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与“加合”:“全”和“都”的总括方式*
2021-03-05张佳慧吴长安
张佳慧,吴长安
(东北师范大学 文学院,吉林 长春130024)
一、引言
已有研究认为“全”和“都”皆属于“总括副词”或“统括副词”,其实,两者的相似之处不仅限于此。从历时角度看,“全”和“都”的句法功能分布十分相似。张斌、朱景松、李小军等学者认为“全”既有范围副词的功能又有程度副词的功能①参见张斌《现代汉语虚词词典》,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年,第441,442页。李小军《试论总括向高程度的演变》,《语言科学》,2018年第5期,第520-529页。朱景松《现代汉语虚词词典》,北京:语文出版社,2007年,第351页。。也有武振玉、曹利华等学者认为“全”还有语气副词的用法②参见武振玉《试论副词“全”的产生与发展》,《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第128-131页。曹利华《“都”“并”“全”的历时演进及相互影响》,《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4期,第138-145页。。“都”的句法功能包括范围副词、时间副词和语气副词,武振玉认为“都”还曾做过程度副词③参见武振玉《副词“都”的产生和发展》,《社会科学战线》,2001年第5期,第269-271页。。从总括方式看,“全”和“都”却是大相径庭。周韧、曹秀玲等学者认为“全”具有[+整体性]的语义特征,把总括对象视作一个整体。④参见周韧《“全”的整体性语义特征及其句法后果》,《中国语文》,2011年第2期,第133-144页。曹秀玲《汉语全称限定词及其句法表现》,《语文研究》,2006年第4期,第15-19页。董为光、李文山等学者认为“都”有[+逐一性]或[+分配]的语义特征,强调总括对象内部成员具有均质性或把总括对象逐一分配给谓语的特点。⑤参见董为光《副词“都”的“逐一看待”特性》,《语言研究》,2003年第1期,第93-98页。李文山《也论“都”的语义复杂性及其统一刻画》,《世界汉语教学》,2013年第3期,第319-330页。除此之外,“全”和“都”还有其他共性和差异特征,共性特征为叠加使用提供了前提,差异特征在两者并用时起到了互补的作用,值得深入研究。本文在前辈和时贤研究的基础上,以“全”和“都”的范围副词功能为主要研究对象,试从历时角度出发,揭示两者的认知差异,总结“全”和“都”的总括共性、总括差异以及并用条件,提出“一体”和“加合”的新认识。
二、“全”和“都”的认知差异及其历时依据
“全”和“都”的初始义存在互补关系,这一关系持续存在于两者的语法化过程中。“全”和“都”皆经历了类似的语法化过程,即由名词开始,语义逐渐虚化,产生新的句法功能,如动词、范围副词、程度副词、语气副词。《说文解字注》中,“全”的释义为“大郑云。全、纯色也。许玉部云。全、纯玉也”[1]。也就是说,在初始阶段,“全”的本义是名词,指称“颜色单一或质地纯粹的玉”。始见于“天子用全。上公用駹。侯用瓚。伯用埓(《周礼卷十二》)”。语义虚化后,“全”为“具也”(《玉篇》),“完也”(《说文解字》)。前者是说“全”表示“全部,所有”,后者说“全”表示“完全”,这两个释义的语义基础来自“全”语义初始阶段的两个方面,一个是“颜色统一”,一个是“质地一致”。前者是从范围角度来确定的,颜色作为名词“全”的性质,必须全部覆盖物质载体,当某一颜色不能完全覆盖玉的时候,不能称为“全”。后者是从程度角度来确定的,从石头到玉是一个渐变过程,能称为“全”的玉从质地上讲具有百分之百的程度。由此可看出,“全”的初始义是静态的,其突显特征是事物本身具有的状态。
