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下督办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2021-02-17安雷平兵器工业卫生研究所
常 洁 安雷平 董 蕾 兵器工业卫生研究所
督办是推动领导决策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手段。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督办督查工作,他强调“在一定意义上说,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没有督查就没有深化”。所以面对新形势,加强督办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2021年是所院十四五开局之年,面对经营形势新的挑战,所院部署了多个专项工作,加强督办工作也成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的必要需求。目前督办工作站位不高、力度不强、制度不健全,导致此项工作运行起来显得“轻飘飘”,因此,办公室要改进工作作风,做到重要决策、文件、会议、批示等事项督办“全覆盖”,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落实。
一、督办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督办是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保障
督办是对执行情况有效监督手段,是推动决策落实重要力量,是确保政令畅通重要保障。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督办工作的认识,创新督办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汇聚各方力量,有力有效推动所院部署的重要工作、领导关注的重点事项等工作目标顺利完成。
(二)督办是推动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手段
督办就是围绕领导批示、所院重点工作和专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调研分析的过程,全面掌握工作动态,有效解决棘手问题,及时调整决策上的偏差。督办工作是贯彻落实所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是提高办事效率和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
(三)督办是实施精细化管理的客观要求
精细化管理是现代化企业管理的必然趋势,是企业运行的核心工程,及时有效的督办是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管理能力的客观要求。督办是及时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的过程,有效落实管理责任,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完全符合精细化管理的内容和原则。
二、新时期下督办工作遵循的规律
(一)以“权威性、灵活性、实效性”为特点
办公室是综合管理和协调部门,督办作为办公室一个重要的职能,是“参谋辅政、组织协调、督查落实”的综合体现。
1.权威性
一是督办内容的权威性。督办事项多是领导指示批示,重点任务、重要会议精神,代表的是领导和整个单位需要关心、解决的问题,这不是权利,而是责任和义务,要保持督办的权威性,摆正工作心态,做好服务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二是督办过程的权威性。从立项、交办、办结、反馈等整个过程需要领导审批和办公室监管,所以办理过程和结果是具有权威性的。
2.灵活性
一是督办内容的灵活性。督办内容不仅包含文件或者确定的事项,还包含重要会议、重点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二是督办方式的灵活性。督办可通过下达《督办事项单》、口头传达和沟通,或者电话、微信等其他手段进行督办,不受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可采取灵活的处理方式。
3.实效性
督办的任务可分为长期和短期内完成,可根据事项的不同内容和要求在时效性上制定不同的规定,所以督办工作具有时效性的同时也具有实效性,要规范制度,强调奖惩,提高自身素质,狠抓落实,推动工作。保证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按质按量完成任务,达到实际效果,切实做到“实”字当头,“效”字当先。[1]
(二)以“协作配合、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为原则
督办工作不能唱“独角戏”,更不能纸上谈兵,要贴合工作实际,符合时代要求。
1.协作配合
督办工作不能仅依靠一个部门来完成,而是多部门协作配合的结果,要充分发挥决策层和执行层的“桥梁”作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统筹协调”的作用,运用协调和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沟通上下,联系左右,形成督办合力,推动工作进展,强化责任落实,督促目标完成。
2.调查研究
督办工作主要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要注重实地调查,是否可以立行立改?是否需要多个部门配合?是否需要下督办单?都是需要考虑的因素,满足督办事项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督办事项里的相关内容在实践过程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便工作能顺利开展。
3.实事求是
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承办部门反馈的信息,要认真调查研究,摸实情、看实效,认真确认督办结果。密切跟踪督办工程,形成督办反馈,切实做到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确保督办结果真实、可靠,对于未完成事项,要持续跟踪,形成督办闭环,完整反馈在《督办简报》中。
(三)以“PDCA循环”为依托
督办工作是以“PDCA循环”为依托,通过“计划、实施、检查、处理”这四个环节,结合督办工作的实际要求,制定“拟办、立项、交办、办结、反馈、检查、归档、通报”这八个小环节,以达到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目的。按照“PDCA循环”模式进行督办工作,能有效提升督办职能,促进各个工作目标完成。督办工作“PDCA循环”详见附图。[2]
