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思想下本科环境法教学改革探析
2021-03-07谷海霞
谷海霞
(盐城师范学院法政学院,江苏盐城 224002)
1 生态文明思想对本科环境法人才培养的新要求
生态文明思想提供了一种新的发展方式和价值判断理念,已成为中国新时代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思想,因此生态文明思想对本科环境法教学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1 培养专业的环境执法人员
在生态文明建设影响下,环境执法体制有了大幅改革。首先,生态文明思想认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环境不仅要关注污染防治,还要重视地球生态原有的循环和平衡。据此,原来的环境保护部门改为了生态环境部门,更加强调了生态性。其次,为了适应生态文明思想中“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自然资源行政部门也进行了整合,将国土、矿产、林业、海洋等自然资源的保护职能集中到自然资源局。这些改变需要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相关部门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深刻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以更具联系性、整体性、综合性的生态环境理念进行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法学本科毕业生很多会进入环境执法领域,因此,本科环境法教学必须承担起培养专业的环境执法一线工作人员的使命。
1.2 培养专门的环境司法人员
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为呼应此要求,环境司法也更专门化。目前我国各地已设立1 000 多个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和巡回法庭,且已广泛推行环境资源民、刑、行政案件“二合一”或“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1]。另外,我国环境诉讼案件日益增多,且检察院又被赋予了公益诉讼起诉权,需要更为专业的环境法专业法官和检察官。很多本科法学专业毕业生会走上环境司法岗位,所以必须在本科阶段夯实其环境法基础,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思想。
1.3 培养精通的环境法律服务人员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已发展为“五位一体”,生态文明建设要全面融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文明建设之中。所以,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同样需要精通环境法律规范的专业人员提供精准的环境法律服务。典型的如企业环境合规管理,绿色金融等。随着生态文明思想在社会经济发展各领域的融合,社会对精通环境法律的服务人员需求量还会越来越大,这也应成为本科环境法教学的人才培养目标之一。
2 生态文明建设下本科环境法教学理念转变
2.1 理论学习,提升生态文明意识
自生态文明思想提出,这种发展理念的转变,也深刻影响着环境立法的发展:通过修改环境保护法、制定颁布土壤污染防治法等进一步完善环境法律体系;提出保护优先原则等环境资源法新理念新原则;创建环境公益诉讼、按日计罚制度等新法律制度。法律规范的制定过程,是立法者将法的伦理原则、法的秩序要求、交易需求、法的安定性要求等基本理念,通过立法程序,将之固定化、正当化。也就是说,虽然环境法律规范是在规制各种环境行为,但其本质上是为了体现环境正义的理念,结合中国的情况,目前环境法律应该是生态文明思想的体现。所以这就要求本科环境法教学,不仅要传授环境法律知识,还要通过理论学习宣扬生态文明思想。只有真正理解环境法律所依据的生态文明思想的真谛,才能充分理解环境法律知识的内容,也就是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而且对生态文明思想等环境法基础理论的学习,也有助于学生树立科学的生态观和发展观。
进行理论学习,还会对未来执业中的法律适用产生重大指导意义。司法、执法等法的适用,也是借助法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以寻求个案之正义的过程。在个案裁决中,法律适用者首先要通过涵摄这种逻辑方式将个案的案件事实归类于某种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之下,但这种逻辑适用并不简单,也需要法律适用者在法律思想和原则指引下,在案件事实与法律之间“眼光流转往返”。也就是说,在处理环境案件时,法律适用者不是简单地将案件事实这一小前提归入到法律规定这一大前提之下即可,这种涵摄本身,也必须是在法律适用者有生态文明思想和环境法律知识的先理解的前提下,还要在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之间反复推敲,才可以确定是否适用哪个法律规定,这都需要扎实的环境法理论基础。而当遇到疑难案件无法直接从现行法中找到法律依据时,还要如约瑟夫·埃塞尔所说的,司法裁判逾越法律文本划定的界线时,它经常求助于有法律推得(或据称可由法律推得)的“一般法律思想”或“原则”[2]。虽然生态文明思想等环境理念和原则不能直接作为案件的裁判依据,但却可作为解决疑难案件的指导思想。在环境执法和司法等环境法适用过程中,为求个案公正,法律适用者也必须深刻理解和体会环境法中的生态文明思想。可见,在本科环境法教学中,理论灌输不仅不可偏废,还需更加重视。
2.2 实践体味,践行生态文明要求
习近平同志在阐述生态文明思想时指出,生态文明不仅是一项重大的理论,也是一项实践问题。对本科环境法教学而言,生态文明思想中实践性的要求也必须要回应,所以在理论教学的同时,必须推进实践教学。但环境法律实践却有很多困难。首先,环境法本身属于法学与环境科学相结合的边缘学科,具有鲜明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交叉渗透的特点[3],特别是从环境科学中引入的环境标准等,有很强的技术要求,环境法律显现出高度的专业性,与此相对应,环境执法和司法显现出高度的专门性[4]。其次,人们长期以来认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一种公共利益,保护环境就是在做公益,所以义务感不强。而且由于环境保护的专业性,公众通常认为个人的参与度不高,所以公众及很大一部分大学生认为“保护环境,就是从身边小事做起”。这种对环境公众参与的认知水平,也影响了环境法律实践的水平。最后,本科法学专业实习实践单位通常选择公检法和律所,而环境法的实习单位最好是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保护部门及环评机构等,这种实习单位的不对口,也让环境法实践教学难以实现。
环境法的特点以及人们的生态环境参与意识,决定了对法学专业学生而言,环境法实践教学难度较大。但社会对专业且有实务操作能力的环境法律人员的需求很大,这就要求本科环境法教学必须要克服这些困难,创新思维,改进实践教学方法,让学生既能轻松完成实践教学,提升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自主分析解决环境法律问题的能力,又能从实践中体悟蕴含的生态文明思想真谛。
3 呼应生态文明思想的本科环境法教学方法改革进路
3.1 课程思政教学,强化生态文明思想理论灌输
