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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视角下“生孝”与“死孝”问题辨析

2021-03-08杨安然

文化学刊 2021年8期
关键词:孝经王戎礼法

杨安然

引 言

“生孝”与“死孝”描述了两种服丧状态,二者的对立出现首见于《世说新语》中,《德行第一》第17则记载:

王戎、和峤同时遭大丧,俱以孝称。王鸡骨支床,和哭泣备礼。武帝谓刘仲雄曰:“卿数省王、和不?闻和哀苦过礼,使人忧之。”仲雄曰:“和峤虽礼备,神气不损;王戎虽不备礼,而哀毁骨立。臣以和峤生孝,王戎死孝。陛下不应忧峤,而应忧戎。”[1]

晋武帝司马炎主政时期,王戎与和峤二人同居母丧,和峤以礼法自守、戒持谨慎,纵使是忧伤哭泣也合乎规矩,此乃生孝;王戎不拘礼制、酒肉不误,然容貌憔悴、形销骨立,此乃死孝。二人服丧之情貌虽完全不同,但时人皆以孝称,说明此两种服丧形式在当时都是被接纳认可的,都是孝子的表现。然孝之与否不能空口妄言,孝作为儒家文化中的核心伦理范畴,义理丰富、论述充详,讫于王、和所处之魏晋时期已积累了大量材料,故其二人之孝名是否成立、是否合理,本文将结合《孝经》对这两个问题进行简要论述。

一、以《孝经》解读魏晋时期“生孝、死孝”的合理性

魏晋上承两汉,汉最尊孝道,以孝治天下。汉初举孝廉取士,汉武帝时又增设孝经博士,孝道成为汉朝正统统治思想,“使天下诵《孝经》”[2],郑玄评价《孝经》为“三才之经纬,五行之纲纪”[3]。郑玄乃东汉末年之鸿儒,编注群经,他能称赞《孝经》为贯穿天地人、统领五行的法则,除本身对《孝经》的高度认可外,与当时极其重视《孝经》的社会风气及统治者的意识形态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孝既具人伦特点,也具政治特色,孝不再只是个人美德,更具有公共规范的意义,在社会生活和思想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至于魏晋,接连经受了三国的内部动荡和两晋的五胡乱华,国家大一统的局面不复存在,社会思想领域呈现出一种较为复杂的风貌。一方面,在居于国家上层的士人阶层中,学术思想风气发生了转向,儒家经典的地位有所下降,三玄的地位则大幅上升,玄风大盛,世族子弟皆以善玄为能事,魏晋名士也多以清谈享誉天下。由于这一时期缺乏有力的统治阶级对一统思想的维护,且知识分子厌倦两汉烦琐经学,在士人阶层便兴起了不拘礼法、任性自然之风,要求活出真我。但另一方面,玄学只是洛阳第一流世族之学,出此范围之外便无玄学,仍是儒家传统之学占据主导地位,白寿彝先生说,“洛阳以外的世子,仍是读儒家传习的经书”[4],《晋书·儒林传》中所录儒生可资证明,他们来自吴郡钱塘、东莞姑幕、高密淳于、豫章、南阳等地。故洛阳之外儒生们仍潜心儒术、家世好学、传道授业,在地方很有影响力,充分体现地方儒学之盛。因此总体而言,玄学清谈只是小部分上层士人的小众爱好,魏晋社会并没有彻底抛弃正统儒家思想。 而孝作为儒家思想的核心范畴,《孝经》作为儒学经典结构中的基础性典籍,孝德观念不仅在学术中延续,亦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依然发生着实质性的影响。

泰始三年,司马氏甫上台,武帝便颁布政令宣扬孝道,“士庶有好学笃道,孝弟忠信,清白异行者,举而进之;有不孝敬于父母、不长悌于族党,悖礼弃常,不率法令者,纠而罪之。”[5]可以说是汉代孝廉察举制的延续,孝悌乃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标准,“以孝治国”的政治观念从两汉至魏晋一脉相承。鲁迅也说,“魏晋,是以孝治天下的。不孝,故不能不杀。”[6]统治者由对孝德之重视演化出学习《孝经》的迫切需求。东晋孝武帝亲自宣讲《孝经》,“孝公将讲孝经,谢公兄弟与诸人私庭讲习。”魏晋统治者充分认识到孝在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中的重要作用,世家贵族并不因在思想领域热衷自然玄学而在实际统治中放弃更为得心应手的儒家理论基础,统治者在社会治理上对孝道的依赖使《孝经》依然是当世之显学。对魏晋时期士人阶层任诞自由之风的评价不能脱离整体的社会风气,故通过《孝经》的视角重新审视魏晋士人提出的“生孝”与“死孝”观就显得顺理成章并且理所应当了。

