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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宣帝杜陵便殿功能沿革论

2021-03-01刘逸鑫

关键词:建筑群天井庭院

刘逸鑫

关于便殿问题的探讨, 始于曹魏如淳与唐代颜师古对《汉书·韦玄成传》“园中各有寝、便殿。日祭于寝,月祭于庙,时祭于便殿”记载的不同注说。如淳注曰:“《黄图》高庙有便殿,是中央正殿也。 ”颜师古认为:“如说非也。 凡言便殿、便室者,皆非正大之处。 寝者,陵上正殿,若平生露寝矣。 便殿者,寝侧之别殿耳。 ”[1]3116高崇文先生考察先秦两汉文献后赞同如淳的注说,认为“便”字用于建筑、处所之名中,无“非正大之处”“休息宴飨之所”之意,便殿应为重要的祭祀建筑[2]。 1984 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杜陵工作队对汉宣帝杜陵五号遗址(便殿遗址)进行了发掘。 发掘者刘庆柱先生认为,杜陵便殿与寝殿不同,是由小型殿堂、储藏室、居室和庭院等多种类型建筑物组成的建筑群,具有“休息闲晏”、保存皇帝生前用器、进行祭祀活动等功能[3-5]。 如何结合文献与考古资料来理解与阐释杜陵便殿功能的多样性?学界暂时未有定论,但杜陵便殿作为目前唯一经过正式考古发掘的西汉帝陵便殿遗址,无疑对西汉陵寝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本文拟在分析相关考古资料的基础上,结合传世文献,对汉宣帝杜陵便殿遗址展开考古学观察,并进一步分析其反映出的便殿功能沿革问题,以期为西汉陵寝制度的研究提供一点有益的思路。

一、杜陵便殿遗址的考古学观察

杜陵便殿遗址位于陵园东南部,寝殿东部。 (图1)1984 年春,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对其进行了发掘,发掘面积达6560 平方米。 下面笔者分别从堆积情况、建筑布局、出土遗物和排水设施四个方面对该遗址进行考古学观察。

1.堆积情况。 便殿遗址的地层堆积比较简单,共分三层,自下而上分别为:灰色土,属于汉代文化层,出土大量汉代砖瓦及钱币、兵器、工具等遗物,为便殿建筑废弃后的堆积,汉代建筑遗迹和汉代地面压在此层之下;灰黄色土,出土少量近代砖瓦、瓷片和汉代砖瓦碎块等;耕土[4]31。 值得注意的是, 与便殿西邻的寝殿遗址虽然地层堆积也为三层, 但第三层灰黄色土为寝殿建筑倒塌后的汉代堆积土,多见汉代砖瓦[4]28,这与便殿遗址除砖瓦外,还存在钱币、兵器、工具等遗物的情况不同,说明寝殿与便殿在废弃后经历了不同的埋藏情境,便殿相对更为复杂,有更多人类活动的迹象。

2.建筑布局。 便殿由西侧“以堂为主体的建筑群”、北侧“院落建筑群”与东侧“以室为主体”的建筑群组成,其间有夯土墙和廊道相隔。 (图2)

图1 杜陵便殿遗址位置示意图

西侧建筑群以位于便殿西门东南的殿堂基址为主体,其南北分别为院3 和院5。 院5 南部自西向东依次为院6、F1、F2、庭院Ⅲ。

北侧建筑群以院落建筑为主体, 自西向东依次为院1、院2、院8、F8 和庭院Ⅴ。

东侧建筑群以F11、F12 为主体, 其南北设有对称的2 座房址与1 座窖穴,分别为F16、F10、Y3与F14、F13、Y2;其西部自北向南依次为F7、院7、F6、F4、Y1、F5、F3;其北部为院4;其东部自北向南依次为F9、庭院Ⅳ、露台;其南部自西向东依次设有庭院Ⅰ、院9、F15、庭院Ⅱ。 其中,院6 与院9 平面皆呈自东向西的“凸”字形。 F11、F12、F14(套间F13)、F16(套间F10)这一东西并列、南北对称的东侧主体建筑群,均为坐西朝东,与西侧、北侧建筑群以及寝殿坐北朝南的布局存在明显差异。

从整体建筑布局来看,院6、东侧“以室为主体”的建筑群和F8 直接对应便殿南侧两门与寝园东门, 封闭了西侧 “以堂为主体” 的建筑群,只余便殿西门与寝园相通,使得殿堂基址、院3、院5 这组建筑群呈现南、北、东三面环廊的形制, 而这种建筑形制并不利于其举行祭祀活动。 结合上文所述各建筑群在布局上的差异,笔者认为,便殿遗址内部西侧“以堂为主体”的建筑群与东南侧 “以室为主体” 的建筑群(连同院6、F8) 在建筑年代上可能存在差异。

3.出土遗物。从建筑基址出土遗物来看, 院6 及寝园南门附近出土铁剑、刀、镞、弩机、甲片等遗物,F8 出土铁矛等兵器,F1、F2 附近出土铲、镰、锛、犁等工具。 发掘者推测,院6 出土的武器为士兵防卫用品, 与便殿主体建筑——殿堂在此附近有关,F8 为门卫用房,F1、F2 为便殿杂役人员的住所[4]34-55。 由此可见,院6 和F8 主要承担保卫寝园南面中门和寝园东门的职能。 西汉陵寝遗址中出土非陪葬用途的铁器,是罕见的情况,亦与高规格的祭礼制度不符。

