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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文化的价值转化

2021-02-07付启元谭志云

唯实 2021年1期
关键词:和平思想文化

付启元 谭志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其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不仅是我们中国人思想和精神的内核,对解决人类问题也有重要价值。”“和”文化是中华文化的核心。中华民族在五千多年的文明发展史中,追求和传承着和平、和睦、和谐的理念。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运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阐述理念,是习近平治国理政的一个重要特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赋予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的时代内涵,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到崭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人与自然和谐一体”“和平发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理念,体现了人类共同的理想,是对中国传统“和”文化的继承、创新与升华。

一、“和”文化的发端

中国和平思想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和合文化是中国文化中最具特色的部分。“和”最早见于甲骨文,最初是指声音相应和谐。春秋时期,出现了“和合”思想。《国语·郑语》记载:“商契能和合五教,以保于百姓者也。”意思是说,商契能和合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五教”,使百姓安身立命。“和平”一词则首见于《易·咸卦》:“感人心而天下和平。”中国传统文化历来崇尚“以和为贵”,不喜欢用武力去侵略外族。中国历史上没有出现过军国主义思想,更没有殖民统治的记录。在对外关系上,中国主张天下一家,同邻邦友好相处。《尚书·尧典》记载了“百姓昭明协和万邦”的和平思想。“万国咸宁、邻邦友好、天下一家、永世太平”,是中国文化自古以来的孜孜以求。

古代中国的和平思想,可以上溯至远古中华文明蒙发之时。而和平思想最直接的体现,莫过于人与自然相和谐的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他指出:“我们应该坚持人与自然共生共存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自然环境,对自然心存敬畏,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共同营造和谐宜居的人类家园。”自有文字记载以来,尤其是文字制度逐渐成熟的商周时代甚至商周以前,各种神话传说多和神兽有关,大部分美术作品如青铜礼器、日用器具及雕刻装饰物中多以动物形象为主体,许多动物承担着上帝使者的角色,并成为各个部落首领的伴侣,体现了早期中华文明中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场景,可以视为中国早期和谐自然观的发端。在商王朝的统治中,祖先与上帝崇拜的观念尤其重要,商人视上帝为至尊之神,遇到重大事件即占卜决定,这是对天、对自然极为敬畏的表现。周代继承商代统治,敬畏天地的同时更重视“天命”的传授,并发展出“德”的观念,认为上帝仅仅会授天命给有德者而绝非无道者,从而在统治活动中注意修德和爱民,这是后世“天人合一”观念的渊源,充分体现了中华文明起源时天人相和谐的传统观。《尚书·尧典》中提及的“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是古代先民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体现。作为儒家六经之首的《周易》,传说是由远古神皇伏羲所作、后经周文王推演而成,对后世文化的发展影响至深。《周易》曰:“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察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可见,古代君王治理天下依据的是对自然现象及其关系的“观”与“察”,仿照自然万物的规律制定人间社会的统治秩序,这种思想源于对大自然最虔诚的敬畏,这也是最原始的人与自然和谐的思想。

诸子百家出现以前,《诗经》《国语》《左传》中关于人与自然和谐的思想也有很多体现。《诗经》是古代先民日常生活及心声的反映,不少诗句体现了先民纯朴的自然观,如“维天之命,于穆不已”。《国语》是中国最早的国别体著作,“唯不帅天地之度,不顾四时之许,不度民神之义,不仪生物之责,以殄灭无胤,至于今不祀”。告诫统治者只有效法天地、顺应自然社会的规律才能获得长久有效的统治。《左传》记载:“吉也闻诸先大夫子产曰:‘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实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性,生其六气,用其五行。”这是说当时贵族之间流行的“礼”是顺着天地万物的自然法则产生的,并且人间社会的一切规则都是自然法则,即“天之明”“地之性”的体现。

二、“和”文化的发展演变

中国古代的“和”思想,尤其是人与自然和谐的自然观,到诸子百家盛行时代得到全面发展,并对后世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战国时期,周王室衰微,原为西周诸王分封的国家尤其是异性封国之间为争霸、兼并而纷争不断,人民流离困苦,社会动乱不堪。与此同时,社会经济思想在动乱中得到了极大发展,各种思想流派互相争鸣,儒家、墨家、法家、道家、纵横家、杂家、兵家、小说家等流派应运而生,史称“百家争鸣”时代。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儒家、墨家与道家,而这三家关于天人关系的自然观,都蕴含着深刻的和諧思想。

