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广西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研究
2021-03-09曹婷婷
曹婷婷
摘 要: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得到不断发展,其作用也尤为突出。本文重新定义了当下新型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并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为例,通过实地调研其发展现状,分析组织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此促進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进而推动广西乡村旅游的发展,最终实现乡村振兴。
关键词:乡村振兴;乡村旅游;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广西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识码:A
基金项目:2020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乡村振兴视域下广西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模式研究”(项目编号:2020KY30024);2019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校级课题“南宁市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模式及运行机制研究”。
引言
2016年,国务院在《“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中指出要创新乡村旅游组织方式,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是明确提出鼓励“创办乡村旅游合作社”。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后,乡村旅游合作社在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和实现乡村振兴的作用更加明显,多地出台相关政策促进乡村旅游合作社的发展。笔者在实地考察中发现,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组织中,并不局限于乡村旅游合作社。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经过较长的发展历程,对促进乡村旅游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也存在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
一、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概念及分类
(一)概念
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最早出现在2009年的《旅游学刊》中,其名称是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概念引申而来,各种“农家乐”服务中心、“农家乐”协会、旅游服务公司以及“农家乐”联合社均属于这一范畴[1]。近年来,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得到不断发展,形式更加丰富,如乡村旅游合作社、村民旅游服务公司、农家乐协会、村民旅游管理小组等一系列正式或非正式的组织。本文继续沿用“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一词,笔者认为“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是由乡村旅游社区村民自发组织成立或村民参与管理的,能够协调乡村旅游社区内部矛盾、为当地旅游进行宣传接待,促进地方乡村旅游管理和发展的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组织。
(二)类型
广西的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主要有乡村旅游合作社、村民旅游服务公司、农家乐协会和其他非正式组织等几种形式,其主要特征如表1所示。
二、广西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历程
20世纪80年代,我国乡村旅游逐渐兴起,广西乡村旅游也开始出现并得到一定发展。随着广西乡村旅游的发展,逐渐出现一系列问题:恶性竞争、环境污染、旅游组织混乱、乡村经营者服务态度和服务意识差、过度商业化、村民矛盾不断等。20世纪末,广西一些乡村旅游景区开始出现由村民自发组织的队伍,多为非正式村民组织,这些组织开始只是协调村民之间的矛盾,使乡村旅游发展出现转机。21世纪初期,广西一些地方,或在地方政府的指引下,或由当地村民参考外地乡村旅游成功案例,成立由村民集体参与的旅游服务公司,相比之前的村民组织,开始有了较为完整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模式,可以从更高层次去协调乡村旅游的发展,旅游服务公司开始统一地方收费标准、统筹旅行社业务、组织服务技能培训、治理乡村环境,等等。2006年10月31日,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国家政策支持和引导下,全国范围内开始出现与旅游相关的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2008年12月,马山县成立了弄拉农民旅游专业合作社,有25户村民入社,社员有125人;2015年9月,北海市涠洲岛当地8名社员共同出资组建一家以农村生态旅游、休闲娱乐以及农副土特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为主要经营项目的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2015年10月,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指导下,博白县沙河镇霞岭村成立广西首家正式的乡村旅游合作社,其方式为村民以土地资源入股,由招商引资的专业公司进行管理[2]。在农家乐协会、村民旅游服务公司、乡村旅游合作社如火如荼开展的同时,其他一些非正式组织也同时存在,这些广西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一起为推动广西乡村旅游的发展而努力。
三、广西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状
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在提高乡村旅游专业化、规范化、产业化(姚莉等,2010)[3],促进民族的文化保护和传承(谢金林等,2009)[4],实现乡村旅游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邢成举、胡联,2018)[5],促进乡村旅游发展与升级等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现代组织管理规程和管理模式(田书清,2009)[6]及村民间的利益关联(盘晓愚,2009)[7]等原因,现今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管理者或成员在资金筹措、组织运行效率、人力资源等方面存在各种问题(周永广等,2009)[8],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难有作为,存在种种问题急需解决。广西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充分利用民族特色与地方区域优势,得到快速发展与壮大,但随着乡村旅游的发展,广西对旅游专业合作组织的专业化要求逐渐提高,相对于发达地区其发展不足与困难也逐渐暴露。笔者为了了解广西当地的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走访了广西南宁、柳州、桂林、玉林等多个有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的乡村旅游点,发现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广西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已经成为推动乡村旅游发展和实现乡村振兴的主力军。但是,笔者在访谈过程中也发现广西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运营情况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部分组织成员对组织不信任、不认可以及组织领导者对组织发展缺乏长远规划上,部分领导者对组织的发展前景持悲观态度,认为自己带领的组织缺乏发展潜力。这些问题对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极为不利,同时阻碍了地方乡村旅游经济的发展。
