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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有光普通文字学思想述要

2021-02-01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六书文字学周先生

谢 书 民

(商丘师范学院 人文学院,河南 商丘476000)

对文字与文字学的认识,对文字构形与类型理论、文字起源与发展理论、文字改革理论的探讨是普通文字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下面我们就从这些方面概述周有光丰富的普通文字学思想。

一、关于文字与文字学

何为文字与文字学是普通文字学首先要回答的问题。

对于文字,周有光在其撰写的“文字”条目中这样解释:“语言的书写符号,人与人之间交流信息的约定俗成的视觉信号系统。这些符号要能灵活地书写由声音构成的语言,使信息送到远方,传到后代。”[1]400显然,这一定义强调了文字三个方面的性质特点:文字是人书写出来的视觉符号,文字是表达语言的符号,它是一种符号系统。“在文字定义问题上,语言文字学者分狭义与广义两派。狭义派认为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广义派大致认为,人们用来传递信息的、表示一定意义的图画和符号,都可以称为文字。”[2]1显而易见,二者之间的分歧主要体现在文字是否一定书写语言这一点上。从周先生对文字的定义看,他选择的自然是狭义派的观点。周先生在用“三相”分类法给文字分类时,作为“语言段落”的“语段相”就是文字的“三相”之一,文字都要表达语言是周先生对文字性质的基本认识。事实上,无论是周先生考察的原始文字、古典文字,还是字母文字[3]序言,都是限定在这一定义范围之内的文字现象。

对于文字学,周先生说:“我们在传统上过分拘泥于‘六书’原理,而且一向把‘汉字学’等同于‘文字学’,好像汉字以外没有其他文字似的,对于一般文字学特别是其中的字母学注意得太少。”[4]序言还说:“文字学创始于中国。古代称小学,清末改称文字学,50年代又改称汉字学。名称一再更改,说明认识在逐步发展。”[5]说明人们已经认识到“汉字型文字也只是人类创造的许多种文字系统中间的一种”[6],“认识到汉字学是文字学的一个部分”[7],具体的文字研究已经不宜称为文字学,所以周先生说把“文字学”改称为“汉字学”反映了人们认识的发展。那么,如何界定文字学呢?周先生说:“只从汉字来观察汉字,难免‘不识庐山真面目’。还应当把视野再扩大一步,把人类的所有文字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微观的和宏观的研究、历时的和共时的比较,这是‘人类文字学’。只有这样,才能完整地理解人类文字的历史事实、功能性质和发展规律,以及汉字在人类文字发展史中所处的地位。人类文字学是完整的文字学;汉字学只是局部的文字学。文字学的正规含义应当就是人类文字学。”[6]

这里,周先生不仅明确了文字学的研究对象应为“人类所有的文字”,认为“如果只研究一个国家的文字,或者只研究一种文字,而没有人类文字的宏观研究,那么,文字学是不完备的”[8]4-5,而且认为“所有的文字是一个总的系统”,对人类使用的文字要作系统考察:“全世界各民族的文字,形形色色,好像是山花乱放,散漫无序。可是,综合地观察,可以看到所有的文字是一个总的系统。要把人类的文字作为一个总的系统来作宏观的观察,才能看到文字发展的规律。”[9]前言文字学研究的目的主要是探索文字的“功能性质和发展规律”。“研究文字,侧重文字的资料是文字史,侧重文字的规律是文字学,二者相互依存,不可偏废。”[3]1在《文字学的轮廓画》一文中还阐明了文字学的研究内容:“文字学的内容包含:文字起源论、文字分类法、原始文字学、古典文字学、字母文字学、比较文字学、应用文字学等。”[10]

二、文字的构形与类型理论

周先生在文字构形理论方面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其发现、论证了汉字“六书”的普遍适用性。

周先生首先在《圣书字和汉字的“六书”比较——“六书有普遍适用性”例证之一》[11]一文中用“六书”分析了圣书字的构形特点,又在《六书有普遍适用性》[5]中,把圣书字、丁头字、马亚字、彝文、东巴文五种有代表性的古典、原始文字构形的特点与汉字构形的“六书”进行比较,认为“六书不仅能说明汉字,同样能说明人类其他文字。‘六书有普遍适用性’,这是比较文字学的重大发现”[5]。

