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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高考背景下河北地方应用型高校招生应对性建议

2021-02-01宋建卫姚恩博成亚伟

石家庄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投档生源科目

宋建卫,姚恩博,成亚伟

(石家庄学院 学生工作部,河北 石家庄 050035)

根据2014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统一要求,[1]作为第三批新高考改革的省份之一,河北省政府于2019年4月正式发布《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河北省新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积极推进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改革。根据此方案,2020年,河北省高招录取本一、本二批次合并;2021年,实行“3+1+2”选考科目,按照“专业+学校”填报志愿并投档录取的新招生录取政策在河北省全面落地落实。

新高考改革后,河北省招生录取工作较以往变化显著,主要体现在合并本科批次、全面实行新选考科目模式、不再区分文理科、按照“1个专业(类)+1所学校”的方式填报志愿并投档录取。以上变化打破了既往招生录取政策多年来所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局面,促使考生选择高校和专业的平衡点发生改变,导致各层次高校间生源质量重新洗牌,进而倒逼各高校招生专业设置的优化重组。面对招生录取政策的剧变,河北省内高校特别是地方应用型高校,惟有主动走出舒适区,积极采取有力举措,切实破解发展瓶颈,在保证生源持续稳定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生源质量,才能在未来的招生竞争中赢得先机、获得发展。

本文不做政策层面的探讨,仅对新高考改革背景下招生录取政策的新变化及其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以期探索并提出较为合理有效的应对性建议,促进河北地方应用型高校今后的招生工作。

一、新高考改革背景下,河北省招生录取政策呈现的新变化

同以往的高考招生录取政策相比较,河北省新高考改革后的招生录取政策在招生录取批次设置、选考科目模式、志愿填报方式、投档录取规则等方面变化显著。

(一)本科批次合并

以往高考背景下,各生源省一般人为地把本科层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甚至本科三批,将不同层次的高校分布在不同的批次中进行招生录取。

新高考改革启动以来,各生源省逐步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等录取批次。就河北省而言,自2020年起,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不再分一批、二批,统一合并为本科批次,统一划线、统一填报志愿、统一投档录取。2021年,河北新高考改革全面落地,继续实行本科批次合并的批次设置办法。

本科合并批次消除了原有因批次划分可能带来的政策歧视,促进了普通高等学校的平等竞争。高校也不再靠人为划分的招生批次吸引生源,而是靠提高办学质量得到社会和考生认可。对于高考考生而言,以往的本科一、二批次的省控线改为统一划线,所有本科层次的投档录取以全省统一划定的本科控制线为准,考生的选择面更广,选择的机会更多,从而进一步促进了高考招录的公平、公正开展。[2]

(二)新选考科目模式的实行

以往高考背景下,考生分文理进行考试,除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主科外,文史类考生考文综,理工类考生考理综,满分为750分。

新高考改革后,经过对比甄选,河北省决定自2021年起,实行“3+1+2”的选考科目模式,即考生不再分文理,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门科目成绩、考生选择的1科首选科目成绩及2科再选科目成绩三部分组成,满分仍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每科满分为15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考生从物理或历史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也以原始成绩计入总成绩;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等4门科目中任选2门再选科目,每科满分为100分,以等级赋分成绩计入总成绩。

与之相适应的,要求高中阶段开设学习生涯规划与指导课程,帮助学生尽早了解选考科目要求,做好高考准备。新的选考科目模式的实行,终结了以往硬性的文理分科,给予了学生较大的自主权,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及特长选科,并提前锁定心仪专业,有的放矢地学习备考。将来进入大学后由于知识储备与所学专业匹配度高,学生能够更快更好地适应高等教育阶段的学习,从而对于培养各行业所需的高质量人才具有极大地促进作用。[3]

(三)志愿填报方式发生显著变化

以往高考背景下,考生的志愿填报是以学校为中心进行的,以河北省为例,2020年及以前,允许普通考生填报10个院校平行志愿,每所高校后可选择6个不同专业,另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021年河北省新高考落地后,志愿填报方式由“1学校+6专业”变为“1专业+1学校”,即1个专业加1所高校构成1条有效志愿,同时取消了“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普通考生每次最多可填报96条平行志愿,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每次最多可填报70条平行志愿。在具体填报时,考生应根据各高校对每个招生专业的不同选考科目要求准确填报,也就是说,只有当考生的首选科目及再选科目符合招生高校不同招生专业的具体要求时,方可填报。

