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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我国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的对策选择

2021-02-13姜绍华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学报 2021年7期
关键词:优先文明绿色

姜绍华

(山东财经大学,山东 济南 25001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角度谋划绿色发展,并把绿色发展牢牢镶嵌在“新发展理念”中。2021年4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北京出席各国领导人气候峰会的视频讲话中特别指出,“中国将生态文明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中国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发展道路”。这为我国新发展阶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新路子提供了重要遵循。

1 我国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的现实背景

“十四五”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时期。这一时期,是我国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新发展阶段,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都有赖于新发展理念下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加安全的发展。可以说,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仍然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也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核心要务。

同时,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十四五”又是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新路子的关键节点。这一时期,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的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是全面围剿环境污染、加快生态环境治理、实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新起点”,也是“十四五”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抓手和重要的“发力点”。对于我国新发展阶段的抉择而言,明确秉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即可以看做是新发展路子,也可以看作是新发展理念下新的发展安排,新的战略选择。

从根本上说,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新路子,是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根本要求和重要体现,也是新发展阶段我国更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更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一直是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高度关切的重大战略问题,这些重要思想业已贯穿到新发展理念里面,成为新发展理念的有机组成部分,并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中得到充分体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定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可以预见,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不难看到,绿色发展将会成为新财富的重要来源,成为真正的有市场认可度的生态红利。在拥抱绿色低碳发展背景下,绿色经济、绿色产品的发展,以及“绿色低碳发展新区”和“生态文明强区”建设,将成为各地争创发展新优势的新“亮点”。

2 推动我国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对策选择

2.1 从政治上把握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

生态问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突出地摆在我们面前,人民群众对生态产品和优美生态环境的期待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迫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今天,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也好,绿色低碳发展也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也好,已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社会问题,而是重大的政治问题和民生问题。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许多重要特征,其中之一就是我国的现代化是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同步推进的现代化。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角度看待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把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挺在前面,把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作为政治任务,把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新发展最基本的底线,把守护好、建设好我们的绿色家园和生命线,作为必须完成的重大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

2.2 强化绿色低碳发展的定力和能力

从我们调查和有关方面反馈的情况看,当下我们生态环保方面积累的问题很多,向绿色低碳发展转型的压力依然很大,有些问题需要较长时间来面对,有些“问题”甚至是不可逆转的。这就需要我们有清醒的认识,有更大的担当、魄力和决心,有定力和信心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这篇大文章。

需要看到,绿色低碳发展也好,生态保护也好,是一场深刻的革命性变革,是全局性提升,它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多个领域、多个方面,涉及思维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改变,面临的困难、压力乃至阻力是不言而喻的,包括会遇到许多新情况或我们不懂的东西。有的地方在向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需要艰难行进,有的在产业选择与成长方面要做出相应权衡,有的要进行产业创新和对产业体系进行再造。对此,也需要有足够的定力和信心,敢于担当作为,善于战略谋划,在找到“新发展”路径的同时,能够找到破解“保护”瓶颈的方式和突破口。从“新发展”路径说,要瞄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的建设,形成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方式;要通过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建立绿色低碳城市建设体系,在城市规划的每个细节都要考虑对自然的影响,最大限度保护自然系统;把城市放在大自然中,把绿水青山留给市民和后代;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

同时还要看到,在实行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方面,政策要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高,涉及的问题也更为多样复杂,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也非常多,这就需要我们对 “知识短板”和“能力短板”有着更为深刻的认识,强化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和 “补给”,做到在 “战争中学习战争”,不断提高应对适应能力,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系统修复和保护自然生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有足够的应对智慧和果断处置能力。通过能力的提升,真正把生态保护措施和绿色发展行动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态文明成果,让百姓期待的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环境更优美,成为生活常态,使高质量发展更有“颜值”、更有活力。

2.3 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和发展经济从根本上讲是有机统一、相辅相成的。不能因为经济发展遇到一点困难,就开始动铺摊子上项目、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念头,甚至想方设法突破生态保护红线”。这是我们处理好 “保护”与“发展”关系的根本遵循。“发展”要以“保护”为前提,“保护”是为了更好的发展。

实践告诉我们,“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不仅可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而且可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为此,需要我们树立正确的生态观、发展观,做到敬畏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实行“保护”与“发展”同频共振,从“保护”中获得新的发展机会,从“保护”中获得发展红利。

切实从思想认识上厘清“保护”与“发展”的辩证关系。应当看到,现阶段虽然用新动能淘汰旧动能,出清污染项目,提高产业进入门槛,短期内可能会影响一点GDP,给地方经济发展增加一定的压力,但长期看,对生态环境适时进行保护,会带来许多无形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更会直接或间接带来大量有形的经济效益。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态环境有着典型的财富属性和公共产品属性,生态也是财富,环境也是生产力。也就是说,让绿色成为普遍形态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特点和要求,对生态环境实行全域性永久性保护和治理,实现绿色低碳发展,也是高质量发展内涵的重要体现。绿色是生态文明的象征,绿色生态是最大财富、最大优势、最大品牌,为绿色做加法、做乘法,就是为我们子孙后代积累财富做加法、做乘法。

真正把“生态优先”挺在前面。从根本上摆脱原有的“路径依赖”,坚决摈弃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和高消耗、粗放式增长方式。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绿色化改造,有效提升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坚持“保护”“绿色”“低碳”的全域性和长远性。积极破解绿色低碳发展中面对的新老问题和各种瓶颈制约,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用系统观念和生态系统整体性的观念看待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的生态经济体系,探索创新“生态+”发展模式,全面推动低碳城市、低碳社区、低碳园区、低碳企业等建设。

此外,在“保护”与“发展”关系问题上,还要有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能够正确对待今天的“发展”和明天的“政绩”。

2.4 抓住绿色低碳发展的关键和突破口

加快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和经济体系。抓住“结构调整”和“动能转换”这个关键,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支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支持绿色技术创新。其中的重点是,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确保经济社会发展能够真正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上,让绿色发展能够持续释放生态红利。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积极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严格划定并严肃坚守生态保护红线。抓住“资源利用”这个源头,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让生态资源更好地转化为生态资本。

抓好规划的完善和政策的落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培育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新动能,是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系统性的变革和调整,需要从问题导向、堵点导向入手,围绕难点、重点和“困扰点”,结合“十四五”规划和中长期发展战略,对现有发展思路、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等,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进行梳理和审视,搞好研判和科学论证,及时做出调整和完善。结合特定区域、各个领域、不同主体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划,找到差异化发展路径。加快研究制定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指标。

2.5 强化制度体系建设和制度刚性作用

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新路子,不是简单的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它需要有制度保证和强有力监督落实措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要加快构建起生态保护 “红线”、环境质量 “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及生态环境分区分级管控制度体系,有效衔接、协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等配套制度建设;加快构建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的制度机制。

加快建立生态环境治理包括领导责任、企业责任、全民行动、监管、风险防控、市场、信用、法规政策、能力保障在内的制度体系。强化生态保护“责任链”建设,建立具有“震慑力”的问责和追责机制,包括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完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长效机制,对生态环境保护不力者及其行为,明确应承担的责任,在政治上进行追责问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的实施主体和责任承担主体;明确“保护”不力的市场主体和个人,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包括承担更高的环境损害成本,要提高经济惩戒和赔偿力度。

通过制度体系建设和责任落实,真正把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的政治责任扛到肩上,确保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方面迈出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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