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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双循环”构建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新格局的财税对策研究

2021-03-10孙群力

关键词:东盟国家双循环税收

孙群力

[提要]为适应世界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趋势,我国明确提出了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构想。近几年尤其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取得的显著成绩为构筑中国和东盟国内国际双循环体系的可行性提供了坚实基础。在分析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新格局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体系可行性基础上,着眼于破解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存在的现实问题,探索进一步构建双方经贸合作新格局的有效途径,并从财税角度提出支持双方经贸合作新格局的对策建议,以期为中国与东盟开展更深入更紧密的经贸合作提供政策参考。

2021年是中国—东盟建交30周年。30年来,双边关系从建立对话关系到战略伙伴关系,再发展到共建命运共同体,双边经贸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内涵逐渐深化,动力快速增强,在“一带一路”倡议的互动中逐步展现出了更广阔的新前景。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经济造成严重冲击之际,中国经济大局依然保持了基本稳定,不仅二季度以来GDP增速由负转正,主要经济指标也出现恢复性增长。据统计,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货物贸易呈现逆势上扬趋势,东盟更是超过欧盟成为了中国最大货物贸易伙伴。这来之不易的成果,与中国经济步伐日趋有效稳定以及中国和东盟等境外合作区域已经形成的经济循环密不可分。

从国内情况看,中国有全球规模最大的中等收入群体,连续6年时间里国内消费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2019年中国居民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万美元,无疑为中国构筑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趋势看,不仅要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发展中国经济,而且要积极探索共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让发展成果惠及双方百姓群体。当前中国和东盟经贸合作成绩展现出的强大活力与广阔前景,给打造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可行性提供了坚实基础。

为此,探究如何借助“双循环”构建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新格局的有效途径,并从财税角度提出支持双方经贸合作新格局的对策措施是本文研究的现实价值。

一、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新格局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中国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必要性

1.构建国内大循环是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韧性的迫切需要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入高质量增长的攻关期,经济增长的驱动因素也将会发生重要变化。首先,资本和劳动投入的贡献进一步降低,技术进步速度减缓,经济增长动力减弱;其次,随着国际贸易争端及美国对华制裁、打压的不断加剧,国际市场需求日趋萎缩,全球产业供应链不稳定性显著增加。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面对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 2020年1-4月我国进出口商品贸易总额为9.07万亿元,同比下降4.9%,其中出口总额4.74万亿元,同比下降6.4%。①疫情期间,部分国家对我国恶意设置贸易壁垒,如对我国农产品贸易设置绿色壁垒,对我国技术性贸易以知识产权为由横加阻碍,等等。不过,各种现实数据表明,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而且还拥有其他国家无法比拟的超大内需市场,这也将成为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基础。只有加快形成稳定的国内市场,充分满足人们日益多元化的消费需求,合理激发内需市场潜力,才能缓解市场风险和对冲外部市场压力,降低企业风险负担,增强经济发展韧性和扩大回旋余地,进一步提高经济自我调节能力,充分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

2.构建国内大循环是解决市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要举措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后,乘势而上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时期。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需求呈现出从实物消费更多转向服务消费、从量的满足到质的提升的转变态势,追求个性化、多元化消费。但是,目前我国国内市场在中高端商品和教育、医疗等服务供给上还存在不少短板,无法满足人们对高质量商品、优质的教育、更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的现实需要。由于受生产力水平的限制,一些消费品和服务低端化、同质化供给过剩,导致国内不少高品质消费外流。据商务部2019年发布的《主要消费品需求状况统计调查分析报告》显示,消费者青睐进口商品最关注的是其安全、品质、设计、功能等,对价格的关注度反而不高。例如,母婴用品、化妆用品、家居和家装用品,消费者需求关注点均是安全、品质和原料,对价格的需求关注则相对次要。另外,我国对满足产业转型发展所需的中间投入品供给不足。根据国家工信部调研结果显示,目前我国95%的高端专用芯片、70%以上智能终端处理器等均依赖进口。[1]因此,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满足国内市场消费转型需求,不仅是解决我国市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政治环境而实行的战略转型。

