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1-02-27■王辉
■ 王 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要“为民解难,为党分忧”,为扎实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2020 年年底,省委主要领导同志到省信访局调研时指出,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构建信访工作新格局,提高工作质效,全面推进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指示精神,必须紧密围绕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在强化领导、尽职履责、完善体制、优化服务上狠下功夫。
一、推进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
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充分肯定信访工作对于化解社会矛盾、营造营商环境、促进社会稳定、密切联系群众、巩固执政基础的重要作用,把抓紧抓实抓细信访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不断对标对表党中央对信访工作的新精神和省委新部署新要求,深入查找工作中不协调不顺畅不规范的“短板”,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法治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应围绕中心工作研究部署信访工作,主要领导主动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包保复杂疑难信访事项,以上率下落实好属事属地责任,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将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落实好“三访一包”制度,亲自上手研究复杂疑难信访问题,给予信访部门支持,主动为群众代言、替群众发声,用心、用情、用智、用力做好信访工作。
二、推进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
当前,我国已进入新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各行各业带来巨大冲击,疫情引发的新矛盾与部分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的老问题耦合交织,群众信访形式和信访诉求均出现了新变化,这对我们做好信访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信访部门、信访干部必须充分认识到新生事物、新的矛盾给信访工作带来的一系列新变化,坚决摒弃用旧思维看待信访工作、用老办法开展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放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谋划思考,放在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大体系中部署安排,放在防范风险、维护稳定的政治高度上统筹推进,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适应改革变化,科学剖析社会矛盾,主动创新工作方法,大胆探索管用措施,把信访工作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实做细做好,妥善应对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各类风险挑战,把各类信访问题对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降到最低。
三、推进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要优化信访部门职责定位
2020 年以来全省各级信访部门坚持事要解决,依法治访,化解矛盾,收到明显成效。同时,也再次明确信访工作归根结底是群众工作,信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这既是对信访工作成效的认可,也是对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的鞭策鼓励。近年来,省信访局积极创新体制机制,通过建立健全精准督查、领导干部“三访一包”、巡视巡察部门与信访部门衔接协作、将信访工作纳入政治生态考核、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退出等多项工作机制,结合国家信访局“四大攻坚战”、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等重点任务,全面推动信访工作提质增效。这些机制的建立,立足于信访部门“三项建议权”和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框架。全省各级信访部门和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必须主动作为、发挥作用,明确职责定位,处理好维权和维稳的关系,既要注重与职能部门积极沟通协调,推动依法充分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又要让广大信访工作者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感受到做好信访工作的荣誉感获得感,逐渐树立做信访工作大有可为、有所作为的良好导向。
四、推进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扎实推进信访制度改革
发挥网上信访主渠道作用,引导更多群众通过网络反映诉求,推动信访工作依法规范运行、群众诉求依法理性表达、合法权益依法有效维护。省信访局按照省委部署要求,经过2 年的努力,整合20家省直单位30余条行政政务热线,12303黑龙江省民生热线已于2020年9月15日上线运行,“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反映信访诉求”又迈出坚实步伐,信访渠道“入口”进一步拓宽。目前,黑龙江省群众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网络、微信、手机APP、自助服务终端等多种渠道反映信访诉求,信访便民成效显著。各级信访部门按照“三到位一处理”总要求,立足于“事要解决”,落实职能部门和属地属事责任,紧盯初信初访,有效运用简易办理程序,进一步提高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防止一般性信访问题演变成信访突出问题。聚焦重复信访、信访积案、重点群体、重点领域等信访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攻坚和专项整治,发挥精准督查强大效应,统筹解决好群众合理利益诉求,确保实现从“盯人”向“盯案件”转变,从“人要稳定”向“事心双解”转变,从“标本兼治”向“治本为主”转变,推进“规范行政行为、规范信访人行为”双向规范落实到位。
五、推进新时代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几十年的实践证明,“枫桥经验”是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法宝。结合黑龙江省实际,在构建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上,延伸运用“枫桥经验、大庆模式”,努力将矛盾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定期、动态、滚动排查信访矛盾风险隐患,不断提高信访问题的预测、预防能力,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完善信访矛盾多元化解机制,推行律师、心理咨询师和专业社会工作人员等第三方介入信访工作,促进信访矛盾有效解决,切实提高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巩固充实乡镇(街道)、社区(村屯)人民调解委员会力量,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在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推进治理方式更加多元、更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