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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门山学堂考略

2021-03-01童正祥黄木生

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天门天宝陆羽

童正祥,黄木生

(湖北省天门市陆羽研究会,湖北 天门 431700)

《陆文学自传》曰:“天宝中,郢人酺于沧浪,邑吏召予为伶正之师。时河南尹李公齐物出守,见异,捉手拊背,亲授诗集。于是汉沔之俗亦异焉。后,负书于火门山邹夫子墅。”怎样理解“后,负书于火门山邹夫子墅”?笔者拆解关健词逐一分析如下:

一、“后”,指“见异”距“负书”相隔一段时间

《资治通鉴·唐纪二十一》载:“(天宝五载)秋七月.....河南尹李齐物贬竟陵.”。有学者认为“ 李齐物七月既被贬,则其到竟陵当在冬末岁初之际”。“考《新唐书·玄宗纪》云:‘六载正月……丁亥,享于太庙。戊子,有事于南郊,大赦,流人老者许致仕……赐文武官阶……民酺三日。’以此勘之《自传》,知“郢人酺于沧浪道”者,乃在天宝六年春。”[1]即李齐物“见异”陆羽的时间,为天宝六载(747年)正月。

颜真卿《金紫光禄大夫太子太傅兼宗正卿上柱国陇西郡开国公李公神道碑铭》有曰: “公遂贬竟陵郡太守,时陆羽鸿渐随师郡中。说公下车,召人吏告之曰:‘官吏有簠簋不修者,僧道有戒律不精者,百姓有泛驾蹶弛者。未至之前,一无所问。而今而后,义不相容。’数年间,一境丕变,熙然若羲皇之代矣。哀孤重老、有隐逸好道者,常骑马于里巷之中,亲自恤问。 ”①文中所记陆羽见闻,既诠释了“于是汉沔之俗亦异焉”的含义,又说明他曾在李府中生活过一段时间,而这段时间当有数月之久。当然,陆羽入学后至李齐物调离之前,每逢假期[2],他无家可归,中途也可能“随师郡中”,从而有时间在郡中亲眼见到郡首的施政作风 。

以上史料说明,李齐物“见异”陆羽的故事发生在公元747年)正月。而“负书”的故事在其后一段时间。也许是需在李公辅导下准备入学考试,也许需待年满14......②皆有可能。

二、“负书”,说明李公所赠书卷不菲

一个“负”字言其重,可知赠书甚多。当时,州县学生大多是庶民子弟,虽然学生一律享受公费,包括衣服、膳食都由地方政府支付,但课卷要自己手抄,别人的经典抄卷须要花钱购买。据载,当时州县官学的必修课为《孝经》和《论语》;选修课有《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国语》、《说文解字》、《字林》、《仪礼》、《周易》、《尚书》、《左传》、《公羊传》、《谷梁传》等,可见书目之多。李公因此送陆羽多种书卷当在情理之中。

在唐朝的高等教育体系中,中央有国子监,下设六学(略)。各州(府)有州学。州学的制度、教材,基本与国子监一样。用今天的话说,国子监是国立大学、最高学府,州学是州立大学、地方高校。

陆羽入学前既有“九岁学属文”的基础,又有13岁“著《谑谈》三篇”的资历,足见其文学功底,进入地方高校是顺理成章的事。从《自传》所列著作内容看,可知他的史学、文学与易学知识颇丰。从《茶经》内容看可知除经学外,他还学习过医学和玄学。虽然这些都是后话,但可反证陆羽接受了正规教育,离不开李公的帮助。

三、“火门山”指学堂所在地

查火门山名,与汉光武帝刘秀有关。《方舆纪要》卷77景陵县曰:“天门山亦名火门山。相传光武行兵,举火夜度处也。俗忌火故曰天门”。《大明一统志》卷六十六:“天门山在景陵县西六十里,唐陆羽传负书于火门山邹夫子墅学即此。后因俗忌火字改今名”。但康熙《景陵县志》有曰“火门山去天门数里其势差小,至今土人犹呼为火门山”,乾隆、道光《天门县志》及《大清一统志》等均采此说 ,至今此两山名字并存。

唐代具有书院性质的官学常设于僻静且交通方便之地。 从地图上看,可知火门山(天门山)系官道必经之处。自天(火)门山至县城有观桥和横官两个古驿铺,这与《大唐久典》关于“唐代驿道每隔20里设置1个驿站”的记载正相符合。具体见图1道光《天门县志》塘汛图(局部)。

图1 道光《天门县志》塘汛图(局部)

据柳宗元的《馆驿使壁记》,唐时以首都长安为中心,有七条重要的放射状的驿道,通往全国各地。其中,从长安至岭南的驿道,由长安经襄州(治所在今湖北襄樊)、鄂州(治所在今武汉市武昌)、洪州、吉州、虔州(治所在今江西赣州)直达广州。[3]而复州(竟陵郡)位于襄州至鄂州之间。因唐代山南东道治襄州,上级官员旱路进竟陵必经火门山,从崔国辅转赠陆羽“白颅烏犎”可知其任竟陵,即经此驿道。推测李齐物赴竟陵亦是。

