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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集约下高层建筑底部空间公共性形态设计研究
——以广东省交通设计大厦为例

2021-03-03陈盛德

华中建筑 2021年2期
关键词:集约偏置公共性

陈盛德

何镜堂

苏朝浩

中国由于人口稠密,大多数城市的发展基本是以紧缩型、高密度为发展模式,迈克·詹克斯与伊丽莎白·伯顿在《紧缩城市:一种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形态》一书中指出紧缩型城市提高了城市在功能组合、空间密度和物理形态上的联系,加强了城市各方面资源的共享,提高城市运行的效率,同时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预留了足够的空间[1]。随着城市建筑密度的不断加大,城市中心的土地资源紧张程度日益加剧,城市空间开发强度也不断增大,高层建筑的用地也越来越集约,建设用地的紧凑度是我国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理念之一[2]。在有限的空间内如何创造一个对城市、自然环境友好的,具有“公共性”的底部空间界面成为高层建筑设计的一个重点。

具有“公共性”的建筑的服务对象是社会公众,因此为使建筑具有“公共性”,起到支撑作用的外部空间也应将其服务对象投射于社会中的所有公众[3]。“公共性”要求高层建筑底部的空间形态和空间界面是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允许不同类型的空间使用者进入其中并发生相应的空间行为,应该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可达性、可停留性。空间的“公共性”形态是通过具体的物质形态呈现出来的,只有这些要素组合合理得当,符合使用者的空间认知需求和使用需求时,空间的“公共性”才能得以体现。

在集约型城市语境中,本文从“公共性形态”的视角,通过实地调研多个珠三角高层建筑实例以及结合广东省交通设计大厦的项目实践,探索了场地集约下岭南高层建筑底部公共性形态设计的有效策略。

1 场地集约下高层建筑底部空间的设计约束

高层建筑是一种开发强度大,土地承载压力大的建筑类型,场地集约的情况下,对高层建筑的设计带来了极大的挑战,特别是对高层建筑底部空间设计造成较大约束。在高层建筑多种设计需求的情况下往往会造成建筑密度过高,场地被建筑占满的情况,导致了高层建筑底部空间公共性的缺失。

1.1 显性约束

场地集约对高层建筑设计的显性约束表现较为明显,最为直接的是对高层建筑的形式造成直接影响,场地集约对高层建筑的显性约束直接对建筑形体的边界形成不可突破的限制,将建筑形体限制在一定的三维空间框架中。

1.2 隐性约束

图1 外部形体策略

图2 核心筒偏置与垂直交通的介入

场地集约对高层建筑底部空间的隐性约束很多,主要包括对高层建筑底部空间的功能组合、空间组织、经济效益等产生影响,这些变量因素随着显性因素建筑形态的调整而改变。例如香港的希慎广场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希慎广场位于香港寸土寸金的铜锣湾,因为用地面积较小,影响建筑裙楼的展开,底层商业界面较小,设计通过商业空间垂直发展的形式化解了功能与场地的矛盾,通过扶梯、电梯、楼梯等多种方式实现垂直空间的可达性,并在立面上将垂直交通空间表达出来,从心理上暗示了空间的垂直延伸,让使用者能够自然而然地进入室内,并将人流引上不同标高的空间中。

2 应对场地集约的高层建筑底部空间形态公共化策略

著名的高密度城市研究学者缪朴指出,亚太地区高密度城市在土地使用规划中应采取垂直分区的模式,将开放空间与建筑相互重叠起来[4]。在集约型城市语境下,高层建筑空间设计要突破常规高层的设计策略,从城市设计角度出发,从场地设计、建筑形体、建筑内部空间出发,综合考虑建筑与城市、建筑与自然环境的关系。一旦空间有了形态,其带给人的影响就会更加深刻,更加难忘[5],底部空间作为建筑与城市环境的交接界面,其公共性形态设计成为了关键。

