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背景下信息通信技术中的隐私保护问题研究(1)
2021-03-07欧艺利
欧艺利
摘要:在大数据时代,信息的数量和种类都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同时,使用者的个人隐私也很容易丢失和被窃取,这对使用者的切身利益造成很大的影响。本文通过对大数据和信息通信技术的内涵的分析,论述了在我国大数据环境下,个人隐私的保护状况及在信息通信技术中所表现出来的特征,并根据工作实际和思考,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其目的是改进信通技术,保障数据信息安全。
关键词:大数据时代;信息通信技术;隐私保护策略
1 分析大数据与信息通信技术
1.1 大数据含义
从根本上说,大数据是新世纪数据的一种新的表达方式。是以智能技术为基础,科学地预测、分析、存储大量的数据。不仅包含了大量的数据,还包含了大量的存储。通过对云计算技术的分析,大数据是以存储、分布式處理、虚拟化技术、数据库技术为基础的。从大量的资料中发掘出最有价值的资料,并加以适当的处理与加工,以方便人们对资料的分析与使用。
1.2 信息通信技术含义
从根本上说,信息技术是一种通过编码、译码实现信息传递、保障信息安全的现代通信方式。从我国的信息通信行业发展来看,高速、高效、持续发展,已逐步形成了一种新的工业与信息技术相结合的新格局。这种错综复杂的通信方式,既是一种集成的方式,又是一种综合的通信网络,它可以保证现代光电、音像技术的交流和发展。随着信通技术的普及,人们对信通技术的需求日益增加。特别是在通信技术发展的今天,我们从来没有停止过对它的深入研究。从2 G到3 G,到如今5 G的快速发展,充分说明了信息技术的发展更加迅速和稳定。
值得关注的是,尽管国内通信产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在隐私保护方面。根据未来的资讯通信技术发展趋势,如何改善使用者的隐私权是目前研究的焦点。
2 大数据下信息通信技术中隐私失窃的特点
2.1 盗窃手段多样化
在如今的大数据时代,通信使用者所接触到的信息越来越多,而各类软件也在搜集所产生的资料,挖掘出其商业价值,并进行相关的买卖,因此信息交易市场异常火爆。比如,用户在网页中搜寻并浏览关键字,过了一段时间,他会发现与此相关更多的信息。窃取的资料可以用于很多方面,比如,利用这些数据中的大流向,训练神经网络的响应。要判断窃取行为有没有侵犯到用户的隐私,首先要看的不是收集到的信息,而应该是利用的方式和界限。以前的窃取方式,大部分人都能及时发现,但现在,大部分的窃取都是在不经意间且手段多样化,隐藏得很好,很难被发现。
2.2 用户信息多样化
在互联网时代,人们将会接触到海量的信息,而在网络中,也会遭遇到各种各样的信息发布者,在生成、交流和接收过程中,会导致用户的个人隐私被无处不在地泄漏。这些信息被广泛地传播,例如各种门户网站、广告公司、数据培训机构等。
2.3 信息价值的提升
我国《民法》将公民的隐私作为一种独立的精神权利,没有任何物质性和财产性。在现阶段,由于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公民的个人隐私信息在网络中的地位逐渐降低,个人隐私受到侵害的终极目标已不再是对受害人心理造成损害。随着个人信息在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其经济价值和影响力也越来越大,隐私权也有了一定的财产权性质。与现实中的个人隐私不同,它是虚拟的、无形的。因此,在通信系统中,用户的隐私内容就如同在网络、手机中缓存的个人信息一样,是不可忽视的、必须加以保护的财产。
3 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国内信息通信隐私保护现状
3.1 法律保护现状
我国一贯主张建设一个法治社会,让人民能够遵守法律,有法可依。为此,我国出台了专门的互联网行业法规。但是,目前国内有关互联网产业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主要表现为:不能与信息化的发展速度匹配、互联网使用者的隐私权保护力度不足等。
3.2 自我保护现状
近几年,网上诈骗案件不断发生。随着个人的隐私权和安全意识的增强,电视节目、国家公安、社会传媒等都对网络诈骗进行了严厉的打击。“网上消费”、“网上购物”等行为提高了用户的隐私权保护,有效地减少了网上诈骗的发生。然而,从各方面的资料显示,个人隐私权意识较强的群体主要是都市及教育水平较高的群体。在农村,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们很容易遭遇到网络诈骗。网络诈骗行为的根本原因在于用户在访问某些网站或网页时,所遗留的登录信息被不法人员所泄漏或截获。
4 大数据下信息通信技术中的隐私保护措施
4.1 数据移动传输安全性提升
随着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在未来的移动通信中,整个信息传送的安全性会得到更大的提升。当前5 G移动通信技术在实际数据传送时,仅能保证信号在接收时的信号强度,而一旦在接收时被拦截,那么在以后的传输中将无法接收到任何信息,从而限制了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在今后的发展中,将会以此为目标,实现更多的突破。
4.2 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只有健全相关的法律体系,对不法行为进行严厉的监督,才能真正保障个人的隐私。首先,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公民隐私的关注,将其纳入宪法、法律,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惩罚,在网络上建立“黑名单”,并对其进行严厉的惩罚。其次,要加强对各类网络信号的监控,建立健全网络电子警察队伍。当发现不明信号时,要对其进行拦截和定位。如果被发现使用信息和通信技术侵害他人的个人信息,要及时将其抓获。
4.3 强化网络数据库管理工作
信息通信网络管理机构应该清楚地意识到,在互联网上存在着大量的用户数据,这些数据会影响到使用者的人身安全和隐私权,如果这些数据被泄漏,将对他们的利益造成巨大的危害。为此,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网络数据库的管理,指导用户建立防火墙,合理应用各类安全软件,注重对个人数据的保护,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以科学、高效的方式,防止个人信息被黑客盗取。
结束语
本文认为,在大数据时代,信息通信技术应用于隐私权保护是保障使用者个人信息安全的关键。政府有关部门不但要强化对市场的监管,而且要建立健全的、科学的法规体系,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罚。另外,用户也要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并对其进行相应的防范措施。
参考文献
[1] 杨俊.大数据下信息通信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分析[J].信息系统工程,2019(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