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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语言哲学观研究述评

2021-03-07李淑晶

外国语文 2021年1期
关键词:何伟哲学观中心主义

李淑晶

(1.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北京 100089;2.重庆理工大学 外国语学院,重庆 400067)

0 引言

生态哲学观(Ecosophy)一词作为术语由深层生态哲学的倡导者阿伦·奈斯(Naess,1973:99)首次提出,意指在涉及自我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情境中个体所秉持的具有价值倾向(value priority)的观念体系。生态哲学观与“生态哲学”相似,但其内涵并不完全相同。Naess(1989:36)认为生态哲学是针对生态学和哲学这两个学科交叉地带众多基本问题的、没有价值倾向的、去情景化的、描述性研究,而生态哲学观是实际生态情境中真正发挥作用的观念因素。他提出的生态哲学观“生态智慧T”(Naess,1989:37;雷毅,2001:82等)在欧洲20世纪70年代引起很大的社会反响,成为生态环境运动中激进主义思想的主导力量(雷毅,2001:82),后来又成为社会生态学(Denikina et al., 2018)、生态美学(程相占 等,2008)、生态文学(王诺,2002)等学科的热门话题,至今仍然指导着很多生态中心主义者的生态实践。

生态语言学肇始于20世纪70年代。1970年,美国学者Haugen(1970)的报告TheEcologyofLanguage拉开了生态语言学研究的序幕。彼时,生态语言学指关于“语言生态”的研究,即将语言与其环境间的关系(包括其他语言和社会环境)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到20世纪90年代,Halliday(1990)的文章NewWaysofMeaning:TheChallengetoAppliedLinguistics又掀起了生态语言学研究的新高潮。Halliday的研究关注语言在自然生态问题中的作用,因而丰富了生态语言学的研究内容,扩大了研究范围。自此,生态语言学的含义经不断讨论,现在较为一致地认为是以人、语言和自然之间相互关系为研究对象的学科(Alexander et al., 2014)。

在50年的发展历程中,生态语言学的研究范畴不断扩展和泛化,形成了多种研究范式,如认知模式、生物认知模式、哲学模式、文化外交模式等(何伟 等, 2018a:116)。豪根模式将语言与环境的关系隐喻为生物与环境的关系,以语际关系为主要研究内容;韩礼德模式则关心人类面临的实际生态问题,以通过语言促进人类生态意识为研究目标,主要的研究方法是话语分析。20世纪90年代以后,韩礼德模式下的生态话语研究逐渐成为生态语言学的中心议题(周文娟, 2016:26)。近五年来,韩礼德模式下的学科体系建设和实证研究取得很大进展。这与此范式对生态哲学观研究的重视是分不开的。本文从主要研究者、主要观点和思想来源三个方面梳理生态语言学视角下生态哲学观研究的现状,并就其不足和未来发展方向进行讨论。

1 研究现状评述

1.1主要研究者

生态哲学观的概念由Naess提出后,被Stibbe引入生态语言学,再经黄国文、何伟等学者的努力而得到学界的重视。在此之前,韩礼德模式的早期研究者Halliday、Goatly等并未显化其生态哲学观。从他们(如Halliday ,1990;Goatly,1996)对语言系统中体现“人类中心主义”思想及由其衍生的“增长主义”“阶级主义”等观念进行的分析和批评来看,其生态哲学观偏向生态中心主义,主要包括人的主体性、人类利益和人类特殊性等方面内容(刘承宇 等, 2019)。他们的研究结果虽然呈现了语言学证据,但是缺乏系统性,导致持相同或相近生态哲学观的研究得不到互相支持的分析结果。如Goatly(1996)提出以名物化结构来隐藏人类施事有利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Gerbig(1993, 转引自Fill ,2001)则发现,名物化隐藏了过程中的施事/受事关系同时也会掩盖环境破坏群体的责任。然而从文献来看,Goatly(1996)与Gerbig(1993)均支持生态中心主义。

系统的生态哲学观建构近几年才受到重视。国外以英国格罗斯特大学的语言学教授Arran Stibbe为最重要的研究者。Stibbe早期的研究方向是疾病的隐喻问题,后来研究兴趣转向批评话语分析,现在致力于建构生态语言学研究模式和生态话语分析(黄国文, 2018:42-43)。Stibbe是国际生态语言学学会会长,在生态语言学方面的学术影响很大。他(Stibbe, 2014:121)首先提出生态话语分析是在一定伦理框架下进行,而这个伦理框架就是分析者的生态哲学观。另有一些国内外学者分别从不同角度对生态哲学观有所讨论,如Alwin Fill的研究从语言多样性开始,后将重心转移到语言对支持生命的生态环境的影响和作用,并着重探讨语言的人类中心主义问题(黄国文 等,2016)。