2.1 场地策略

(1)多首层方式

通过对场地层次的再设计,在不同的场地标高上形成不同类型的公共空间,形成多个入口空间,使底部空间层次更加多元化,丰富场地的空间类型以满足更多类型的公共行为需要。多首层的方式能够在有限的场地内组织更多的人流,让高层建筑底部空间与城市有更多连接的界面,在疏导高层自身的人流以外,让底部空间与城市环境融合度更高。

(2)公共空间联动

在上层规划允许的条件下,可以通过地上架空连廊或者地下通道与周边场地连接,通过资源共享,与周边地块的公共空间整合设计,达到设计效果的最大化。同时,公共空间的联动整合有利于视线通廊和城市通风廊道的形成,避免高层建筑形成过大的风影区和风速过急的巷道风,适应岭南地区的气候特点。

2.2 外部形体策略(图1)

(1)架空

图3 广东省交通设计大厦基地与设计效果图

图4 广东省交通设计大厦设计回应分析图

架空是将一部分室内空间室外化,将底层空间变成一个可通行的空间和路径。根据架空开放空间的布局及形态可分为边缘型、贯穿型、核心型、开敞型[6]。架空是高层建筑底部空间处理常见的一种手法,在实际的设计中,界面的宏观尺度的观念需与地段整体概念紧密结合,使架空开放空间形态符合城市和外部环境形态的基本特征,达到整体的连贯性与系统性[7]。同时,从城市设计的角度出发,让风能从建筑底部穿行,在城市地面形成一个较为舒适的风环境,同时也避免岭南地区底层湿热环境的负面影响,也是适应岭南地区气候环境特点的一种建筑形式。

(2)整体抬升

整体抬升是将高层建筑的裙楼空间整体抬高到一定的高度,在场地集约的条件下,释放出高层建筑的底部空间,将其回归给城市和自然,增加底层空间的公共性。抬升对建筑形体影响较大,对结构要求较高,在裙楼屋顶能够形成“次级地面”[8],增加场地的容量,拓展了公共空间的层次。

(3)部分悬挑

部分悬挑通常体现为建筑上部构成要素借助建筑结构作用脱离地面的状态,从而令建筑底层获得无结构支撑的自由空间并获得上部额外使用空间的方法[9]。部分悬挑在离地一定高度突出建筑体量,在地面形成一定的空间领域,具有一定的公共性和开放性。上部悬挑做法不仅为建筑的底层提供了挡风遮雨的场所,更提供了一个自由的底层空间,这种空间往往超越建筑上部空间限定,融入广阔的城市之中,使建筑具有挣脱重力悬浮感[10]。

2.3 内部空间策略(图2)

(1)核心筒偏置

核心筒偏置是场地集约条件下高层建筑常用的一种手法,通过将较为封闭和厚实的且不易变动的核心筒偏置,来获取更多更加整体的非核心筒空间,得以释放更多可操作的空间。高层建筑的标准层较为经济适用的面积在1500~2000m2之间,在场地稀缺的条件下,有时候会难以满足高层建筑标准层面积指标,通过核心筒偏置能够创造更多的标准层大空间,避免标准层空间过于单一和零碎。如保利地产总部采用的是核心筒偏置的方式,形成了较完整的办公空间,同时通过结构设计将大厦的结构美学展现出来。

(2)垂直交通的介入

场地集约的条件下,高层建筑的底部水平空间往往十分紧张,无法容纳过多的公共空间,适当地加入垂直空间引导,将空间立体化,能够更好地化解场地的矛盾。如URBANUS设计的深圳粤海街道文体中心,建筑本身由于场地占地面积受限不可避免地走向立体化,通过加入垂直交通,在不同建筑标高上形成相互连通的空中公共活动平台,通过公共性功能的置入,使平台层成为具有都市客厅公共性的空间。

