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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浸式传媒的视觉叙事艺术探究

2021-02-03韩凝

大观 2021年12期

摘 要:视觉叙事指的是利用视频、游戏以及图片等形式向受众群体传达一定的故事情节与信息。以往的视觉叙事表现出线性传播特征,只针对特定内容和特定受众进行传播,传播范围较为狭窄,缺少互动。沉浸式传媒的应用,为受众群体带来多种感官体验的同时,还能实现多方联动,实现有效交流,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信息传播的效果。围绕沉浸式传媒的视觉叙事艺术展开研究,分析沉浸式传媒的视觉叙事特点,探讨沉浸式传媒视觉叙事的新维度,以促进视觉艺术的创新发展。

关键词:沉浸式传媒;视觉叙事;感官体验

网络技术的普及应用为沉浸式传媒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沉浸式传媒已经被大量应用在商业活动中,且取得了较好的应用效果。与传统媒体相比,沉浸式传媒在叙事方面能够有效打破时间、空间的限制,为受众群体带来全方位的视觉体验,利用虚拟场景刺激受众群体的感官,满足受众群体的感官需求和审美需求。为了使沉浸式传媒得到大范围推广与应用,首先需要了解沉浸式传媒的视觉叙事特点。

一、沉浸式传媒的视觉叙事特点

(一)给人带来多样化的感官体验

沉浸式传媒能给人带来多样化的感官体验,满足大部分受众对信息的需求。沉浸式传媒可以使视觉叙事方式更为灵活,可根据所要传达的内容,采取多种呈现形式带给受众独特的感官体验。此种传播方式可使所需传达的内容被凸显,受众也可获得沉浸式体验。

目前,具有代表性的沉浸式传播媒体有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相关研究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9月,抖音国内日活跃用户数突破6亿[1]。这一数据充分说明了沉浸式传媒受到大众的喜爱。分析短视频爆火的原因可以发现,短视频能够满足大部分受众的信息获取和阅读需求,可以让受众利用碎片化的时间进行阅读,这一特点是短视频平台成功获取受众的关键性因素[2]。此外,短视频平台还为受众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受众可以借助短视频平台向他人分享自己的新发现、新创作,通过短视频平台结交一些志同道合的伙伴,满足受众的分享和交友需求。另外,游乐场和文化商业中心也利用VR、AR等技术实现了虚拟场景和现实场景的交融,带给受众多种感官体验,使其沉浸在特定的场景之中。多样化的感官体验是促进沉浸式传媒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多个旅游城市开放了沉浸式体验馆,利用VR和人工智能模拟出不同的场景,使游客在体验过程中同时受到多种感官刺激,从而对当地的民俗文化有更直观的了解。这既满足了游客的感官需求,又能实现对当地文化的有效宣传。

(二)引发受众的情感共鸣

在传统的叙事艺术中,有效的表现形式能在一定程度上引发受众的情感共鸣,但受众缺少参与感,很难沉浸在特定的故事情节中。而沉浸式传媒的叙事形式更为多样,可以打破现实与虚拟的界限,实现虚拟场景与现实场景的交互,此时受众会直接进入叙事情境,增强受众的参与感,带给受众更多的感官体验。

另外,备受当代年轻人喜爱的“剧本杀”也是沉浸式视觉叙事的重要代表。在“剧本杀”游戏中,一些玩家不仅直接扮演剧情中的角色,还对剧情的走向有直接的影响,这种沉浸式的体验很容易引发受众的共鸣。现代商业营销正是利用沉浸式传媒的这一特点,通过开展沉浸式体验活动来抓住受众,使其产生情感共鸣,以获得经济效益[3]。

(三)受众直接参与

受众直接参与是沉浸式传媒的又一视觉叙事特点。受众既是沉浸式叙事艺术的体验者,又是沉浸式叙事艺术创造者,这意味着沉浸式叙事是以受众的体验为中心,将信息获取、生成和传播的主动权交给受众。在沉浸式视觉叙事中,叙述者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既要明确所要传达的信息,又要保证叙事内容的新颖性和创新性,使其能吸引受众的关注,并将受众嵌入特定的叙事内容中。受众既是叙述者又是体验者,对自身的感官需求更為了解,如果将创造沉浸式体验的主动权交给受众,则可集众人之力保障叙事内容的新颖性,充分满足受众的感官需求。

