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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时代涉警舆情成因及风险管理研究

2021-03-16窦云莲

新媒体研究 2021年21期
关键词:生态治理风险管理

窦云莲

摘 要 随着自媒体的发展,涉警舆情的频发给警察执法形象与警民关系的和谐造成不容忽视的影响。文章结合网络舆情生态理论分析了涉警舆情的成因,即舆情主体的失范、舆情信息的异化、舆情生态环境的失调,基于风险管理理论提出了涉警舆情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评价的管理与实施路径,以期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关键词 涉警舆情;生态治理;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0360(2021)21-0054-04

基金项目: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于舆情大数据的群体性事件感知与应对策略研究”(项目编号:BJ2020210);河北省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基于舆情大数据的新冠疫情应对效果评价研究”(项目编号:2021HY09)。

自媒体时代信息传播方式由单向度线性传播转变为扁平化多极传播,民众不再仅充当信息、观念、价值的接受者,而是更多地成为了意见的表达者、情绪的传递者。由于执法程序不当、执法理念滞后以及警民、警媒矛盾等原因使得警察作为一线执法人员频频走上舆情的风口浪尖。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的数据显示,2020年上半年在政法舆情中涉及公安机关这一舆情主体的占比最高,且较2019年上半年上升近10%。涉警舆情事件的频发损害警察的执法形象与警民关系的和谐,对涉警舆情进行有效引导与治理迫在眉睫。

据文献分析可知,近年来学者对涉警舆情的概念从不同的角度给予了界定,李玉娟在《网络涉警舆情的特征影响与应对策略》一文中指出网络涉警舆情是社会各阶层民众在互联网上围绕有关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的中介性社会事件发生、发展和变化过程所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情绪和意见的总和[ 1 ];王若珺在《涉警舆情的成因探析》一文中指出,涉警舆情指民众对人民警察机关的工作与形象的意见和态度的表达,是民众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社会政治态度[ 2 ];孙锦露、李玫瑾在《涉警事件的网络舆情形成机制与应对策略》中认为发生在网络空间,与现实舆情密切相关,针对涉警类热点事件形成的一种公众情绪或意见的集合[ 3 ]。综上可知,涉警舆情指社会上各阶层民众对围绕警察以及人民警察机关相关的中介事项所产生的认知、态度、情感和行为倾向的总和。

涉警舆情因其触发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直接触发类和间接触发类。直接触发类是由于警察执法过程不规范、执法形象不到位、保密意识淡薄等原因引发的舆情。间接触发类是指间接由人民警察引发的舆情事件,此类舆情的矛头并非直指警察而是舆情事件本身,如涉案类、涉稳类、涉恐类舆情。由于警察群体的特殊性导致涉警舆情具有鲜明的特点如多发性、负面性、突发性、冲突性、失真性等。

本文从网络舆情生态学理论视角来分析涉警舆情的成因,网络舆情生态理论是从整体视角研究舆情信息、人、网络环境之间的关系,以及由它们相互作用而共同形成的网络舆情生态系统的平衡问题[4]。据此,涉警舆情生态系统中各要素及其与外部环境间的信息流转与能量交换,形成一种相对平衡、良性发展的发展状态构成了涉警舆情生态系统的平衡。而涉警舆情生态系统的失衡是指涉警舆情主体、涉警舆情信息以及涉警舆情生态环境三者间的非均衡状态。其主要表现为:一是涉警舆情主体的行为失范;二是涉警舆情信息的异化;三是涉警舆情生态环境的失调。

2.1 涉警舆情主体的行为失范。

涉警舆情主体是指一切需要舆情信息并参与涉警舆情活动的个体或社会组织。涉警舆情主体的行为失范就是指导致涉警舆情的矛盾方由于自身的不规范行为致使事件的矛盾激化,进而引发涉警舆情。

2.1.1 公安機关及警察行为失范

一些警察在执法的过程中无视组织纪律和执法程序,执法任意、随意甚至暴力执法。这种不规范的执法行为极易与群众产生冲突,不但不利于执法行为的正常进行,还会在涉警舆情中处于被动的地位。具体表现为:

一是警察在执法的过程中不按照正常程序执法、执法不公开透明、执法不权威公正导致当事人对警察的执法产生疑义甚至抵抗。

二是警察在执法的过程中言语粗俗、行为暴力,引发群众不满,与群众产生冲突,还有一些警察警容不整、行为不雅,严重影响了警察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三是警察无视组织纪律,直接或间接将保密内容发到网络或传播他人,泄露了当事人的隐私,影响到案件的侦破,还会提高犯罪分子的反侦察能力。

