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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虑与自我救赎
——霍妮理论视域下解读《家》

2021-02-01周小平

宿州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特斯弗兰克莉莉

周小平

郑州大学外国语与国际关系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家》(Home)是美国著名作家、诺贝尔获奖得主托妮·莫里森于2012年5月发表的作品。该作品讲述了主人公弗兰克·莫尼(Frank Money)兄妹如何走出精神困境,回归心灵家园的故事。面对亲情的冷漠、种族的压迫、战后的创伤等困境,弗兰克倍感迷茫与恐惧,过着空虚、迷失的生活,直到有一天突然接到妹妹茜(Cee)病危的信,他决定南下营救妹妹,并将已沦为白人医生优生试验品、奄奄一息的妹妹带回家乡洛特斯,并在黑人社区同胞们的帮助下,茜最终恢复了健康。弗兰克通过拯救妹妹茜,他不仅正视了内心的冲突,克服了内心的焦虑与恐惧,还找回了男性气质,并实现了自我身份的认同。

《家》一经出版,便在国内外引起了评论家和读者的广泛关注。该作品作为托妮·莫里森的第十部小说,重构了其他作品中反复出现的主题,如:种族主义、家的含义、救赎与超越……国内学者赵宏维[1]在《外国文学动态》上发表文章,对该作品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彭杰[2]、项玉宏[3]等学者探寻了《家》中的社会伦理与叙事策略等相关问题;许克琪等[4]学者借助空间叙事理论探究了作品中的空间叙事特点;崔莉[5]学者研究了家园主题;庞好农[6]、刀喊英[7]等学者则关注作品中的创伤书写。纵观国内研究,鲜有从新精神分析角度研究《家》中主人公的精神困境,而本文从新弗洛伊德主义主要代表人物卡伦·霍妮的焦虑理论出发,从社会文化环境和人际环境两方面探讨分析主人公弗兰克·莫尼内心的焦虑与恐惧,以及其采取的人际防御措施,最终在成功解救妹妹和回归家园的过程中消除了自身的焦虑,找回了男性的勇气担当,实现了自我身份的认同。

1 卡伦·霍妮焦虑理论

卡伦·霍妮(Karen Horney,1885—1952)是20世纪新弗洛伊德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是社会心理学最早的倡导者之一,与弗洛伊德的生物决定论不同,霍妮认为社会文化因素对神经症人格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神经症的内心的冲突来源于个体生活的环境,包括文化环境和个人环境,或可称为社会文化和人际关系。

人际关系的失调和充满矛盾的文化环境造成或加重个体的基本焦虑,而基本焦虑是神经症的核心。基本焦虑在童年时期就已埋下,儿童生活在冷漠、敌意甚至憎恶的家庭环境中,无法获得所需的安全感,便会对父母产生敌意,霍妮称之为“基本敌意”。儿童的无能为力感、恐惧感、对父母的爱以及内心的罪孽感使他们不得不压制对父母的敌意,这种矛盾的复杂情感使得儿童陷入焦虑,霍妮称之为“基本焦虑”。而基本焦虑则使儿童把对父母的敌意泛化至所有人,乃至整个世界,从而使他们感到这个世界充满着危险。

为应对基本焦虑所产生的神经症人格的十种需求,霍妮将之划分为三种神经质趋势,即:反对他人、趋向他人、逃避他人。反对他人,即:对他人持敌对攻击态度,喜欢控制他人,追求财富和权力,以此彰显自己的优越感。趋向他人,即:个体会强烈需求别人的关爱,对他人的称赞或他人的情爱存在过分地依赖。逃避他人,即:个体通常不与他人亲近,采取离群索居的生活状态,认为逃避就不会受到伤害。但这些人际防御措施不但不能有效解决他们的内心冲突,可能还会加重他们的焦虑与恐惧,从而陷入无尽的恶性循环。