除却名词、形容词、动词、范围副词、程度副词这些已被学界认可的句法功能外,部分学者认为“全”还曾有过类似语气副词的用法,位于否定词前,有强调的语气,相当于“完全”。《现代汉语虚词例释》认为“在北方口语中‘全’还可以用在特殊的让步副句中,表示甲事物尚且如此,乙事物也更可以如此了”,有尚且的意思,如:“他全走了,你还不走?”[2]这种方言口语中的用法,“全”更像是语气副词,与语气副词“都”类似。陈子骄认为“全”有表示“根本”“彻底”“全然”的用法,如“你看他吃相多坏!全不像在外国住过”[3]。武振玉的观点与陈文相似,认为上下文中没有表示范围的总括对象时,“全”含有夸张、强调的意味,这种用法介于范围副词和程度副词的中间状态,如“太子闻已,立地自扑,迷闷而绝,全不觉醒”[4]。由此可见,特殊情况下,“全”有表示语气的作用。
“都”的初始义是“有宗庙的城市”[5]“先君宗庙的城邑”[6]269,用作“大都”“东都”“国都”,或者单用,最早出现在先秦时期。同一时期,“都”还有“蓄水池”的含义,含有聚集义,如“桓公曰:‘寡人欲毋榖一士,毋頓一㦸,而辟方都二,爲之有道乎?(《管子》24卷)”。谷峰认为“都”的聚集义不是来源于动词“都”,而源于潴(豬),潴(豬)与“都”通用,表示蓄水。①参见谷峰《“聚集”义动词“都”的形成及其语法表现》,《南开语言学刊》,2015年第1期,第94-101页。这里含有聚集义的“都”还是以名词用法为主。由此可见,“都”的初始语义虽然也是名词性的,但可以看做是一系列动作后产生的结果,如城市/城邑是人们聚居而成的。相对于“全”而言,“都”的初始语义具有动态性,其作用对象需要经过一系列运动后,才具备[+完备][+完全]的语义特征,且较为隐晦。
除却名词、动词、范围副词、语气副词和时间副词这些已被学界认可的句法功能外,“都”也曾有过程度副词的用法。杨伯峻、何乐士认为“都”有程度副词的用法,当主语和宾语为单数时,或者只有主语且为单数时,再或者在否定句中,“都”全是程度副词。②参见杨伯峻、何乐士《古汉语语法及其发展》,北京:语文出版社,1992年,第278页。高育花、祖生利提到“中古汉语中,副词‘都’用于表单数的肯定句时,虽然不表示数量的总括,但从整个句意来看,也是从程度上进行总括,表示程度上的百分之百,因此‘都’应被视为范围副词”[7]。文中虽然提出“都”总括的是程度,表示程度上的百分之百,却称之为范围副词,不过,这并不影响我们将之视作程度副词继续讨论。武振玉指出:“‘都’为‘全然、根本’义,主要表示程度”,如‘司马太傅斋中夜坐,于时天月明净,都无纤翳’。”[6]270文中所举例句皆为否定句,“都”皆位于否定词之前。实际上,文中的百分之百程度不来自于“都”,而来自于否定词,“都”只有强调作用,与其说是程度副词,不如说是语气副词。而例句“此寂然不動,都忘其智。智而都忘,則神理獨運,感無不通矣。(《列子》8卷,张湛注)”中的“都”可以说是具有程度副词的功能,虽未必表示程度上的百分之百,但可以表示高程度。“寂然不动”“智”和“神理独运”之间存在明显的程度阶梯,每到下一个阶梯都需要以“都”为代表的程度的积累。只不过这种用法适用范围小,使用时间短,没有其他用法显赫,逐渐消失了。把“都”看作程度副词也不是没有理由的,徐烈炯曾提出“都1”“都2”“都3”都表示“程度”,只是体现方式不同。“只要说话者认为句子表述的某个方面有某种程度,达到或者超越期望值,就可以在句子里加‘都’”[8],如达到或接近全数,或是发展到某种认定的程度,亦或是各个发展阶段可以组成一个有序的集合。周永、吴义诚认为“都”的主要功能不是全称量化,而是一个程度加强词,和even相当。③参见周永、吴义诚《“都”的程度加强功能:语法与语用的互动视角》,《外语与外语教学》,2018第6期,第2-13页。以上两篇文章认为现代汉语中的“都”仍有强调程度/表示程度的语义,只是其所表示的程度未必能达到百分之百。因此,“都”曾有过程度副词的用法这一点可以确定。综上所述,“全”和“都”都经历了类似的语法化过程,见表1。
表1“全”和“都”的语法功能分布
在历史的各个阶段,“都”的使用频率一直高于“全”,“都”的语法化进程也比“全”快。原因在于,语义处于初始阶段的“都”比“全”常见,无论是王公还是百姓皆生活在“都”里,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见到玉,更不用说是“全”,使用频率低的词不如使用频率高的词显赫,语法化的契机和程度也不如后者。
三、“全”和“都”的总括共性及并用条件