新的志愿填报方式的实行,极大增加了考生选择目标高校和专业的机会,从根本上解决了原来高校在录取阶段由于专业调剂因素所带来的一系列连锁问题,实现了考生专业志愿与高校专业录取的精准对接,减少了以往因专业调剂所造成的考生对所学专业缺乏兴趣,学习动力不足,学习积极性不高,甚至不报到或中途退学等情况的发生。

(四)投档录取规则的新变化

新高考改革后,与新的志愿填报方式相匹配,新的投档录取规则也是围绕“1专业+1学校”这个中心制定的。

同以往相比,对于普通考生而言,首先,投档录取的分组同以往发生变化,由分文理科变为按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结合考生填报的志愿,分别进行平行投档录取。即在同一科目组合中,将考生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结合其填报的96条志愿,依次平行投档;高校接档后,只能在各首选科目组合下各专业单位的已投档范围内,对进档考生进行预录操作,不得进行专业调剂。

再者,同分考生的排序规则有所变化,对高考总成绩同分的普通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录取。

新的投档录取规则,一方面最大程度确保了新高考考试成绩的科学合理使用,维护了高考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另一方面也从根本上消除了考生被专业调剂的风险,保护了考生权益,提高了考生对录取专业的满意度,保证了精准志愿填报方式的具体落实。

二、新高考改革背景下,河北省招生录取政策的新变化给高校招录工作带来的新挑战

河北省新的高考招生录取政策实施后,改变了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着眼点,造成了不同层次招生高校间考生资源的重新分配,同时给招生高校特别是地方应用型高校,在如何行使招生自主权、优化招生专业结构、提升生源质量等诸多方面带来了新挑战。

(一)本科批次合并加速了不同层次高校间录取新生生源质量的重新洗牌

经过2020年、2021年高考招生,河北省本科录取批次合并改革已平稳落地。通过对录取数据分析,可以看出本一、本二批次合并给高校带来了一定影响。

本科批次合并以前,按照河北省原有的招生批次设置,可将所有招生高校粗略分成三类:第一类是只在本一批招生的高校;第二类是只在本二批招生的高校;第三类是在本一、本二批同时招生的高校。由于对本一、本二批次分别划定省控制线,故而第一类招生高校的录取最低分普遍高于第二类招生高校,而第三类高校在本一批次招收的学生的生源质量也明显优于其在本二批次招收的学生。

2020年本科批次合并后,河北省首次实行本科省控制线统一划定,消除了原本一、本二的区别和限制,弱化了广大考生的“本一情节”,导致各招生高校最终录取的生源质量重新洗牌。原第一类高校中,处于较高水平的受录取批次合并影响较小,而其中录取最低分略高于本一线的高校,由于失去了本一线的保护,降分明显。与之相反,原第二类招生高校中,处于中下游水平的受录取批次合并影响不大,而其中水平较高的,即原本录取最低分超出本二线较多的高校,基本实现了平稳过渡。另外,原在本一和本二批次同时招生的高校,录取最低分略有上升,但均未超过其以往在本一批招生的水平。与此同时,录取批次合并还加剧了高校所处地域因素对其录取结果的影响。个别高校因分校所处的地域无论是从经济水平或是在交通条件上,同本部相比均占优势,故而偶尔出现了分校录取最低分超过本部的情况。

(二)新选考科目模式的实行给招生高校带来了两难选择

新科目选考制,改变了以往高考科目组合的单一性,满足了高等教育个性化、多样化培养的要求,但也增加了相同专业录取不同选考科目考生的不确定性和差异性。

单就河北省实施的“3+1+2”模式而言,选考科目理论上有12种组合,尽管加入了新制定的“等级赋分”规则,保证了选择不同选考科目间考生的公平竞争,然而必须正视的是,客观来讲高中阶段不同考试科目间存在着难易差别,考生在选拔性考试中出于功利性目的,往往会避难就简地选择容易取得高分的选考科目,从而导致选择难度较大选考科目的考生人数大幅减少。[4]

由此,如高校规定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过严,极可能出现某些招生专业生源不足的情况;反之,如高校规定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过宽,虽报考生源较为充足,但有可能会面临录取新生因选考科目与录取专业匹配度较低,入学后无法顺利完成学业的情况。另外,相同专业录取的学生由于再选考科目不尽相同,知识结构的差异性较为明显,使得高校原有的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课程设置以及转专业办法均难以适应,教学管理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正因如此,科学制定各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成为了各招生高校亟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三)新的志愿填报方式改变了考生选择高校和专业的中心点

