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物范世:明清家训德育思想辨析
2021-03-08楚亚萍刘红玲
楚亚萍,刘红玲
(贵州师范学院 党委学生工作部, 贵阳 550018)
在五百多年的明清历史进程里,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小家庭和人口数量的增多,家训文化空前繁荣起来并最终成为中华传统家训史上的顶峰。无论是从家训的数量,还是体例、内容上,明清时期的家训都把重点放在德育教化上。在浩瀚的中国德育教化长河里,明清家训把家族德育深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关注到孩子成长的全过程,无论是在教化内容还是德育途径、方法上都出现了体系化、整体化的特性。明清家训在归纳和总结中华传统优秀家训德育思想的基础上,将包含有国家意志的政治思想贯穿于家庭生活内部,兼用情感式、家长式的训诫,以“知—行—情”合一的思想来实现对社会个体的德性教育。合理的挖掘并凝练明清家训优秀德育思想对于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它既能为新时代德育工作提供深厚的传统文化内涵,又能为新时代公民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丰富的文化动力。
一、明清家训丰富的德育内容
作为中华传统家训发展中的顶峰,明清家训德育内容覆盖面广、体例完备、体裁多样,包罗万象。明清家训产生于封建社会发展的末期和世界商品经济的萌芽时期,必然带有特定历史社会的腐朽落后印记,这就需要我们今天辩证地去审视和解读,但它所蕴含的优秀德育内容仍然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可以结合马克思主义人的发展理念来深入挖掘和阐释其优秀德育文化,为新时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丰富的文化内容。一言以蔽之,明清家训的优秀德育内容围绕治学、修身、齐家、处世,涵盖读书治学、立志修身、启蒙教育、女性德育、齐家治生、交友处世、择业从业等人生发展的诸多层面。
一是立志勤学的读书治学规范。立志是道德修养的第一要素,更是做人的基础。读书治学是明清家训德育的重要内容,它从治学的目的、方法、态度几个层面规定了立志勤学的习德之道。中国古代把读书视为头等大事儿,认为“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把读书悟道视为达到儒家“内圣外王”圣贤之道的基础。明代大儒方孝孺认为人可以不吃饭但不可以不学习,人生在世不读书悟道就和禽兽没有区别。清代孙奇逢在《孝友堂家训》中对于古人读书的价值归纳为“取科第犹第二事,全为明白道理,做好人”[1]696。认为读书治学除了考取功名外,更为重要的是明白道理,懂善恶、知对错。汪辉祖训诫子孙后代“所贵于读书者,期于明伦达理、立身应务也”[2]8。这种将读书治学与修身、治世联系在一起的治学观,从求知重道、崇儒尚文的基本思路出发,从立志勤学的目的性阐述了读书治学之道。明代杨继盛在《谕应尾应箕两儿》把“立志”作为辨别君子和小人的要素,他认为真正有志之人因自己所具备的知识和境界而得到社会的认可,成为人人敬重的君子。王阳明则在《示弟立志说》中肯定了立志的根本性地位,他认为:“学莫先于立志,志之不立,犹不种其根,而徒事培拥灌溉,劳苦无成。”就是说治学之道必先立志,才能技艺可以学习,但是若没有正确的志向,即使再怎么努力也是徒劳无益。这就从立志勤学的重要性上对治学之道做了规定。关于治学的方法和态度,明清家训则强调“学贵有恒,学在勤勉”,李鸿章也曾告诫后人“今日学者所积之思想,他日皆将见诸事实者也”[3]44诸多明清家训都将持之以恒、循序渐进、躬身实践作为读书治学的方法。明清家训从读书治学的目的性、重要性、方法途径几个层面提出了以立志勤学为基础的治学范式。