2 弗兰克焦虑的成因

霍妮认为我们的情感和态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所处的环境,包括文化环境和个体环境,它们相互交织、不可分割。《家》中弗兰克深受焦虑之苦,其内心的痛苦可归因于当时美国社会白人和黑人之间的种族仇恨和种族压迫,以及从小缺失的亲情所形成的基本焦虑,并在成年后经历朝鲜战争等残酷的现实愈演愈烈。

2.1 个体环境

霍妮认为儿童在童年时期缺少家庭的爱与温暖,便不能实现对于“安全”与“满足”的基本需求,因而极易缺乏安全感,如此一来,儿童便会产生“基本焦虑”,即“一种自觉渺小、无足轻重、无能为力、被抛弃、受威胁的感觉。”[8]54《家》中,弗兰克悲惨的童年,使他从小便承受焦虑之苦。白人对黑人生存空间的管制与隔离使得弗兰克一家不得不在二十四小时内搬迁。“就算你待在屋里,在自己住了一辈子的家里,还是会有戴或不戴警徽但总是拿着枪的人逼着你、你的家人和你的邻居们卷铺盖滚蛋。”[9]7家也不能给予他们应有的安全感,他们漂泊无依、极度缺乏安全感与归属感,迫不得已,弗兰克一家最终南下至洛特斯,投靠祖父塞勒姆。祖母丽诺尔为人刻薄、自视清高,常常虐待弗兰克兄妹俩,“早餐麦片里倒的不是牛奶,而是水。”孩子们成了丽诺尔怨恨聚焦的对象,他们腿上总是布满伤痕,惧于祖母的威严、警告,他们谎称是在溪边玩耍时留下的。祖父是个唯唯诺诺、极怕老婆之人,对此他不置一词。父母为了工作早出晚归,工作时间长达十六个小时,回家时都已疲惫不堪,“他们所有爱的表示都像剃须刀—锋利、短促而单薄。”[9]50父母为争取生存空间而疲于工作,孩子们缺少父母陪伴,造成了父爱与母爱的缺失。在小说第一章节,弗兰克兄妹偶然见证了三K党活埋黑人这一暴行,弗兰克虽表面镇静,实则深受刺激,被埋黑人则以母马的形态反复出现在他的脑海,“我确确实实忘记了埋人那事。我记得的只有马。”[9]3这给幼时的弗兰克造成了难以磨灭的种族创伤。“可是大人们根本没留意我们。他们都关注别的东西。”[9]3由此可见,在种族主义问题严重的社会时代背景下,而弗兰克又从小缺乏父母关爱,缺少正常家庭应有的温情,这在无形之中都成为了弗兰克基本焦虑产生的诱因。

在《家》中,莫里森没有直面书写战争的残酷,但我们却能从弗兰克破碎的记忆中得以窥见。战争的惨烈、好友的牺牲使弗兰克饱受战争创伤之苦,加剧了内心的焦虑。弗兰克总是无意识地以幻觉或梦魇的形式反复回想起与战争相关的画面,如:把肠子塞回肚腹的男孩,只剩半张脸的男孩等。弗兰克为了消解内心的焦虑,整日靠喝威士忌来麻醉自己,“他喝了几小杯烈酒……离开酒吧时,焦虑确实消失了,和他的理智一起。”[9]13焦虑可以成为驱使人们借酒浇愁、寻欢作乐的潜在动力,而弗兰克有意识地通过酒精来达到麻醉自我的目的,为的就是暂时缓解内心的焦虑与痛苦。

2.2 社会环境

霍妮在肯定了个体环境对人格塑造的重要性时,也强调了文化环境对个体人格形成的重要性。个体焦虑可以由个人经验造成,同时也可以由其生活其中的特殊文化环境导致。文化环境不仅与个人经验相互交织,而且从根本上决定了它们的特殊形式。《家》中,弗兰克焦虑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亲情的缺失、战争的创伤,而根本上则源于无处不在的种族压迫这一文化环境。

