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河湖长制及水利工程调研报告
2021-03-01杨敏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在重点工程、民生事业、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和信息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为显著成效。
(一)水利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一是治水工作思路不断创新。水利部门坚持把工程水利、资源水利、民生水利、生态水利和安全水利建设有机结合,全面推进水利工程建设。二是政策出台及时。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要求,我县制定了《汉寿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汉寿县全面推行湖长制实施意见》、《汉寿县天然水域保护与管理工作细则》等相关政策,以最严格的监管程序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三是资金投入持续增加。近几年,全县水利基本建设争取上级投资累计达到10.49亿元。先后实施了蒋家嘴水闸除险加固、蒋家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洞庭湖区沟渠清淤疏浚项目、翻水口水利枢纽工程等项目。
(二)重点工程建设速度加快。一是沧浪水系河湖连通工程进展迅速。马家铺泵站工程已于2019年底前开工建设,目前已基本建成;天张渠建设正在紧张施工中,最终项目可排城市渍水经天张渠通过马家铺泵站入沅水。二是蓄水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全县共342座中小型水库,已全部完成第一轮除险加固,目前第二轮已于今年启动,目前铁甲冲等4座小二型水库正在施工中,预计明年4月份完成建设。三是下达中小河流治理任务全部完成。列入水利部中小河流治理名录的19条河流已全部完工,沧浪河、撇洪河、西湖内河、纸料洲河、崔家桥河、龙潭桥河等河道得到有效治理,河道蓄水灌溉、防洪保安能力显著提升,旱涝防御能力得到加强和稳固。
(三)水利管理水平稳步提升。一是工程建设机制较为完善。构建“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企业保证、政府部门监督”相结合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实行工程建设“四制”管理,把好施工“五关”,强化第三方检测,坚决执行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保证资金安全、工程优质。二是管护机制落实较好。我县在全市率先提出建立实行河长制。设立县、乡、村三级河长,根据上级要求,县级、乡级河长办对河长湖长巡河巡湖记录建立了专门台账。截止目前,县、乡、村三级河长巡河率达100%以上。我县已落实市级民间河长10名,乡镇公益性岗位河湖管护员126名,落实村级管护员552名,建有管护员花名册,签订了管护协议。乡村管护员已落实管护经费。初步建立了河湖管护长效机制,使我县河湖管护达到专业化、社会化和常态化。三是强化了河湖长制工作宣传。县河长办组织开展了“保护母亲河”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活动,宣传和引导全民爱河、护河。
二、存在问题
尽管县政府及水利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加快了水利工程建设及河湖管护,但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目前仍存在个别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依然薄弱。个别沟段没有得到完全疏通。中小河流治理主要集中于主干,个别支流、沟段,特别是跨边界的工程协调难度大。水利设施老化失修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农田水利工程,特别是集体管理的水利工程,由于设施老化陈旧,效益日益衰减,不能即时发挥作用,维护成本高,管护人员人手不足,存在机井淤积、塌陷失修情况。城市水系没有得到全部贯通。目前城区堵口河、城北河等尚未治理,河道围垦、淤塞严重,还未实现水活。
(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仍有短板。农村供水管网损坏时有发生。农村道路建设施工不规范,致使供水管网易被破坏,停水现象经常发生。由于是民生工程,水价普遍定价偏低,但运行较好的水厂水费收缴率也不超过80%,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水厂良性可持续发展。
(三)水利工程管护不平衡现象依然存在。项目管护资金不平衡。重点小型水利工程由于有专项管理经费,基本上都得到有效的管理,但受益面积较少的小沟、小塘、机井和末级渠系配套建筑物未能完全落实管护。管护人员不平衡。经过水利改革,基层水利技术服务人员缺乏、人员年龄结构偏大的情况更加突出,有的乡镇仅有1到2人,管护人员的奇缺与小型水利工程的繁多,造成管护不及时、不平衡。
三、今后工作几点建议
(一)加大整合力度,推进小型水利工程建设。按照全县水利建设总体规划,对接国家、省、市扶持水利建设政策,编制上报一批水利工程项目,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稳妥推进中小河流治理、水库除险加固、水毁修复工程等项目建设。坚持不懈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农田林、沟涵闸,把提蓄水工程建设作为工作重点,逐步打通坑塘等水利末端,实现城区“水活”工程和农村水系贯通。依法强化“清水廊道”和农村饮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加快城区管网建设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度,确保全市居民饮水安全。
(二)完善政策措施,切实提升工程管理水平。确保政府及水利部门责任明确压实,工程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实施得当,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按照涉河建设项目细则做好工程项目调研、论证、申报、审批等工作。切实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强化内控,把握质量管理、成本控制等关键环节,推动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坚持建管并重,明确管理主体责任,落实管护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加强水政监察,积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為,不断提高水利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引进培养水利技术人才,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打造一支年轻化、懂技术、会管理的高素质水利队伍。
(三)严格监督管理,构建常态机制。严格执行河湖长制总体要求,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真正做到对河湖的严管、严查、严督,推进工作常态化,让“河长制”成为“河长治”。一是健全问题清单督办机制。对河湖问题实行清单交办、限时整改、销号管理,坚持一周一调度、一月一会商、定期结硬帐的调度督导机制,确保如期如质如量坚决整改到位,使河湖乱象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完善河湖建设项目管理机制。构建政府统管、部门协作、社会监督的河湖建设项目管理体系,增加农村宅基地、建设项目用地县、乡河长办审核环节,强化自然水体岸线保护范围建设行为的管控。四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把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建立严格的考评奖罚机制,实行“罚劣奖优”。
作者简介:
杨敏(1986—)女,中共汉寿县委党校(汉寿县行政学院)讲师,学士。研究方向为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