3.相互促进的国内国际双循环是“育新机、开新局”的战略选择

目前,受新冠疫情危机、全球经济急剧衰退影响,很多国家的经济发展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冲击。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预测,2020年全球经济增速为-4.9%,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只有中国是正增长,但增速也只仅为1%左右。面对国际政治局势的不稳定及经济不断下行的压力,不少国家呼吁本国企业撤资回归本土,以此为本国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缓解本国严峻的就业形势。此外,随着我国经济、科技实力不断增强,西方国家之间逐渐流行起“中国威胁论”,认为随着中国的不断崛起,它将改变世界的格局,引发新一轮的世界动荡。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开始鼓吹在产业链发展中“去中国化”。如大众、丰田等国际主要汽车制造商计划把部分业务从中国移至非洲,在非洲建立厂房;全球电子制造服务厂商准备将部分产能从中国转移至印度;美国为避免基础药品对中国形成严重依赖,对我国实行了高科技封锁等。部分国家认为随着中国产业链的不断扩张和完善,已经威胁到他们的经济安全。不少国家在众多范围内的“去中国化”,这种现象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小的冲击,其根源在于我国一直以来以吸引外资和企业入驻为重要经济发展支撑。因此,立足已有国际合作基础,新构以中国为核心的产业链目前是我国重要且紧迫的经济选择。

受中国和东盟各国“山连山,水连水”的特殊地理位置影响,双方经贸合作不断深化,领域不断拓展、内涵逐渐深化,动力明显增强,在“一带一路”倡议的互动中更是展现出了广阔的前景。如前文所述,在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的冲击中,东盟逆势上扬,超越欧盟首次成为中国最大货物贸易伙伴,也再次显示出了双方紧密、强劲的合作关系。在双方经贸合作不断加深的有力带动下,双边相互投资领域也不断拓宽、加深,逐步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经贸合作格局。[2]

面对未来不确定性增加的国际政治经济局势,我国必须重新调整思路:一方面,要着力扩大内需,构建强支撑的国内经济;另一方面,还需要立足现有国际经贸合作基础上,不断提升经济自我循环能力,积极建设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现国内国际经济双循环相互促进。其中,进一步强化与东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往更“高阶”层次发展,实现区域内的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与自由化,[3]将是打造相互促进的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渠道之一。一国经贸的发展有着内循环和外循环,二者更有相互交融部分,内外循环的发展不仅有助于本国经贸的国际化发展,也能在遇到风险时降低企业的经济损失。因此,扩大国内大循环,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稳定外贸外资基本盘是我国是“育新机、开新局”的占优选择。

(二)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新格局为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可行性

1. 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条件已基本成熟

新中国成立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根据世界经济发展形势和自身发展实际,确立了科学合理的经济发展战略,使得经济发展速度与经济发展质量稳步提高。改革开放初期,为扩大经济总量,我国确立了以出口导向和投资拉动为主的经济发展方针。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提出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发展战略,旨在调整经济结构,着重强调新旧动能的转换,使得要素实现最优配置。确立了创新导向和需求拉动为主的系列战略,已初步形成了支撑国内大循环发展的三个子循环,[4]即科技、消费和传统经济内循环。就科技内循环而言,我国在数字经济和“新基建”等数字技术创新与应用上已初步实现了自主化。据测算,2019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总量达35.8万亿元,占当年GDP比重36.13%,对我国GDP增长的贡献率达67.7%,远高于工业和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引擎。②截至2019年底,我国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达13.19亿,占全球网民用户规模的32%,电子商务交易规模34.81万亿元,已连续多年领跑全球电子商务市场,网络支付交易额达249.88亿元,移动支付普及率等在全球均处于领先水平。③

就消费内循环而言,近十年间我国居民储蓄率下降了约6个百分点,据IMF预测,到2023年我国国民储蓄率将下降至41.6%,这为我国消费提供了源头保障。此外,2019年,我国居民人均服务消费增长快于商品消费,占居民人均消费总额的45.9%;乡村消费快于城镇消费;实物商品网上消费快于线下消费;品质化、个性化、多样化消费明显增多。由此可见,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的条件已基本成熟,这也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占优选择。

