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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安:扎实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2021-03-15陕西省延安市应急管理局刘正年

中国安全生产 2021年4期
关键词:延安市煤矿安全整治

文、图/陕西省延安市应急管理局 刘正年

(作者系陕西省延安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延安市政府组织对煤矿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约谈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陕西省延安市积极安排部署、聚焦安全问题、狠抓整改落实、适时督查检查、定期分析研判,建立、更新了涵盖政府层面和企业层面的“两个清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淘汰了一批落后产能,建成了一批智能化矿井,初步形成了煤矿安全风险预警系统“一张网”,阶段工作有序推进,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同时,统筹推进煤矿安全攻坚行动、集中整治“开小灶”活动、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学法用法守法”和集中执法行动等活动,不断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安全基础建设,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显著成效。2021年一季度,延安市组织开展了三轮暗查暗访,累计督导检查煤矿104矿次,发现隐患587项,已全部整改到位;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5项,已整改销号2项,其余3项正在整改中。截至目前,延安市煤矿复工复产21处,实现安全无事故。

尽管延安市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个别地区还存在排查整治不认真、“两个清单”浮于表面,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依法办矿意识不强、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等突出问题。2021年是三年行动的集中攻坚阶段,重点是聚焦突出问题整治攻坚,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在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动态更新“两个清单”,切实把风险查出来、把隐患找出来,把制度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攻坚合力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延安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的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印发了《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任务的原则,将三年行动细化分解为7个方面、27项任务,确定了每项任务的牵头部门和相关配合单位,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市、县党委政府将三年行动和煤矿安全生产情况作为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和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将煤矿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将三年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对下级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的考核内容,及时协调推进煤炭资源合理开发、人员素质能力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安全生产奖惩机制、重大灾害治理资金支持等工作措施落实。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作为三年行动的牵头部门,健全完善了分片联系督促指导机制、检查评估和情况通报机制,制定了整治任务工作清单,对标对表、逐条逐项抓好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延安市煤矿专委会和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调度相关部门和各产煤县(市、区)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全面督导检查,对自查自检不认真、大排查不深入、集中攻坚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企业进行重点督导,对做得差、搞形式的单位及时通报当地党委和政府。

聚焦攻坚内容,逐项细化落实

2021年是三年行动的“攻坚年”,延安市进一步细化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任务清单,明确攻坚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工作责任,细化攻坚措施,聚焦排查整治阶段和安全大排查发现的问题,紧盯系统性、老大难问题,一件一件应对,一个矿一个矿解决,确保攻深攻实攻到位,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和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疑难杂症”。

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是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的重要抓手,贯穿2021年煤矿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全过程。按照一个工作机制(煤矿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自检),实现“两个全覆盖”(监管检查全覆盖、正常生产建设矿井监察执法全覆盖),完成“三个报告”(煤矿自查自检报告、监管检查报告、监察执法报告),做到“四个百分百”(煤矿自查自检百分百、上级公司内部检查百分百、监管检查百分百、监察执法百分百)。煤矿企业每次自查、监管部门每次检查后逐矿形成报告,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纳入“两个清单”,动态更新,形成“一矿一册”。

推动落实“一停二整三关”。延安市站在推动煤矿高质量安全发展的高度,按照陕西省安委会关于煤矿瓦斯、冲击地压、水害治理标准和井工煤矿安全标准及资源枯竭矿井管理办法等标准和要求,分类监督指导煤矿落实到位。督促正常生产建设煤矿按标准逐矿编制“一矿一策”顶层设计方案并认真实施;整改提升煤矿对照安全整改标准逐矿编制“一矿一策”整改方案认真整改,经整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依法淘汰退出。推动落实煤矿“一停二整三关”和“三个一律”工作要求。

强化煤矿重大风险管控。认真贯彻《陕西省煤矿重大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实施细则(试行)》,紧盯煤矿生产建设的关键环节、关键时段,通过实施超前辨识预判、提前预警、远程监管、现场检查等措施,及时化解防范煤矿安全系统性、区域性潜在风险。严格界定煤矿瓦斯等级、水文地质类型、冲击地压等级,该“带帽”的必须“带帽”,该“升级”的必须“升级”。紧盯高瓦斯、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等灾害严重矿井和事故多发、问题突出的重点煤矿,强化瓦斯“零超限”和井下“零冲击”“零透水”目标管理,狠抓“一通三防”、冲击地压等灾害治理措施落实,推动灾害治理上水平、上台阶。

全力推进煤矿安全发展。积极推动回风井不得用于运送人员和材料设备,矿井水平、采(盘)区辅助运输系统设置在进风巷。加快推进煤矿综采综掘和专用回风井改造,争取到2022年底全面实现综采综掘。坚持产学研一体化推进,加强对重大灾害联防联治研究。新建、改扩建煤矿原则上按照智能化标准建设,进一步明确今明两年智能化矿井、灾害严重矿井智能化采掘工作面建设目标和数量并落实到具体煤矿。

用足法律法规,高压打非治违

延安市各级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牢固树立严、紧、细、实的工作作风,下大气力解决隐患排查不深不全、隐患整改盯得不紧、现场复查把关不严等问题,全力提高煤矿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转变执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对煤矿安全执法的新要求,牢固树立检查即执法和从严执法理念,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在敢于“动真碰硬”和“较真较劲”上下功夫,决不能遇到问题就躲避、绕道。

提高执法效能。落实好《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事中事后监管监察的实施意见》,坚持查资料和查作业场所相结合、健全制度措施和具体抓好落实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井上和井下相结合。推动“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工业视频系统的远程联网作用,为监管监察部门远程监管监察执法检查提供数据支撑,提高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延安市应急管理局对富县矿业开发公司芦村二号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开小灶”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高压“打非治违”。用好用足法律法规,抓好“六严禁、三严格”九项措施落实。综合运用约谈问责、“黑名单”、联合惩戒等手段,对违法违规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对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同类型问题反复出现等“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煤矿企业,一律依法依规上限处罚或提请当地政府关闭退出。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实现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性机遇”,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头等大事。三年行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延安市清醒认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陕西省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下大决心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坚决打赢这场专项整治的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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