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普法及公益性法律服务项目可行性分析
2021-02-21张皓熙叶雨晴江芃
张皓熙 叶雨晴 江芃
【摘要】 在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逐渐被重视的当今时代,农村法治体系并没有跟上国家发展速度。基于此,本团队建立了一个集普法宣传與公益法律服务为一体的公益性法律服务平台,从根本上促进乡村法律观念的进步。本文首先通过分析现存乡村法律援助的不足来引出本项目构建的必要性,在介绍项目模式架构、分析亮点之后,点出本项目发展于国家于社会的意义,点出本项目对于发展的必要性。
【关键词】 大学生;创新创业;乡村普法;公益性法律服务;乡村振兴
【DOI编码】 10.3969/j.issn.1674-4977.2021.01.036
Abstract: In today's era,the basic strategy of ruling the country by law has been paid more and more attention,the rural legal system has not kept up with the speed of national development. Based on this,the team has established a public welfare legal service platform integrating legal publicity and public welfare legal services,which fundamentally promotes the progress of rural legal concept. This paper first introduces the necessity of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project by analyzing the shortcomings of the existing rural legal aid. After introducing the project model structure and analyzing the highlights,it points out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project in the country and society,and points out the necessity of the project for development.
Key words: college students;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rural law popularization;public welfare legal services;rural revitalization
1 项目背景
1.1 现存公共法律援助的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普法宣传已开展了三十余年,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都有显著提高,距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与实现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要求相差甚远。乡村相关矛盾和问题的不断发生,充分说明农村普法教育工作中还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服务手段单一。由于乡村交通闭塞、交流途径单一,通常只能通过传统的宣传方式,即通过广播朗诵宣传口号、分发传单普及常识、摆摊设点接受咨询等手段开展,对于手机、互联网广泛普及的当今社会,这宣传手段的信息量、时效性、实用性和覆盖面都已不能满足民众需求。二是服务平台陈旧。现阶段,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依旧主要依赖于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等传统机构,而这些机构普遍存在规模小、设施差、社会化程度低、管理水平落后等问题。三是供给力量不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各类市场性质法律服务机构是公共法律服务直接供给主体,但这些组织机构受市场规律影响,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缓慢,供给力不足。
1.2 本项目对此的必要性
三农问题一直是党和政府工作的关注重点,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下国家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主要目标和方向,乡村振兴政策的实施需要在乡村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法律服务的完善显然是公共服务体系完善不可缺少的关键一环。
乡村转型下人们生产生活的过程中产生的矛盾更加多样化,相应地,对法律帮助的需求也日趋增加,这使乡村法律服务在新时代面临新的问题。关注公共法律服务的基本理论及体系建设意义深远。
同时,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的内涵也在不断地扩大,不再仅仅指政府法律服务的一部分,现在的公共法律服务也涵盖了由政府或者社会成员组织所提供的、由法律专业人士组成,面向公众法律需求,为公众提供法律援助、代理诉讼、提供咨询及针对性的普法工作的服务体系[1]。