新招生录取政策实施后,原有的以院校为中心的志愿填报方式转变为以专业为中心的志愿填报方式。这一转变客观上激活了高校作为招生主体的机动性和主动性,增强了高校学科专业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对河北省以及前两批新高考改革先行省份的录取数据进行分析,可以看出新的志愿填报方式主要带来了两个方面的影响。

一方面,从横向比较来看,按照原有“1学校+6专业”的志愿填报方式,在平行投档规则下,高考录取新生的生源成绩分布整体同招生高校的层次成正比,即层次越高的高校往往生源质量越强。新高考改革实行“1专业+1学校”的志愿填报方式后,打破了原有的生源分配平衡,致使众多高校在录取人数、录取分数及专业分差等方面重新洗牌,一些新建或新兴特色高校的优势专业脱颖而出,生源质量明显提升,而一些老牌省属高校的个别专业,由于特色不鲜明、竞争优势不强,开始出现生源质量下滑甚至生源不足的情况。

另一方面,从纵向比较来看,在旧高考背景下,高校的“品牌”是考生报考时的首要出发点,一些高考成绩竞争力不太强的本一线上考生为了进入某所心仪的大学,通常会放弃优势专业或理想专业,而选择一般专业甚至是弱势专业报考,由此导致同一高校不同招生专业间生源质量差距不大。新高考改革后,专业成为志愿填报的“中心”,因此相同高校优势和弱势专业间的录取最低分分差呈现出增大趋势,同一高校不同招生专业间生源质量不平衡的状况明显加剧。

(四)新的投档录取规则倒逼各高校招生专业的优化重组

在以往高考投档录取规则的框架下,各生源省均分文理科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投档。高考不易,绝大多数考生出于对高考录取机会的珍惜,普遍选择服从专业调剂。因此,各招生高校接档后,可以在同一科类下,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跨专业调剂录取,致使大多数公办本科高校的各招生专业从最终录取结果上来看均生源充足,弱化甚至是消弭了优劣专业间的差距。

新招生录取政策实施后,考生不再分文理科,改为按不同的选考科目组合,分专业单位进行投档,专业单位间调剂录取的机会不复存在,且从国家、各省直辖市再到众多第三方平台也将以全新的专业排序代替原有的高校排名,这就极大地增强了“专业选择”在招生专业竞争层面的鞭策预警效应和择优汰劣作用。

面对这一政策剧变,倒逼众多招生高校特别是地方应用型高校必须立足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认真梳理近年来各招生专业的一志愿报考率情况,加快自身招生专业结构的优化重组。否则,一些以往一志愿报考率不理想的招生专业,将同本校的优势专业或特色专业在录取最低分层面拉开较大差距,甚至会出现生源短缺或生源断流的可能,这必将严重影响和制约学校各项办学事业的良性发展。

三、面对新的招生录取政策,河北地方应用型高校做好招生工作的应对性建议

正确应对新招生录取政策实施所带来的巨大挑战,努力在变局中寻求机遇,破解发展瓶颈,保证生源持续充足稳定,进一步提升生源质量,既是地方应用型高校全面深化转型发展和强化内涵建设的必然要求,更是推动学校向一流应用型大学目标迈进的前提和基础。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应对性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凸显办学特色,全方位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在同类高校中的招生核心竞争力

对于地方应用型高校而言,科学明晰的办学定位和特色鲜明的办学特色,既是推动学校各项办学事业良性发展的根本保障,更是提升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吸引更多优质生源报考的前提和基石。

面对新高考改革的落地落实,地方应用型高校需要进一步厘清应用型高校与学术型高校在人才培养目标方面的差异,找准自身“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走出“重规模、轻质量”的办学误区,加快学科建设及专业整合,凸显办学特色,改变“千校一面”建设现况。[5]

在对办学定位的具体落实中,地方应用型高校应主动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本校实际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坚持特色化发展路径,充分发挥高校在人才培养、服务社会、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智力优势,积极打造对接区域主导产业体系、以专业群布局为特征的招生专业结构,并探索实施与之相适应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通过育人体系的优化完善和内涵质量的系统升级,促使招生专业结构与区域产业结构更加契合,促进高质量应用型人才培养与区域主导产业行业标准的对标对接,全面提升服务地区经济建设的能力水平,真正把高校的知识创新力转化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力,进而以此为依托反哺学校招生,切实增强在同类高校中的招生核心竞争力。