如图可知,督办工作流程是以“PDCA循环”为依托,各个环节相辅相成,最后达到督办目标,总结经验教育,形成奖惩机制。已完成的督办事项经核查无误后归档,并予以标准化。未完成的督办事项留待至下一个循环继续解决,持续改进。
督办工作情况直接反映在《督办简报》中,所以《督办简报》同样要遵循“PDCA循环”模板,按季度分类通报,通报内容主要包括专项督办、文件督办、行政查房督办、会议督办、电话督办、三季度未完成事项督办等,督办完成事项可以归档,本季度未完成事项要及时跟进,将督办结果及时反馈在下一期《督办简报》中,形成闭环。
三、改进督办工作的对策措施
(一)加强“三项建设”,完善督办机制
1.加强内容建设。在督办内容上不断拓宽,主要分为专项督办、文件督办、会议督办、行政查房督办、电话督办、未完成事项督办等六个方面。专项督办是对所院大型专项活动和方案进行督办;文件督办主要对有节点型、专项型、任务型以及领导重要批示的文件进行督办;会议督办是针对领导在会议上重点强调、重点指示等事项进行督办;行政查房督办专指每月专项大检查中形成的问题进行督办;电话督办是不需要下达督办通知单的简单事项进行电话督办;未完成事项是在这一节点未完成的督办事项,在下一节点内持续督办。六项督办相结合,更加注重一体化统筹协调和整体推动。
2.加强架构建设
在督办架构上不断深化,不仅构建办公室、主办部门,协办部门的横向联动,还要构建分管领导、部门责任人、执行人员的纵向联动。目的是形成重大事项领导“抓”,督办事项主办部门“办”,督办过程办公室“跟”的责任架构,使得督办事项从上到下落实责任,督办过程从始到终环环相扣,督办结果从有到无解决问题。责任架构的形成有利于各部门的工作联动,促进各项工作目标顺利达成,办公室也将按照“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的原则,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能力,层层抓好督办落实。
3.加强体系建设
在督办体系上不断创新,主要以“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办公室、责任部门”为“四轮驱动”,建立以“督办事项、执行情况、绩效考核”为“三位一体”的工作体系。将领导和部门上下联动,督办结果和绩效考核紧紧相扣,有利于推动形成各部门分工明确、协调沟通、高效运转的督办工作格局。规范的督办行为和完备的督办体系可让领导的讲话“有力量”,会议的决策“有重量”,文件的办理“有能量”,检查的结果“有质量”,问题的反馈“有份量”,进一步提升督办工作满意度和认可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做好“三个环节”,抓实督办过程
1.做好立项环节
围绕重要批示、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要检查、重点难点问题以及领导关注的其他问题等,逐一规整梳理,做好分门别类,形成督办台账。切实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对事件的敏锐度、紧迫感和好奇心,准确把握事件的切入点和落脚点。以事关所院全局的重点、焦点工作为抓手,根据督办内容和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主办部门、协办部门、完成时限等,确立需要督办事项,拓宽督办内容,细化督办分类,明确督办分类体系,做到督办事项“全覆盖”。
2.做好交办环节
将已经划分好督办事项,利用自动化办公手段,下达《督办事项单》,督办单要包括督办来源、督办内容、交办时间、主办部门、办结时间、完成情况、未完成情况说明等相关要素。督办单力求责任明晰化、目标精确化、时限具体化。交办督办事项单前要明确各自分工与责任;交办督办事项单时要与主办部门做好沟通与交流工作;交办后及时了解办理进度和动态。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将政策方针和重要指示批示落实到位。不断完善督办工作制度,形成持续化督办,做到督办过程“全方位”。
3.做好反馈环节
按照督办单的时间节点,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分阶段追踪办理过程,全面掌握相关情况,及时协作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办公室要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建立完善的督办工作台账,对督办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要定期归档。加强督办管理措施,在完善制度的基本上加以检查,确保督办事项能取得实效。每个季度利用周会通报督办事项,形成《督办简报》,经领导批准后,按期通报在所院公告栏中。按季度追踪和反馈,做到督办简报“全总结”。
(三)开展“三个结合”,创新督办方法
1.督办与考核相结合
督办工作不能“各自为伍”,为提高工作执行力度,提升工作效率,促进督办事项有效落实,注重督办事项的实效性和完整性,特将督办情况纳入部门绩效考核。并将督办情况形成的《督办简报》在周会进行通报,受重视才能办实事,督办结果直接反馈在绩效考核上,真正让指示批示和会议精神落到实处。考核和奖惩也将按照“注重实效、落实责任、奖罚分明”的原则,制定合理的督办考核办法,客观公正地展开考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各项目标顺利完成。
2.督办与调研相结合
督办工作不能纸上谈兵,要及时通过现场调研,走访调查,实地考察,符合所院实际开展督办工作。一方面要根据宏观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在适应所院实际和社会大环境背景下,调整完成节点或者督办内容。不能认为交办了督办单,督办事项就结束了,而是要不断跟进,及时反馈;另一方面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对重点、难点工作适时协调,脱离实际情况的督办是不可取的,要充分运用督办合力,推进各项目标完成,使督办工作更加人性化、合理化、个性化。
3.督办与沟通相结合
督办工作更不能是“唱独角戏”,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强沟通协调能力,做好部门与部门之间“桥梁”“焊接口”作用。督办前要沟通督办事项和完成时限;督办中要沟通办理过程和问题难点;督办后要沟通验收结果和反馈情况,由此可见,沟通在督办整个过程都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督办人员要勤于思考,勇于沟通,善于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积极跟进督办过程,抓好协调各方力量,加强配合主办部门,充分发挥整体效应,形成督办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