基于此,一个能与高校、乡镇对接,让法律人才(高校人才、专业人士等社会成员)下乡支援的公益性法律服务及普法宣传组织则显得十分有必要,以解决目前我国在乡村法治建设中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创新性的应对策略以构建公益性法律服务组织为基础的乡村法治进程推进项目,促进乡村振兴。
2 项目模式架构
本项目旨在建立一个集普法宣传与公益法律服务为一体的公益性法律服务平台。基于此平台,并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本团队会与高校、乡镇对接,让法律人才下乡支援,以解决目前我国在乡村法治建设中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创新性的应对策略以构建公益性法律服务组织为基础的乡村法治进程推进项目,促进乡村振兴。
2.1 线上运营“青法联萌”法律平台
要实现送法下乡,让援助到乡,援助到家的目标,需要借助互联网来扩大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因此团队致力于打造一个“青法联萌”法律平台,运营主体为高校青年,旨在宣传法治,完善法治,联合各方力量,助力法治这棵大树更加枝繁叶茂。平台架构包括“每日一案”、“常见法律问题咨询”、“上门法律援助”、“每月宣讲”、“普法短视频”五个主要构成部分。
通过与互联网结合,老百姓可以通过该平台了解一些乡村生产生活中的人身、财产纠纷,有趣的生产生活常识,农耕冷知识。除此之外,网络平台的构建也为农村法律问题咨询提供了窗口,为有需要有疑惑的乡村、城镇居民提供解答服务。由于网络具有快速、便捷等特点,可以轻而易举地联系到交通不便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并有高校学生对这些问题进行互动解答。并且,在平台上也能发布一些普法短视频,以加大宣传力度,由此吸引更多的高校与社会其他成员加入。
2.2 线下上门进行法律援助
真正的法律援助需要“上门援助”,我们的线下服务板块,就是村民通过平台向我们提出援助申请,我们派出有关领域专人去往村民家中进行详细调研与分析,听取村民的描述与实地勘察,进而为村民提出针对化的意见,或者进行纠纷调解。根据个人不同请求与实际情况,在生产法律风险规避、创业法律规划与风险控制、生活邻里纠纷调解方面进行具体的分析解决,面对面解决实际难题,用高校的高知识高水准的有关领域的大学生人才为村民解决生产生活难题。除此之外,我们还会定期安排现象宣讲,团队成员在区域高校轮值制度安排下,與乡镇对接,去往就近划分管辖的乡村进行宣传讲解,为大家带来法治情景剧表演与法治演讲、才艺表演等文娱节目。
2.3 线上线下结合运营
为了实现宣传和发展的效率最大化,我们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培养用户习惯,扩大团队影响力。
线上模式由两部分组成,分别针对高校大学生和农村基层老百姓,对不同的群体提供不同的针对性策略。对于高校大学生,针对其有一定的知识储备且对法律有初步大体的了解,团队针对此人群主要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平台进行宣传传播。针对广大的基层群众,团队采取深耕各大互联网平台,但是以快手、抖音等短视频平台为主。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的科普宣传能有较大的传播作用和良好的宣传效果,符合针对的用户群体的特性。
线下运营模式采取大学生团队模式,深入基层为老百姓提供公益性的法律服务,同时宣扬团队的理念和品牌,力争在区域内形成初步的影响力,结合线上宣传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品牌,同时对用户进行初步的教育,培育起理念和对法律服务的基本认知,方便下一阶段的开展。
2.4 政府组织公益化运营
由于团队的目标是在项目运行后期形成成熟而稳定的公益组织化运营模式,因此本项目需要政府牵头,在后期通过流量收入,法律产品出售,公益性融资形成收入的三架马车,为项目的持续性运营提供基本的盈利保证,同时,团队秉持公益性的特点,致力于为基层百姓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为了项目的可持续性运营,本团队会与各项目所在地区的政府进行对接与联系,争取获取政府的政策与财政支持,并承诺将所得收入除去团队运营之外全部用于公益投入,为法制宣传和公共法律服务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推动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理念,为中国的法治化和基层治理贡献自己的力量。
3 项目模式特色和发展可能性分析(可行性和创新性)
3.1 个性化与大众化相结合
团队所采用的“线上+线下”的法治宣传运营方式,实现了个性化与大众化的结合。“线下”方式主要呈现个性化的特点,根据乡村差异化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的乡村法治知识宣传。而“线上”方式主要呈现大众化的特点,结合国家法律法治化进程状况时事要闻,进行公共法律知识的宣传。根据团队试点的江西省多个试点地级市的反馈效果来看,结合本地风俗和“方言梗”的特色内容和跟随最新时政热点、社会话题的公众号推送和短视频宣传效果显著。
3.2 公益与盈利并存