2.1.2 群众自身原因引发涉警舆情

群众自身原因引发的涉警舆情表现为:

一是部分群众强调个人利益至上,做出扰乱公共秩序、损害集体利益的事情,在警察进行劝导与干预时与之发生矛盾,进而引发涉警舆情。

二是部分群众无视法律底线,造谣生事、恶意抹黑政府及人民警察,制造噱头进行虚假报道与宣传。

三是部分群众对人民警察抱有仇视心理,认为其“以权压人”,促进了群众与警察的二元对立,在涉警舆情事件中这种仇视心理导致群众不服从、不配合警察执法,群众与警察的矛盾更加激化。

2.1.3 第三方力量的介入与推动

第三方力量的介入与推动表现为:

一是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贫富差距的加大、利益分布的不均使得一些人产生不平衡心理,当这些人的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时,他们会寻找一些突破口去发泄不满情绪。例如,在瓮安事件中,一些人在拆迁工作中利益受损,借着李树芬案件传播网络谣言、激发群众愤怒,教唆群众非法集会游行,冲入县公安局打砸抢烧。

二是网络世界的匿名性提升了网民的表达欲望,一些网友乐于关注并评论涉警舆情事件,更有一些好事者对涉警舆情围观起哄,他们的转载及评论一方面提高了涉警舆情的关注度,另一方面激起了网民对警察的敌对情绪。

三是一些国外敌对势力害怕中国崛起、仇视中国政府,他们企图在意识形态领域瓦解中国,刻意制造一些舆情抹黑中国政府及军队,警察也是他们重点攻击的对象。

2.2 涉警舆情信息的异化

涉警舆情信息是描述及传递涉警舆情的内容、方式、时间、路径等的信息,内容呈现方式为文本、图像、音视频等。涉警舆情信息异化舆情是指信息之于舆情主体的信息异化状态,具体可以划分为有害信息、不实信息、垃圾信息。涉警舆情信息异化的具体表现如下。

2.2.1 涉警舆情中有害信息的传播

在涉警舆情事件中,一些人散布诸如极端及暴力言论等有害信息,猛烈抨击警察,刺激群众仇视警察的情绪。此类信息无论是从和谐警民关系的角度讲还是从妥善解决涉警舆情事件的角度讲都是非常有害的。这些有害信息在网络与现实空间传播如同瘟疫一般具有极强的感染力与破坏力。

2.2.2 涉警舆情中不实信息的传播

在涉警舆情事件中网络谣言和网络流言等不实信息的传播表现为制造噱头吸引网民关注,进一步扩大涉警舆情的传播影响力,使得涉警舆情热度不减,加大舆情引导与处置的难度。一些有关涉警舆情的网络谣言散布出去,直接刺激到群众敏感的神经,成为矛盾进一步激化的导火索,使涉警舆情愈演愈烈。

2.2.3 涉警舆情中垃圾信息的传播

垃圾信息是指在舆情传播过程中由于传播者主观或非主观的原因而传播的“张冠李戴”的错位信息,或是与舆情事件关联不大的冗杂信息。在涉警舆情事件中,错位信息、冗杂信息的传播使得本就盘根错节的事件更加扑朔迷离,不利于事件真相的调查、公开以及涉警舆情事件的妥善解决。

2.3 涉警舆情生态环境的失调

涉警舆情生态环境的失调是指涉警舆情应对的价值失范、涉警舆情应对的制度缺位、涉警舆情应对技术的欠缺以及与媒体网民沟通不畅,具体如下。

2.3.1 涉警舆情应对的价值失范

在涉警舆情频频发生的今天仍有大量警察对涉警舆情抱有麻痹大意的思想,对涉警舆情的重视程度不高、管理引导意识不足以及遇事消极处理。具体表现为“捂、推、压、堵、引”。“捂”就是捂盖子,隐瞒事实真相;“推”就是推卸责任;“压”就是压制舆论、压制媒体;“堵”就是封堵信息传播渠道;“引”就是引火烧身,消极、错误地处置涉警舆情,使之成为被攻击的焦点[5]。

2.3.2 涉警舆情应对的制度缺位

目前大多数公安机关没有专门的舆情应对部门以及预防、应对规范,严重依赖舆情监测软件的日常监测,当突发涉警舆情事件来临只能束手无策。涉警舆情应对的制度缺位会导致舆情事件发生之前无法做好应急预案,舆情事件发生之时缺乏可以遵循的流程和规制,舆情事件发生之后缺少行之有效的善后措施。

