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
2021-03-10
中国电建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内部董事、1名职工董事、2名专职外部董事、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和各专业委员会健全,保证了公司具备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保证了公司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保证了董事会能够依法、合规、有效履行决策等职能,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稳步发展。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和文件指引,公司陆续制订修订公司治理及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三个专委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以及投资、财务、资金、担保等基本管理制度,公司治理各主体的议事规则健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沟通机制健全,信息沟通及时,运行协调有效。
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主体,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要求,按照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规范行权履责,充分发挥战略引领、重大决策、风险管控、管理监督作用,保证了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保证了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合法合规,保证了公司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促进不断完善风险管控体系,有效防范投资、财务、金融、法律、安全、质量、环保等重大风险,督促公司经理层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有效落实。
董事会通过召开董事会会议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决策审议较为全面、客观、充分,特别注重重大投资、融资项目的风险控制。董事会成员对提交董事会审议决策的议案仔细审阅并认真准备审议意见,在会议审议中严格执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的决策原则,充分发表意见并由董事会办公室按实全程记录。因事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董事,也严格按规履行授权程序并明确对每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董事会持续发挥督促作用,有效促进了决策事项的执行落实。一是持续落实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每季度报告制度,督促和推动董事会决策事项的执行落地。董事会制订了有关决议执行情况实行备案、报告、复议制度,并督促公司经理层每季度向董事会作一次书面报告。董事会加强决议执行过程的监督,使董事会的决策与公司经营管理有机衔接,促进了重大事项决策的落地实施及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加强,确保公司持续稳步发展。二是持续执行董事会决策授权制度及报告制度,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并加强有效监督。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的规定,在履行了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等程序的前提下,董事长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予以及时决策,以提高决策效率,满足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及时性要求。同时,定期每季度向董事会书面报告授权决策事项的情况,保证董事会对授权决策事项情况的了解和有效监督。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人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董事会决策的咨询机构,均按照各自议事规则开展工作。
外部董事、独立董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并遵照国务院国资的相关要求,认真审慎履行决策职责,对公司重大投资事项、重大关联交易、定期报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促进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维护国有资本收益和全體股东的合法权益等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参加公司年度、半年度工作会议,听取公司经营发展情况汇报,考察调研等多种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对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及市场开拓,对公司提高经营竞争力、创新商业模式、实现业务结构转型升级、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强海外业务发展及风险管控等多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