二、“生孝”和“死孝”是真孝还是假孝

本文以《孝经·纪孝行章》为主要依据判定生孝死孝是否为真孝。

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7]

该章记录了孝行的具体内容,邢昺《疏》云“此章记录孝子事亲之行也” ,阐明孝子在侍奉父母时的应当与不应当。本文所论之“生孝”“死孝”事关丧葬二事,故《纪孝行章》中与本文内容密切相关的部分重在“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唐玄宗《御注》解此二句:“擗踊哭泣,尽其哀情。齐戒沐浴,明发不寐。”邢昺《疏》云,“若亲丧亡,则攀号毁瘠,终其哀情也;若卒哀之后,当尽其祥练;及春秋祭祀,又当尽其严肃。”由《孝经·纪孝行章》及注疏可知,一个合格的孝子丧葬父母必须具备两个要素:情与礼。孝子一方面捶胸哭泣,极尽抒发自身悲伤之情,此乃情;另一方面,需修身自警,克己守礼祭奠父母,此乃礼。“情与礼”在《孝经》中更为根本的体现则是“爱与敬”。《圣治章》云“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因人尊严其父,教之为敬,因亲近于其母,教之为爱,顺人情也。”人情于孝中的自然流露便是爱与敬,爱与敬是情的内容与核心。《广要道章》又云,“礼者,敬而已矣。”郑注云:“敬者,礼之本,又何加焉。”[8]可见敬是礼之本。只讲情与礼显得笼统,故将《纪孝行章》中孝子丧祭的情与礼落实在《孝经》文本背景爱与敬之中,可彰显出情与礼的价值内涵。《孝经》中,爱与敬是孝体现在人身上的两个基本方面,《孝经·天子章》云,“爱敬尽于事亲”,邢昺《疏》云,“亲至结心为爱,崇恪表迹为敬”,《士章》言,“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大戴礼记·曾子事父母》亦载,“单居离问于曾子曰,‘事父母有道乎?’曾子曰:‘有,爱而敬。’”[9]人子之孝首先体现为对父母的爱与敬,这是最本真最自然的情感,不假外求、不用后天习得,是孝道最基础、最本真的体现。将人子对父母的爱敬之心推而及于他人、及于四海,便是孝治天下,是孝德教化之大功。《纪孝行章》中,爱敬之孝体现在丧葬之事上,便表现为情与礼两个基本面,爱是孝子心中最真实的情感,敬则是严肃、尽力而有礼。

人对父母之爱敬本是与生俱来,父母含辛茹苦将孩子抚养长大,儿女发自内心地爱敬父母,此乃出自天性之诚挚自然。及至父母亡故,子女悲痛之情无以言表,号哭顿足,痛不欲生,故“丧则致其哀”便是人对父母之爱的自然流露。刘邵《人物志》有言,“敬之为道也,严而相离,其势难久;爱之为道也,情亲意厚,深而感物。”[10]敬只有建立在爱的基础上,才是发自内心之敬。敬“严而相离,其势难久”,故必须借助于礼法维持,因此易流于表面之形式;爱则“情亲意厚,深而感物”,它本就是发自于内心的真挚情感,能自然长久地保持。故爱是敬的基础,孝子因爱而伤情,哀痛过后,便是敬心显露,此时子女需谨慎自持、庄敬严肃,处处以礼法自我约束以示尊重,故“祭则致其严”亦是人之敬心升起后的自然流露,并非对人性的压抑束缚。刘邵《人物志》“盖人道之极,莫过爱敬”,朱熹云“孝弟者人之良知良能,自然之性也”[11],所言皆是此理。正因人性之相通,孝道本身才具有内在普遍性,由此《孝经》所云之“爱敬尽于事亲,而徳教加于百姓”“敬一人,而千万人悦”等政治理想方能成立,孝作为“至德要道”“德之所本,教之所生”方为可能。《孝经》中关于丧祭的观点并非孤例。《礼记·祭统》云,“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养则观其顺也,丧则观其哀也,祭则观其敬而时也。尽此之道者,孝子之行也。”[12]《大戴礼记·曾子本孝篇》亦云,“故孝子于亲也,生则有义以辅之,死则哀以莅焉,祭祀则莅之以敬,如此而成于孝子也。”[13]都强调了丧祭之事中情与礼的重要性,丧则有哀、祭则有时,爱敬皆具方为真孝子孝行。

