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中心化情境下知识如何驱动创新?
2021-03-07张建宇
□张建宇
一、引言
2020 年8 月20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指出“创新主动权、发展主动权必须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同年8 月24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又明确强调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创新驱动内涵型增长,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使企业成为创新要素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的生力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确立了以国家创新体系为支撑、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在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基础上促进国际国内双循环。这就需要我们深刻了解当前的知识技术环境,把握现有环境下企业创新过程中面临的挑战,挖掘特殊背景下创新过程中知识活动的规律。网络技术和各类平台的兴起使知识资源的获取比以往更便捷,创新活动也变得更活跃,人们发现分散于不同区域、时空、组织甚至部门的拥有异质化知识个体的自主集聚力量要高于以往。我们不得不重视企业创新过程中面临的去中心化情境,即创新的知识贡献者越来越不受制于企业,传统将创新视为组织内“集体行为”并主张“价值独占”的逻辑似乎面临着较大挑战,这种挑战的核心表现在组织对知识的治理活动上,企业的科层控制似乎再难发挥主导作用[1]。
二、去中心化对传统企业知识治理的挑战
传统上,由于较高的协调和沟通成本,大部分组织总倾向于借助内部力量开展集成创新。信息技术的大规模运用使得内外部各类知识的搜寻、聚合和转移变得更为便捷,极大程度上压缩了沟通和协调成本[2]。创新所需知识的物理分散性(包括地理分散、组织分散、个体分散等)变得非常普遍[3],甚至在某些环境条件下已经替代了传统的集成方式。近年来,无论是公司用户还是个体用户,都越来越善于为他们自己的利益而进行创新[4],这种以用户为中心实施的创新并乐于与他人免费共享创新成果的方式,逐渐超越了以企业为中心强调创新私有保护的创新开发系统。此创新方式更大程度上体现的是节点知识的反复拼凑过程[5],von Hippel 将其定义为民主化创新[4]。根据Takeuchi 和Nonaka 的观点,组织是无法创造知识的,唯有个体才能创造知识[6]。由此可以推断,去中心化情境下组织的创新实际就是支持和激励自我管理的分散个体努力去碰撞、拼凑和创造知识,因此合理的结构和机制就变得极为必要。
一直以来,组织都将创新置于内部并通过知识产权来保护自己的独占收益,这种基于“私人投资”的“集成模式(integrated model)”曾是组织运作的主流。从20 世纪80 年代开始,开源软件和众包现象的发生使得用户创新日益成为创新的重要源泉[7],“私人投资”的思维逐渐被瓦解,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创新工具日益小型化、便利化和普及化[2]。创新工具在“搜索经济”时代的可获得性增强也使创新日益去中心化[8],此时的关键在于分散各处的知识与创新的共享和应用[9],组织可以从合作伙伴、客户和相关技术或创新社群中获得其想要的信息,依赖所获取的信息企业实现自身的价值创造。由于去中心化情境下知识的分布式特性,知识合作脱离开了传统的联盟或交易[10],因此有必要关注知识活动是如何在去中心化情境下去驱动创新活动的。
三、去中心化创新所需的知识特性
(一)去中心化情境下创新所需的知识布局态势