《家》的创作背景为20世纪50年代美国民权运动爆发的时期,这一时期美国种族歧视、种族隔离行为极为猖獗。莫里森通过细腻的笔法,描写了黑人在白人种族主义者的暴行中所遭受的种族创伤与精神创伤。白人种族主义者对黑人的生存空间进行强制隔离,逼迫黑人远离白人居住区附近。在小说中,莫里森通过多重聚焦的叙事手法对黑人无家可归、流离失所的悲惨现状进行了反复言说。“种族隔离主义者限制黑人的生活空间,不允许黑人进入白人工作购物娱乐或就餐的场所,通常会采用暴力的方式驱赶或毒打误入白人区域的黑人。”[6]文中一对黑人夫妇因误入白人服务区而遭殴打,而他们却无处申冤,只能默默忍受;弗兰克的女友莉莉辛勤工作,终于攒够钱能买上心仪的房子,却告知有条件限制,即:凡是犹太人、黑人、马来人或亚洲人不得占有或使用房屋;白人警察对一个手执玩具枪来回比划的黑人小孩开枪;精神病院的医生将黑人的尸体卖给医学院,白人医生将黑人当成医学试验品;更有甚者,白人看腻了斗狗,将黑人当成狗,让父子两人手执武器,像古罗马斗兽场中的角斗一样相互厮杀。这实质上是将美国黑人看作与少数族裔一样的边缘人,视为低劣种族,任其欺辱。

在这一种族歧视、种族隔离、种族偏见极为泛滥的时期,黑人对白人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存在害怕和畏惧心理,这造成了黑人世界的普遍性焦虑的心理,个人的精神危机,从某种程度来说是对特定的社会、特定的文化危机的反应。

3 弗兰克应对焦虑的防御策略

霍妮认为,个人为应对内心的孤独感、恐惧感、不安全感等负面情感,会采用自我建立起来的防御机制来对抗内心的焦虑,或离群索居、超然度外;或与人为敌、对抗他人;或顺从他人、迎合对方。弗兰克是一个以逃避为主导倾向的人,兼用其他两种防御措施来保护自己。

3.1 逃避人——弗兰克“鸵鸟式”的自我保护

个人对离群独居的需要就是对他人的回避,即当个人的人际关系出现难以忍受的紧张时,自我孤立正是为了避免这种紧张。弗兰克采用回避人际防御策略来对抗焦虑主要体现在两方面:首先远离故乡洛特斯。弗兰克儿时父母情感冷漠,祖母的恶毒与祖父的冷漠,造成其童年亲情与爱的缺失,加之颠沛流离的生活,种族歧视、种族隔离、病态的社会文化环境,直接造成了弗兰克幼年的基本焦虑。弗兰克对祖母丽诺尔充斥着敌意与仇恨,丽诺尔不仅为人刻薄,还处处刁难、虐待他们,总是恶语相向,而弗兰克兄妹却只能忍辱负重,因为房子、车子都属于祖母,是她收留了无家可归的他们,因此弗兰克遵循的内心格言为“因为我需要你,所以我必须压抑我对你的敌意”[8]49。敌意压抑的结果是造成焦虑,“受到压抑的敌对冲突往往并不投射到事实上与之相关的那个人身上,而是投射到别的事物上”[8]39。因此弗兰克将自我的焦虑投射到洛特斯这座小镇,“佐治亚的洛特斯是世界上最糟糕的地方、比任何战场都糟糕”[9]83。弗兰克将自己生活的城镇与惨烈的战场相比,可见其厌恶程度之深。但当弗兰克为营救茜而再次回到这个不愿再踏足的地方时,他觉得“这里如此明亮,比他记忆中更明亮”[9]121。洛特斯丝毫未变,变的是弗兰克的心境。前期弗兰克将洛特斯当作焦虑附着的对象,从而否定自己身上存在的敌意,待在洛特斯使弗兰克感到窒息,当军队征兵时,弗兰克迫不及待地离开那里,“除了星空,关于那个地方我没什么想念的”[9]84。弗兰克通过逃避的方式远离了憎恶的地方洛特斯,远离了不闻不问的父母、恶毒刻薄的祖父母,但这只是一种“鸵鸟式”的自我保护,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其次,弗兰克回避人的防御策略还体现在逃避战死朋友的双亲,以及妹妹茜。儿时的玩伴迈克(Mike)、斯塔夫(Stuff)在弗兰克眼前被炸得血肉模糊,战场上尸横遍野、恐怖不堪,这加剧了弗兰克的焦虑心理。为回避战争创伤再体验的痛苦,弗兰克“避免一切可能导致焦虑的处境、思想和感受”[9]27。朝鲜战争结束后,弗兰克回到美国,在西雅图逗留了一年有余,始终不愿回到洛特斯小镇,他无法面对朋友的双亲,因为这将会令他再度回忆起血腥残忍的画面。在西雅图的日子,弗兰克将军队补贴挥霍一空,整日酗酒、赌博,游荡街头、无所事事,靠酒精和玩乐麻醉自己,以此来逃避自己的焦虑。弗兰克之所以回避妹妹,是因为在朝鲜战场上他枪杀了一名无辜的朝鲜女孩,和她妹妹年龄一般大小,这名朝鲜女孩因为饥饿经常来到美军驻地扒捡垃圾,由于求生的本能,她用性来诱惑弗兰克,弗兰克深感诱惑,为掩盖自己罪恶的心理,竟开枪将她打死。这造成了弗兰克内心的罪孽感,他不愿面对茜,因为这会让自己想到那张无辜可怜的脸庞。弗兰克用逃避的人际关系策略来缓解内心的焦虑,这不仅不能有效得到解决,还造成了人际关系紧张,在茜最需要自己的时候不能陪在她的身边,还险些再也见不到她。

