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困难及对策
2021-03-12谢建美
摘要: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面临着任务重、青壮年党员流失严重、发展观念滞后和活动资金无法滿足党员提升参与乡村振兴能力的需要等诸多困难。因此,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必须强化党员的政治学习,改变党员发展时的性别歧视、大力培养优秀的年轻女党员,优先优配支部书记和支委人员,促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发展观念的整体转变。
关键词: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乡村振兴战略
中图分类号:D26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103(2021)01-0108-05
作者简介:谢建美,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市行政学院、长沙市社会主义学院社会与文化教研部副教授,博士。
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促进农村全面发展、在新时代彻底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方略。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织者,理应站在时代发展前列,充分发挥其在乡村振兴工作方面的引领作用,为乡村振兴战略在本地区的实施出谋划策。然而,由于一些现实原因,部分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还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
一、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面临的困难
在脱贫攻坚决战进入全面收官的阶段,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组织者,积极响应中央和上级部门的号召,将脱贫攻坚的巩固提升与乡村振兴战略进行有效衔接,为乡村振兴战略阶段性目标的实现不懈奋斗。然而,在这一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困难。
1.任务重,疲于应付各种检查和考核
在人员结构上,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与其他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较为相似,也是与村委会合在一起,实施两套班子、一套人马的“一肩挑”的模式,村支书同时兼任村委会主任,其他人员则在两委中交叉任职[1]。在农村合村并镇改革之前,其服务对象主要是一个村(200多户、1000多名村民),地域范围少的1~2平方公里,多的如山区则大都在10平方公里以上[2]。但由于父辈之间熟人关系的延续,村委会干部对村民情况比较了解,处理问题也比较方便,人手较为宽裕。合村并组后,原有的行政村往往由两三个甚至四五个合并成一个,村党支的服务对象增加了1倍以上,地域范围也相应地扩大了2-3倍,而村党支和村委人员不但没有增加,甚至有些地方村干部人数还较原来有所减少[3],人手已经稍显紧张。同时,在新合并的大村中,不仅村干部与村民之间原本存在的熟人关系网受到冲击,村委会干部与村民之间的关系也变得有点生疏,村民与村干部之间关系的融洽度进而降低。并且由于社会保障、医疗改革、土地确权等任务的增加,村委的任务较原来增加了几倍。因此,在合村并组和村支两委“一肩挑”的模式下,村委不得不把重点放在“脱贫攻坚”“维稳”“疫情防控”和应对上级的各类检查上,对于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则往往是“喊得多,落实少”。
2.青壮年党员少,很难形成坚强的组织力和行动力
随着城市化水平日益提高,贫困地区农村的空心化现象不仅没有缓解,反而越来越严重。目前,贫困地区农村中的留守人员主要是老人、妇女和儿童,18-55岁的男性大都在广东、上海、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务工,即使有极个别的壮年男性在家,也大都是一种临时休整,根本没有在家长期发展的打算。与之相对应的,基层党组织中除村支委员外,处于青壮年阶段的男性党员也相对较少。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即使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中想有一番作为,往往曲高和寡,缺乏基层党员和中坚群众力量的支持,导致一些政策性的动员和宣传活动很多时候仅流于形式,如在村镇流动人口比较密集的地方刷标语、挂横幅敷衍了事。
3.基层党组织的发展观念比较落后,缺乏发展的超前意识
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够的重要原因是现在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观念陈旧,“在领导经济发展上主动性不强”,“等”“靠”“要”思想严重[4]。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过程中,大多数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带领村民致富、引领经济发展方面的主动性依然不强,只图保平安——“不出事就是好事”的思想仍大量存在。许多农村基层党组织虽在现代科学技术的应用上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办公条件不断改善,有些村委配备了电脑、卫星电话等现代化设备,办公自动化、“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使用也渐渐熟练,但其固有的单一行政化思维仍旧没有完全转变过来,仍是“上级要求干什么,我就干什么”的传统观念。村党支对于村庄特色产业发展的培育、自身资源优势的利用及村庄未来的发展缺乏新的思路,仅凭放任式的村民自我发展。
4.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不足,无法满足党员提升参与乡村振兴能力的需要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各级党委应当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经费与其他基层党组织一样,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支付。一般而言,主要由县和镇按照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担,其比例并不固定,有些地方是6:4,有些地方是8:2,甚至还有些地方完全由上级部门财政包干。在上述财政部门拨付的保障经费中,主要涵盖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服务群众经费、党员活动经费三部分。其中,前两类是最主要的部分,涉及村支两委干部和村内各小组组长的工资、慰问困难群众的费用及维持村委工作运行的一些硬性的日常支出,真正能够分配到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党员活动经费少之又少。如西藏的财政部门就曾介绍,近年来农村基层党组织经费得到保障,村级党组织活动经费按农牧民党员人数补助,每人每年平均100元[5]。某些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的经费甚至还低于人均100元。碰到自然灾害比较严重的年份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经费就被挪作他用,或者上级财政部门根本就无力支付,只能以白条的方式拖欠。因此,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活动基本上就是开会、学学文件和报纸,很难组织党员进行一些提升自身素质、开阔自身眼界的与乡村振兴密切相关的活动。由此触及的连锁反应是,党员对于基层党组织的活动越来越没兴趣,经常以外出等名义请假或逃避党员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