信息技术的普遍应用让知识聚合变得更简单,推进了知识的融合方式并进一步强化了各类组织的创新[11]。信息通讯技术的发展大大降低了企业远距离搜索知识的成本,这为企业在更大范围内配置创新所需的知识资源创造了条件[2]。有鉴于此,最大范围地利用外部更广泛的技术知识和创新产品逐渐成为很多组织的战略选择,组织创新的去中心化特点变得更为常见[12]。如何认知去中心化的知识内容会直接决定组织知识治理的方式与结果。von Hippel 早就意识到去中心化创新的关键在于基层的即兴实践而非高层的细致规划,它有着明显的快速化解问题导向而非细致提出问题导向[7]。Coomb 等人将去中心化下的创新归纳为分散技术的多样性、分布系统的复杂性和零星知识的联接性[13]。
知识的分散布局给实务界和研究者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观察创新的视角[12],其内涵是特定情境下的多层次的自主合作创新。很多情况下,去中心化的创新是基于上下游共享知识平台的分布式合作[14]。Bogers 和West 发现,简单将去中心化的创新理解为纵向供应链上的上下游合作是极不完整的,他们强调去中心化的创新离不开对创新资源的全球化搜索[15],注重的是知识碰撞和重组,强调的是分散的知识节点碰撞之后的累积性结果[16]。Foss 等认为,在去中心化创新过程中需要对其知识活动的特性进行“维度化”分类,将知识的复杂性、差异性和相互依赖性视作理解去中心化创新的钥匙[17]。
(二)中心化创新与去中心化创新的知识特性比较
Hayek 认为,宏观层面的知识原本在社会中就是分布不均的(这种不均不仅仅体现在地理分布上的不均,还体现在智力分布上的不均),一般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能力整合这些较为分散的知识[18],因而经济计划和协调的集中模式对于去中心化的创新往往难以奏效。Hayek 想借此来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手段可以将较为分散的知识和创新进行整合。von Hippel 发现,在很多行业中大多数微观层面创新的发起者往往是用户,集合用户智慧展开创新同样形成了去中心化式的创新,当然这种创新依然离不开焦点组织的整合作用,单纯的无目的、无组织的知识碰撞能够激发创意,但实施创新时依然离不开企业家[4]。根据以上认知,可以将中心化(包括开放式创新与封闭式创新)与去中心化创新(含用户创新)的基本内容进行梳理(如下表所示)。
表 去中心化创新与中心化创新的属性比较
事实上,去中心化是相对于集成或集中而言的,学术界对于去中心化的创新内涵尚未形成一致的认识。也许单纯去观察外在表现可能会得到相对一致的结论,但一旦涉及到知识活动的特征和内容时,已有研究就会陷入用现象解释现象的窘境,难以清晰地从知识活动和知识治理的视角把握其独特内涵。事实上,去中心化的创新实际是节点知识自主融合的结果,其知识创造过程是一个不断摩擦、试错的自组织过程,虽然其中焦点企业的后期整合作用不可或缺,但前期节点知识的自主拼凑才是去中心化创新的主要内容[5]。然而现有研究大多忽视了这一内容,把精力过多放在了焦点企业的整合作用上。
四、去中心化创新中的知识活动状态
(一)去中心化知识节点的自组织状态
1.知识节点的弱连接性与知识节点活动的自主性
由于去中心化创新的核心在于异质化知识的平台式融合,要想保证知识的异质化与多样化,作为节点的每一个知识行动者之间理应处于弱连接状态,知识行动者之间的弱连接状态能够强化创新中每一个知识节点的自组织特性[19]。也正因为此,Williamson 和Meyer 认为,去中心化的创新更像一个有机的生态系统[20],能应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知识行动者之间弱连接的优势就在于避免了创新网络中知识和信息的冗余,并保证了知识行动者的必要多样性[21],这也是尽可能让每一个知识行动者在分享知识时做到“人无我有”。知识行动者更需要在共享知识时保证一定程度的交叉叠加才能达到知识创造的效果。传统的科层控制往往以消除冗余为目标,但去中心化的创新需要有意识地创造冗余,这样才能让节点知识之间具有碰撞对话的可能。然而,知识冗余常常是强联系的结果,而强联系在某种程度上又使知识节点的自组织程度下降,让节点知识之间一定程度上失去碰撞的基础,影响创新中的知识创造活动,进而影响企业的创新绩效。