2.以东盟为代表的新外贸增长极为中国建立国际循环明确了方向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东盟进出口总额达6414.7亿美元,同比增长9.2%,快于中国对外贸易平均增长速度,在中国前三大贸易伙伴(欧盟、东盟、美国)中增速最快。与2010年的2927.8亿美元相比,年均增长约9%,所占份额提高了4.2个百分点。其中,2019年出口总额达3594.2亿美元,同比增长12.7%,较2010年年均增长11.2%,所占份额提高了5.6个百分点;进口总额达2820.4亿美元,同比增长5.0%,较2010年年均增长6.9%,所占份额提高了1.9个百分点。2010年到2019年,中国对东盟由贸易逆差转为顺差,其中2019年中方顺差773.8亿美元,较上年的506.1亿美元增长了 34.6%。④2020年以来,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国际贸易与投资大幅萎缩,但中国与东盟国家的贸易额实现了逆势增长,1-9月,我国对东盟进出口总额达3.38万亿元(与欧盟、美国进出口额分别为3.23万亿元、2.82万亿元),同比增长7.7%(与欧盟、美贸易同比增长率分别为2.9%、2%),占我国外贸总值的14.6%,东盟成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其中,越南、马来西亚、泰国与我贸易额最大,分别约为9200、6500、5000亿元,同比均实现正增长,中国与越南贸易增速则高达23.5%。⑤

相应地,2019年东盟—中国进出口总额达5078.6亿美元,较2010年的2355.1亿美元年均增长8.9%,所占份额提高了7.2个百分点。其中,2019年出口总额达2024.6亿美元,较2010年年均增长8%,所占份额提高了3.5个百分点;进口总额达3053.9亿美元,较2010年年均增长10.6%,所占份额提高了9个百分点。中国成为了东盟最大的贸易伙伴和最大出口市场。⑥

3.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相互促进的内生关系基本形成

近年来,我国与东盟国家经贸往来呈现出具有较显著产业行业特征的国内国际双循环。从中国对东盟国家的直接投资流量行业构成来看(表1),从2010年电力热力及批发零售业为主到2018年商贸和制造业为主,中国企业投资领域已从金融业、采矿业等逐步拓展到制造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更加丰富的商贸服务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且具有较强稳定性,有助于分散市场风险。

表1 2010年和2018年中国对东盟投资行业存量构成

从中国东部、中部、西部三大区域与东盟国家的贸易商品结构可以看出,对东盟各国出口的商品贸易中,东部地区主要是制造业产品,中部地区为制造业及部分钢铁等,西部地区则为针织品、鞋靴、皮革制品;而从东盟各国进口的商品贸易表明,东部地区主要是制造业产品及特殊交易品,中部地区为资源类产品和电机类产品,西部地区为资源类产品和制造业产品等;⑦从经贸合作循环显示,中国对东盟国家出口商品中主要以工业制成品为主,工业制成品也是我国出口商品占比最大的商品种类,2019年该比例达到94%。从中国进口商品结构看,主是农产品为主,表明中国与东盟国家贸易互补性强于竞争性,尤其在工业制成品领域,我国自给水平较高,对美、日等经济发达体依赖度较低。

二、目前中国—东盟经贸合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现有经贸合作多以陆地合作为主,海洋经贸合作呈碎片化

1.目前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多以陆域为主

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框架下,无论是区域、次区域亦或是产业园区,中国—东盟经贸合作主要以陆域合作为主,涉海经贸合作非常少。例如,湄公河次区域的经贸合作主要以陆域或水域合作为主;各类产业园合作中,除中马钦州产业园和马中关丹产业园之外,基本都是内陆经济合作区,而境外经贸合作区中的主要产业合作也以陆域合作为主,[5]中国—东盟经贸合作在海洋方面的探索还不够,合作内容较少,缺乏海洋经贸合作方面的谈判。