国内相关研究日渐丰富,且逐步深入。其中最为主要的学者是黄国文、何伟等。黄国文是中国生态语言学发展的主要推动者之一。他非常重视生态语言学的学科建设和发展,关于生态哲学观亦有诸多论述,如《生态哲学与话语的生态分析》(黄国文 等, 2016)和《论生态话语和行为分析的假定和原则》(黄国文, 2017)等。其他文章对此也有不同程度的涉及,如辛志英和黄国文(2013)、黄国文和肖家燕(2017)、黄国文和赵蕊华(2017)等。何伟及其团队是生态语言学领域另一支重要力量。在《关于生态语言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几个重要问题》一文中,何伟(2018:12)特别提出“生态语言学的研究主题还包括生态哲学观”。她着重讨论生态哲学观的文章有何伟和张瑞杰(2017)、何伟和魏榕(2018b)、何伟和刘佳欢(2020)等。此外,雷蕾和苗兴伟(2020)对比生态哲学观与意识形态的异同,刘承宇和李淑晶(2019)剖析生态哲学观建构的哲学基础。就目前来看,在生态语言学的视角下,最为系统且影响最大的是Stibbe、黄国文和何伟等所建构的生态哲学观框架。

1.2主要观点

从语言观来看,生态语言学界较为一致地认为语言即反应也可以巩固或建构人与生态的关系。反映的是既有的关系,当此语言模式不断反复使用便会巩固既有关系,当语言模式发生变化,就会改变既有关系,或建立新的关系。然而,由于对“生态”概念理解的差异、思想来源的不同,以及对生态哲学观客观性认识的不同,生态语言学界的生态哲学观较为多样。

1.2.1生存观

Stibbe (2015:13)认为生态哲学的选择,或生态话语分析伦理框架的建立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可行性,不符合现实的主张不应进入研究者的生态哲学框架。如在所有地区追求经济增长是不可行的,即便是在最为富裕的国家也不现实,因为自然资源是有限的。二是可接受性,生态哲学不应违背人类的本性。人类自愿灭绝运动要求每一个人都放弃生育下一代是难以为人类所接受的。三是一致性,生态哲学应符合现实,有理有据。

考虑以上条件,Stibbe(2015:14-15)提出了包含七个因素的生态哲学观体现。他将之概括为“生存”观,即珍视生命(valuing living),爱惜包括人和非人的所有生物的生命;福祉(well-being),活得要有质量,任何解决生态问题的方式都不应同时损害人的利益;我们现在和未来(now and the future)要追求美好的生活,但不能只考虑当下,更要考虑未来,以及子孙后代的幸福生活;关爱(care),对供养我们生命的生物心存敬意和感激,尽量减少对其他物种的影响和伤害,并“反哺”供养我们的生态系统;环境极限(environmental limits),地球的自然资源有限,人类应尽力减少自然的消耗量;社会公正(social justice),强调考虑他人的幸福,重新分配地球上的各种资源;适应性(resilience),人类必须寻求新的社会生活方式以适应每况愈下的环境。

1.2.2人本观

黄国文倡导生态语言学研究的“人本观”,也称作“和谐”生态哲学观(何伟,2018:14)。人本观包含“以人为本”的假定和良知、亲近、制约三原则(黄国文,2017)。“以人为本”的理念就是动物和植物的生命都需要得到爱护、保护,但在人与动物的选择上,首先选择的是人。良知原则是指人要自觉、自愿地关爱自然,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亲近原则是人与地球上其他生命形式因地理、空间、认知、情感和知识结构等方面因素而产生亲疏关系,应该按照这种关系对生态话语和行为作出判断。最后,人的行为还应该受个人修养、社会约定和国家法规的制约,这就是制约原则。

在人本观的指导下,生态话语分析出现了不同于以往的特征。一是批判“增长主义”的同时认可人类的利益。黄国文(2017)认同Stibbe的“环境极限”的观点,同时提出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的经济状态而区别对待“增长”问题(黄国文 等, 2018:12)。判断是否应该“增长”要看能否保障人类的利益。二是在自然整体性背景下承认人类独特性。一方面,黄国文(2017)认为人的生存离不开自然。因此,人必须自觉、自愿地关爱自然,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另一方面,黄国文(2017)承认人与其他动物是有差异和等级的。在人与其他物种的选择中,人类优先。