二是以德为本的修身规范。修身是个人道德修养“自我提升、磨炼的道德活动,是个人为了培养优秀的品质、高尚的人格而进行的自我锻炼、自我陶冶、自我改造的活动”[4]341。修身是在非强制性社会道德规范之下的个人自觉追求德性完善的内在需要,它强调道德的内在自觉性。老子在《道德经》五十四《修德为本》中说“修之于身,其德乃真”,韩非子说:“修身洁白,而行公行正。”(《韩非子·饰邪》)《礼记·大学》更是把修身作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先决条件。总的来说,在百家争鸣的先秦时代,各家都非常强调修身的重要性,尽管修身的侧重点和方法各有差异,但可以确定的是,中国古代先哲们都把修身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修身不仅可以达到自我德性的完善,还能促进家庭和谐,更有助于国家长治久安,所以中国古代以逻辑闭环的模式形成了一套“修身齐家治国”理念,把个人、家庭、社会紧密结合成为三位一体的德育体系。明清家训中关于修身的训诫不仅深受儒家思想影响,更与宋明理学的发展息息相关,所以其德育内容也呈现出理学的思辨色彩。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家庭生活不断提高,老百姓越来越重视家庭训诫,把优秀家训作为留给子孙后代的宝贵财富,而把教育子孙后代志存高远、自立自强、注重德性作为修身要点。康熙帝指出“志为进德之基”,把明志作为修身立德的根本,这里的立志与立德都是修身的要素。宰相张英劝诫后人时提出“基德者不倾”的观点,把立德立身、知止知足、莫在乎功名得失作为人之为人的基本。曾国藩也用“进德,则孝弟仁义是也”[5]12来劝勉子孙后代,可见明清时期人们对于个人道德要求是多方面的,对内要心怀仁义、为人正直、胸襟坦荡,对外要以德待人、包容豁达,这些家训不仅包含立德修身的内容,还给出了如何“树德”的方法。明清家训从立德修身的重要性、修身的内容和方法几个角度系统地提出了以德为本的修身规范。
三是蒙以养正的早教规范。明清家训不仅数量多而且内容丰富,特别是其中的早教内容有很大的创新性,注重从孩童时期就抓德育工作,对孩童早期道德修养提出了更具体、更全面的规范和要求,还将道德规范和德性教化深入到了女性孩童的早期教育上,从德育的内容方法途径上对早期教育进行了规定。明代霍韬在《家训·蒙规》说:“蒙养以正,岂曰保家,亦以作圣。”其认为在孩童阶段形成的良好品格和修养对其长大后有积极的作用,既可以治理好家庭,也可以治理好国家。清朝名幕汪辉祖撰写的《双节堂庸训》中提到“孩提之时,天性未满,当先固其真性”,因为幼儿时期是道德品质形成的关键期,此时家长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和道德规范尤为重要。明清家训中不仅重视幼儿的启蒙教育,而且还对早期德育提出了有效的方法。明代徐学周提出:“教子何以,德行是先。”何士晋还在《宗规·蒙养当豫》提出孩童的教育必须循序渐进、把握好时机的观点,庞尚鹏在《庞氏家训》说:“童子年五岁诵训蒙歌,女子年六岁诵女诫。”明代仁孝文皇后徐氏还撰写了《内训》,从幼女开始将女德贯穿始终,不仅提出了幼教内容,更把女子教育单独出来。清代的《新妇谱》和《新妇谱补》也成为新妇教科书。这些以“睦亲慈幼,忠贞不渝”为基础的女子德育教材都对后世的女教和幼教起到了规范性的作用。明清家训的早教内容不仅重视胎教、早教、幼女教,还注重早期德育教育的生活化,强调要在家庭生活的浸润和熏陶中,潜移默化地开展德育工作。这种蒙以养正的早教规范为新时代德育工作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价值。
二、明清家训德育思想的特点
对比前期的传统家训德育思想,明清时期的家训德育内容有了较大的创新。经过对明清家训德育内容分析,可见明清家训的诸多变化和特点。主要包括治学与修身相辅相成、女教与幼教创新发展、社会风俗习惯与礼仪规范同步进行。
一是治学与修身相辅相成。修身养性贯穿着儒家治学始终,《大学》《中庸》等儒家经典主要围绕修身和治学而展开,强调在修身和治学中促进个体内在道德品格,从而实现“内圣外王”的道德理想。宋明理学的盛行很大程度影响了明清家训德育的转向,更为注重修身和治学的相辅相成性。朱熹的《四书集注》不仅影响着明清时期官方科举评判标准,而且通过影响官方深入到了民间家训德育中,使它成为明清家训对后辈进行德育教育的范本。故而,在明清时期,家庭德育不仅把修身与治学作为治国平天下的基础,更作为提升个人道德修养的最佳途径。
二是女教与幼教创新发展。明清家训中女教和幼教从内容到实践其实仍是修身治学内容的拓展和延伸,而这两部分也是明清家训相对于前朝各时期传统家训的突出特点,在明代以前的家训中极少有早教和女教的提及,更没有系统化蒙幼训女的德育内容。从明代开始有了专门化的、体系完备的女教德育内容,比如明代的帝王家训集大成者《内训》,还有女训典范《女范捷录》《温氏母训》,以及清代出现的《新妇谱》和《新妇谱补》都成为了新妇教科书。同时,明清较之以前的历史时期,创新的出现了大量幼儿蒙训读本,作为启蒙教育的读物在这一时期数量庞大且内容丰富。随着女教和早教的加强,明清家训相对于以前的中华传统家训出现了崭新的面貌,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是其强调的女性贞烈观念却带着明显的封建桎梏。