(一)“全”和“都”的总括共性
1.两者都可以总括不完整的集合。已有研究认为“都”的总括对象不强制要求是集合内的全体成员,而“全”则要求其总括的对象须是集合内的全体成员,即使不是全体成员也必须在说话人心里具有更高的“心理达及度”。①参见周韧《“全”的整体性语义特征及其句法后果》,《中国语文》,2011年第2期,第133-144页。如:
(1)小站小村虽然沿路都有,但到行旅十人以上时,若想在小站上住下,米同盐与住处全将发生问题。(沈从文《山道中》)
例句(1)中,“全”的总括对象“米”和“盐”虽然不在同一个集合内,也不代表某个集合的全部成员,但在说话人和听话人的百科知识中,共同认定两者同属于生活中的两大最重要的问题,甚至在人们心目中可以融合为一体,暗指生活问题,具有极高的“心理达及度”。因此,“米”和“盐”可以成为“全”的总括对象。
同时,已有研究认为当总括对象并非集合内全部成员,或者仅是集合中一部分成员时,只能用“都”,不能用“全”。其实在实际使用中这种情况也可以用“全”。如:
(2)一分为二的湖泊,中国一侧全是淡水,邻国霸占三分之一却是咸水。(《中国质量万里行》新闻标题)
(3)快狗打车父子司机月收入超3万,三分之一全靠“额外奖励”(《搜狐网》新闻标题)
(4)我一生中有些行为可以被人正确称作挑剔行为,有谁愿意也可称作聪明行为,作出此类行为如三分之一靠我自己,其余三分之二便全靠命运,人不完全听天由命,人对自己的行为抱有难以实现的奢望,这似乎是人类的通病。(蒙田《蒙田随笔全集》)
例句(2)—(4)中的总括对象不是集合的全量,只代表部分量。“一侧”“三分之一”“三分之二”与全量之间相差较多,按照已有研究这类情况并不适合用“全”进行总括。本文认为这类情况下的“全”说明说话人认为虽然对象不是同范围内的全量,但已有量足够说明问题,足以引起听话人的注意或同感。例句(2)中“全”的总括主语虽然是“整个湖的一侧”,我国所占的淡水资源虽然只是一侧,但足以说明我国所占在这座湖里的自然优势。例句(3)中“全”的总括对象是“月收入3万多的三分之一”,虽然是缺失量,却足以说明“额外奖励”的占比之高,不是正常现象。例句(4)中“全”总括的对象仅占全量的三分之二,在作者心中,靠命运的成分要比靠自己的成分多,这才叫聪明。也就是说,“全”总括的成分虽然不是全量,但只要比“靠命运”所占的量多就足以说明问题。
由此证明,“全”和“都”皆可以总括不完整的总括对象,这一点从结构上看,两者是相同的。当总括对象不是全量,或者距离全量还有很大一段差距的时候,“全”的总括行为不是客观的,而带有明显的主观性。
2.两者都可以用于主观性总括。陈小荷认为“都”在前指时既可表示主观大量也可表示主观小量②参见陈小荷《主观量问题初探——兼谈副词“就”“才”“都”》,《世界汉语教学》,1994年第4期,第18-24页。。张谊生认为“都”只能总括表示主观大量的总括对象③参见张谊生《范围副词“都”的选择限制》,《中国语文》,2003年第5期,第392-398页。。徐烈炯否定了“都”是全称量词、分配算子的身份,认为只要达到了听话人认定的主观标准即可使用。④参见徐烈炯《“都”是全称量词吗?》,《中国语文》,2014年第6期,第498-507页。Haiping Wu、Hongyin Tao认为数量表达中,“都”普遍具有交互主观性。⑤See Haiping Wu、Hongyin Tao《Expressing(inter)subjectivity with universal quantification:A pragmatic account of Plural NP+dou expressions in Mandarin Chinese》,《Journal of Pragmatics》,2018(128),pp.1-21.可见,“都”的主观性是毋庸置疑的。
其实,“全”也有主观性用法。例句(2)—(4)充分说明,“全”并不强制要求总括对象是集合内全体成员,只要在说话人认为事件主体出现的范围或数量足以说明问题即可。除此之外,周韧认为“‘全’要求谓语部分所表示事件,对于说话人来说有着比较强的现实性”[9]139,主要体现在句子的情态需要具有已然性和高确定性。但也不完全是这样,以下三个例句的情态就不是已然的,高确定性并不是来自客观情况,而是出自说话人的主观倾向。