二、沉浸式传媒视觉叙事的新维度

纵观传媒发展的整个过程,每次有新的媒体的出现,新的媒体被受众接受需要一定的时间。随着受众群体接受能力的提高,受众变被动接受为主动接受,同时还会对新的媒体提出一定要求,这有效地推动了传媒的发展。当前的融媒体环境已经打破了信息传播方式的限制,多元化的信息传播方式可以满足大部分受众的信息需求,使受众碎片化的时间得到高效利用[4]。

沉浸式传媒使原本的信息载体转变为具体信息。可以说,沉浸式传媒有效提升了信息传播的效果,与此同时,信息传播形式也受到沉浸式传媒的影响实现了多维度发展。尤其在沉浸式传媒被广泛应用的时代下,受众群体的信息获取需求和感官体验需求成为信息传播形式创新和沉浸式体验产业升级的重要推动力量。目前来看,沉浸式传媒的视觉叙事新维度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深度的感官体验

为了给受众带来更为直观的感官体验,通常需要借助设备帮助受众模糊现实场景与虚拟场景的界限,但实际上长期佩戴设备很可能给受众带来身体上的不适感,使受众能很轻易脱离虚拟场景,影响受众的感官体验。因此,在今后的发展中,需要从提升受众感官体验入手,在创造叙事场景时,除了完成视觉场景的搭建外,还需借助多种技术创造出能够调动受众听觉、嗅觉等感受的沉浸式体验场景,在受众不佩戴设备的情况下也能为其打造虚拟场景与现实场景相融合的叙事情境[5]。

(二)深度的叙事参与

沉浸式叙事的特点之一为受众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叙事。间接参与指的是将受众置于故事之中,使其直观感受故事的发展。而直接参与是指受众在叙事过程中扮演特定的角色,对故事的推进与走向有一定的影响。现阶段极具代表性的直接参与沉浸式叙事的形式有“剧本杀”。从“剧本杀”项目的开展状况来看,此种直接参与叙事的信息传播形式非常受大众的欢迎,在短时间内便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使大众主动参与其中。

(三)深度互动

沉浸式敘事的主要目的是带给受众多种感官体验,并引起其情感上的共鸣,让叙事内容更加深入人心,提升信息传播的效果。但如今很多的视觉叙事艺术多是单方面地进行信息传递,很少会与受众进行互动,虽然部分叙事手段能够引起受众的情感共鸣,但实际的信息传播效果并不理想。因此,需要采取沉浸式的叙事手段,通过创造多种感官体验来提高受众的参与度。目前,大部分的沉浸式体验活动都能实现与受众的互动,虽然互动程度不一,但互动效果总体较好,受众参与叙事的程度也有所提高。除此之外,一些沉浸式体验活动还将叙事的主动权交给受众,使受众既是沉浸式叙事的叙述者又是体验者。此种深度参与更容易抓住受众的心,也使信息传播更为有效。要想进一步提升受众的体验,需对沉浸式叙事的主体进行转移,促进受众与视觉叙事艺术的深度交流,并为受众创造参与叙事的机会,打造出更为新颖、参与性更强的沉浸式体验,以实现视觉叙事艺术与受众的深度互动与交流[6]。

三、结语

当前的沉浸式传媒已经被成功应用在商业推广和多种文化宣传活动中,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以往的视觉叙事表现出线性传播特征,传播范围较为狭窄,缺少互动。而沉浸式传媒能为受众群体带来多种感官体验的同时,还能实现多方联动,实现有效交流,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信息传播的效果。只有明确沉浸式传媒的视觉叙事特点,并基于其叙事特点确定沉浸式传媒视觉叙事的新维度,才能充分发挥沉浸式传媒在视觉叙事中的价值。

参考文献:

[1]抖音视频大数据报告:日活用户破6亿,你的生产力工具升级了吗?[EB/OL].[2021-10-10].https://new.qq.com/rain/

a/20201130A0G9N300.

[2]刘海明,董莉.新变化、新行为、新风险:5G时代的沉浸式传播与“沉浸人”养成[J].中国记者,2020(6):60-63.

[3]孔少华.从Immersion到Flow experience:“沉浸式传播”的再认识[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4):74-83.

[4]黄海蓉.生命的体验与隐喻:视觉艺术从叙事性到观念性的探索[J].湖北美术学院学报,2019(1):103-105.

[5]付帅,胡乃丹.视觉传达设计中的叙事艺术设计[J].大众文艺,2019(3):76-77.

[6]米华.VR沉浸式新闻开启传播的智媒时代:以英美主流VR沉浸式新闻报道为例[J].中国编辑,2018(11):85-90.

作者简介:

韩凝,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语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