2.3.3 涉警舆情应对技术的欠缺

人工智能的兴起给舆情感知与智能预测带来了新的希望,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算法的应用提高了网络舆情风险感知的精确性与科学性。但许多警察对新兴的技术了解不深、涉猎不足,缺乏进一步学习的兴趣与动力,不能将先进的技术妥善地应用到舆情监测、情报感知、风险预警与智能决策领域。

2.3.4 警察与媒体、网民沟通不畅

有些警察固步自封、妄自尊大,不将媒体与网民放在眼里,对媒体的负面报道以及网民的负面评价熟视无睹、置若罔闻,不能与媒体和网民平等沟通化解矛盾。这些行为不但不利于涉警舆情的妥善解决,还会刺激媒体与网民的情绪,进一步激化矛盾,使得涉警舆情危机进一步加深。

风险管理是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评价,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的后果,期望达到以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目标[6]。涉警舆情破坏警察的执法形象,影响警民关系的和谐,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涉警舆情风险。涉警舆情风险管理要结合科学性与高效性,本文引入风险管理理论来丰富涉警舆情风险管理的内涵及外延,有计划、有目的地对涉警舆情进行管理以降低涉警舆情造成的不利影响,规避涉警舆情风险。涉警舆情风险管理遵循风险管理原则,其一般流程为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评价,最终实现对涉警舆情的风险控制。

3.1 涉警舆情风险识别的主要方式

涉警舆情风险识别是涉警舆情风险评估、涉警舆情风险评价的基础,是涉警舆情风险管理的首要环节。涉警舆情风险识别分为人工识别与技术识别:线上的人工识别是通过浏览门户网站、网络论坛,以及在各大搜索引擎上对涉警舆情进行定向搜索来实现。线下人工识别是构建涉警舆情情报网、扩大涉警舆情风险监测的相对广度和相对精度来实现。涉警舆情风险技术识别是通过信息采集技术(网络爬虫、网页去重、分布式技术等)、智能处理技术(全文检索技术、文本挖掘技术、文档聚类、文档分类、自动文摘技术等)、数据可视化以及舆情监测系统(公安智能风险管理系统、清博舆情大数据分析平台、新浪舆情通、百度舆情政企版等)等来实现。

3.2 涉警舆情风险评估及其流程

涉警舆情风险评估是在网络或现实社会中,对涉警舆情风险程度进行定性与定量的衡量与计算。涉警舆情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是对涉警舆情风险进行定性的分析、定量的研判以及对涉警舆情风险进行预测。涉警舆情风险定性分析流程为:

第一,涉警舆情信息的监测与识别。凭借工作经验与舆情敏感准确识别涉警舆情的风险点,并对其进行重点关注与监测。

第二,涉警舆情信息的相关性分析。对识别到的涉警舆情风险信息进行进一步甄别,分析其是否与本单位、本单位工作人员、本单位领导有关,并判别是直接联系还是间接联系。

第三,涉警舆情的影响力分析。根据媒体报道情况、网友的评论情况、短期内信息的增长量、涉警舆情的传播区域判断涉警舆情的热度与影响力。

第四,涉警舆情事件的态度倾向性分析。浏览新浪、网易、搜狐、腾讯等门户网站判断媒体对涉警舆情报道的基本态度,并且关注新闻报道下的网友评论,初步判断媒体和公众对涉警舆情事件的态度倾向性。

第五,涉警舆情信息的传播途径分析。判断涉警舆情的传播空间是在现实空间传播还是网络空间传播,或是线上线下同时传播,判断传播载体是在开放空间传播还是半开放半封闭的空间传播。

第六,涉警舆情分析报告。将初步获取的有关涉警舆情的传播情况、网民态度等信息撰写成舆情分析报告,上报领导进行研讨,商量处置策略。

第七,涉警舆情实时预警。实时关注涉警舆情的发展情况,通过电话、邮件、信息等各种渠道通知相关人员及领导,告知预警等级,提醒做好下一步准备工作。

对涉警舆情风险进行定量研判就是构建涉警舆情风险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对涉警舆情风险指标进行赋值并计算其风险程度。涉警舆情风险可量化的指标体系如下。

