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化吸入布地奈德与沙丁胺醇在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治疗中的效果分析
2021-03-13刘涛
刘涛
支气管哮喘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呼吸系统疾病,该疾病治疗周期较长,且不易治愈,目前尚未研制出能够有效治疗该疾病的特异性药物。支气管哮喘发作时可引发一系列临床症状,如呼吸困难、咳嗽等,如果治疗不及时导致病情迁延并引发急性发作,可对患者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因此及时、正确的评估患者病情,并进行有效的治疗对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以及病情的转归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目前,临床上仍主要采用布地奈德雾、沙丁胺醇等相关方面的药物治疗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患者,且主要采用雾化吸入的方式给药,这种方法能够使药物在局部病变位置直接发生作用,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发挥药效,且不会引发强烈的不良反应,能够取得较好的治疗效果[1]。基于此,本文对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患者应用布地奈德联合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治疗的效果进行了研究分析,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本院2019 年1 月~2020 年10 月收治的46 例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患者,采用掷骰子法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每组23 例。其中,研究组患者年龄25~78 岁,平均年龄(52.16±9.06)岁;病程1~9 年,平均病程(4.72±1.43)年;男女比例为13∶10。对照组患者年龄24~76 岁,平均年龄(53.42±9.81)岁;病程1~8 年,平均病程(4.59±1.28)年;男女比例为11∶12。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纳入标准:①与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哮喘学组等编著的《支气管哮喘基层诊疗指南(实践版·2018)》中规定的支气管哮喘诊断标准相符合[2];②年龄18~80 岁;③已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①对本文研究药物过敏者;②合并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者;③合并恶性肿瘤者;④合并严重精神疾病,缺乏良好依从性者;⑤未签署知情同意书者。
1.2 方法 两组患者均接受抗感染、抗炎等基础治疗。对照组患者采用沙丁胺醇[葛兰素史克制药(重庆)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10940001]进行雾化吸入治疗,具体方法如下:首先取2.5 ml 的0.9%氯化钠注射液与1 ml 沙丁胺醇混合,之后使用雾化装置给药,3 次/d,15 min/次。研究组患者联合使用沙丁胺醇与布地奈德(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163253)进行治疗,具体方法如下:首先取2.5 ml 的0.9%氯化钠注射液、1 mg 布地奈德以及1 ml 沙丁胺醇混合,之后使用雾化装置给药,3 次/d,15 min/次。两组患者均连续治疗7 d。
1.3 观察指标及判定标准 比较两组患者治疗效果、肺功能以及临床症状持续时间。疗效判定标准:显效:呼吸困难、咳嗽等临床症状基本消除,且哮鸣音基本消失;有效:患者呼吸困难、咳嗽等临床症状明显改善和缓解,且哮鸣音明显好转;无效:患者呼吸困难、咳嗽等临床症状未能有效改善,且存在明显哮鸣音或患者临床症状进一步加重。总有效率=(显效+有效)/总例数×100%[3]。肺功能指标:FVC、FEV1、PEF[4]。临床症状包括肺部哮鸣音、咳嗽、呼吸困难。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2.0 统计学软件处理数据。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 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治疗效果比较 研究组治疗总有效率95.65%高于对照组的65.22%,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2 两组患者治疗后肺功能比较 研究组患者FVC(3.52±0.72)L、FEV1(2.79±0.65)L、PEF(3.41±0.89)L/s 均高于对照组的(2.70±0.68)L、(2.23±0.47)L、(2.53±0.75)L/s,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1 两组治疗效果比较 [n(%)]
表2 两组患者治疗后肺功能比较()
表2 两组患者治疗后肺功能比较()
注:与对照组比较,aP<0.05
2.3 两组患者临床症状持续时间比较 研究组患者治疗后肺部哮鸣音持续时间为(4.93±1.19)d,咳嗽持续时间为(6.35±1.24)d,呼吸困难持续时间为(2.76±0.64)d均短于对照组的(6.96±2.03)、(8.48±2.13)、(5.69±1.33)d,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t=4.137、4.145、9.520,P<0.05)。
3 讨论
支气管哮喘在呼吸系统疾病中比较常见,外部环境因素以及家族内部多基因遗传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和影响是引发该疾病的主要原因,且不同患者因体质、生长环境的不同,其转归以及预后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正确的防治方法能够对疾病的转归以及预后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改善和缓解患者的临床症状,相反如果未能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方法进行治疗,导致病情不断迁延、恶化,则有可能引发气道重塑或不可逆性狭窄等严重并发症[5]。
在本次研究中所采用的沙丁胺醇是一种应用比较广泛的β2受体激动剂,其直接作用呼吸道β 受体,通过将腺苷酸环化酶激活,能够提高细胞内环磷酰胺含量,减少血液中游离的Ca2+,从而有效舒张支气管平滑肌,进而使患者呼吸困难、咳嗽等临床症状得到有效改善和缓解。另外,该药物在气管内不易被吸收,且人体中的硫酸酶很难将该药物结构破坏,因此通过雾化装置给药后可以使其发挥较长时间的药效。而布地奈德是一种应用比较广泛的糖皮质激素,通过雾化装置可以使该药物直接作用于支气管病变部位,对相应区域炎性细胞的趋化以及细胞因子的生成进行有效抑制,并且还能够减少人体释放炎性介质,从而使支气管炎症反应减轻。与此同时,布地奈德能够使支气管平滑肌细胞β2受体的反应性得到有效加强,对支气管腺体合成酸性黏多糖具有明显的抑制作用。
另外,相关方面的调查研究表明[6],布地奈德能够对人体释放血浆素以及分泌胶原酶和具弹性蛋白酶等物质进行抑制,同时对组氨酸脱羧酶作用的发挥具有显著的抑制作用,能够使支气管平滑肌的收缩反应有效减轻,从而使患者的临床症状得以缓解。近些年来,有关学者[7]指出临床上联合使用β2受体激动剂与糖皮质激素与单纯使用β2受体激动剂相比,能够取得更好的治疗效果。在患者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时通过雾化吸入的方法联合使用沙丁胺醇与布地奈德,可使糖皮质激素受体向细胞核中的转移速度加快,从而使布地奈德所发挥出的抗炎作用进一步增强[8-10]。
此外,支气管平滑肌细胞β2受体在布地奈德的作用下其反应性会进一步增强,能够使细胞表面β2受体的表达进一步上调,这样一方面能够充分发挥出药物的抗炎作用,另一方面还能够使患者气道进一步扩张,从而缓解患者呼吸困难的症状[11-13]。与此同时,与口服药物相比通过雾化吸入的方法可以使药物直接在患者支气管局部病变部位发生作用,对身体其他部位组织器官的影响相对较小,不会引发强烈的不良反应,患者更容易接受,有利于提高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的依从性,从而使后续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得到充分的保障。
本文研究结果显示:研究组治疗总有效率95.65%高于对照组的65.22%,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组患者FVC、FEV1、PEF 均高于对照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研究组患者治疗后肺部哮鸣音持续时间,咳嗽持续时间,呼吸困难持续时间均短于对照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这与目前已有的研究结论相符合[14,15]。
总之,在治疗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过程中采用雾化吸入方法给予患者布地奈德与沙丁胺醇,能够使临床治疗总有效率显著提升,改善患者肺部功能,使患者呼吸困难、咳嗽等临床症状持续时间明显缩短,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