2.海洋经贸合作不系统、不深入,呈碎片化

中国—东盟次区域经贸合作中,虽然广西、福建、海南等沿海各省均参与了海洋经贸合作计划并采取了相应行动,也取得了一些合作成绩,如泛北部湾经济区等。但是就泛北部湾经济海洋经贸合作区而言,中西部各省对该经贸合作区的热情不高,合作不深入。目前也主要由广西在推动,但由于其自身经济发展实力较薄弱,海洋经济发展水平也不高,区域海洋规划科学性有待提高,因此广西与东盟的海洋合作未能深入开展。与此同时,广西、广东、福建等沿海地区虽然都建立了各省(自治区)的海洋经济合作区,但由于缺乏科学的规划和全面的统筹,导致各地区在发展海洋经贸合作中互相配合度不高,未能从全局出发实现更深入的海洋经贸合作,出现了海洋产业结构趋同、低度化建设现象,相应的合作也呈现出碎片化特征。[6]

(二)双边经贸依赖关系不对称,贸易便利化效益开始衰减

1.中国—东盟贸易增长趋于分化态势

虽然在2020年前三季度,东盟逆势而上超越欧盟成为了我国最大贸易合作伙伴,特别是在疫情的冲击下中国和东盟的关系更加紧密、合作也更加强劲,双边的贸易结构也基本稳定,但是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关系呈现出增长趋于分化的态势。1-9月,中国与东盟五国的贸易额占中国—东盟贸易总额的86.2%,贸易额占比由高到低分别为越南、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其中,越南和泰国累计比去年同期增长18.5%和10.9%,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分别增长5.8%和3.5%,印度尼西亚下降1%。⑧

此外,中国与东盟国家经济相互依赖呈现较严重的不对称。从总体而言,东盟对我国的贸易依赖明显大于我国对东盟国家的依赖;彼此之间的投资依赖也处于不对称状态。从个别国家来看,我国与菲律宾、越南等部分国家的贸易依存度也处于严重不对称态势。如果长此以往相关当事国可能会考量政策的独立性和国家利益偏好等因素,影响相互间经贸合作的稳定性。

2.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效益开始衰减

随着东盟自贸区的建立,中国—东盟合作发展不断推进,贸易增长迅速。但从近些年的数据看,尤其是关税协调的贸易效益开始衰减,贸易便利化问题需重新审视。从税收的角度看,不仅应该关注关税水平、征收过程的规范与协调,并进一步解决关境的税收协调问题,还需要从更开阔的合作发展视野下研究税制及其深度协调,以期推进中国-东盟自贸区贸易进一步发展,贸易便利化效益最大化。

(三)全球价值链分工格局的改变对中国—东盟产业链带来一定冲击

本世纪以来,经济全球化给国际贸易带来了深刻的变化,各国都参与到全球价值链生产的各个环节。每个国家都根据自身的比较优势在产业链的特定环节进行专业化生产,这样的生产模式将使世界各国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但是这种紧密联系的建立需要各个国家在价值链中环环相扣、互相配合,才能创造更大的经济聚集效应。[3]东南亚地区是全球价值链中最活跃的地区之一,有数据显示,⑨2017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在全球价值链参与率方面分别为76%和64%。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美贸易战及新冠疫情无疑给全球价值链供应链带来重大冲击,中国—东盟产业链也深受影响。

新冠疫情对跨国公司供应链的多元化提出了新的需求,日本在今年4月推出的抗疫经济救助计划中,专门设置了专项资金鼓励和扶持日企将部分高附加值生产线回归本国,或将部分商品线转移至东南亚国家,助力日企供应链的多元化发展;中美的贸易战给中国—东盟的经贸格局也带来了不小冲击,众所周知,东盟是全球供应链的运转及生产中心之一,受中美贸易战的影响,东盟的供应链将受到严重冲击。因此,中长期来看,区域生产链和价值链的转移和重构对中国—东盟双边的经贸关系将带来不少挑战。

