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政策吹风

2021-03-03

四川劳动保障 2021年11期
关键词:职工基本基数工伤保险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1〕35号

落实大学生创业帮扶政策,加大对创业失败大学生的扶持力度,按规定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和社会救助。加强政府支持引导,发挥市场主渠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大学生创业风险救助机制,可采取创业风险补贴、商业险保费补助等方式予以支持,积极研究更加精准、有效的帮扶措施,及时总结经验、适时推广。毕业后创业的大学生可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减少大学生创业的后顾之忧。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川人社发〔2021〕18号

超龄等从业人员可由所在用工单位、实习单位、培训基地及协同单位、见习基地、服务单位等(以下统称从业单位)为其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业单位以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以本单位其他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率标准作为缴费费率,为超龄等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应急管理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医保局 最高人民法院 全国总工会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21〕56号

指导和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积极履行用工责任,稳定劳动者队伍。主动关心关爱劳动者,努力改善劳动条件,拓展职业发展空间,逐步提高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培育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推动劳动者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指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个人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自由职业等,按照民事法律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意见

医保发〔2021〕39号

2022年底前,加快推动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推行医保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高频医保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切实提高医保服务水平。在此基础上,逐步建成以人性化为导向、法治化为保障、标准化为基础、信息化为支撑的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实现全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保服务一体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银保监会 铁路局 民航局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1〕65号

工资保证金实行专款专用,除用于清偿或先行清偿施工总承包单位所承包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工资保证金不得因支付为本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建立工资保证金管理台账,严格规范财务、审计制度,加强账户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具体标准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21〕63号

2021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8630元/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416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726元/月。各用人单位应按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据实申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个人实际缴费工资在本通知公布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内确定。全省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具体缴费基数档次由各地继续按现行办法执行。

猜你喜欢

职工基本基数工伤保险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资基数应如何计算?
浅析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渐进式”改革的困境与对策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暂行办法》的通知
千万不要乱翻番
社保缴费基数合理化可探索更多路径
工伤保险缴费不实 待遇有争议怎么办
商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可以同时享受吗
巧妙推算星期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