从窖穴遗存来看,Y3 最底层堆积中出土了大泉五十、货泉等新莽钱币[4]44,表明杜陵便殿遗址在新莽时期仍未完全废弃。 此外,Y1、Y2、Y3 均出土牛、羊、猪、狗、鳖、鸭、鹅等动物骨骼以及大量粮食遗存[3],可能是用于“休息闲晏”或祭祀。 这些遗存的出土地层多位于新莽钱币所在地层之上, 年代应不早于新莽时期。

图2 便殿建筑布局

值得注意的是,Y2 与Y3 所在的F14 (套间F13)、F16(套间F10)连同F12 与F11,即发掘者所述的“以室为主体”的建筑群[4]36-41的核心,在建筑布局上呈东西向轴对称,应是一组成套的建筑。结合Y2、Y3 的年代不早于新莽时期,及其与F14(套间F13)、F16(套间F10)的平面关系,我们可以推定, 东部建筑群的年代也很有可能被沿用至新莽时期。同时,从地层上看,窖穴开口与地面相平,窖壁由窖口向下1.6 米为夯土, 与附近建筑基址的夯基厚度相同, 表明窖穴打破了周围建筑基址的地层,其年代应略晚于建筑基址。

“以室为主体”的建筑群的周边建筑,包括西南侧的院6、F1、F2 和庭院Ⅲ; 东北侧的F8、 院8和庭院Ⅴ。 如前文所述,F8 和院6 为寝园东门和南面中门的非祭祀功能建筑。 东北侧的院8、庭院Ⅴ连同F8 对接寝园东门的遗址平面形制,与寝园南面中门和东门的情况是相吻合的。 结合下文可知,东北侧的部分是永光四年(公元前40 年)火灾的发生地,亦是便殿内北侧排水设施的最终流向。故而结合出土遗物、建筑功能、平面布局等因素推断,“以室为主体” 的建筑群周边建筑与东西向轴对称的核心建筑年代是一致的。

综上笔者推断,在便殿遗址内部的建筑群中,西侧“以堂为主体”的建筑群建筑年代较早,可能仍承担部分祭祀功能;东侧“以室为主体”的建筑群(包括西南侧院6、F1、F2、庭院Ⅲ,东北侧F8、院8 和庭院Ⅴ)建筑年代较晚,年代上限为永光四年(公元前40 年),沿用至新莽时期,由管理、守卫和供奉陵寝的人员使用。

4.排水设施。 根据发掘报告,便殿建筑整体西高东低,排水设施分为两支:一支流向东北,另一支流向东南。 院3 天井西北部、院4 天井中部、院5 天井中部、院6 天井西南部、院8 天井东北部、院9 天井西北部均有扰坑, 且均位于天井的最低处,扰坑内多出土有用于砌置地漏的汉代长方砖,应与杜陵便殿的排水设施有关[4]42-44。 而院7 发现的保存完好的天井地漏和排水管道, 南面东门西南发现的地漏, 则为我们厘清排水设施的具体走向提供了证据。

结合报告中各地漏、排水口的位置[4]42-44,笔者对排水设施的走向进行了推测。其中,流向东北的排水设施应是由院3 西北向东南至院7 西壁,进入F7 西边通道, 出通道向东北进入院4 天井,继续向东北通过院8 东北部,最终指向寝园东门。流向东南的排水设施则可能是自西向东通过院9,最终到达便殿南面东门附近。 结合该排水设施的流向以及院6 天井西南部、院9 西北部的扰坑,笔者推测, 其存在呈弧状向西通过院6 天井西南部的可能(在图2 中暂以虚线表示)。需要指出的是,由于院5 天井位于便殿中部, 且附近暂未发现扰坑和排水管道,笔者以为,流向东南的排水设施是否通过该处尚待进一步研究。

从建筑年代上看,两支分向东北、东南的排水设施与便殿东侧“以室为主体”的建筑群的东西向中轴线(即F11 和F12 之间的夯土墙体)约略呈南北对称分布,表明三者年代应大致相当;院7 排水管道在通向东北方向之前, 先向北通过F7 西侧的南北向通道,其年代应不早于F7 西侧通道;在与扰沟相连的扰坑附近, 散水卵石因人们挖取构筑排水设施的长方砖而被破坏[4]42-43,故排水设施的年代应不早于地面散水。 由此可知,便殿遗址地下排水设施的年代应与东侧“以室为主体”的建筑群年代相当。

二、杜陵便殿改建问题

如前所述, 杜陵便殿遗址建筑大致可分为两期:一期包括西侧“以堂为主体”的建筑群,其年代应与西侧寝园一致;二期为东侧“以室为主体”的建筑群,南侧院6、F1、F2、庭院Ⅲ,东北侧院8、F8、庭院Ⅴ以及排水设施。 那么为什么便殿遗址会进行改建呢? 我们可以从文献记载中获取一些线索。