3.2 攻击人——弗兰克的报复性胜利

攻击型人格认为人皆“恶”,对周围的环境以及个体容易产生敌意,他秉持着达尔文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生活理念。小说中,弗兰克采取对抗他人的人际防御策略源于对儿时伙伴以及妹妹的爱。在朝鲜战场上,朋友迈克和斯塔夫战死在了弗兰克怀里,而他却无能为力,这使得他几近崩溃,仇恨蒙蔽了他的双眼,弗兰克从一个受害者转变成施虐者,从最初杀人后感到恐惧与焦虑,到杀红了眼,对朝鲜平民也不放过:他一枪打死了拖着孩子奔跑的妇女,拄着拐杖跌跌撞撞行走的独腿老人……,仇恨使他麻木不仁,由当初的不得不杀人转变成主动施暴者。

当弗兰克接到茜病危的信件时,他不顾一切、想方设法地逃离精神病院,一路前往充满歧视、不愿踏足的南方。“我妹妹不能死。无论如何。”[9]106弗兰克再也不想看到身边重要的人一一离去,而自己却无能为力。在南下寻找茜的过程中,弗兰克身上更多的是攻击性倾向,营救茜这一任务使他变得英勇、无惧。当火车在查塔努加附近停下,弗兰克下车去买食品,看到路边有两个女人在打架,旁边有一男子袖手旁观,当弗兰克走上前时,该男子开始寻衅,朝弗兰克胸口猛推,弗兰克顿时怒火中烧,将对方一拳打倒在地,跳到他的背上,狠揍他的脸,恨不得将牙签插进他的喉咙,“伴随着每一拳而来的快感熟悉得让人激动。”[9]102这桩暴力行为给弗兰克带来兴奋和狂喜,他将自己所受的精神痛苦通过殴打他人得到完全的释放,这流露出弗兰克骨子里的对抗因素。为救出妹妹,弗兰克孤身一人闯入白人医生家中,当医生试图联系警方,弗兰克一拳将电话打飞,医生举起未上膛的枪时,弗兰克一脸镇静。最终,弗兰克顺利地将妹妹从白人医生手中救出。回到洛特斯小镇,弗兰克将茜托付给埃塞尔小姐,在茜经历救治期间,弗兰克下定决心,如果妹妹最终死于恶毒的白人医生的折磨,他将会豁出性命,“会对那个杀人犯做的事将令战场上的血腥回忆黯然失色。”[9]124弗兰克计划着一场复仇,酣畅淋漓,也许这会要了他的命,也许会让他在监狱里度过余生,而他毫不在乎。事实上,弗兰克对抗他人的想法一直潜藏在他的脑海中。小时候,每当丽诺尔想要对茜动粗,弗兰克总会站在茜面前,恶狠狠地盯着丽诺尔,眼神中充满了攻击性与敌意。而当弗兰克与茜意外地目睹黑人被残忍活埋这一暴行时,他们隐藏在草丛间,随时有暴露的危险,但弗兰克幼小的心灵充满决绝,“要是他们发现了我们或是敢碰她,我会杀了他们。”[9]106弗兰克的侵略性具有报复性倾向,对他而言,“回击或先发制人是反抗周围这个扭曲而险恶的世界不可缺少的武器。”[10]204而弗兰克的报复性是一种纯粹的自我保护、合理的利己行为。