“课程思政”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种新理念,是指将思想政治教育融入专业课程教学的知识传授过程中,使专业课与思政课同向同行,共同构建育人格局,实现立德树人的教育目标[5]。环境法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生态文明思想的法律体现,因此环境法课程思政大有作为。以几处非常容易结合的点为例简要介绍:在学习环境与环境问题时,可结合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论述,以及习近平同志“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理念进行理解;在讲授环境法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时,则可以结合新时期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论断,帮助学生深刻领悟当下中国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在讲授环境法的体系时,则可结合“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论述,让学生理解生态环境的整体性联系性等。课程思政是环境法理论学习重要且有效的教学方法,需要细细琢磨,认真打造,“润物细无声”,将生态文明思想渗透入环境法律知识学习中。
大学学习阶段是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时期,借助环境法课程思政,将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并使保护生态环境成为一生的信条,大学生将终身受益。当今社会还是一个思想碰撞、改革转型的时期,尤其对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认识,很难一步打破过去以经济发展为重的传统观念。通过课程思政,将生态文明思想中“生态保护优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新认识、新理念灌输到新一代未来法治建设者的脑中心中,秉持此念,将来如要面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利益艰难抉择时,则不会做出错误的选择。环境法课程思政,作为宣扬生态文明思想的主阵地,将会对未来环境执法、司法和守法产生重大意义。
3.2 网络实践教学,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实践能力
生态文明是一种发展思想,也是一种实践科学。环境法教学也必须通过实践教学来帮学生提高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但环境法是一个体系庞大、内容丰富的学科,短短一学期的学习时间,也只能将总结了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法律责任的总论部门讲授清楚,分则部分只能简单带过,所以很难有充裕的时间进行环境法实践。同时,学校的实习实践课程往往以公检法和律所作为实习单位,而环境法的专业性要求最好是进入生态环境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实习,所以传统法学实践方式无法满足环境法实践教学的需求。
通过多年教学实践,网络实践教学为环境法实践教学创造一个新的途径。随着网络办公的推广,环保、自然等行政部门不仅有自己的网站,很多实务操作也可以通过网络完成。环境法课一开始,就可让学生关注自己身边或家乡的一个环境问题,然后通过不断学习理论和法律知识,以及通过网上搜集大气、水环境质量、重点企业排污状况等公开信息,引导学生思考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并理解现有法律制度是如何应对的。结合环境行政法律知识的学习,还可通过网络就自己关注的环境问题向当地环境资源行政部门投诉,并跟踪处理结果。结合学习的环境公众参与原则和环境影响评价法律知识,选择一个自己关注的建设项目,通过网络进行环评中的公众参与,向其提出自己的意见,并关注该环评项目对自己所提意见的处理及自己的意见,对该项目环评的影响。甚至可尝试对污染者提起环境诉讼,或者联系环保公益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等。学期结束还可让学生总结实践中的收获及环境法律适用中的问题,提升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网络实践教学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且又是选用学生自己感兴趣的真实案例,让学生能够全方位的将环境法知识应用于实践。通过这些实践,也让学生理解。环境公众参与除了从身边小事做起,还需要了解周围环境信息,参与环境决策,监督企业和政府的环境行为,树立更为积极、有力的环境公众参与意识。这种通过网络实务操作的实践教学模式,不仅让学生因为亲身参与与自己有关的环境事件的处理而更有成就感,也更能深刻体悟生态文明思想的真谛。
3.3 五位一体教学,实现法学专业全面绿化
“五位一体”是习近平同志提出的,要求将生态文明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之中。环境法教学也要学习这种五位一体的思想。本科法学专业是大法学教育,其中宪法、民商经济法、刑法、行政法等其他部门法也会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各个方面,虽然环境法只是其中一个组成部门,但按照五位一体的要求,绿色环保的生态文明理念却需要辐射到各个法律部门之中,而且目前大量法律制度的制定和法律相关行业的发展也充分体现了这一点。例如宪法中对人的基本权利的部分,可以探讨环境权是否也可成为一项基本权利;刑法中有大量有关环境污染犯罪、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平衡类犯罪;新颁布的《民法典》也首次规定“绿色原则”,并在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用近30 个条文建立了“绿色规则”体系[6]。另外,随着绿色金融、企业环保合规等业务需求的发展,环境法律知识和要求也逐渐向经济法、商法等各个领域扩展。
4 结语
随着环境法律与其他部门法的融合交织,要求在环境法教学中,不仅限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一隅之地,还要引导学生广泛关注其他部门法中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和新规定,理解环保对其他部门法发展和适用的重要意义,实现法学专业的全面绿化。为适应这一教学要求,首先,对环境法教学老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环境法教师不仅要熟悉该专业知识,还要熟悉环境法相关的法理学、宪法学、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国际法等各相关专业的知识,所以之前往往由其他专业教师代课的做法在生态文明建设下已经行不通,高校应该引进高层次环境法学专业教师。其次,为了法学的全面绿化,还要求其他法学专业也要了解和熟悉环境法的理念和知识。但通常,在其他部门法中涉及生态环境法律的部分并不是其他部门法中的重点知识,例如,在众多罪名中,环境资源类犯罪就不是重点罪名。为改变这一现状,可以在备课时进行多部门法联合备课,让环境法教师能够将涉及生态环境理念和法律知识的部分适当的穿插进其他部门法之中,并加深其理论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