值得注意的是,Stibbe虽提倡生态哲学观应具有来自客观世界的证据,但他强调生态伦理框架的主观性。他(2015: 13-14)认为生态观复杂深奥,一个人的生态观随着其所接触的新观点及发现的新证据而获得的新体验在不断变化、不断演化。要概述一种普世的生态观非常困难,同一个人的生态哲学观也可能是不断变化的。他多次表明,不同研究者的生态哲学观可以互不相同。与Stibbe相比,黄国文提出的伦理框架更明显地倾向人类中心。但在对待分析者所持生态哲学观的态度上,两个学者均一致地认同生态哲学思想的主观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为其他观念体系保留了介入空间,也意味着不同的研究者尽可保留自己的哲学观而不应受质疑,既然主观性是合理的,那么差异就是必然的。

1.2.3共生观

如果将主观性和客观性视为生态哲学观的两个必然维度,共生观则兼顾了客观维度。就国际生态观而言,何伟和魏榕(2018a:30)认为 Mowat的“和平观”、Masamichi的“多样化”、Li的“和谐观”、Katz等的“健康观”、Jonsson和Hall的“交流观”及Alves的“合作共赢观”均未能全面体现国际社会生态系统的复杂性;甚至他们曾经提出的“和而不同、互爱互利”观也不够准确,更加全面和系统的是“多元和谐,交互共生”观(本文简称“共生观”)才全面而系统(何伟 等, 2017a,b)。可见,何伟和魏榕(2018a)并没有因主观性对其他生态哲学观全然包容和肯定,而是力求全面和客观。即针对同一系统的生态哲学观应该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兼容并包。

共生观始于对国际生态系统的观察。共生观中,“和谐”指的是国家之间和谐相处,万邦友好。此“和谐”并非一元文化的和谐,也不是二元文化(非此即彼)的和谐,而是尊重各方利益、承认不同的多元和谐。“交互共生”是国家之间互相补充、互施互化、彼此融合的相互交往模式。“多元和谐”和“交互共生”分别描述国际关系的静态和动态维度。“多元和谐,交互共生”的国际生态哲学观指导下的生态语言学研究的目的是“维护国际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推动国际社会的生态化”,从而促使国家变成具有生态意识的“生态国”,国际社会成为具有生态意识的“生态国际社会”。学者对生态学原理的普适性、生态系统的共性等因素的考察(何伟 等,2020),共生观的内涵得以丰富,并从国际生态系统扩展到包括自然生态系统在内的整个生态系统。共生观体现了自然与自然、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社会与社会之间的良性运行关系,是所有生态系统良性发展原理的高度概括(何伟 等, 2020)。

生存观和人本观是关于生态系统中人与自然关系的观念体系。它们对生态系统的界定与生态学较为一致,即包括人、动物、植物、无机环境等在内的自然生态系统。共生观将生态圈分为自然生态和社会生态两个部分(何伟 等, 2017a:597),认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影响整个地球生态系统的重要因素,而国家作为由人构成的社会单位,也是生态系统中一个发挥作用的主体。同时,“多元和谐,交互共生”既是国家作为社会生态主体之间的话语和行为规范,也是在建构人类与自然之间生态关系的准则(何伟 等, 2020)。

1.2.4分布观

分布观(distributed view)是Stephen Cowley、Sune Vork Steffenson和Alwin Fill等学者提出的关于语言与环境关系的观点(Cowley,2011;Steffenson et al.,2014)。它强调心智与自然的统一,认为语言分布于人类活动之中,具有思维感知性,是身体与经验世界互动的结果。同时,语言具有生态性。此处生态性指有机物与环境不可分割(Cowley,2011)。人类在生存发展的过程中通过语言(如产生和协调发声)来扩展行动和感知范围。在这个过程中,语言互动受技术资源的影响。例如人类利用书本或电子产品储存和提取信息,将认知活动从人类大脑(有机体)扩展到无机环境。科技与人工制品扩大了我们的感官和行动领域,因此在人类生态系统中也占有特定的生态位(Steffenson et al.,2014)。分布观以认知个体为中心,将“生态系统”视为人类的互动和感知范围内所有有机和无机环境。其中包括语言、自然与人类社会。生态问题并不是其核心,其主要观点为研究生态与语言关系提供了新的视角,因而逐渐受到更多关注,并有望为生态哲学观的研究提供新的思路。

