为了公共利益,还是为了个人私利,为了个人私利也没问题,如果它可以和公共利益结合,或者虽然没有主观的公益意愿,但客观上有公益引导作用,占用就都是应该的,也都是本分的。
为什么他们总是强调“不想占用”呢?就是因为内心里知道,自己不配占用,因为公共资源不是为私利准备的,而他们除了私利之外一无所有。
绝大多数情况下,最热门—最具公共性的事情,都是一些最隐秘的私事,或者是一些明星打嗝放屁,还有一些明星企业为了自身利益互掐,搞得一地鸡毛。
真正还在坚守公共阵地的,是已经所剩不多的有良知的媒体和其中的媒体人,但他们不是公众人物,因为除了“长时间影响公共利益”这一条,他们几乎一无所有。坚守者也是日见其稀了。太容易捞钱的外部环境把人吸走,去从事没有公共性甚至加剧公共性衰败的创业。很多前媒体人,去了大企业做媒体公关,职责从不断说话到不让说话。
坚守者日见其稀的原因,除了网络环境的沉沦之外,还有沉沦所形成的反向力量—攻击坚守者的无处不在的恶意。在舆论场上,哪些是好媒体很好判断—就是在网上不断挨骂的那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