2.知识节点的天然搜索特性
去中心化创新中的知识节点理应是具有知识接受和传播能力的知识授体和传播体,表现为强大的生物逻辑,其载体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具有较强的自组织特性,这也使得节点知识的相对狭窄,因而知识节点之间的互联互通几乎成为创新的必然条件。作为去中心化的节点,其天然就有与其他节点的连接欲望,这使得知识节点自身具有天然的外部搜索特性。在便捷的信息技术通讯条件下,分散知识的自组织性并未影响地理因素对知识活动的影响,地理临近(geographical proximity)仍然能够通过节点知识之间的有效交互促进企业间的合作创新。事实上,大多数研究都认为地理临近是合作创新的重要促进因素,从而形成了创新领域中所谓的“临近学派”。这一学派的产生正是源于知识节点进行搜索的便捷性,从而让知识节点的互动合作变得可能。当然临近学派包括地理临近、认知临近、制度临近、组织临近、技术临近和社会临近等内容[22]。只要不同知识行动者相互之间在某个维度上较为临近,就能够促进交互式学习和最终创新,从而对企业的创新绩效产生积极影响。
3.知识节点的自组织悖论
如果去中心化的知识节点之间过于临近,则意味着不同知识节点可能会有同质化倾向,节点之间所构成的知识网络中也会出现知识重叠,造成认知惯性和思维僵化,使企业在创新表现上开发有余、探索不足[23]。因此,对去中心化条件下节点知识载体的自组织性和弱连接状态使得组织既不能过于因为强化节点知识的自组织性而让其处于原子化状态,也不能过于强化节点知识载体之间的临近性,而让节点知识的嵌入程度过深,造成节点知识之间同质化程度过高,从而陷入惯性思维,失去探索的动力[24]。这就让去中心化的知识节点在推动创新时常常陷入自组织悖论的两难境地。
根据Nonaka 和Takeuchi 的研究,知识创造通常出现在个体层面,作为知识节点的个体成员在去中心化条件下更能借助自治让组织有增加意外收益机会的可能,如果知识节点失去自组织性也就失去了未来可能成长的机会[21]。当然有人会担心去中心化的个体或组织会因缺乏有效约束而出现“搭便车”的嫌疑。Nonaka和Takeuchi 认为“参与规模”和“成员多样性”是转化而非化解这一问题的工具[21],因为参与规模和成员多样化实际是提高了知识存量和知识间碰撞的可能。
(二)去中心化知识节点的网络化状态
1.去中心化的知识节点亟需规模支撑方能推动创新
创新就是知识元素的重组过程,知识的累积性是去中心化条件下创新得以实施的重要推进器。知识不再像过去那样相互之间保持独立,现在的知识往往相互关联,构成了创新的重要源泉。因而对于企业来说,严格的科层控制往往难以保证知识的互联互通,协作性网络组织作为去中心化条件下一种重要的组织形式应运而生。对于每一个知识行动者而言,不依赖科层的去中心化创新常常需要依赖网络规模所带来的外部效应。这些去中心化的松散个体聚合在某个平台之中有意或无意地为他人或自己贡献知识,从而使得其在组织形态上呈现出一种碎片化的灵活组织(a fragmented adhocracy)[25]。这种组织的结构常常多元而变化,对知识的控制和把握也是不稳定的。知识交流与碰撞是去中心化创新中较为独特的现象,其关键优势在于组织能够更好地获取其异质化的知识资源,这些知识资源的拥有者也同样呈现出多元化状态。当前去中心化的创新更需要依赖开放式创新[26]以及创新网络[27]等相关研究来支撑,幸运的是该方面已有较好的研究积累。开放式创新强调的是边界开放,创新网络则强调的是资源的网络化配置。前者关注合作伙伴的选择,后者注重网络位置和结构。开放式创新和创新网络都强调与特定对象形成资源集合,以促进创新绩效的提升。去中心化的创新本身就具有开放式创新和创新网络的诸多特性,只不过相对于开放式创新和创新网络而言,去中心化更强调大规模的知识共创与知识共享,促进同侪生产(peer production)和海量知识的碰撞,进而产生有价值的内容。
2.信任是知识节点交互连接形成网络的桥梁