1.3思想来源

1.3.1西方生态中心主义思想

当今西方生态学哲学思想可大体分为两个阵营:人类中心主义与非人类中心主义。非人类中心主义可以分为动物权利/解放主义、生物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这三个流派分别将道德主体的范围从人类向动物、生物和非生命存在进行扩展。其中,生态中心主义将道德体系的范围扩展到了极致。他们认为人与自然在本体论的意义上是平等的,自然独立于人类而存在,不以人类的存在为目的,也不以人类为中心,因而人与自然在价值论的意义上也应该是平等的。

不同的生态哲学思潮对应不同的政治和经济主张。保守的新自由主义流派倾向于人类中心主义,并对以科技解决生态危机充满自信。如政治保守派的“丰饶论”者(Lomborg,2001; Ridley,2010)相信,人类的智慧和发达的科技最终会解决生态危机和能源问题,人类应该为自己的利益而加速工业的发展。激进的哲学和政治流派则倾向于生态中心主义,同时对科技和工业文明消极以待。如深绿计划(Deep Green Resistance, McBay et al., 2011)倡导者将工业文明视为使人类与其非人生物遭受苦难的罪魁祸首,主张精心策划以加速它的灭亡。更为极端的生态中心主义是人类自愿灭绝运动(VHEMT)的支持者。他们悲观地将人类的所有生存活动都视为对生态系统的威胁,提出人类最好通过不再繁衍下一代来实现自我灭绝,以此来保护百万物种的生命。

生态语言学研究者大多持非人类中心主义立场,尤其是生态中心主义立场。Stibbe(2015: 15)声称其七因素生存观在伦理主体上偏向生态中心。因为这个框架中各个主张的来源有深层生态思想(考虑非人生命的福利)、社会生态思想(关注社会公平)、可持续发展思想(关心后代的环境)、转型运动与黑山计划(承认环境变化)、女性生态主义(关爱生命)和生态动物主义(对非人生物的敬意和感激)。

1.3.2现代人类中心主义思想

人类中心主义是当今西方另一大哲学思潮,分为传统人类中心主义和现代人类中心主义。传统人类中心主义主要表现为宇宙中心论和神学目的论,前者主张人类是宇宙的中心,后者主张地球万物为人的生存服务。随着现代科学知识的普及,传统人类中心主义思想在学术界已经基本无立足之地。现代人类中心主义突破了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局限,认为人类只是并且必然是人类自己生存和发展的价值中心(李德顺, 1998:6)。人类中心主义的内涵已经发展为将人类的长远利益作为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价值尺度,也就是将人自身作为人类行为的出发点,并且以人的价值作为一切实践活动的根本价值取向(刘承宇 等, 2019)。

由于20世纪60年代以来社会各界对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批评已经深入人心,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因此蒙受误解,以至于很多人仍然根据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主张来批判现代人类中心主义。这种状况使得生态语言学研究天然地排斥人类中心主义。生态语言学的早期研究者甚至以批判人类中心主义为主要任务(Halliday,1990、Goatly,1996)。然而,也有少数研究者认同现代人类中心主义。Larson(2011:17)明确地表示:“我们想要的是人类与自然世界之间的可持续关系,而并非没有人类的可持续生态系统。”黄国文、陈旸(2016)认为采取生态中心的观念起码就现状来看是不可能和不现实的。刘承宇和李淑晶(2019)从生态现实和价值理论讨论了“以人为本”的整体生态观作为生态话语分析的适切性。

1.3.3中国传统生态思想

生态哲学观的另一大思想源泉是中国传统哲学。中国传统哲学的许多流派中都包含丰富的生态伦理思想,如墨家、阴阳家、农家、杂家等。其中儒家和道家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论断对生态语言学的影响最大。在儒家与道家的各种主张中又以“天人合一”和“道法自然”等思想为生态语言学界所推崇。

“天人合一”表达的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同一的思想。道家代表人物庄子在《齐物论》中写道:“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唯一”,意思是人与自然万物内在地存在一种有机联系。儒家代表人物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也有“事物各顺于名,名各顺于天。天人之际,合二为一”的表述,意为天、地、人三才虽功能不同,但它们是相互融合的。可见,儒家和道家中各种说法之间有细微差异,但是其中包含的人与自然应该是和谐而非敌对关系的思想是一致的。

“道法自然”是老子哲学的主要观点。道家认为“道”是世界万物运行的基本规律,既然是自然万物所遵循的规律,也是人类行为应遵循的法则。站在“道”的立场上看,人与自然之间是平等的。在生活方式上,人类应该顺应自然,让自然按照自己的方式生存和发展(霍功 2009:94),即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