(5)“那里的事。地方小,不太肮脏就是了。我一个人在这里,无事栽一点花草,这南瓜,今年倒不错,你瞧,没有撑架子,恐怕全要倒了。”和尚为指点南瓜看……(沈从文《石子船》)
(6)“我这儿好好的有职业,为什无缘无故扔了它跟你去。到了里面,万一两个人全找不到事,真叫辛楣养咱们一家?假使你有事,我没有事,那时候你不知要怎样欺负人呢!辛楣信上没说的拔我,我进去干么?做花瓶?太丑,没有资格。除非服侍官太太做老妈子。”(钱钟书《围城》)
(7)据天气预报,未来几天,南方各省全将出现大风降温天气。[9]140
例句(5)中的“恐怕”和例句(6)中的“万一”都说明“全”所在句是虚拟的,是说话人假设的情况,既不是已然的,也不具有高确定性。如果一定要说含有高确定性,也只代表命题事件在说话人心中具有高确定性。例句(7)中“全”所在句的情态是未然的,还未发生的。因此,例句(2)—(7)的句子都含有主观性,这些主观性来自于说话人的主观倾向。
综上所述,“全”和“都”作为范围副词,在特定句法环境中都含有主观性。
3.两者都有强化“总括对象具备谓语性质”的功能,即加强总括对象与谓语之间联系。已有观点认为范围副词“都”的语义表示“范围内无一例外具有某种属性或行为”,“全”在单用时的语义指向左侧,表示所指对象“毫无例外地具有谓语部分表示的属性”。作为范围副词,“全”和“都”不仅仅有总括的功能,还能加强总括对象和谓语之间的关系。
(8)孩子们勇敢不凡,各具赴汤蹈火的气概,成天在街上来去。街上各处全湿了。沈从文《一个母亲》)
(9)翠芝道:“我晓得你不喜欢她。反正是女人你都不喜欢。”(张爱玲《半生缘》)
例句(8)(9)中,除去“全”和“都”外,虽不影响主语和谓语之间的语义关系,但总括对象“街上各处”和“女人”与谓语“湿了”和“不喜欢”之间似乎缺了点什么,导致句子在结构上不成立。
(二)“全”和“都”的并用条件
“全”和“都”的总括共性,是并用的基础。二者的差异并不矛盾,是互补的。所以,并用时并不是简单的叠加,而是各自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全”常修饰“都”,“都”不常修饰“全”。张海荣认为“全”可以修饰“都”,但“都”不能修饰“全”。①参见张海荣《“都”还是“全”》,《对外汉语论丛》第4集,北京:学林出版社,2005年,第146-154页。实际上,“都”不是不能修饰“全”,只是很少修饰“全”。严格地说,两者并不是修饰关系,仅是一种并用现象。徐颂列认为“全都”不是一个词,不然就无法解释“都全”。②参见徐颂列《总括副词“全”与其他总括词共现探析》,《浙江外国语学院学报》,2012年第2期,第1-7页。本文赞同此观点,“全都/都全”是一个动态的识解过程,“全都”是将总括对象先做聚合解,再做分配解的过程,“都全”是先强调总括对象的个体成员,再进行总括处理的识解过程。两者的并用通过双重识解(即量范畴的叠加使用)起到强调的作用。
(10)局里的几位副局长全都“起复”了,原来分工干什么的还干什么。(汪曾祺《云致秋行状》)
(11)她平静地看着他,嘴巴微微张大,困意和羞涩全都一丝不存。(张炜《你在高原》)
(12)他明白,在欧洲,人的生活都全应自己负责,到无可奈何时求是求神,也不敢太贪,神只是一个,照料不到许多。(沈从文《阿丽思中国游记》)
(13)有一天早上,他偶然照了一下镜子,发现自己两鬓的头发连同胡子几乎都全白了,人也瘦得几乎脱了形。(格非《江南三部曲》)
例句(10)(11)中的“全”侧重作用于总括对象,强调其整体性,“都”侧重作用于谓语中心语,强调总括对象的成员与谓语中心语的联系。例句(12)(13)中的“都全”也是如此,只是总括的先后顺序不同。“全”和“都”的侧重不同,存在互补关系,也是两者可以并用的基础。这种并用属于“叠加强化现象”③参见张谊生《试论叠加、强化的方式、类型与后果》,《中国语文》,2012年第2期,第128-138页。,有强调语义内容,加强语气的作用。
四、“全”和“都”的总括差异及事实解释