三是社会风俗习惯与礼仪规范同步进行。在明清家训中,把社会风俗习惯礼仪化作为德育的重要内容进行著述,这既反映出明清人们注重社会交往的礼仪规范,也强化了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明清家训中把社会风俗和礼仪规范进一步强化,不仅规范了家庭成员内部的道德行为准则,比如在冠、丧、嫁、娶、晨、昏、祭等方面的规定程序和原则,而且还体现为明清社会风俗在民间的教化传播。这与明清时期统治阶级的重视密切相关,统治阶级著书立说不仅是对子孙的训诫,更是对社会群体的规定,这就使得社会风俗化的礼仪规范在民间广为传播和流行。朱元璋的《圣谕六言》和明代法典《大诰》都将“正纲常,明上下”作为民间礼教的规范,同时期的还有王阳明《南赣乡约》,把乡约民约和家训联系在一起,发挥了加强和改善社会新风气的作用,清代康熙帝的《庭训格言》也对整个社会教化起到很大的作用。
三、明清家训德育思想的社会教化功能
中华优秀传统家训历经岁月洗礼,至今仍然熠熠生辉,明清家训更是经久不衰,体现着先哲们的人生智慧。它顽强的生命力和延续性体现了其合理性,研究和阐释它的合理性成分对今天开展德育工作提供了丰富的文化基因,明清家训德育内容的优秀成分主要体现在其社会教化功能上。
一是明清家训的德育规范为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发挥了重要作用。家庭是国家的基础,在封建社会里,家训德育教化一定程度上作为国家统治理念和民间家庭传递的桥梁。明清家训因其生活化、通俗化、情感化的德育内容而具备了传播范围广、受众面积广的优势,通过家庭长辈的生活浸润和潜移默化的影响,把忠君爱国、以德处世等思想根植于孩童的认知里,循序渐进地形成了有利于国家统治、社会稳定的思想因素,为国家的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明清家训中的为人处世之道和礼仪规范等德育内容也为睦亲齐家、睦邻友好提供了道德基础,例如它的“父慈子孝”“睦亲齐家”“兄友弟恭”等思想对于人与人之间、家庭与家庭之间的和睦相处发挥了重要的教化作用。而且明清时期的封建家庭大多数都是产业土地多、家族成员多,家训就家庭事务进行了明确分工,这为家庭和谐、民族团结友爱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二是明清家训德育内容有益于改善社会优良风尚及传承优秀传统文化。明清家训中强调“以德为本”“以诚交友”“睦亲齐家”,这些德育内容既有利于个人的自我完善、提高个人道德素质,也有利于以仁爱宽恕、和谐友善之道与人和睦相处。明清家训中的“勤俭持家”“清廉为官”等规范,更为国家治理、为官处世提出了要求,这就从个人、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层面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促进了优良的社会风气形成。而且这些优良的家风家训又都是通过通俗化的家长解读来进行传播的,这些立训的家长们不仅善于总结自己的人生经验,而且本身就是博学多识之士。他们把中华优秀文化基因,例如“以德为本”“立志勤学”等道德思想,通过耳提面命和生活实践的方式,将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以生活化、通俗化、早期化的方式传递给子孙后代,这对于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是道德与教育并行有利于德育的强制性与劝导性相统一。明清家训最主要的功能是教育,它将道德与教育、修身养性统一到社会伦理纲常中,其本质在于实现完美人格的塑造和培养。家长作为孩子成长的第一任老师,原生家庭对于孩童的道德教育至关重要。中国古代特别是明清时期非常重视对子孙后代的教育,孙奇逢《孝友堂家训》也提出对于子孙后代的教育乃是“家庭第一关系事”的观点。作为家训发展顶峰时期的明清家训,呈现着中国德育的共同性和内在规律性。具体而言,就是德育劝导性和强制性的相统一。一方面,在家训德育内容上,明清家训强调修身、齐家、处世等人生方方面面的道德规范;另一方面,在德育的过程上,明清家训强调教育的共鸣性,注重良好家庭德育环境的浸润和熏陶,通过情感共鸣,使家庭成员在心理上认同长辈的劝导;再者,在德育方式上,明清家训还注重训诫的强制性。在家礼、言行、治学、理财等方面做了奖惩分明的强制性规定。明清家训德育既有润物无声的劝导性,更有奖惩分明的强制性,使德育的劝导性和强制性相辅相成,共同为完善人格培养助力。