据《汉书·五行志上》记载,永光四年(公元前40 年)“六月甲戌,孝宣杜陵园东阙南方灾”[1]1336。 在对杜陵陵园进行考古发掘的过程中, 在清理陵园东门右塾二便门时发现大量红烧土, 柱洞内有大量炭灰,柱槽壁被烧红,础石亦被烧裂[4]12,进一步证实了文献的记载。结合考古材料与历史文献,笔者认为杜陵便殿建筑改建的直接原因是永光四年六月杜陵陵园东门发生的一场火灾。

由前文可知, 杜陵便殿的功能在改建后发生了改变, 在祭祀功能沿用的情况下, 可能加入了“休息闲晏”的功能。这种功能上的转变,主要源于西汉宗庙祭祀系统的演变。

西汉初年, 祭祀制度以儒家古礼杂糅阴阳数术,继承并发展了战国以来阴阳五行学说的思维模式,形成了“日祭于寝,月祭于庙,时祭于便殿。寝,日四上食;庙,岁二十五祠;便殿,岁四祠”[1]3115-3116的陵寝常祭体系。 一方面,实行独宫庙制,各帝陵自设宫庙,陵庙配以四方、四神与四色。 杜陵八号遗址和汉景帝阳陵二号遗址均为陵庙遗址, 出土了大量“四神”内容空心砖,阳陵二号遗址的空心砖还按照方位涂有青、红、白、黑等不同颜色[6],证实了西汉陵庙存在配以四方、 四神与四色的建筑思想。 另一方面,寝“日四上食”,与便殿“岁四祠”相对应。 在法天象地、“事死如事生”观念的支配下,“日祭”与“时享”皆以“四”为周期,循环往复。而在“寝-庙-便殿”的陵寝常祭体系中,便殿举行的四时之祭的祭祀规格相对较高。 四时之祭, 包括春祠、夏礿、秋尝、冬烝,“祠者,以正月始食韭也;礿者,以四月食麦也;尝者,以七月尝黍稷也;烝者,以十月进初稻也”。 “四祭者,因四时之所生孰,而祭其先祖父母也”[7]。故“岁四祠”应为皇帝之亲祭,而寝殿之“日四上食”是“岁四祠”的理想具化,可能由宫女等下人承担。 从常祭频次与祭祀人员地位这两个角度考察, 作为时祭场所的便殿的祭祀规格,应是远高于相邻寝殿的。

然而,随着西汉政权帝王的更迭,日益庞大的宗庙祭祀系统逐渐成为政府沉重的财政负担。 “至宣帝本始二年(公元前72 年),复尊孝武庙为世宗庙,行所巡狩亦立焉。 凡祖宗庙在郡国六十八,合百六十七所。 而京师自高祖下至宣帝,与太上皇、悼皇考各自居陵旁立庙, 并为百七十六……而昭灵后、武哀王、昭哀后、孝文太后、孝昭太后、卫思后、戾太子、戾后各有寝园,与诸帝合,凡三十所。 一岁祠,上食二万四千四百五十五,用卫士四万五千一百二十九人,祝宰乐人万二千一百四十七人,养牺牲卒不在数中。”[1]3115-3116宗庙祭祀改革迫在眉睫,而元帝改制则是西汉宗庙改革的开端。 一方面,“永光四年冬十月乙丑,罢祖宗庙在郡国者。 诸陵分属三辅”[1]292,即在杜陵便殿发生火灾的四个月后,陵邑(包括杜陵陵邑)脱离了太常,不再承担与陵园相关的祭祀功能。 杨武站先生认为,这既是陵邑地位下降的表现,更是帝陵地位下降的直接表现[8]。 另一方面,实行毁庙制度,“祖宗之庙,世世不毁,继祖以下,五庙而迭毁”[1]3122。 《穀梁传·文公二年》载:“坏庙之道,易檐可也,改涂可也。 ”王柏中先生指出,所谓“改涂易檐”应是在不更改地理位置的前提下,废祀不祭[9]。因此,改建后的便殿不再用于举行时祭,而是成为“休息闲晏”之处,并一直沿用至西汉晚期。

综上所述,杜陵便殿因永光四年(公元前40年)的火灾发生改建,其东南部新建了“以室为主体”的建筑群,三面置廊,封存了便殿西侧“以堂为主体”的建筑群,并于地下利用院落天井铺设排水设施。 同时,由于同年十月元帝进行的宗庙改制,便殿的时祭功能被废除,陵邑脱离太常,可能存在负责陵寝管理、 守卫和供奉的人员就近迁入便殿的情况。 因此,杜陵便殿考古发掘所见遗存,最终分为一、二两期。 一期建筑承袭三代礼制,功能为时祭,年代下限为永光四年;二期建筑兴建的历史背景为元帝改制,功能为文献所记“休息闲晏”之处,年代下限不早于新莽时期。

秦进才教授、 陈灿平副教授在本文写作过程中给予了鼓励与帮助, 朱安祥老师在本文修改过程中给予了宝贵指导意见, 任炳萃同学为本文绘制了插图,在此一并谨致谢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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