四、从人物关系看其官学性质

考 《旧唐书》唐国家制,户满四万以上为上州;户满二万户以上为中州;户不满二万为下州也。“复州:......天宝元年改为竟陵郡。……天宝,户八千二百一十,口四万四千八百八十五。”由此可知复州(竟陵郡)属下州。按规定下州学设 经学博士一人(正九品下),助教一人,学生四十人。医学博士一人(从九品上),学生十人。鉴于州学是州太守直属机构,经学博士是属官。因此,太守是可以直接推荐学生的。

《康熙景陵县志.学校志》有载:“唐开元二十六年诏:州县置博士助教各一人’。于唐时为复州也,宜置博士助教一人矣”。愚以为,因地域规制所限,当时竟陵州、县官学可能为“二合一”形式。

天宝元年(742年),竟陵治所改复州为竟陵郡。《新唐书·选举志(上)》载:“州县学生,州县长官補,长史主焉。”作为有心栽培陆羽的地方最高行政长官,是有权向下辖官学推荐学生的。试想,一位堂堂的河南尹、陇西人初来乍到,当地应无亲朋故旧。绝不会为得意弟子去找私塾老师。 他与邹夫子是上下级关系。可想而知,李齐物在为陆羽入校写“介绍信”之前,是巡视过火门山官学的。因接见过邹野、便已知学官的水平。再说,靠教徒收入为生的私塾老师,学馆多不会远离闹市,也无力供养象陆羽这样的穷学生。

五、“邹夫子墅”即学官邹野

“唐代州学博士由吏部选授,县学博士和州县学助教及乡学教师则由州府和县配备。学官主要由两种人构成。一是科举正途出身者;二是各种未及第或未参加科举考试但通经善文的儒士。也有出自通儒高僧的特例。因此,虽然学官的政治经济地位比较低,多由寒门儒士担任,但经学素养较高”。[4]由此推测“邹夫子墅”为官学经学博士角色。

“夫子”,指对年长而学问好的人的尊称,用以称呼学者或老师。 “墅”不是别墅,是名字为“野”。③道光《天门县志》已有勘误,近代教育家黎际明著《茶神陆羽》中亦为名为“邹野”。④桑苎庐藏板《陆子茶经》《县志考》有载《西塔寺源流》:“塔因此时著,邹野记一番。五废五兴旺,晋唐势全完,陆子始于此,野老话相关。”从“邹野记一番”,可知其当时在邑的地位,以及与其寺的关系。他是以“通经善文的儒士”还是“通儒高僧的特例”身份担任州学博士?皆有可能。

六、陆羽在火门山学堂的结业时间

陆羽自天宝六年上山学习,其结业时间,可从他与崔国辅交往而得知。《陆文学自传》曰:“属礼部郎中崔公国辅出守竟陵,因与之游处,凡三年”。史载因受王鉷案牵连被贬竟陵时间为天宝十一载(752),实际到任约晚一段时间。⑤推测是年秋以前陆羽已学成下山,这样崔国辅才可以“初至竟陵,与处士陆鸿渐游,三岁交情至厚,谑笑永日。又相与较定茶水之品”⑥崔国辅初至竟陵即愿与陆交往,说明当时陆羽已为当地才子。

另一方面,陆羽能有“相与较定茶水之品”的“资本”,说明此时他已有些实践经验。也许与他利用假期多次外出游学有关。因为五年间的假期时间是不少的。据考,当时的“官学假期制度包括长期与短期两种,长期为“田假”和“授衣假”,“田假”在5月份,“授礼假”在9月份,时间各为1个月,准许学生返籍省亲,遇有特殊情况亦可酌情延长。”[2]

综上所述,对照当时的制度,根据推荐并送书者李齐物的身份、以及学堂地理位置等条件分析,陆羽就学的火门山学堂为地方官学,时任学官邹野当为经学博士。自天宝六年秋至天宝十一载春,陆羽在火门山学堂的学习时间长达五年,具有“地方高校”的“学历”。只是因故沒能科举,另当别论。

[注释]

① 颜真卿著,《金紫光禄大夫太子太傅兼宗正卿上柱国陇西郡开国公李公神道碑铭》,周绍良编,全唐文新编第四部第四册,吉林文史出版社,2000年12月,第884页。

② 《新唐书·选举志》载:“凡生限年十四以上,十九以下”。见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四十四《选举志上》,中华书局1975年2月。

③ 墅:《毛氏韵增》野,古墅字。古无墅地墅名。后人家庐外立别墅,因借郊野之野,加土转声作墅。

④ 见1946年12月5日上海《茶话》杂志第7期第30页。作者黎际明(1880—1956)天门城关人。

⑤ 见傅璇琮,《唐才子传校笺》,中华书局,1987年5月,第232页。

⑥ 见《唐才子传· 卷二· 崔国辅》,李立朴译注,《唐才子传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2月,第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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