去中心化条件下创新的参与者们(各类知识节点)彼此间更需要信任才能促进知识的共创与分享,这就需要个体或组织长期融入一个创新社群,短期机会主义行为很难保持知识交流的稳定性。根据社会交换理论,去中心化的创新更需要确立一个能够共享、共治、相互尊重的社会环境。由于知识在不同组织和个体之中的分布是不均匀的[28],创新需要整合隶属于不同组织或个体的知识,知识的价值往往体现在知识元素的相互交织上,以网络化状态呈现价值。而原子化状态的知识在去中心化创新时往往过于孤立、狭窄而难以产生价值。
根据已有研究,去中心化创新中各知识节点的自组织程度是前所未有的,不少节点载体常常以原子化状态自居,而这种自组织性又是节点载体不断自我修正的体现,修正的方向恰恰是以网络化(社会化)为参照系,因此去中心化创新中节点知识是原子化与网络化的统一。当然,现有研究要么因为强调知识节点的自组织性而陷入“嵌入不足”,要么强调知识网络而陷入“嵌入过度”,两者事实上都是不可取的[24]。
五、去中心化创新中的知识产权问题及其对绩效的影响
(一)弱化的知识产权边界及可能的失控
知识产权历来是创新实施的基础和动力,然而当创新去中心化后,知识产权就可能呈现碎片化状态而难以形成有效壁垒。外部知识资源是企业创新得以成功实施的关键,因为大多数创新知识源自借鉴而非通过自我创造而得,当创新去中心化后借鉴变得更容易了,很多建立在强有力的知识产权壁垒之上的企业在越来越多的免费知识面前变得越发脆弱。传统的集成式创新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极其严格,一旦创新成功,创新者将有机会独享创新收益,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企业倾向于强化自我知识累积的原因。快速变化的技术和社会环境使知识的数量和质量都呈几何级数增长,这也让企业的自我知识累积变成一件相对困难的工作。由于知识载体的不同和知识产权的作用,企业创新所需的知识并不由企业控制,而是分散于不同的人群或组织中。
(二)去中心化条件下知识产权的阶梯式保护
1.去中心化条件下知识产权需要在保护与开放中求得平衡
Henkel 等发现,创新实施中的去中心化要求企业在获取创新收益的同时总是要或多或少放弃部分知识产权[29]。Howells 等人发现,并非所有的知识共享都会对企业创新产生积极影响,对某些知识的共享可能会培植更强有力的竞争对手,从而对企业自身的竞争态势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企业有必要划定不同的知识类型,明确何种知识是可以提供到知识共享平台的[30]。去中心化创新过程中,知识共享并非放开知识产权,而是应该做到有保(保护)有放(开放),才能对企业的创新绩效产生积极影响。在传统知识产权保护之下,创新的成功商业化会让企业获得较多独占收益,也正基于此,企业越发热衷于在创新上加大投入。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知识的快速扩散和溢出使得创新获取者的知识搜索变得简单,企业也就越来越难以独占创新收益,更多企业成为创新的“免费搭乘者”。换句话说,在现有的开放环境下,知识公共供给的比例逐年增加,并大有超过私人供给的势头,呈现出知识的涌现之势,知识获取的“免费搭乘者”也越来越多,创新变得相对简单,自然创新所带来的收益也逐渐变小,创新收益的维持时间也逐渐缩短。知识实际是一个连续图谱,图谱的一端表现为公共知识产品,另一端则表现为嵌入在企业或企业网络中的隐性知识[31],后者一直是学术界和实务界较为关注的内容。企业传统上实施创新似乎都要偷偷摸摸地进行,以此来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并且由于创新可能产生的超额收益使这一思维不断得到强化。因此让企业对外部开放知识,实际上是有一定心理障碍的。在和外部的个体进行知识交换过程时,很多企业员工总是心存顾忌,他们担心在知识交换过程中容易泄露一些本不该交换的核心知识产权。Nieto 和Pe’rez-Cano 通过对西班牙670 个创新项目的研究发现,不同的知识属性自身就有不同的保护机制,因此并非所有的知识内容都隶属于公共知识,也并非所有知识内容都可以通过私有防护机制让企业独享,他们将知识划分为可编码知识、可传授知识、复杂性知识、可观察知识和相依性知识,其对应的产权保护手段包括专利、机密、领先权、学习曲线以及互补性资源[32],呈现出阶梯式保护态势。