四、广西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面临的困境
在广西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协调乡村旅游发展的同时,相关问题也接踵而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组织功能的发挥。
(一)村民思想意识的滞后性严重制约组织的发展
笔者在调研中发现,在广西一些组织运作过程中,村民往往只看重眼前利益,如果组织可以为自己带来经济效益就支持,当需要投入人力、物力促进地方发展时,部分村民会选择视而不见,甚至诋毁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组织在开展活动时举步维艰。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在开展项目时,需要将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同村民沟通清楚,从而促进组织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管理人才的缺乏使组织能力不断弱化
人才问题一直是困扰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的重要问题,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多为村民自发组织,除少数招商公司参与之外,其他参与者多为村民,但大部分村民文化水平不高,理论基础较差,思想相对落后,处理问题缺乏前瞻性,这也是阻碍多数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重要原因,甚至有些组织成立后,由于缺乏管理人才,组织能力不断弱化,致使村民对其丧失信心。
(三)资金匮乏让组织发展举步维艰
目前,广西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几乎没有运营资金,一些组织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经营户每月缴纳的少量管理费,组织的管理者几乎没有管理收益,使其在管理中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资金的匮乏也使项目无法运转,无法从村内“走出去”。
(四)市场营销意识薄弱导致组织作用有限
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成立后,开始对接旅行社,但工作多停留在“你来我接”,“你不来我不强求”的层面,缺乏“走出去”营销意识。且其乡村旅游开发过程中执着于观光、垂钓、采摘等传统项目,对自身定位不准,缺乏品牌意识,使得地方乡村旅游发展业绩平平,甚至有些组织最后自行解散。
(五)无法形成合力,制约地方乡村旅游发展
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为了解决乡村旅游存在的问题,多种类型的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相继出现,比如,围绕有威望的村民形成的村民小组,以村干部为中心的村委会,以经营者为核心的旅游服务公司,还有村民共同掌权或与外来公司合作的乡村旅游合作社,不同类型的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在管理中心各自为政,甚至互相诋毁,无法形成合力,制约着地方乡村旅游的发展。
五、广西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对策
(一)引导村民逐步提升思想意识,加快組织发展
村民思想意识的提升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除了对村民进行宣传教育外,还需要在项目开战前,把乡村旅游的整体规划告知村民,让村民心中有数,还可以采取各个击破的方法,先取得一部分村民的支持,逐渐赢得其他村民的支持。组织可以从一些少投资多收益的项目开始,逐步取得村民信任,从而为其他活动的开展奠定基础,逐步提高村民的思想认识。
(二)重视人才储备和引进,提升管理水平
人才问题应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来解决,首先,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聘请乡村旅游专家进行考察指导,指出乡村旅游与组织中存在的问题;其次,通过合同形式定向培养村内大学生,村内大学生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又了解地方情况,可以更好地开展工作;再次,通过获得政府支持,引进优秀管理人才,带领组织发展壮大;最后,从现有管理人才中选择可用之材,用学习、培训、考察等方式带动组织进步。
(三)加大资金支持,保证组织正常运转
政府可以评选区内优秀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对能够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的组织拨付一定的财政资金。组织也可以通过“走出去”的方式,通过营销吸引游客,这些收益可以按一定比例交付组织作为运转资金,以保证组织正常运行。
(四)提升组织市场营销意识,打造乡村旅游品牌
在市场竞争愈加激烈的今天,要想促进乡村旅游的发展,就有必要分析当地乡村旅游景点的目标消费群体,了解目标群体的喜好,结合自身特色和优势,打造乡村旅游品牌,并将品牌推广出去,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取得长期的发展。
(五)各司其职形成管理合力,促进地方乡村旅游发展
各种类型的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不同,但必须进行统一管理,分工合作,形成合力,才能促进地方乡村旅游的发展。可以采用一个组织为总指挥,其他组织共同参与的方式进行管理,每个组织都有发言权,遇到问题时必须统一方案,共同协商。
六、结语
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以不同的形式存在,其在乡村旅游发展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态势良好,但同样存在一些问题,只有及时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促使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进而推动乡村旅游的发展,最终实现乡村振兴。
参考文献
[1] 胡敏.我国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和转型:兼论乡村旅游发展模式的升级[J].旅游学刊,2009(2):70-74.
[2] 胡建华.扶贫攻坚视域下发展广西乡村旅游的新思考[J].桂海论丛,2016(4):64-70.
[3] 姚莉,陈志永.原生态社区文化旅游开发中的乡村旅游合作组织:以西江苗寨景区苗家乐协会为例[J].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0(2):70-75.
[4] 谢金林,陈刚.民间组织、经济租与民族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以泸沽湖地区为例[J].云南社会科学,2009(5):63-67.
[5] 邢成举,胡联.旅游合作组织、旅游扶贫与村庄发展:基于北京市密云县的调查[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0):1-7,37.
[6] 田书清.农村社会组织的现状及其运作模式:以贵州省榕江县大利村旅游协会为例[J].广西社会科学.2009(7):92-95.
[7] 盘晓愚.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在乡村旅游中的作用[J].经济研究导刊,2009(4):172-173.
[8] 周永广,姜佳将.农村基层组织在乡村旅游发展中的作用研究:以杭州龙坞茶村为例[J].乡镇经济,2008(4):5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