全”和“都”作为范围副词中使用频率最高的两大成员,皆表示统指或统括,但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进行替换,这说明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这种差异是互补的,具体体现在对量的作用方式上。两者的总括差异是指总括程序不同,即是先作用于总括对象还是先作用于谓语。
已有研究认为“全”具有[+整体性]语义特征。除此之外,“全”具有“一体化”的动态句法功能。“一体化”功能是指将总括对象进行“打包”处理,把零散的、缺失的总括对象“一体化”成一个具有凝聚性和完整性的整体。学界从不同的角度解读“都”的语义特征,认为其具有[+逐一性]或[+逐指性],既可视作分配解又可视作聚合解,既被认为是分配算子又被认为是加合算子。这些说法皆不无道理,也并不冲突。在同一句子中,范围副词“都”的分配解和聚合解,分配算子和加合算子的身份,很可能共现,并以先后顺序出现。这是因为“都”的总括功能是一个动态的认知过程,先对总括对象进行逐一处理,再把具有相同谓语性质的成员集合起来,概括地说,就是“加合”。
“全”和“都”作为动词时,其运动方式不同。“全”对其动作对象的作用不具备动态性,而是指“保持原有状态”(如保全)或“使其变成完整状态”(如单独作谓语)。“全”的“一体化”句法功能是作用于总括对象的,先把总括对象“打包”成一个整体,使之具有“完整性”“凝聚性”的特征,再与谓语发生关系。具有整体性的集合相当于名词“全”的物质载体,谓语所具备的性质相当于“质地”或“颜色”,集合中每个成员都具有同一谓语性质,与“全”的初始语义“玉的质地或颜色具有同一性”相对应,这是一个转喻的过程。董为光提出“都”的总括作用是一个动态过程,“都”动作性的本质是聚集、汇集,这不是一个主体能完成的动作,而是多个主体奔向同一个目标的动作,这个动作具有过程性和动态性。①参见董为光《副词“都”的“逐一看待”特性》,《语言研究》,2003年第1期,第93-98页。语义在发展过程中会留有原始的语义特征,副词“都”的语义也继承了这一特征。“全”和“都”总括的动态过程,见图1和图2。
图1“都”的总括过程
图2“全”的总括过程
图1、2中,“a1,a2,a3,a……,an”为集合内的成员,整个集合为A,谓语部分所代表的动作或性质为N。图1、2的区别在于,前者是每一个成员都分别与N发生关系,再通过“加合”构成AN。后者是先将集合内成员“一体化”成A,A再与N发生关系,构成AN。
“全”和“都”的总括过程,很像数学中的分配律公式:
“都”的总括过程类似于等号左边的公式,“全”的总括过程类似于等号右边的公式。
(14)两边的柳树,叶子都变成焦黄色。(张恨水《春明外史》)
(15)马威这几天的心里象一锅滚开花的粥:爱情,孝道,交情,事业,读书,全交互冲突着!(老舍《二马》)
例句(14)中“都”的总括程序是先将总括对象中的每一片“叶子”逐一分配给谓语“变成焦黄色”,也就是前人总结的“分配解”。再将每一个具有同一性质(变成焦黄色)的叶子加合成一个集合。而例句(15)中“全”的总括程序是先将“爱情”“孝道”“交情”“事业”“读书”一体化成“一锅滚开花的粥”,即马威内心的煎熬,再与谓语“交互冲突”结合,使被一体化成整体的集合具有谓语所代表的性质。
简而言之,“全”的实质总括程序发生在与谓语结合之前,对总括对象起到“一体化”作用。“都”的实质总括程序发生在与谓语结合之后,对总括对象起到“加合”作用。
五、结语
从名词到副词,“全”和“都”经历了相似的语法化过程,两者作为范围副词的总括方式都受其残留的初始义影响。“全”和“都”的总括共性包括:不要求总括对象必须是所在集合的全体成员;有主观性用法;有强化“总括对象具备谓语性质的特征”的功能,即加强总括对象与谓语之间的联系。两者的总括共性是其并用的前提条件,两者的总括差异具有互补关系。“全”更侧重作用于总括对象,“都”更侧重作用于谓语中心语。“全”的总括方式具有静态性,“都”的总括方式具有过程性和动态性。“全”总括时先将总括对象一体化,再与谓语发生联系,“都”总括时先建立逐一成员与谓语的联系,再进行加合作用。总结起来,“一体”与“加合”,是我们对“全”和“都”总括方式差异的重新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