第一,涉警舆情的传播扩散度是指媒体、意见领袖、网民等舆情主体传播涉警舆情时的扩散数量、扩散渠道、扩散范围、扩散速度。

第二,涉警舆情民众关注度表现为民众对涉警舆情转发与评论的参与行为以及民众对涉警舆情发生与发展的关注行为。具体体现涉警舆情的网民转发量、点赞量、浏览量。

第三,涉警舆情的敏感程度与涉警舆情的风险极其相关,重度敏感的涉警舆情会在民众中引起较大争议,从而抬高涉警舆情的热度、加大涉警舆情处理的难度,涉警舆情的敏感程度表现为重度敏感、中度敏感、轻度敏感。

第四,涉警舆情态度倾向性是指民众对于涉警舆情事件所持有的态度、情绪和情感,可以分为正面态度、负面态度和中性态度。

3.3 涉警舆情风险评价及其应对

涉警舆情风险趋势预测建立在涉警舆情风险的定量研判及涉警舆情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之上。通过对网络上开源数据的收集、汇总,结合涉警舆情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在已知变量的基础之上,通过数学建模与计算机模拟仿真系统进行风险预测。通过涉警舆情风险评价方法来判断涉警舆情的风险等级,研判下一步该采取的应对措施。一般说来,涉警舆情的风险等级可以分为四种:轻度风险、中度风险、高度风险、极度风险。涉警舆情的轻度风险是指涉警舆情的风险尚不构成威胁,只需要密切监测并实时制定应急预案,在风险预警等级上属于蓝色预警。应对涉警舆情的轻度风险应采取的措施:

第一,实时监测涉警舆情的发展速度、传播范围、信息体量、评论数量等。

第二,视情况的严重性请示领导,并积极准备应急预案,做好涉警舆情进一步发展扩散的准备。

第三,适时公布事件真相与具体细节,不给该事件进一步谈论猜测的空间。

第四,积极沟通媒體平台、社交媒体平台删除有关本部门的不实报道及涉嫌不良影响的报道。

涉警舆情的中度风险是指涉警舆情的风险程度已经构成一定威胁,这时需要采取一定措施遏制舆情的不利发展态势,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在风险预警等级上属于黄色预警。应对涉警舆情的中度风险时应采取的措施:

第一,积极组建舆情应对小组,公布舆情发展数据与趋势,商讨应对方案。

第二,启动舆情应急预案,一方面了解事件具体情况做出合理解释与通报,另一方面积极联系媒体扭转舆论风向。

第三,对涉事人员有错在先的,积极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法律处理,并对外公布。

第四,寻找外部力量共同应对舆情,聘请专业舆情分析团队进行出谋划策,邀请专家、学者、网络大V发声。

涉警舆情的高度风险是指涉警舆情的风险程度已经构成威胁,需要7×24小时密切监测并且采取强有力措施降低涉警舆情的恶劣影响,在风险预警等级上属于橙色预警。应对涉警舆情重度风险时应采取的措施:

第一,实时公布事件的进展情况以及对当事人的处理情况。

第二,召开新闻发布会答复记者及公众关切,给公众合理的解释。

第三,接受检察机关及上级机关的监督及处理。

第四,对群众造成损失或伤害时要积极进行公益补救,挽回警察形象危机。

涉警舆情的极度风险是指涉警舆情的风险程度已经威胁到警察公信力、社会稳定与社会正常秩序。这时要采取一级响应,在风险预警等级上属于红色预警。涉警舆情的重度风险时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第一,启动一级响应。

第二,寻找外援或武警联合维持社会秩序。

第三,公开道歉及声明,严惩涉事人员。

第四,关注事件的舆论走向,接受外界批评与问责。

人民警察是日常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与秩序的重要力量,警察是和平年代牺牲人数最多的群体之一,因为其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态度不端正等主观原因以及社会偏见、网络暴力等客观原因经常走向舆论的风口浪尖。身为人民警察应该提高政治站位、优化执法形象,并通过科学的舆情管理手段正确认识、准确识别、密切监测、合理管控涉警舆情,自觉维护警察的执法形象与执法地位。

参考文献

[1]李玉娟.网络涉警舆情的特征影响与应对策略[J].公安研究,2010(7):66-70.

[2]王若珺.涉警舆情的成因探析[J].理论与现代化,2015(3):89-94.

[3]孙锦露,李玫瑾.涉警事件的网络舆情形成机制与应对策略[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4(1):112-121.

[4]李昊青,兰月新,侯晓娜,等.网络舆情管理的理论基础研究[J].现代情报,2015,35(5):25-29,40.

[5]王若珺.涉警舆情的成因探析[J].理论与现代化,2015(3):89-94.

[6]范道津、陈伟珂.风险管理理论与工具[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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