分析了《孝经·纪孝行章》中关于孝子行丧需重情礼结合的要求,再来看“生孝”“死孝”的问题。《世说新语》中刘仲雄言王戎乃“死孝”,因其饮酒食肉宛若平常,但形容憔悴、瘦骨嶙峋,是神气内损而礼法外废,似乎伤神至深。但结合《孝经》来看,王戎只注重情的抒发而忽略了自持守礼的工夫,是只有丧之哀情而全无祭之严肃,有爱无敬,没有礼法辅佐的爱必流入肤浅空疏,故并非真孝。且王戎过分哀伤忧思以至于神气内损、容貌毁悴,这又违背了《孝经·开宗明义》章“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能毁伤”的原则。身体是父母所给予,与父母血脉相通,必须好好爱惜,才是尽孝,故 “身体发肤受之于亲而爱之,则不敢忘其本,不敢忘其本则不为不善以辱其亲,此所以为孝之始也。”[14]故知王戎之“死孝”非真孝。刘仲雄言和峤乃“生孝”,因其以礼法自持,饮食节制,是外备礼以恭敬示人而自身神全,形气不曾折损。结合《孝经》来看,和峤只注重礼法之完备而没有哀痛之情的自然流露,是只有祭之严肃而全无丧之哀情,有敬无爱,亦非真孝。或言和峤是沉痛于心、哀而不露,此亦不能成立。儒家言孝,本于仁性,表现为爱敬之情,情动于中而形于外,是善性之自然流露,如何克制得住。孟子云:“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其生色也,睟然见于面,盎于背,施于四体,四体不言而喻。”由人性所生之爱敬父母之情,亦应是自然之流露,无需思索便会在形色动静间自然展现。父母离去,沉痛之情必溢于言表,而和峤“虽礼备,神气不损”,可见其只有外在形式之礼仪节文,而无内在爱敬父母之心。孔子云,“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和峤既内无仁爱父母之心,只空有完备的丧葬之礼,其“生孝”非真孝可知矣。

生孝和死孝既非真孝,王戎、和峤也就并非真正的孝子。此结论可以在《世说新语》中找到旁证。《世说新语·俭啬篇》共九则,其中和峤占一则,王戎独占四则,二人吝啬之事迹相加超过全篇一半,且吝啬程度极深,对于朋友至亲也算计分明。朋友讨和峤种的李子吃,他只给了数十个;和峤的弟弟们吃了李子,他也要计核责钱;侄子结婚王戎只送一件单衣,事后又索回;女儿家贫向王戎借钱,不还则色不能悦。《孝经》论孝道,孝是“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人之尽孝最基本的便是事亲以敬、事兄以悌,然后移孝做忠、移悌以顺,不侮于鳏寡、不失于臣妾,博爱有礼、敬让不争,并在这个过程中建功立业,实现自身价值。而王、和对于至亲骨肉和朋友都吝啬计较到常人难以容忍的程度,倘若是真孝,何能如此?余嘉锡亦言,“孝友之道,关乎天性,未有孝于其亲而薄于骨肉者。而孝之与友,尤不单行。王戎女贷钱数万而色不悦,必待还钱乃始释然。和峤诸弟食其园李,皆计核责钱。二人之重货财而轻骨肉如此。虽不得遽谓之不孝,而其所以事亲养志者,殆未能过从其后矣。”人是统一的整体,《世说新语·俭啬篇》从吝啬这一面佐证了王、和二人德性不足,仁义不备,可见其面临父母之丧所表现出的“生孝”与“死孝”皆非真孝。

王戎、和峤在《世说新语》中虽俱以孝称,但实际上他们所行之丧葬事体并不符合传统儒家的孝道伦理规范。王戎死孝,重情失礼,和峤生孝,有礼无情,他们都没有充分实现儒家孝道中的爱与敬,皆有所偏失,不能称之为孝。故尽管“生孝”与“死孝”博尽世人眼球,却都非真正之孝。此二者的区分也毫无意义,冠以“孝”名不过是粉饰脸面而已。因此王、和二人都非真正的孝子,不过是投机取巧,借魏晋士人爱慕自由任诞的风气博个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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