3 集约型场地下广东省交通设计大厦设计实践

广东省交通设计大厦项目是有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位于广州市白云区规划的设计云谷核心位置,区域配套功能齐全,交通便捷,主要功能是交通设计院用来作为自己新的办公大楼,主要有办公、公司食堂、餐厅、会议、档案存档等功能(图3)。

3.1 场地条件

广东省交通设计大厦选址在广州市白云区设计之都,项目北侧衔接广州白云区设计之都的办公区域,西侧邻接用地设计总部花园的庭院绿廊,东南面临接白云山脉。场地内为各大设计企业的办公总部,设计氛围浓厚。同时在集约型城市的建设思想指导下,基地的用地环境较为紧张和局促,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4145m2,在一个长约70m,宽约60m的地块内,在建筑退距以后场地交通规划以及标准层面积受到了较大的限制。本案中如何让总部大楼在有限的用地面积内与白云山、设计之都绿色廊道,城市街道空间进行对话,如何营造场地交通组织以及底部空间衔接,是我们团队着重探讨的问题。

3.2 设计回应(图4)

(1)偏置核心筒,解放自由空间

在广东省交通设计大厦中,由于建筑退距以后,标准层面积只有1350m2,相对较小,如果按照常规的高层将核心筒放在中间,则标准层的空间会很均质单一,而且相对较为狭小,底部空间也会受到较大的约束。我们将核心筒偏置之后,不仅标准层的空间更加整体,更加具有弹性与适应性,而且也将底部空间解放出来,有更多的空间去营造多元化的底部空间,使得高层建筑底部空间与城市环境更好地融合。

(2)架空与连廊,营造都市客厅

在广东省交通设计大厦这个项目中,用地非常紧张,采用底层架空的手段,有助于形成城市公共空间,以开放姿态面对城市环境,增加建筑场地内的绿化种植,营造自然生态的办公环境。底层架空后可以缓解场地的紧张,有助于首层组织场地内部交通流线,在营造大气的空间环境的同时以友好的姿态创造共享空间。结合底层架空和连廊,创造多首层的底层空间,在有限用地空间范围营造出底部都市客厅空间,让高层建筑空间有机地融进城市空间。

(3)分段设计,补偿场地生态资源

在用地紧张的情况下,单纯在地面空间的绿化率基本难以满足设计指标要求,在建筑体块上进行分段设计,将塔楼与裙楼连接处进行退让处理,并形成局部架空和露天空间,使得裙楼屋顶形成较为整体的绿化空间,弥补场地绿化空间不足的缺陷,改善使用者的工作环境条件,对改善高层建筑空间生态效应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结语

本文以“公共性”形态设计为出发点,分析了场地集约对高层建筑底部空间公共性设计的显性约束和隐性约束,通过实地调研的方式归纳总结应对场地集约的高层建筑底部空间形态公共化的手法和方式,并以广东省交通设计大厦的设计实践为例,应用多种手法融合的方式,在场地节约的情况下,释放高层建筑的底部空间,创造一个与城市合理连接的公共性场所。在城市高度集约化发展的情况下,高层建筑应对场地稀缺的情况会越来越多,其底部空间的公共性对高层建筑本身和城市来说也越来越重要。

闻一多先生说:“恐怕越有魄力的作家,越是要戴着脚镣跳舞才跳得痛快,跳得好。只有不会跳舞的才怪脚镣碍事,只有不会做诗的才感觉得格律的缚束。对于不会作诗的,格律是表现的障碍物;对于一个作家,格律便成了表现的利器”[11]。按闻一多先生的理解,约束在某种程度上是创作灵感的来源,为创作提供线索和前提条件。在建筑设计领域也是一样的,集约型场地对高层建筑,特别是高层建筑底部空间公共性设计造成较大的约束,但是通过合理有序的方式可以化解难题,并形成独具特色的空间形态。

资料来源:

图1~2:作者根据网络图片改绘;

图3~4:作者根据项目文本改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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