3.3 顺从人——弗兰克对爱的病态需要

霍妮认为:在真爱中,爱的感觉是主要的,而在病态的爱中,最主要的乃是寻求安全感,爱的错觉只是其附加产品。作品中,弗兰克对莉莉的爱恋乃是一种爱的错觉,是为了获得对抗焦虑的安全感。

经历朝鲜战争归国后,弗兰克孤身一人在西雅图,漂泊无依。偶然间,他在洗衣坊遇到了莉莉,可谓是一见钟情,之后他们便确立关系,弗兰克搬到莉莉的公寓开始同居生活。和莉莉在一起的时候,缠绕弗兰克的那些可怕的幻觉、梦魇渐渐淡去,他能够沉沉地睡去,不再靠威士忌的刺激来消解自己的焦虑。“只有和莉莉在一起时,那些情景才会淡化,在他脑海中的一面屏风后蠢蠢欲动。”[9]19这是因为爱可以用来对抗焦虑,“当一个人知道自己被人爱的时候,他所患的情境神经症即使十分严重,也有可能彻底痊愈。”[6]英国著名女诗人伊丽莎白·芭蕾特·白朗宁就是这一情形的有力证明。而这种来自他人的不同形式的关心或爱恋,都可以给人一种安全感或幸福感,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个体的焦虑感。起初,弗兰克与莉莉的同居生活是美妙的,但日积月累,莉莉再也受不了弗兰克的碌碌无为、无所事事。每当莉莉下班回家,总能看到弗兰克静静地坐在沙发上,盯着天花板,神情木讷,家里的琐事一概不管,莉莉总要替他收拾家里的烂摊子:胡乱扔在地上的衣服,水槽里的餐盘,残留的食物,堵塞的下水道,掉落在地板上的毛巾……每当莉莉因为这些事情抱怨时,弗兰克总是表现出顺从的态度,“因为他从来不会跟她吵。”[9]79弗兰克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依赖着莉莉,他无法想象自己会离开她,“他丝毫没有把握离开她自己还能活下去。”[9]19弗兰克对莉莉的依恋具有病态的性质,利用爱情来减缓内心焦虑,“对她的依恋是为了治疗心伤,就好像大口吞下阿司匹林一样。”[9]110而他本人是缺乏爱的能力,他只是一味地索取,不懂付出,被人爱却不给人以任何回报,他将生活中的一切责任压在莉莉肩上,而不是自己来扛。因此,他与莉莉关系的破裂与其说是一次大爆发,不如说是日积月累造成的结果。