如果以西方生态哲学的思维框架来审视,“天人合一”和“道法自然”的思想与生态中主义的观点更为接近,它们均主张将仁爱的原则从人类扩展到动物、生物和非生命界。然而,中国传统生态思想中也有“人类中心”的一面,尤其在儒家的很多主张中表现非常明显。儒家认为,在天、地、人中,人与物虽然处于一体,但是它们之间仍然存在等级关系,即所谓“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人类为了自我生存可以对自然合理取用。在利益分配发生矛盾时,我们应该以保护家庭至亲为优先考虑的因素,并以此为中心向他人、动植物和非生命体辐射。(傅华, 2002:353)

中国传统生态思想的“天人合一”“道法自然”“差等”原则等一同被人本观和共生观所吸收,并应用于生态话语分析的实践中。

2 简评

2.1生态哲学观研究存在的问题

生态哲学观的建构和系统化提升了生态语言学研究中语言分析框架的客观性,增加了话语分析结果的可靠性,使生态语言学的学科建设,尤其是韩礼德范式的研究得到极大地推进。然而也存在一些不足。

首先,生态哲学观的主客观性是矛盾统一的。一方面,生态哲学观比生态哲学更加接近实际生态情境,因而其中包含更多的个体价值倾向,这决定生态哲学观的主观性。另一方面,生态哲学观的建构必须符合现实,有理有据。目前的研究多从主观性入手建构具有实践意义的生态哲学观体系。在客观性方面,对生态哲学观理据的讨论不够深入。例如,Stibbe(2014; 2015)生存观的哲学基础生态中心主义的正确性是预设的,其合理性似乎无证自明。但其实在生态哲学领域,非人类中心主义的价值立场一直饱受争议(Murdy ,1975; 李德顺 ,1998;徐嵩龄, 1999)。可以说,生态语言学界的主要生态哲学观体系尽管明确,但对自然的内在价值、人类主体性等相关的哲学概念是模糊的。受Naess的研究思路影响,很多生态语言学研究者在脱离生态哲学的基础上讨论生态哲学观,回避了人类主体性、人类利益和特殊性等尚具有争议的哲学问题。Naess对生态哲学和生态哲学观的区分是有意义的,但他在不讨论生态哲学基本问题的情况下建立生态哲学观,其结果是生态哲学和生态哲学观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变得不重要了。Naess的理由是不管生态哲学往哪个方向发展,我们致力于生态哲学研究的最终目的在于建构自己的生态观,以解决与自己实际情况相关的生态问题(Naess,1989: 37)。这个观点的问题在于割裂了生态哲学与生态哲学观之间的联系,导致对生态哲学观的客观性考虑不足。

其次,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态度不明确。是人类中心还是生态中心?这是生态语言学无法回避问题,也是生态哲学观研究的重要议题。由于生态哲学观与生态哲学之间关系被割裂,相关的基本哲学问题并未深入探讨,语言学界对人类中心主义的界定尚未与哲学界接轨。一些研究者仍然沿用传统人类中心主义的定义来批判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刘承宇、李淑晶(2019)认为,一些生态语言学者实际上具有人类中心主义倾向,但是由于“人类中心”一词已经无法表达其真正含义,使得他们并未明确主张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当然,学术话语是对话性的(Myers,1990; Thompson, 2001),学者在表达学术观点时有必要考虑读者的接受程度而采取谨慎态度。但这同时也表现出学界对人类中心主义暧昧不清的态度。

最后,各范式的生态哲学观研究严重不均衡。韩礼德范式以外的其他范式基本没有系统地显化其生态哲学观,相关的讨论亦不集中。这可能与其对“环境”“生态”概念的定义和相应的研究视角有关。韩礼德范式下“环境”一般指自然环境(黄国文,2017等),豪根范式的环境则指语言符号环境(Haugen,1970),认知模式下的环境大概指人类的微观认知环境(Steffenson et al.,2014)。目前,各范式之间相互关系还较为疏离,有些学者甚至认为韩式与豪式应属两个学科(陈茜, 2014)。究其原因,主要是“环境”的社会符号、认知、生态学含义间融合不足,各学科的“环境”内涵不同,关注的问题也不相同,以至于难以形成一个包含各学科环境问题的整合框架。除韩礼德范式外,其他研究对“生态”和“环境”的定义基本属于隐喻式研究。隐喻式研究将自然生态源域投射到社会生态的目标域之上,对源域中生态主体间关系的理解是目标域中社会关系研究的基础。例如,豪根模式下的语言多样性研究(目标域)是依据自然生态系统中生物多样性(源域)的原则展开。显然,鉴于源域与目标域之间的紧密联系,无论是否直接关乎生态问题,隐喻式研究应对人与自然的基本关系有更为深入和明确的把握,以确保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生态语言学”研究,而非借用标签而已。