(二)优化招生专业结构,科学设置选考科目要求,深化课程体系改革,推动生源质量提升与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协同发展

努力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高质量应用型人才,立足自身办学定位,围绕高质量创新性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科学谋划学科专业发展战略布局,精心遴选培育具有特色优势的招生专业,积极打造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律的课程体系,是当前地方应用型高校积极应对新招生录取政策变化、保证生源充足优质的根本途径和必然选择。

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中,首先,高校需贴合实际,分层次有重点地推进专业建设,应在巩固并强化传统优势专业的基础上,对标区域产业结构的特点和标准,按照专业类相同的原则科学拓展专业版图,宜集中忌分散,新旧协同、集中优势打造品牌特色专业,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实施按专业大类招生,推动专业建设朝向集群化方向发展。

其次,科学制定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避免过严和过宽两个极端。具体而言,应分为两步走:第一步,在新选考科目模式实行的初期,可在教育部允许的范围内适当放宽选科要求,并根据生源省份首选历史和首选物理的考生人数比例,合理投放各首选科目下的招生计划数,规避生源不足陷阱,实现新旧高考招生的平稳过渡;第二步,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发挥选科要求正向引导作用,在教育部规定的各学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框架下,按照宽严适度的原则,不断完善各招生专业的选科要求,稳步确保选考物理、化学等较难科目所对应的招生专业数量,总体不小于选考历史、政治等相对较易科目所对应的招生专业数量,同时结合招生年度的具体情况,及时调整各首选科目组内招生专业的计划数,使得选考较难科目考生挑选专业的余地大,选考较易科目考生挑选专业的余地小,以实现选科要求宏观调控机制对考生个体功利性选考行为所导致的生源偏差的校正与纠偏。

再者,针对相同专业不同选考科目新生存在知识结构差异的客观实际,应着力深化课程体系改革,转变以往人才培养方向过细的专业课程模式,打通传统专业和课程边界,加大专业间、课程间的交叉度,加强通识教育,扩大公选课范围,调整专业课程内容,重组不同专业课程之间的关联性,完善学分制,同时实施灵活开放的学籍管理和转专业办法,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动力和个性化发展潜能,提升择就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以高水平的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赢得社会及用人单位的广泛认可,进而吸引更多优质生源报考,实现生源质量提升与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协同发展。[6]

(三)依托专业建设成果,重点实施“以专业为中心”的招生宣传策略,促进专业宣传和专业建设的衔接互动

地方应用型高校需主动适应新招生录取政策实施后高考志愿填报方式由“1学校+6专业”变为“1专业+1学校”的重大转变,以最快速度转换角色、找准定位,按照本校学科专业建设的内在逻辑,依托各招生专业在转型发展、专业认证、内涵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建设成果,重点实施“以专业为中心”的招生宣传策略。

具体工作中,首先,应建立健全校院两级招生宣传联动机制,以二级学院及专业教研室为主,以学校招生办为辅,协力打造一支政策精通、业务过硬的招生宣传工作队伍。围绕招生专业设置及专业发展目标,积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呼应、形式丰富多样的专业宣传活动,形成“全年有声音、阶段有策划、高峰出成效”的宣传态势,促进专业招生宣传同专业高质量发展的衔接与互动。[7]

其次,在针对现有招生专业特点,科学选择最优化招生宣传路径和载体的基础上,注重引导学校各二级学院及各专业教研室任课教师充分发挥其在招生宣传工作中的主体性作用,及时解答考生和家长提出的招生专业方面的咨询,帮助他们全面了解目标专业的师资配备、培养模式、课程设置、团学活动、升学深造及就业前景,真正在招生宣传中实现“专业问题专家解答”。

再者,注重加强同考生和家长的长效互动,在竭诚为他们答疑解惑的同时,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个性化、特色化专业学涯和职涯指导服务。此外,应充分调动并引导广大干部师生、校友及社会优势资源助力本校学科专业建设及专业招生宣传,创设良性的校内外学科专业发展环境,形成一体化招生宣传工作合力。