三、借助“双循环”打造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新格局的有效途径

(一)以陆地为依托,在海洋经贸寻突破,加快发展海陆经贸合作

新冠疫情影响及全球经济急剧衰退的背景下,纵观中国与东盟以陆地为主的经贸合作仍然存在诸多不足及不确定性,新形势下双方应努力打造海洋和陆地双轮驱动的经贸合作模式,实现依托陆地,突破海洋共赢共生的合作关系。[5]

在海洋寻突破的意义在于:一是随着陆地再生和不可再生资源的减少,各海洋国都会逐渐追求陆地和海洋经济的平衡发展,随着陆地和海洋的统一性也逐渐使得部分成熟的陆地产业向海洋延伸。中国与东盟国家同属发展中国家,也是全球经济发展速度相对较快的国家,如果能在海洋经贸中寻求更大的突破,不仅为双方经济也为世界经济带来重大影响。二是在CAFTA框架下,中国—东盟陆地经贸合作虽然取得了不少成果,但是海洋产业合作、贸易投资及区域合作深度不够、范围不广,为此加强海洋经贸合作不仅可以拓展双方合作的深度和广度,而且还可以解决双方经贸关系不对称依赖的困境,增强双边海洋领域的政治互信,推动双边经贸合作新升级。

具体而言,一是制定空间合作新机制。应扩大双边海洋经贸合作区域,使得合作区辐射到中国更多的省份和东盟更多国家;科学规划和全面统筹我国与东盟开展合作的各个区域,制定功能互补、定位互异的合作区框架,避免出现海洋产业结构趋同、低度化建设现象,实现以点连线、以线带面推动中国—东盟国家经贸合作纵深发展。二是在海洋经贸合作中加强贸易便利化,促进贸易和投资一体化协同发展。不仅要求双边经贸互补共存,还需制定促进海陆贸易和投资的双向促进政策。在双边供应链和生产链建设中加大海洋企业的纳入力度,融入更多的海洋因子,建立和完善海陆跨境合作区,实现双边区域价值链的重构。

(二)提高双边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效益,实现均衡普惠共赢

1.稳步拓展经贸合作新领域,经济效益辐射东盟更多国家

从中长期来看,面向工业4.0的国际产能合作将成为深化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的核心动力,[7]为应对新一轮的科技革命和打造全球产业链、价值链的发展趋势,中国和大部分东盟国家也推出了本国的“工业4.0”计划。如中国制造2025、泰国4.0、印尼“工业4.0”等。中国与东盟国家产能合作应抓住这些规划重点强调的发展领域,经贸合作区域辐射东盟更多国家,共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中国在数字经济、跨境电商、5G、智慧城市等领域均加大了与东盟各国合作的步伐,并形成了新的合作增长点。如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企业先后在印尼投资,不仅带动了印尼的国内零售业发展,给印尼不少中小企业也带来了重要发展机遇。2020年也是中国与东盟的数字经济合作年,双方应不断挖掘跨境电子商务新增长点,利用电商平台深化农产品及农产品再加工领域的合作,促进双方电子商务贸易额的快速增长。在后疫情时代,双方可积极探索线上远程医疗合作、线上抗疫物资贸易合作等,开发更多线上合作商机,开拓更多合作新空间,努力构建数字丝绸之路。

2.加强品牌合作,优化贸易结构

中国与东盟国家应优化双边贸易结构,加强区域品牌合作,打造更多知名国际品牌,提升产品的附加价值,从而提升区域内各国的生产力和竞争力。建议东盟国家可通过每年召开的东盟博览会来中方推介其优质品牌,让我国消费者了解和使用更多的东盟产品,如深受我国消费者喜爱的泰国榴莲、香米,马来西亚的咖啡、燕窝等,近年来销售额实现了飞速增长。未来应邀请更多的东盟国家到中国推荐其特色产品,加大在中国市场的开发力度。与此同时,东盟国家也应改善营商环境,提高初级产品的深加工技术,尤其是农副产品和海产品等,加工后销往中国,促进双边贸易稳定增长。反之亦然。