2.互补性资产的建立是去中心化条件下企业依赖知识获得创新优势的基础
Shapiro 和Varian 认为,知识产权并不意味着所有者拥有对知识和信息的完全控制权,去中心化创新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巨大而无法控制的信息拷贝机,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知识的生产者和创造者不能过于谨慎,实施去中心化创新的企业应将目标选择为让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而不是最大限度的保护知识产权[33]。按Teece 的理解,只有企业拥有与创新相关的互补性资产,才能确保企业占有创新收益,当然这是从知识产权的视角强调企业的创新收益的独占性理应以其互补性资产(complementary assets)为基础[34]。创新的去中心化打破了知识产权理论的基本假设,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放弃建立互补性资产的努力,只是从传统的独立的互补性资产转变为建立多边关系的共互补性资产。
当然创新的去中心化易使专利、机密和领先性保护变得越发困难,不同知识的产权属性从共用到私有是一个连续体,不同产权属性的知识内容其流动性也因此而不同,这种流动性最终会影响到企业的创新绩效。鉴于创新去中心化过程中知识活动的开放性、同侪性和涌现性,不同类属的知识都有公共化趋势,企业应该如何面对这一情境呢?是完全放任知识的无障碍流动和公共化呢,还是力求在公共化和私有化之间进行协调权衡抑或是想方设法私有化,现有研究仍然没有提供清晰的答案。
六、去中心化创新中的知识创造、转移、应用与知识治理
(一)去中心化条件下企业创新需要确保知识的碰撞与流动
去中心化下的创新常常是各类知识碰撞互动的结果,互动是不同节点通过碰撞不断试错的过程,这种试错往往会产生新知识。新知识是既有知识碰撞和创造性摩擦的结果,因此去中心化创新中的知识呈现快速累积性。去中心化使得知识具有了分散性、嵌入性、自治性和累积性这几大特性,知识的使用者就需要面对相对复杂的环境。知识治理的目标就是让分散于各处的知识节点通过知识平台连接起来,促进知识在创新网络中高效流动。知识流动应作为去中心化创新过程中的基本分析单位[35]。企业知识基础观将企业自身视为知识的集合,同时企业与外部的合作也可视为知识的合作,企业管理者的职责就是存储、创造和巧妙地借助诸多杠杆去利用知识资产。知识共享为企业的去中心化创新提供了最佳的知识库,然而知识库如果不能很好地成为企业的知识资产,就难以保证创新的成功。企业要想让知识库中极易获得的知识转化为企业的知识资产,进而变为企业的互补性资产,保障创新网络中每一个节点知识的顺畅流动和转移就变得尤其必要,这恰恰是知识治理的核心问题。知识通常是具有分散性(dispersed)和嵌入性(embeddness)的,分散性体现在节点知识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嵌入性则表现为节点知识都是依附于某一个载体的(这些载体包括员工、客户、组织流程、技术报告等)。虽然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让知识的获取和利用变得便捷,但由于知识本身的嵌入性特征使得知识在流动过程中依然存在成本,这一成本主要表现为学习成本。
(二)有效的知识治理是激发知识碰撞与流动的重要手段
去中心化创新中的知识资源是一种流量,反映的是知识节点之间的互动交流,包括了知识的创造、转移与应用,这需要依赖知识治理而非知识管理,如果知识治理的机制能够促进知识节点之间的互动交流,那么知识的创造和应用效果将会越突出,企业就越容易成功[22]。有鉴于知识内容的分散性,任何个体和组织都难以拥有创新的全部知识内容,知识的供求关系就形成了知识的流动,知识流动中的“知识占有危机”和“知识交换危机”将会成为去中心化创新中知识治理的核心问题。知识治理的实际就是将组织视为一个知识网络,而研究的主体是这个知识网络中的知识流,其中的网络节点就是知识的载体。一般来说,知识载体可能是行动者,网络节点与节点之间互动的知识流交换活动,也就是知识流活动的知识使用、转移、整合、取得与储存等。治理的本质上是对行为进行激励、约束、规制和引导的秩序和规则,知识治理则是对知识管理所涉及的行为进行激励、引导、规范和控制的组织安排[36]。Putman 认为,知识治理的目的在于创设一个强大而积极的公民社会,这个公民社会能够促进所有的知识节点之间产生积极有效的互动和碰撞,进而产生新的有益于企业创新绩效的知识内容[37]。