儒家的创始人孔子,顺应春秋以来平民阶层崛起的形势,构想了“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界。《礼记》记载:“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这是孔子基于自然现象体悟出的“三无私”思想,即:“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奉斯三者以劳天下,此之谓三无私。”这是儒家伦理观、价值观的基础。孔子主张“克己复礼”,而“礼”即是效法天地自然而创的规则,也是西周建立以来的传统。“礼也者,合于天时,设于地财,顺于鬼神,合于人心,理万物者也”,这显然是人与自然、人间秩序与自然世界应当和谐共存的理念。与“礼”并列而为孔子所最为推崇的是“乐”,也是儒家人与自然相合观念的重要体现。《礼记·乐记》中说:“乐者,天地之和也。”礼是秩序,有等级差距。乐则是情感的表达,是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相爱的体现,更是儒家“和”的自然观的精髓。《中庸》记载:“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主张人类可以与自然万物和谐相处,人类应该与自然万物和谐相处。“中庸”“中和”是《中庸》的核心思想。“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庸”是说人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要不偏不倚,“中和”是说与天地万物相和谐即是所谓的“中”,所以“中庸”的核心观念自然还是要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孟子提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顺天者存,逆天者亡”,主张遵循天地万物的秩序,这是重视自然、敬畏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体现。

战国时期的墨子,提倡“兼爱、非攻、节俭、尚贤、尚同、节葬”等理念。墨子认为,一切社会动乱的根源在于人们和国家之间的“别爱”,欲除此“别爱”,“兼爱”是唯一的原则与方法。墨子“兼爱”之说是以“天”的兼爱为依据的。“凡天下祸篡怨恨,其所以起者,以不相爱生也,是以仁者非之。既以非之,何以易之?子墨子言曰:以兼相爱、交相利之法易之”。意思是说,社会动乱的根源在于人与人之间不相爱,而避免祸乱的唯一方法便是顺天意。“顺天意者,兼相爱、交相利,必得赏;反天意者,别相恶、交相贼,必得罚”。就是说天的意志即是“兼爱非攻”,顺天意就得治,逆天意就得罚。这显然是在告诫统治者要时时顺着天的意志,将“兼爱”的天意视为统治行事的最高法则。要遵守“天志”,“天志”的作用是使人的行为正义、兼爱、非攻、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命、非乐、尊天、事鬼。在社会混乱的环境中,人们必须恪守一条法则,以兼爱思想为内核,成为“兼君、兼士、兼人”,人人都如此,社会秩序也必然会井然有序。

道家创始人老子的核心理念,则是“顺应自然、无为而治”。老子认为,天地自然有一个包括宇宙万物、无所不包、无所不容的理论,称之为“道”。任何事物本身都是一个阴阳变化、动静结合的统一体,所有的大小、动静、强弱都是相对的,且相对的事物之间可以互相转化,至柔至弱之物可以战胜至刚至强之物。他主张以弱胜强、退守自保。在春秋战国战火纷飞的混乱环境中,守身自保很难,最好的方式便是知足知退、守中自居。可以说,道家的自然观是中国传统和谐自然观的代表与核心。老子思想的继承者庄子,是战国时期宋国人。他在《庄子》一书中继承了老子“自然无为”的思想并将其发展到了极致。他主张顺应天道、摒弃人为,提出“齐物我、齐是非、齐生死、齐贵贱”希望达到“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精神境界。在此境界中,人的精神本体可以逍遥自得、无所依恃,可以融归万物、化于自然。人与自然应和谐而不相悖,人要回归自己作为自然的一员,唯有认识到自己的渺小,回归到自己的本真,方能达到真正的超脱与自由,与自然和谐为一、并生并育。

概言之,先秦百家的自然观都是顺应自然,以自然之道推及社会人生之道,将自然规律应之于人事,返璞归真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西汉董仲舒融合了儒家、道家、阴阳家三家学说,明确提出“天人合一”的理念。《淮南子》则主张“道始为一,产生万物,发育万物”,统治者要顺“道”无为而治,将人事之道与自然之道融而为一,顺着事物的自然本性及其发展趋势方能达到大治。该书在继承先秦道家思想的基础上,糅合了阴阳家、墨家、法家和一部分儒家思想,对后世研究秦汉时期文化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后世中国思想的自然观也大体如此。可以说,中国文化自然观的精髓就是“顺自然而和万物”的和谐精神。