3.开放市场,加强产业合作

首先,应落实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建设,加强海关标准、检验检疫等领域的合作。其次,通过“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在更大产品范围内逐渐实现零关税,对区域内相互投资和贸易都大有裨益。因此,在东南亚域内扩大产业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合作,打造优势互补的产业链,互惠互利。

(三)全方位构建中国—东盟区域价值链体系

1.借助互联互通,挖掘彼此经济内生增长潜力

在新冠疫情危机、全球经济急剧衰退以及美国对华制裁、打压、不断加剧的背景下,中国构建区域价值链体系的优先对象应该是东盟。一是自CAFTA建成并运营以来,双方经贸合作成效显著,有着坚实的合作基础;二是东盟各国目前没有具有价值链主导优势的国家。相较于日本,中国具有体量优势,能够在区域内灵活配置价值链,实现供应链产业链的分工与合作的主导优势。[8]

从我国中长期发展战略来看,一是必须调整将东盟作为“出口平台”的投资策略,不断挖掘彼此的经济内生增长潜力,借助互联互通减轻对欧美市场的依赖,通过自身的发展主动塑造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二是为应对全球价值链调整的本土化和多元化趋势,应鼓励中国企业在东南亚地区构建区域生产链,将当地企业纳入区域生产网络,并从中国的技术溢出和市场开放中取得持续、健康的经济发展。

2.全面贸易开放,保障区域价值链体系有效运转

中国—东盟供应链价值链体系的有效运转需要贸易全面开放。一方面,中国价值链体系中的高端投入品要能够自由进入下游东盟国家的加工制造体系;另一方面,东盟各国制造的质优价廉的商品也要能够自由流入中国,以满足中国庞大内需市场的消费需求。在这个过程中,要求双边贸易能够全面开放,自由无阻,更要求双方相互信任,积极推动中国与东盟国家货物和服务贸易向零关税、零障碍前进。

四、打造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新格局的财税对策建议

(一)强化税收合作,构建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互利共赢的投资环境

1.提高税收协调层次,加快推进税收协调进程

一是探索建立关税同盟。自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立以来,双方关税协调已取得了很大成绩,国家间的商品贸易几乎接近全面零关税。未来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的落实,双方应在商品和服务领域继续推行零关税政策,减少非关税壁垒的制约,推动更多产品实现零关税。从税收的角度看,不仅应该关注关税水平、征收过程的规范与协调,并进一步解决关境的税收协调问题,还需要从更开阔的合作发展视野下的贸易增进研究税制及其深度协调问题,构建多视角、多层次激励相容的税收制度协调体系,推进中国-东盟贸易便利化。此外,为构建共同市场,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双方不仅要保障域内关税协调,还需共同构建统一对外的关税政策,建立真正的关税同盟。

二是推进直接税协调。目前东盟直接税协调主要是通过税收协定的方式进行。下一步,东盟国家间不仅要加快经济落后成员国税收协定签订进程,提高税收协定覆盖率,而且需要不断更新旧的直接税税收协定内容。长远来看,还需建立直接税多边协调机制。因此,进一步完善直接税双边协调框架和内容的构建是目前需要考虑和解决的。

三是推动增值税/商品劳务税的协调。东盟虽然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协调增值税等间接税,但是由于各个流转环节都涉及增值税,因此协调难度较大、层次比关税低。据了解,增值税和商品劳务税作为东盟各国的主要税种,目前各国间暂时还未启动增值税/商品劳务税等间接税的协调内容。因此,东盟应积极探索启动增值税/商品劳务税等间接税的协调,尽量避免出现因为各国税制差异大而影响到区域内商品、服务和贸易的自由流动,扭曲市场和贸易的关系问题。

2.加快推进中国—东盟税收情报交换制度建设

随着信息技术的加快发展,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不断深入,在数字经济、跨境电商、5G、智慧城市等领域不断有新的合作,相应的各种资金、技术、劳动力等的流动也会带来新的区域内跨国避税的现实难题。因此,中国与东盟各国的税务机关需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性地使用请求交换、自动交换、自发交换和授权代表访问等税收情报交换方式,探索建立国家间的同期税务检查模式,[9]如可定期召开各国税务局长年会,交换搜集到的双方或多方相互关联的企业情报。共同打击偷税漏税行为,规范跨区域纳税人的纳税行为,携手创造公平竞争的经济发展环境。