古汉字在“表达”古汉语时基本都是“表达”汉语中的词,周先生在分析其他五种文字构形的“六书”时,也都是以各种文字中语词的书写形式为构形分析对象的。即这些文字只有在语词的书写形式这一层次上的文字单位,才能用“六书”进行分析,这是其他文字能够使用“六书”分析其构形原理的基础。同时,周先生分析的其他文字构形的“六书”与汉字构形的“六书”,有的并不完全相同。比如,圣书字中的假借与汉字中的假借并不完全相同。汉字中的假借是“本无其字,依声托事”,即汉语中有的词没有相应的书写形式,就借用书写其同音词的汉字表示,但所借的这一汉字并不作为固定的音节来使用;而圣书字中的假借则是假借意符为固定的单辅音符、双辅音符、三辅音符来使用,汉字中没有专门固定表音的字符。圣书字中的所谓的形声造字法,其“声符”是由辅音字符拼出的词的读音,“意符”是表达词义类别的定符,且加上定符主要是为了区分同音异义词。

周先生在文字类型理论方面的建树,主要体现在他不仅系统介绍了国外的文字类型理论,而且提出了自己的文字类型分类法,并探讨了文字类型与语言类型之间的关系。

周先生之于文字类型理论的贡献之一,就是其系统介绍了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80年代欧美代表性的文字类型分类理论。分别介绍了泰勒(I.Taylor,1883)、迪龄格(D.Diringer,1947)、格尔伯(I.J.Gelb,1963)、伊斯特林(V.A.Istrin,1965)、希尔(A.A.Hill,1967)、桑普森(G.Sampson,1985)、德范克(John De Francis,1989)等人的文字类型分类法[12]。这些对国外文字类型分类理论的介绍,扩大了国内研究者的视野,丰富了中国普通文字学的文字类型分类理论。

周先生还提出了自己的文字类型分类法——三相文字分类法。他说:“观察文字,可以从三个不同的角度着眼:语音角度、符形角度和表达法角度。三个角度观察到文字的三个侧面,称为文字的‘三相’(音段相、符位相、表达相)。”[13]周先生把“从符形角度”观察文字得到的“符形侧面”称为“符位相”,后来又把“符位相”改称为“符号相”“符形相”“符号形式”。“从符形角度观察文字,要用视觉来鉴别”[13],可见“符位相”其实指的就是文字符号的书写形式。周先生还就文字符号的外形,将其分为了图符、字符、字母三类[13]。“音段相”的“音段”是指“语音段落”:“从语音角度观察文字,要用听觉来测量。一连串讲出来的音声语言可以切分为许多段落,这些段落叫作‘音段’。”[13]后来又把“音段相”改称为了“语段”“语言段落”。从周先生分类的实际情况看,其“音段相”有时是指“语音段”(音节、音素),有时是指“语言段落”(词语)。周先生说:“用文字符号表达语言有不同表达法。按照符号的表达‘功能’,不考虑符号的起源,可以把表达法分为三层:(1)表形法,(2)表意法,(3)表音法。”[13]可见,周先生所谓的文字表达法应该是用文字符号表达语言的方法,即用什么文字符号形式表达了什么语言内容的方法。“任何一种文字都有‘三相’。‘三相’的综合聚焦,就是这种文字的类型。实际存在的文字大都是跨类的,常见的基本类型有如下五种:(A)形意文字:图符或字符+章句或词语+表形兼表意。(B)意音文字:字符或字母+词语或音节+表意兼表音。(C)音节文字:字符或字母+音节+表音。(D)辅音文字:字母+音节或辅音+表音。(E)音素文字:字母+辅音或元音+表音。”[8]35这样,按照周先生的理解,汉字就属于了意音文字类型。

对于文字类型与语言类型的关系,周先生认为,语言类型并不决定文字类型,文字类型取决于文化传播。他说:“比较文字学告诉我们:文化的传播,同时传播了文字。文字是文化的承载体,承载体跟着承载物一同传播到接受文化的国家和民族。文字跟着文化走,文字类型决定于文化传播,不决定于语言特点。”[14]他认为,“从‘语言类型决定文字类型’,‘到文化传播决定文字类型’,是一次超直觉的认识发展”。“文字类型不是由语言类型决定的,而是由文化、特别是宗教的传播而形成的。这个认识已成为比较文字学的基本认识之一。”[14]