近代中国和平思想主要代表人物康有为、孙中山等人,进一步传承和发展了“和”文化。康有为提出了“据乱世”“生平世”“太平世”三世说,以及大同说、中和论等。孙中山继承了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和”思想,吸收了西方和平学说,以“天下为公,世界大同”来表达其最高的政治理想,希望在中国建设一个大同社会,进而实现全人类的大同。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提出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进一步运用和发展了和平共處五项原则,提出“一国两制”的构想,成功实现了香港、澳门的回归。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将和平与发展确定为时代的主题,从而为中国奉行以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各国共同发展为宗旨的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奠定了理论基础。邓小平的和平思想不仅为中国正确判断国际形势提供了思想武器和理论基础,也为世界和平事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始终不渝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平发展思想三个基本命题的提出,继承、丰富和升华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和平思想。

三、“和”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他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升华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民族文化血脉”,为世界上所有华人提供了“精神家园”。习近平总书记充分利用中国“和”文化资源,提出了一系列和平思想。他认为,中华文化强调“天人合一”“和而不同”,“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思想和理念,有其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中华民族历来是爱好和平的民族。中华文化崇尚和谐,中国‘和文化源远流长,蕴含着天人合一的宇宙观、协和万邦的国际观、和而不同的社会观、人心和善的道德观”。表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是天人合一的人与自然和谐;表现在国际关系上,是“万邦和谐、万国咸宁”的睦邻友好关系;表现在社会上,是“大同”和“民胞物与”的理想社会;表现在人与人之间,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人己和谐;表现于个人修养上,是“喜怒哀乐未发之谓中,发而中节之谓和”的心灵和谐。这是对中国传统“和”思想的传承、丰富与超越。

习近平总书记在阐释中国“和”文化“和而不同”理念的基础上,提出对待世界文明的原则,即“维护世界文明多样性”,“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他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也是人类文明大家庭,是百花齐放;中华文明是在同其他文明不断交流互鉴中形成的开放体系,中华文明始终在兼收并蓄中历久弥新。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有共同准则。“尊重生命”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忠恕之道,至今仍为国际公认的两条伦理准则。中国“和”文化强调“以文化人、以德服人”。孔子曰:“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与中国人民千百年来追求的“大同”思想是一致的,体现了我们祖先在两千多年前阐发的“天下为公”的社会理想与“天人合一”的境界,而且与联合国宪章所倡导的宗旨也是一致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对“和”文化的发展与升华。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指导中国通过自身的和平发展,为人类社会的进步与繁荣作出更大的贡献,体现了人类共同的理想。当今中国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深刻体现出对中国“和”文化和当代中国和平外交理念的继承与发展。

中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着深刻丰富的和平思想,为人类解决暴力冲突提供了富有启迪的智慧,为消灭冲突、消除暴力、实现和平提供了中国方案。和平学的内涵已超越了与战争相对的和平概念,开始向文化精神层面进行扩展。中国博大精深的“和”文化为构建中国特色的和平学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在指导思想、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十分宝贵的理论资源。深入研究“和”文化的传承发展与中国和平学理论体系建设问题,有利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中国和平发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有力的理论支撑,为世界和平学发展做出了独特贡献。当代中国和平学的基本立足点,不止于消解冲突、化解战争,更重要的是依此建构新的和平观与发展观,重新审视人类文明演进史,挖掘东西方各民族丰厚的和平文化资源,建立平等公正的和平文化价值秩序,将文明的冲突转化成为文化的共生。因此,要构建中国的和平学学科理论体系,在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体现中国特色,充分利用中国古代先贤哲人留下的丰富和平思想遗产,建构奠基于中华“和”文化的和平学理论体系,形成和平学研究的中国学派。中国和平学理论应包括和平的含义和层次研究、和平类别研究、和平实现条件研究、战争性质和条件研究等。从和平的维度深入探讨中国“和”文化的内容特质、形成因素、发展脉络、价值实现,以及传承创新的内容、原则、方法、路径等问题。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以整体性的历史眼光,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通过“新的综合”“新的创造”,推进中国“和”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付启元:南京市社会科学院文化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谭志云:南京市社会科学院文化发展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刘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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