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
2021-03-15
本刊记者
从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干部敲响警惕被“围猎”的警钟,到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要行贿受贿一起查,再到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等等,无不剑指心怀叵测的行贿者的“围猎”行为!反“围猎”,一张反腐的大网正在朝行贿者扑来。
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规范化法治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政领导干部权力监督体系的日益完善,反“围猎”的反腐败案例不断浮出水面。这些案例中,以各种各种手段行贿的人也就是“围猎者”,无不是冲着一些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而去的。习近平总书记早在2015年就严肃地指出,一把手手中掌握着很大权力,各种诱惑、算计都冲着你来,各种讨好、捧杀都对着你去,往往会成为“围猎”的对象。
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这给“围猎者”铺开了一张法治的大网!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赵乐际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中指出,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行贿者的“围猎”行为,被反腐败的大网一步步锁紧。
2021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意见》,对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做出部署。
《意见》指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必然要求,是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的有效途径。要清醒认识行贿人不择手段“围猎”党员干部是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深刻把握行贿问题的政治危害,多措并举提高打击行贿的精准性、有效性,推动实现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
《意见》要求,坚决查处行贿行为,重点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在国家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在组织人事、执纪执法司法、生态环保、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帮扶救灾、养老社保、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的;实施重大商业贿赂的行为。
《意见》还强调,健全完善惩治行贿行为的制度规范,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规范化法治化。通过发布指导性文件或者案例等方式,指導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办理行贿案件中准确适用法律、把握政策,做好同类案件的平衡。纪检监察机关要与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统战部门、执法机关等建立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提高治理行贿的综合效能。要开展对行贿人的市场准入、资质资格限制等问题的研究,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要加大查处行贿的宣传力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彰显对贿赂零容忍的坚定决心,在全社会倡导廉洁守法理念。
为什么必须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就《意见》制定相关情况,回答了《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提问。
该负责人在回答“制定《意见》的背景和意义”这一问题时说,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都对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做出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严肃查办受贿案件的同时,加大对行贿的查处力度,有力促进了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当前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行贿作为贿赂犯罪发生的主要源头,行贿不查,受贿不止,因此必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制定出台《意见》,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具体举措,对于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实现腐败问题标本兼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面对“《意见》对查处行贿的重点是如何把握的”这一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该负责人回答说,从近年查处的案件情况看,一些领域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现象突出,有的行贿人为谋取自身利益,对公职人员竭力腐蚀、精准“围猎”,主观恶性大,后果严重。《意见》明确了查处行贿行为的五个重点。
一是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该类行贿人往往将行贿作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要手段,对政治生态、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和市场规则等破坏较大,如果不予以严肃查处,就会让行贿成为常态,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
二是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理应在遵纪守法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这类知纪违纪、知法犯法的人员必须严肃查处。
三是在国家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该类行贿行为不仅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直接造成国家巨额经济损失,而且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影响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应当坚决予以查处。
四是在组织人事、执纪执法司法、生态环保、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帮扶救灾、养老社保、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的。该类行贿行为扰乱了相关领域的正常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加大查处力度,推动解决相关行业的顽瘴痼疾。
五是实施重大商业贿赂的。
查处以上五大行为,既是落实《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要求,也是回应广大市场主体呼声、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
社会各界对《意见》关心的问题,还有诸如“各相关单位如何对行贿人开展联合惩戒”等等。《意见》强调,各相关机关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联合惩戒行贿的工作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对查办案件中涉及的行贿人,按照有关规定应由其他单位做出组织处理、行政处罚和资格资质限制等处理的,要根据行贿人的主体身份及时向相关单位提供情况。行贿人系市场主体的,根据行贿所涉领域,要向市场监督管理、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金融监管、司法行政等相关单位通报,由相关单位根据职责权限依规依法对行贿人做出处理。
并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正在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并就纪检监察机关与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统战部门、执法机关等对行贿人开展联合惩戒进行探索实践,以提高治理行贿的综合效能。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是标本兼治的一项重要举措
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制度笼子越扎越牢,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也正在逐步加大。专家学者和主流媒体都对行贿者“围猎”的恶劣行为和不良后果进行了深入剖析。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对《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如是说:“围猎往往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它隐藏在日常生活、友情或亲情等外衣之下,比如以‘感情’为幌子异乎寻常关心,以‘朋友’之名违规吃请送礼。但掀开温情面纱,真相往往是丑陋的:围猎者所图,仍然是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抛撒诱饵’的最终目的,是要‘猎而食之’。”
《人民日报》刊发评论文章指出,《意见》的出台,是推动实现腐败问题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严肃查办受贿案件的同时,加大对行贿的查处力度,有力促进了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当前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作为贿赂犯罪发生的主要源头,行贿不查,受贿不止,因此必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可以说,行贿人不择手段‘围猎’党员干部,是当前腐败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
文章表示,此次制定出台《意见》,就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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