周先生否定语言特点决定文字类型的主要理论依据,就是他认为,“类型不同的语言使用类型相同的文字,而类型相同的语言使用类型不同的文字。例如:中国、朝鲜和日本,语言类型迥然不同,可是共同使用汉字。汉族和藏族,语言类型同属汉藏语系,‘汉藏语系’这个名词就是以汉语和藏语为代表而称说的,可是汉族使用汉字而藏族使用字母”[14]。为了证明文字类型取决于文化传播,周先生举例说:“欧洲中部从北到南有一条字母分界线,线西信天主教的新教、用罗马字母,线东信东正教、用斯拉夫字母。同样是斯拉夫语言,俄罗斯和保加利亚等国信东正教、用斯拉夫字母,捷克和斯洛伐克等国信天主教、用罗马字母。”[14]实际上,捷克和斯洛伐克等使用拉丁字母与俄罗斯和保加利亚等使用斯拉夫字母在文字类型上并没有什么不同,都属于表音文字中的音位文字类型。可见,文化传播对文字影响最突出的方面是传播文字的书写系统,而并非文字类型的传播。当然,周先生“文化传播决定文字类型”的观点还可讨论,但其所举例证的确能够证明,文化传播给接受文化的国家、民族带去了文字的书写系统。

三、文字的起源与发展理论

对于文字的起源,当今影响较大的当属文字起源于图画说。该学说起源于18世纪的欧洲,后经语言学家布龙菲尔德(Leonard Bloomfield)、文字学家格尔伯(I.J.Gelb)的倡导,在20世纪中期成为最为权威的文字起源理论。对于文字的起源,周先生认为,“文字起源于图画的说法比较可信。原始图画逐步发展,分化成为图画艺术和文字技术。这是所谓‘象形起源说’。世界各地发现的原始文字都证明了这个说法。汉字的甲骨文中有许多动植物的名称,都是动植物的素描。古代埃及圣书字的碑铭体有明显的图画性质。古代两河流域的早期丁头字也是图形文字,后来才变成丁头笔画”[6]。当然,周先生并没有说人类的各种文字一定起源于图画。他说:“原始文字资料遗留下来太少,多半尚未解读,研究文字的起源不容易得到充分的事物证明。文字的起源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6]

对于文字的发展,周先生主要探讨了文字的发展演变规律。他在《文字发展规律的新探索》[15]一文中说:“从形意文字到意音文字到表音文字,从音节字母到辅音字母到音素字母,这就是文字发展的总趋向。”[15]其中,“形意文字是原始的。它主要是象征性的图画,加上一些简单的表意符号”;“意音文字是从形意文字发展而来的”;“拼音文字是从意音文字脱胎出来的”[16]。

周有光考察了中国彝文、东巴文和日文、朝鲜文、越南文、丁头字、圣书字的历史演变,认为:“从整体来看,彝文处于从‘意音文字’(表意兼表音)向‘表音(音节)文字’发展的过程之中。云南彝文处于表意兼表音的状态。四川彝文处于表音(音节)的状态。”[15]“纳西族的‘东巴文’,从表形兼表意的形意体制,演变出完全表音的音节文字‘哥巴文’和‘马里马萨文’。”[17]日文的演变过程是从借用汉字书写日语形成日文,到仿造汉字式日本新汉字跟原有汉字并用,再到创造音节字母“假名”结合汉字并用成为汉字和假名的结合体,最后到假名中夹用少数汉字[17]。朝鲜文从借用汉字书写朝鲜语,到仿造汉字形式的朝鲜新汉字,字符表音化逐步发展;到谚文字母形成,成为纯粹的表音文字[17]。越南从仿造汉字形成“喃字”书写越南语,到法国占领时期推行拉丁化的越南文,再到独立后拉丁化的越南文成为正式文字,“是从表意到表音、从汉字到字母的演变”[15]。苏美尔初始时代是丁头字的表形时期;苏美尔早王朝时期丁头字发展成为“意音结构”,阿卡德王国时期被借用书写阿卡德语形成阿卡德丁头字,古巴比伦时期阿卡德丁头字被借用书写巴比伦方言,亚述帝国时期用巴比伦丁头字改写亚述方言,一直维持意音结构;埃兰王国时期丁头字成为半音节文字,波斯“阿契民尼”朝代成为音节文字,腓尼基的城邦“乌加里特”采用丁头字将其改为全部表音的字母文字[17]。“圣书字起初是图形文字,后来笔画化”,“在结构上始终是‘意音文字’”,“圣书字的特点是,在文字内部发展出一套表示音节的字母,表示辅音明确,表示元音模糊,被称为‘辅音字母’”;“圣书字传到域外,产生麦罗埃字母(meroe)”,“埃及在民族和文字消亡之后,遗留一种教会用的柯普特文( Copt ) ”,“圣书字系统总的演变也是‘表形、表意、表音’”[15]。