(二)优化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税收协调合作平台

1.共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

2019年,“一带一路”沿线共19个国家和地区共同组建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中国与东盟各国应围绕“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联盟合作行动计划,积极开展税收前沿问题研究、税务技术援助等活动,共同采取实际行动助力“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共同提高税收征管能力,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各国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

2.探索设立中国—东盟税收争端解决中心

东盟各成员国处于不同的法律体系,国家间法律差异性较大。在少数东盟国家还未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的情况下,中国—东盟各国应共同成立一个以解决区域性税收条约为基础的税收争取解决中心,不仅可以解决CAFTA成员国间的税收争端,而且可以解决CAFTA成员国主管当局与跨国纳税人之间的税收争端,利于寻求维护各国税收权益和保护投资者利益。[10]

3.在部分东盟国家成立专门的税收协调机构

随着我国与部分东盟国家经贸往来越来越密切,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产业体系,可以在与我国经贸往来较密切的东盟国家成立专门的税收协调机构,设立税务参赞,专门协调境外涉税事务争端,重点解决经贸合作中重复征税问题及其他涉税争议问题。

(三)优化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税收管理和服务机制

1.搭建交流平台, 提升专业性税收人才综合素质

以中国—东盟经贸合作企业需求为导向,提高专业型税收人才培养数量,注重从税收知识、税收相关法律、专业外语等方面提升专业性税收人才综合素质。同时,应加强对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相关企业给与专题辅导和咨询,给与企业答疑解惑,实施一对一的专业解答服务。同时,应为企业提供税务服务交流的平台,让企业相关人员及时分享实践经验,避免中国企业在东盟各国投资时遇到税务争端等问题,以优质的税务服务机制为我国企业在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2.构建增强政治和文化互信的税收协调机制

中国与东盟的经贸合作政治互信是基点,是双方开展合作的基本面。目前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来到了新的十字路口,需要寻找新的领域和方式来深化双方经济一体化。目前南海争端问题给中国与部分东盟国家带来一定的困扰,给区域经济合作也带来一些不稳定因素。在此情况下,应积极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通过增强政治与文化互信战胜挑战。因此需坚定不移地发展友好关系,为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税收协调创立良好的政治环境和融洽的文化氛围。

(四)拓展国际援助体系,实现区域内成员互帮互助

中国与东盟成员国间应探索建立一个国际援助体系,实现区域内成员间的互帮互助,提高成员国自主发展和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避免部分国家过度依赖区域外的“外援”国家。一方面,新加坡等生产技术相对发达的国家可对越南、老挝等落后国家实行“一对一”帮扶;另一方面,如亚投行、各成员国政府国库、各大商业银行及各投资发展基金等机构应筹集区域国际援助资金,建立区域国际援助体系,实现区域内成员互帮互助,互惠共生。

(五)提供力所能及的公共产品,夯实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的基础

在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进程中,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应合理协商界定支出责任,大力推动互联互通在区域、次区域、地区间的合作,把铁路、公路、港口、通信等联通网络疏通好,构建互联互通的交通、通信网络系统,促进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在原材料、货物、服务、技术成果、劳动力等方面的自由流动,确保基础设施建设在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可持续。

注释:

①数据来源: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74/302275/3039450/index.html。

②数据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合作撰写的《新基建蓝皮书》。

③资料来源:《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0》。

④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的相关数据整理。

⑤数据来源:国务院新闻办就2020年前三季度进出口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http://www.gov.cn/xinwen/2020-10/13/content_5550937.htm。

⑥数据来源:东盟秘书处的统计数据整理。

⑦资料来源:根据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一带一路”国别合作度评价报告(2016)》整理。

⑧数据来源:中国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74/302277/302276/3336313/index.html。

⑨数据来源:《2017年世界投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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