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运用大数据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效能研究
2021-03-04马长吉
关键词:大数据;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
一、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义分析
交通运输行业把社会的生产,分配,消费等若干流程紧密的联合在一起。从这个角度上来说交通运输是社会稳定发展的基础。其涉及的执法部门众多,如公路路政、道路行政、航道运输等等。因为交通运输业具有流动分散且点多面广的特点。受人员素质、法律法规制度、执法手段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不良现象。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效率并不高,所以无法有效提升执法的效率。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在超载车辆的治理方面,改革之前,每个部门在相对独立系统进行处罚,公路路政与公安交警联合整治,对超载的车辆进行相应的处理,将有关信息提交至运政部门,对车辆的信息进行审核统计,进一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然后这种执法部门间的信息传达和反馈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门间协调时间过长,案件办理效率非常低;二是部门间办公系统并无法实现共享。需要大量人员通过文件进行操作,执法人员的效用未能得到发挥,造成严重的资源及人力浪费;三是各执法档案还有很多是纸质类的,未能录入至系统,无法对违法行为进行系统分析工作,对于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产生阴影。从这里可以看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需要尽快处理,希望可以把各个执法部门的职能进行协调和统一,巩固执法团队的建设,提高执法的效率。
二、大数据在提高交通综合执法效能的具体运用
(一)有效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以及办公效率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效能提高,需要以实现互联网以及监管融合作为重点,大数据平台可以优化执法业务的各项流程,让行政检查处罚以及强制执法等活动进行数字化处理,一步一步实现其他平台的融合对接,有效实现智慧监管以及综合监管的工作。简单来说,需要把路政稽查、客运稽查、出租稽查等等,各项工作和执法考核等等业务系统进行相应的融合,建设起运管、出租、客运、航运、质量监控等执法信息为一体的交通综合执法办公平台。每个执法部门间实现基础信息的共享以及数据联动,打造信息共同体,推进执法监督更加有效进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
(二)具有案件综合决策的分析功能
交通运输执法主要目的在于可以减少各种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减少行为的发生,有效抑制违法率。而大数据平台可以通过预处理,数据分析相关规则。采用聚类分析或者是检测异常等手段,深入分析交通运输执法案件的各种数据因素,可以从复杂,无规律且大量的实际数据中获取隐藏的潜在价值信息。这些具有价值的信息,可以为日后的工作方案拟定提供相应的借鉴,同时对有可能发生的违法案件做好预判处理,未雨绸缪。
一般来说,交通运输违法案件所涉及到的因素很多,把这些要素进行详细的划分。可以分成空间因素,时间因素,主体客体因素,处罚因素等等。每一个因素之下,又包含着很多次要因素。举例说明,主体因素包括了案件的编号和名称,以及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如性别,年龄等等。时间因素又包括了违法案件处罚时的具体时间,这个时间并不是含糊的,而是具体到几分几秒。空间因素包括了违法案件在处罚时所违法的路段以及详细的地点,还需要提供相片证明。把案卷的各类因素录入到现有的数据平台,平台,系统分析案件的类型,位置,分布以及发生频率。包括对车辆的轨迹进行详细的数据分析,以此来获得违法行为时间、空间等分布规律。为执法人员开展精准稽查,以及重点地域和时间段布控提供必要的科技工具。
(三)具备执法监督和考核的功能
交通运输执法监督包括了对执法人员的有效管理,以及执法过程中的详细监督情况,包括最后对执法行为进行评价等等。大数据平台可以通过案件录入和处理的全过程,开展详细的信息化记录,并且可以记录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实现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全程监督以及管理。
对于执法团队监管方面,可有效实现执法人员档案资料和培训考核的信息化管理。第一,采集,统计并分析数据,实现执法人员的证件自动化管理。第二,完善科学执法人员的考核体系,把考核评定结果和执法人员的答案相互连接。
对于执法监控方面,可以根据需求把移动执法,智能监控以及数据采集等终端进行升级和完善,进一步巩固执法功能。例如把执法车辆的行驶轨迹以及定位信息接入平台,实现车辆的实时监督管理。同时可以充分利用移动执法的系统,对执法全过程做好录像采集,实现现场执法的图面化和信息化,不断完善执法过程的监督以及管理工作。
对于案件办理动态跟踪,可对执法案件办理过程进行拍摄记录。详细记录卷宗,审批处罚等信息,可实现按键的“回放”。具体包括了证据是否完善,没有丢失,处罚的依据是否准确,执法文书书写的是否符合规范标准,案件的取证,审后等环节是否标准等等。
(四)可提供公共服务信息功能。
大数据平台的建设是否成功,最关键的一点在于是否可以为大众提供方便的业务办理方案。平台系统可以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信息,具有全面性,开放性,包容性以及整体性的特点。
第一,发挥电脑,手机等终端的作用。通过手机APP,公众号以及网站等方式,把案件办理的信息做好公示活动,方便车主等相关人员做好信息的查询。大众也可以通过这些平台实现投诉举报的功能,进一步提高执法工作中的信息透明度。
第二,无障碍信息交流。所有人士均可以通过信息平台获得想要的数据信息,无论是老年人还是残疾人,是甚至是文盲的,均可以通过这些平台来获取想要的数据。
第三,积极和其他部门信息平台实现共享和联通,持续关注信息技术以及用户需求的各种变化,实现智慧办公,让群众享受更好的服务体验。
三、结语
伴随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深入进行,相关平台的建设需要不断完善。而大数据技术可以为管理者有效解决行政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提供相应的帮助,利用智能终端技术,促进执法过程的数据化,科学化以及准确化。并且为综合执法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更好的空间与环境。各地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需要依靠网络、大数据、云计算等等稀奇技術,充分的优化并巩固执法体系的建设,全方位深入智慧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开创服务先导,数据引领,信息共享的管理新格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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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谢飞鸽. 关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问题分析[J]. 建材与装饰, 2019(010):155-156.
[3]徐楠. 简析当前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法制博览, 2019(10):245.
作者简介:
马长吉(1984-9-13)性别;男,籍贯: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族:汉族,学历:本科 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