四、明清家训德育思想的历史局限性
受特定历史条件和社会发展的制约,明清家训德育思想是良莠并存的,既有其独到的价值,也有其不足和糟粕。在对明清家训德育思想的解读上,既要理性认识它的合理性,也要注重甄别它的糟粕性,只有兼收并蓄地对其优秀德育精华进行接纳和传播,才能对新时代德育工作提供有效的范本。
一是明清家训女德教育中过度的“贞节观”是对女性的精神压迫。在明清家训中,训女内容繁荣的同时给予女性规范更多的是强调“贞节”,而“贞节”的要求只是单方面在婚姻生活中对女性道德的要求,具有明显的性别歧视。例如对女子德性的要求提出“忠臣不可事两国,烈女不可更二夫”(《女范捷录·贞烈篇》)。明清家训中反复强调,在家庭婚姻中女性的道德规范是守贞节,却并未对男性提出贞节观,这种忠贞观念只是对女性的枷锁和桎梏。甚至把“女子无才便是德”作为女训内容,清代《蒋氏家训》中有:“女子但令识字,教之孝行礼节,不必多读书。”这样的女训观点不仅束缚了女性的个性自由,更束缚了女性对于社会生产的贡献,进而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对于女性自身成长和社会发展都是百害而无一益。总而言之,明清家训对于女性道德要求体现为保守、禁欲,这种扭曲人性、迫使妇女丧失女权的教育是封建文化毒瘤,必须摒弃。
二是明哲保身的处世之道遏制了独立人格的培养。明清家训把为人处世之道作为德育教育的重点内容,很多地方都明显地包含着安于现状、明哲保身的处世哲学。高攀龙在《高氏家训》曰:“多说一句,不如少说一句;多识一人,不如少识一人。”曾国藩也在家书中用自己的为官经验告诫家人明哲保身的道理。明清家训中这种保守的德育内容滋生了顺从、软弱的群体性格,而遏制了独立人格的养成,进而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人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对于社会发展进步极为不利。故而,在对明清家训德育内容的阐释上,要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用新时代道德标准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样才能为新时代德育工作提供文化源动力。
三是因果报应的认知观充满着封建迷信色彩。明清家训的德育教化多充斥着宿命论和因果报应色彩。明代顾宪成在《示淳儿帖》中有言“人生穷通利钝,即堕地一刻都已定下”,把人生的好与坏都归结为宿命的安排,这样的宿命论观点弱化了个人奋斗的价值。《了凡四训》中也多次谈及宿命观点,作为帝王家训的《庭训格言》中也有“凡人存善念,天必绥之福禄,以善报之”,这些家训有的劝导后代子孙要为善去恶,不要贪图功名富贵,有的劝导家人安于现状以求保家安宁。明清家训中反复强调命运是上天注定的,这种宿命论和因果轮回的观点充满了封建迷信色彩,既不科学也不符合逻辑,这也是我们应该摒弃的内容。
五、结语
明清家训德育内容覆盖面广、体例完备、体裁多样,作为家训发展史上的顶峰,明清家训历经岁月洗礼,它顽强的生命力和延续性体现着它的合理性,其优秀成分主要体现在其社会教化功能上:一是明清家训的德育规范为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有益于改善社会优良风尚,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三是道德与教育并行有利于德育的强制性与劝导性相统一。但由于明清家训德育思想产生于封建社会发展的末期和世界商品经济的萌芽时期,必然带有特定社会历史的腐朽落后印记,这就需要我们今天辩证地审视和解读。其历史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女德教育中过度的“贞节观”是对女性的精神压迫;二是明哲保身的处世之道遏制了独立人格的培养;三是因果报应的认知观充满着封建迷信色彩。对明清家训德育思想的解读上,既要理性认识它的合理性,也要注重甄别它的糟粕性,只有兼收并蓄地对其精华进行接纳和传播,才能为新时代德育工作提供有效的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