“‘以法兴农——乡村振兴视野下的乡村普法及公益性法律服务”虽为公益项目,团队发展初期接受来自各高校、乡镇政府的资金、技术支持以及社会捐赠,并且依靠自身的低盈利性收费咨询服务、公众号广告、短视频打赏营收;而到了中期以后,加入了会员服务,同时,团队线上运营的短视频账号也会成为衍生产品,带来一定可观的盈利。团队衍生产品也为团队发展公益项目提供一定的资金来源,实现部分自主资金基础。项目实施过程中多方共赢,学生在志愿服务中获得实践锻炼和实务技巧的提升,也让村民在项目活动中得到性价比的法律援助、收获有趣有用的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
3.3 定制化个性化服务,服务对象导向
项目结合每户村民的家庭情况,经营从事的生产工作为村民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精准帮助其规避法律风险,维护权益,妥善解决生活生产中的矛盾,促进邻里和谐相处。以服务对象的需求为导向,全力解决其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帮助预防法律风险,合法经营,打造良性优质乡村产业,包括对村民创业提供法律援助,开拓特色生态产业,助力美丽乡村建设。经过团队的多点线下走访和问卷调查,我们了解到乡村居民对于我们项目模式的几乎无一例外地表现出了浓厚兴趣和肯定,希望我们项目能够尽快进入市场全面推广。据筛选后的有效问卷数据的分析结果,接近85%的居民对于大学生为主体开展的此类普法活动和形式表示看好,有近乎百分之60%的居民认为现在的乡村普法活动频次太少,且难以引起他们的兴趣,并表示愿意为大学生提供的法律援助支付一定合理费用(其中有30%以上调查对象选择了可接受费用在50元以上这一选项)。
3.4 针对乡村但不局限于乡村
对于此次公益项目的市场定位是乡村,根本目的是提高乡村居民法律意识,为村民提供公益性的、性价比高的法律援助,缓解甚至改变农村法治资源相对匮乏的现状。团队前期重心在线下宣传,线上宣传主要服务于线下宣传需要;团队中期重心在线下宣传+销售,同时兼顾线上宣传,此时线上宣传内容并不只为服务线下宣传需要,宣传内容范围扩大,并不只局限于乡村法治,此时线上宣传结合国家法治时事和政治热点;团队后期线下宣传成效显著,重心逐渐转移至线上线下联动,短视频传播大众化的具有时效性的内容,拍摄关于乡村法治、普法宣传的情景剧内容形式创新,如演员不再局限于中老年人群体,受众群体低龄化、大众化、全民化。
3.5 联合多方力量,整合多方资源
联结高校、乡镇政府与社会大众,渠道资源丰富,项目后劲强。在资源整合方面集结了来自各(江西)高校的优秀法学专业学生志愿者、普法协会等社团、政府、高校、企业(法律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等)以及作为国家级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人力、知识和资金支持,致力于打造出一个集公益志愿服务与普法宣传、乡村法治、宣传依法治国先进思想于一体的组织、平台。
4 项目意义
4.1 于国家全面普法推进之意义
基层法制教育是加强社会法制建设、确保广大基层社会稳定的有力保障,也是优化基层文化和精神文明的重要途径。基层法制教育的重点在于普法,而普法的难点在于乡村。以乡村普法为主的公益性法律服务为“矛”可破除乡村普法困局,本项目之于国家社会之意义便在于全面依法治国下的投石问路以及破除乡村普法之困境,进而推动国家的基层法制教育建设,让人民对法律心存敬畏。
4.2 于社会之经济效益与法治的提升与推进
本项目预期将会带来可观的社会经济效益,村民的法律意识将会随着项目活动开展而逐渐增强,意识的提升将降低维护正义与法治的成本,使得更多的资金投入能够流入乡村振兴精准扶贫领域中;在村民的经营生活中,本项目尽心尽力地解决其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帮助其预防法律风险,合法经营,打造出良性优质乡村产业;在村民与政府的法律关系中,村民用法治的思维方式将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事前,为乡村振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4.3 于建设美好宜居乡村之意义
为了满足村民的更高的生活需求,乡村普法下的公益性法律服务应运而生,村民生活也将更加美好完满。使得乡村的和美家庭、和睦邻居、和谐村庄愿景得以更进一步,引导民众崇尚法治,重视家教,注重家风,相信科学,移风易俗,破除陋习,形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将会融合当地自然环境特点和乡土文化风情,使生态建设以及法治建设齐头并进,打造出美丽宜居乡村。
总而言之,本项目创新性强、前瞻性好、落地性佳,可以有效创新性地解决乡村普法难的问题,能够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协助政府解决普法难、援助难、人手资金缺乏的问题。送法下乡,让援助到乡,援助到家,让村民在深入了解对其生产生活有实际意义、纠纷解决和维护权益上提供便利,解决法律援助的“最后几十公里”的问题,为建设美丽乡村、法治乡村贡献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 劉碧莹.公共法律服务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J]青年时代,2019(15):159-160.
[2] 杭天.Y市基层政府普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扬州:扬州大学,2018.
【作者简介】
张皓熙(2000-),男,本科生在读,法学专业。
叶雨晴(2000-),女,本科生在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江芃(1999-),男,本科生在读,法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