2.2生态哲学观研究展望

生态哲学观影响生态语言学研究实践的方方面面,不同的生态哲学观不仅促使研究者选择不同的研究对象,建构不同的话语分析框架,对同一语言现象作出不同的判断,甚至影响生态语言学作为一个学科的未来走向。生态语言学有望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开展研究:

2.2.1深化生态哲学基本问题的研究

生态哲学与生态哲学观之间的联系是相当紧密的。生态哲学既是一个学科,也是生态观点的集合。当生态观念通过科学的、严谨的论证而达到高度抽象的程度并形成严密的体系,那么它就是生态哲学。生态哲学在最抽象的层面讨论人与自然关系,生态哲学观则在此基础之上讨论如何建立一个语境化的实用框架。前者具有一定的去语境的客观性和普适性,而后者则有相对的主观性和语境化特征。生态语言学必须是生态中心吗?未来的生态哲学观将不仅限于伦理框架的建构,还将就人是否应具有主体性、特殊性和利益正当性等问题进行生态哲学层面的深入探讨。

2.2.2与语言学的进一步融合

生态语言学是由生态科学和语言学相结合而形成的交叉学科(范俊军, 2005:110),但生态哲学观的研究一般基于生态哲学和生态现实。生态哲学观具有一定程度的抽象性,因而常常难以落实到语言研究的具体实践之中。就生态话语分析而言,何伟(2018:15)认为可根据语境通过其衍生的原则来操作。也就是具化生态哲学观的语言原则使之能够为话语的生态属性判断提供更直接的标准,与语言学的进一步融合将是未来生态哲学观研究的重要问题。

2.2.3人类作为生态主体的社会学和认知科学研究

生态问题是语言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和认知问题。从生态语言学的角度来看,人类、非人生物、非生命存在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生态主体。在所有的生态主体中,解决生态问题的关键在于人类,而语言又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语言不仅是人类作为生态主体参与社会交际的工具,也是个体认知的媒介。一方面,生态问题与经济发展方式、社会公平等因素紧密相连;另一方面,语言最终要落实于个体,通过个体认知,体现于个体行为并作用于生态环境。作为社会成员,人类以何种方式在经济发展、社会公平、生态可持续发展、人类命运等议题中发挥作用?作为认知个体,人类如何通过语言对环境作出反应并付诸行动?这些涉及社会学和认知科学的问题是建立生态哲学观的重要参考因素,应该得到更加深入的讨论。

2.2.4各研究范式生态观的整合

当前,学界对生态语言学的学科属性仍然争议不断。有些研究者认为生态语言学是语言学与生态学的交叉学科(范俊军,2005),有些认为是融合多种学科知识和研究范式的超学科(何伟,2018),甚至既是自然学科也是人文学科(Steffensen et al.,2014),也有学者提出在当前中国语境中生态语言学应定位为应用语言学(黄国文 等,2018:468)。对生态语言学的不同定位从某种角度反映了各研究范式在生态观念上的差异,尤其是对“生态”概念理解上的差异。未来的生态哲学观研究需要统一各研究范式对基础概念的定义,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各自在生态语言学学科领域中的生态位。这对于形成一个统一的学科而获得更广泛的认同大有裨益,还能更好地促进实践研究,显化和体系化各研究范式的生态哲学观的问题应受到重视。

3 结语

作为伦理标准的生态哲学观不仅影响着研究者的实践研究,还决定着生态语言学的学科走向及未来发展。本文从主要研究者、主要观点和思想来源三个方面梳理生态语言学界生态哲学观的研究现状。分析发现,生态语言学界的生态哲学观研究尚存在生态哲学观的客观性研究有待深入、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态度不明、各范式的生态哲学观研究严重不均衡等问题。有鉴于此,未来的生态哲学观研究应该统一各研究范式对基础概念的定义,并深入融合生态哲学、语言学、社会学和认知科学等学科,以期为生态语言学的研究提供更加坚实可靠的价值论基础,促进生态语言学的健康、快速发展。

致谢:本文受北京外国语大学何伟教授、西南大学刘承宇教授悉心指导,不胜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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