汉字虽然在发展过程中,形声字逐渐增多,汉字表音功能有所增强,但汉语的拉丁化新文字失败了,并没有变成表音文字。周先生对汉字演变情况这样解释:“文字演变和发展是极其缓慢的进程”,“从历史来看,这些都是一时的变化,不能代表长期的趋向”[15]。

周有光吸收了欧美自近代以来形成的文字演变的表形、表意到表音模式,利用汉字文化圈以及中国少数民族的文字材料,加以论证,扩大了这一模式的适用范围。当然,这一模式是否适用人类所有的文字,那还要看汉字演变的事实。

四、文字的改革理论

在周先生看来,“文字改革是文字和语言的有计划的发展,以适应现代文化生活为目的,又称语文现代化”[18]。就是人为地对文字进行计划性的干预,“使它学习起来比较容易些,应用起来比较方便些”[19]。

周先生认为,进行文字改革时一定要注意以下方面。首先,要顺应文字发展演变的规律。“文字演进规律的研究,不仅是文字学和比较文字学的基础,也是文字改革的理论根据。不了解这些规律,就无法分辨怎样的变化是进步,怎样的变化是退步,文字改革也就失去了方向。”[4]2文字改革应遵循哪些规律?周先生说,“从形意制度发展为意音制度,从意音制度发展为拼音制度”就是改革文字结构应遵循的基本规律[16]。他还说:“文字发展的基本规律告诉我们,任何一个用意音文字的民族迟早要采用拼音文字,任何一个用音节字母或辅音字母的民族迟早要采用完备的音素字母。”“汉字改革的最终目标是采用拼音文字。仅仅作为汉字的辅助工具,汉语拼音的作用是不大的。必须发展成为拼音文字,它才会如虎生翼,发挥出伟大的文字效能。”[16]而“形体简化”就是文字形体改革应遵循的共同规律。《形体简化是一切文字发展的共同规律——纪念〈汉字简化方案〉公布50年》[20]对文字形体的演变规律进行了探讨,认为“形体简化是一切文字发展的共同规律”,在能够保证字形区别度的情况下,字形趋于简化符合便于记忆、便于书写的使用文字的要求。

其次,文字改革要处理好文字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不能急于求成。“任何一种文字都是演变的,演变使文字发展。任何一种文字又需要稳定,稳定才能发挥文字的作用。”[21]“文字既有演变性,又有稳定性。只有在特殊的条件下才可能在一定限度以内人为地促进文字的发展。”[9]前言“文字演变和发展是极其缓慢的进程。文字的发展规律是客观的原理。某种表意文字是否改为表音文字是主观的愿望。只有历史条件具备的时候,才会出现原理和愿望统一的现象。”[15]比如,在谈到汉字改革时,周先生说:“在汉字的汪洋大海中,汉语拼音的文字性功能需要逐步发展,无法一步登天。先作为辅助性的拼音工具,做汉字的拐棍(给汉字注音等)。再作为辅助性的文字工具,作汉字的代表(打电报等)。然后一步一步前进,一直到汉语拼音成为群众的常识以后,还只可能是事实上的辅助文字(大致像日本的假名),不可能就成为跟汉字并起并坐的法定文字。”[22]“在汉字广泛流通的条件下,汉语拼音只有在群众中间获得相当广泛的流通性以后,才可能成为事实上的拼音文字。这需要艰巨的和长期的推行工作。在没有获得广泛的流通性以前,不可能取得作为正式文字的法定性。”[21]越是历史久远、使用较广的文字,改革起来越是困难。“文字有极强的惯性;历史越久、应用越广,惯性越强。”[22]

周先生还根据人类文字改革的实际情况概括出文字改革的三种主要方式。首先是拼写法(正字法)改革,就是“把拼音文字的拼写法修改成为比较有规则、简单和合理的拼写法”[16]。比如,“十月革命以后,苏联实行了俄文的新正字法。办法是,不更换字母表,但是取消字母表中三个不必要的字母,使拼写法更加简单而有规则”[16]。其次是字母表改革,就是“为了适应文化发展的要求,放弃旧的字母表,更换新的字母表,使文字面貌完全改观”[16]。比如,“1928年,土耳其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成功,放弃用了一千多年的阿拉伯字母,改用拉丁字母”[16]。再次是文字基本制度的改革。周先生说:“拼写法改革和字母表改革都是拼音文字制度以内的改革,没有改变文字的基本制度。从非拼音的文字改为拼音文字,称为文字拼音化,这是文字基本制度的改革。”[16]比如,“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在1948年废除汉字正音字混合体,使用纯粹正音字的拼音文字”[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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