(四)坚持招生、人才培养和就业创业有效联动,建立健全招生专业动态预警及招生计划调整量化机制

面对新招生录取政策,地方应用型高校应进一步注重招生、人才培养、就业创业的联动效应,根据经济形势、供需结构及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的变化,充分参考各招生专业旧高考时的一志愿报考率情况、新高考时的录取最低分水平,以及各专业对口就业率和专业人才培养现状,尝试建立本校招生专业的动态预警及招生计划调整量化机制,及时增、减、停招相关专业,并对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做出合理调整。[8]

具体实施中,高校需区分节点、划分层次、制定细则、对症下药:在调整招生专业结构时,应重点向传统优势专业和品牌特色专业倾斜,确保其优先发展,助力优者恒优、强者恒强。同时应正确利用生源变化的外部压力,通过教育资源的合理调配及有效的绩效考评办法,促使相对弱势的专业主动作为、顺势发展、由弱转强。在扩展专业版图时,应按照既定的选考科目框架,遵循专业大类相同的原则,扶持、新建地方经济建设急需的应用型专业。在制定招生计划时,对生源持续不理想、发展前景不乐观的专业,必须果断采取缩减计划或停招措施,以便为优势专业和新兴专业留出足够的发展空间。招生录取过程中,如遇某专业生源不足的情况,应在生源省允许的前提下,及时调整征集志愿的专业计划,切实做到有据可循、调整得当。

此外,地方应用型高校还应着力加强对国家、省、市有关招生政策的研究,准确把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动向,深挖改革红利,科学评估利弊,加强生源供求趋势预测,提高风险应对能力,促进学校招生运行效益向最优化方向发展。

四、结语

作为第三批新高考改革的省份之一,2020年、2021年在高考招生录取层面,河北省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新政策、新办法。截至目前,本轮改革已全面落地落实。

新的招生录取政策实施后,河北省本一、本二批次统一合并为本科批,消除了原有因批次划分可能带来的政策歧视,促进了普通高等学校的平等竞争;执行了新的“3+1+2”选考科目模式,结束了以往硬性的文理分科,给予了学生较大自主权,允许学生结合自身兴趣和特长选科,促进了教育的个性化发展;以往以学校为中心的“1学校+6专业”志愿填报方式被以专业为中心的“1专业+1学校”方式所替代,在增加考生选择目标高校和专业机会的同时,实现了考生专业志愿与高校专业录取的精准对接;以往分文理科投档录取方式转变为新的按首选科目历史组或物理组分专业单位进行投档录取,从根本上消除了考生被专业调剂的风险,最大程度维护了考生的利益。综上,新高考招生录取政策,满足了新形势下全社会乃至广大人民群众追求教育公平的集体诉求,开启了高等教育科学选才的新篇章。

然而必须正视的是,对于众多招生高校特别是省内地方应用型高校而言,新招生录取政策也给高考招录工作带来了一系列新挑战。本科批次合并加速了不同层次高校间录取新生生源质量的重新洗牌;新选考科目模式的实行给各高校的选考科目编制工作带来了两难选择;新的志愿填报方式改变了考生选择高校和专业的中心点,打破了原有的生源分配平衡;新的投档录取规则取消了专业间调剂,拉大了同高校不同招生专业间的生源差距,倒逼高校对招生专业进行优化重组。上述情况,既是新高考招生录取政策的实施所造成的必然结果,也是招生高校特别是地方应用型高校首次面临但却亟待解决的新问题。

大变局不仅会带来大挑战,同时也蕴含着大机遇。河北省招生高校,特别是省内地方应用型高校,面对新高考招生录取政策落地后所带来的巨大冲击,必须努力在变局中寻求机遇,突破瓶颈,才能在日趋严峻的招生竞争中占据主动、取得优势。笔者建议,地方应用型高校,首先应从顶层设计层面着手,进一步明确办学定位,凸显办学特色,全方位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稳步增强在同类高校中的招生核心竞争力;其次应围绕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优化招生专业结构,科学设置选考科目要求,深化课程体系改革,推动生源质量提升与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协同发展;再次需立足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依托专业建设的成果,重点实施“以专业为中心”的招生宣传策略,促进专业宣传和专业建设的衔接互动;此外,还需在长效发展层面,坚持招生、人才培养和就业创业有效联动,建立健全招生专业动态预警及招生计划调整量化机制。以此,保证生源持续充足稳定,进一步提升生源质量,促进学校招生运行效益的最优化发展,推动学校朝向一流应用型大学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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