七、现有研究评述与未来研究展望
根据已有研究成果看,对于去中心化创新在理解上仍有偏差,不少学者对于传统的理论假设和惯性化的操作仍倍加推崇,针对新兴出现的创新方式,他们依然倾向于用传统理论进行解释,而不愿接纳新的理论内容。从现有研究看,无论学术界对去中心化的创新内涵认知有多大差异,他们在对知识的分散性描述上都是基本一致的。关于创新中的知识特征、知识网络状况以及知识治理基本路径的研究仍存在很多悬而未决的问题,很多论述仍处于起步阶段,很多理论问题尚未提及。这也使企业的去中心化创新缺乏理论指导,很多也都属于尝试性工作,仍不断在试错中进行。总的来说,未来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值得关注:
(一)从治理视角寻求知识节点自组织和网络化的平衡与协调机制
从已有的研究来看,很多学者都直接从去中心化创新的外在表现和基本特征为始点开始进行研究,而对其内涵却认识不足。很多研究把去中心化创新视为一个已知的知识内容(即知识内容的地理分散性)去研究其中的知识分享、知识转移等问题,这种研究的可靠性和科学性是令人怀疑的,因为缺乏正确认知和理论指导,往往容易通过真现象产生“伪命题”,这对于理论知识的发展和实践操作的指导都是极其有害的。因此,充分把握去中心化创新中知识活动的内容,了解知识载体自组织特征和嵌入网络的必然性,并从知识治理视角寻求知识载体自组织和网络化的平衡与协调是未来需要进一步展开的研究。
(二)双元性范式将成为去中心化条件下知识驱动创新的重要指导范式
去中心化创新颠覆了企业原有的创新方式,使企业在原有认知基础上的知识管理和治理模式发生了根本性改变,进而产生了一系列知识治理的悖论。现有研究在探讨这些悖论问题时仍然以“非此即彼”的二元思维为主,未能有效地将组织双元性(organizational ambidexterity)的思维范式引入。根据Gibson 和Birkinshaw 的研究,组织双元性必将成为组织理论领域重要的研究范式[38],事实也正在证明这一点。
(三)去中心化条件下驱动创新的知识治理是多重治理融合的结果
在面对去中心化创新中知识活动的不同表现以及知识内容不同状态时,企业能够选择的治理机制是一个多样的组合,现有可选的治理机制包括市场治理、科层治理与网络治理。到底什么样的组合才能让知识活动更为顺畅、更能激发每一个知识节点的参与性和创造性是未来研究的重点,现有研究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仍有欠缺。
综合来看,企业实践中的去中心化创新日益增多,学术界对此关注也越来越高。现有研究的关注点主要从传统封闭式创新状态转向开放式创新,从企业创新转向用户创新,企业的思维逻辑、行为模式和研究范式也逐渐由SCP(结构-行为-绩效)范式转向DIM(规则设计-系统集成-模块制造)范式。然而无论是创新的原则设计、知识转移、知识共享还是权力配置都注重合作主体自身和合作主体之间的关系处理和管理问题,却忽视了去中心化创新更多情况下体现的是松散合作主体间的项目制合作。已有的关于去中心化的创新过多受创新网络、开放式创新、协同创新以及联盟创新等研究的影响,未能有效地识别其特殊性并形成这种创新形式的特殊标记。另外,现有的研究似乎更聚焦在一个目标企业是如何主导创新这样的问题,依然未能打破传统的集中模式与占有模式(proprietary model)。在这种思维模式下研究去中心化的创新就会出现偏差。因为去中心化本身就和集中与占有模式相悖,具体表现为公共与私有相悖、冗余与精益相悖、独立与依赖相悖。如果以传统思维研究去中心化创新有时会南辕北辙,那么其结果在某种程度上也可能会啼笑皆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