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工单位降解密工作的思考
2021-02-02尤信群
刘 莹 尤信群 /文
根据《保密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截止到2020 年,一大批秘密级国家秘密已经到了解密时间。如何做到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是保密工作遵循的一个重要准则,也是降解密工作的一个难题。
现实中,军工单位普遍存在不想、不敢、不会降解密的问题。军工单位的降解密工作难以推进主要原因有:标准难把握、责任难落实、风险难评估。
定密源头较为宏观 保密标准难以把握
政策层面,国家秘密事项范围较为宏观,且动态更新调整周期长。在降解密工作过程中,政策的指导性、操作性、及时性有待加强。
业务层面,部分军工单位定密细目不够精准,且密点信息未明确。定密机制不够精准化、要点化,给降解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操作层面,不同的定密责任人对政策的理解和对密点的把握不同。定密源头的准确与否,间接影响降解密的操作性和正确性。
工作层面,定密源头不同,密点难以统一。军工单位的涉密信息可来源于国防科工局、军方以及其他总体单位项目,涉及的行业和种类众多。不同单位、部门及定密责任人对密点的定义不同,导致在降解密过程中的评判标准难以统一。
定密管理较为宽泛 保密责任难于落实
履职层面,部分定密责任人履职不到位。部分定密责任人对分管的业务细节不熟悉,定密专业能力有待加强,这直接影响定密的准确性,进而影响降解密工作。
分工层面,指定定密责任人过多。部分军工单位为分摊定密责任,几乎将所有分管业务部门的领导指定为定密责任人,这导致定密过多过滥,使得在降解密过程中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降解密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专业人员较为缺乏 保密风险难以评估
机构层面,没有专门机构进行降解密研究。在进行降解密工作前,需要对国家秘密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即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影响作出判断。目前国家没有设立降解密的专门机构。
技术层面,缺乏专业人员。部分单个信息可能不涉密或属于低密级信息,但各种信息汇集起来就成为国家秘密或高密级信息。特别是一些信息关联度高,对象复杂,不确定因素多。因此,降解密的保密风险评估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很高的工作,目前,大部分军工单位不具备承担保密风险评估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
工作流程较为复杂 工作进程难于推进
操作层面,降解密工作需征得原定密机关、单位或上级机关同意,程序繁杂,工作量大,耗费精力多。
责任层面,部分单位、部门以及定密责任人怕担责,担心涉密信息降解密不规范,发生泄密失密事件,承担法律责任。
上述因素导致了军工单位中降解密工作难度大,相关单位、部门及人员缺乏对降解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而需要采用有效措施加大对降解密工作的协调、容错、激励等。
对策及建议
制定指导目录,解决标准问题
加强顶层设计,将保密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国防科工局各业务司局的职能作用,组织评估降解密风险等级,制定军工单位降解密的指导目录,并定期更新调整。对降密、解密、禁止事项分类管理,明确降解密的指导原则、内容及信息发布方式。
严格定密管理,落实保密责任
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定密责任人制度。按照定密权限确定国家秘密,从源头上规范降解密的准确性。定密授权要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控制,将定密权适当向上集中和收缩,并对指定的定密责任人实行备案、考核管理。
成立专门机构,加强队伍建设
建议成立针对于军工行业的降解密专业机构或部门,进行降解密的政策研究,完善保密风险评估制度,协助解决保密管理中的疑难问题,同时为上级或主管部门提供支撑服务。注重培养懂技术、懂保密、懂风险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通过培训、工作交流、行业内挂职、借调等方式,提高军工单位保密管理水平。
完善配套措施,推动工作进行
重点解决军工单位降解密工作过程中,原定密机关单位审批程序、审批手续繁杂问题,优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与此同时,还应当加强定密和降解密工作的监督检查。国防科工局定期组织对军工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一级保密资格单位开展检查,对二、三级保密资格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发现定密不当、自动解密不审核等问题,给予及时纠正,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