4 弗兰克的自我救赎

在小说末尾,弗兰克基本上已经能够回归正常生活,不再遭受焦虑的侵扰。真正使弗兰克的恐惧与焦虑得到完全释放的是通过自我分析、南下寻妹、回归家园这三种途径。

“‘自我分析’就是把专业精神分析疗法中的分析师和患者两个角色的适用部分合二为一,交由患者单独承担,独自操作。”[11]它是“患者与分析师一身担的尝试。”[12]6在自我分析时,个体需要正视自己的问题,并进行自我反省。《家》采用了双重叙事视角,单数章节采用第一人称叙事视角,展现了主人公弗兰克的内心独白;双数章节采用第三人称叙事视角,主要讲述故事情节。其中,弗兰克的内心独白是对自我的审视与剖析,“弗兰克的倾诉对象是讲述故事的第三人称叙述者,这个移情的听者像一个可倾诉秘密的知己,帮助弗兰克控制情绪、拼贴记忆、并见证他走向康复。”[13]通过自我分析,弗兰克坦白了童年家庭氛围的冷漠,揭露了战争的残酷,醒悟到对女友莉莉情感的利用,正视了残忍杀害朝鲜女孩的真相,以及用痛苦掩盖内心的内疚感与罪恶感等事实,通过正视自己卑劣、丑陋的一面,从而接受真实的自我。

南下寻妹以及成功拯救妹妹的过程也对弗兰克的焦虑起到了有效的减缓作用。从西雅图到洛特斯沿途,弗兰克受到许多黑人同胞的热情帮助,他们或捐助钱财、或提供住处等,使弗兰克感受到别人的同情与关爱,而这些情感对于一个漂泊无依、孤苦伶仃的个体来说,与他人的任何接触都可能成为一种内心的慰藉或心灵的拯救。正如小说中描述的,当火车开往亚特兰大,弗兰克恍然间意识到,尽管那些梦魇仍然挥之不去,但“他可以清晰地忆起每一处细节、每一次痛苦,却不再需要用酒精麻醉自己。”[9]100正是黑人间的友爱互助使弗兰克的焦虑感有所减缓。战友牺牲,自己却无能为力这一事实深深地折磨着弗兰克,而成功拯救妹妹茜弥补了弗兰克内疚与自责。弗兰克与白人医生的对峙是自我超越自卑,找回男性气质的标志,弗兰克不再是一看到警车便蹲下假装系鞋带,总小心谨慎地坐在车的最后一排,身体蜷缩等缺乏勇气担当的男性形象,而是孤身一人闯入白人家宅,与白人医生展开对峙,不用一枪一炮便达到目的的英勇形象,男性气质的回归也使弗兰克更勇于面对自我内心的矛盾与冲突,从而有利于缓解自我焦虑。

“弗兰克漂泊游走在各个城市之间,不知最终归属何方。无根的状态导致弗兰克个体身份的游移和破碎。”[4]而回归家园洛特斯则是弗兰克对黑人身份的认同,以重新埋葬黑人尸骨为标志。在洛特斯,弗兰克发现了不为人知的秘密,即童年时期看到活埋黑人这一血腥残忍的暴行是真实存在的:一对黑人父子,相互厮杀,像狗一样被践踏。弗兰克找到当年自己目睹黑人被活埋之地,用茜缝制的象征黑人文化的被罩重新包裹尸骨,将之安葬在一株月桂树下,并写有墓志铭:这里站着一个人。“重新埋葬尸骨意味着用哀悼的仪式让死者安息,得到体面地安葬;让生者接受过去生活中的种种伤痛,埋葬关于恐惧的记忆,从而开始新的生活。”[13]弗兰克正视童年的阴影,正视黑人被迫害的历史,从而找到自我,克服内心的焦虑,直面新的人生。

5 结 语

托妮·莫里森的作品始终体现了对黑人命运的关注和对种族歧视、种族隔离、种族偏见的抗议。在种族主义极其猖獗的20世纪50年代,黑人在自我的生存空间和心理空间都存在着普遍性的焦虑,这使得他们遭受着巨大的精神折磨。他们或顺从自己的命运、或对外界充满攻击性、或采用逃避的方式来寻求人身安全,这些应对措施或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内心的焦虑与恐惧,但并不能有效解决问题。《家》中,弗兰克通过自我分析、南下寻妹、回归家园这三种途径有效地解决了内心的焦虑与恐惧,并开始新的生活,这为同受种族戕害的黑人同胞提供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即:应正视黑人被迫害的历史,直面自己的内心,团结合作,在本民族的文化中寻求精神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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