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狩”返程的窘境:平罗教案及清政府的应对
2021-01-31赵维玺
赵维玺 许 飞
(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兰州 730000)
相较其他地区而言,西北偏处内陆,教案相对较少[1]据统计,自1842年至1911年,甘肃、陕西、内蒙三省共发生教案76起,而广东一省则有127起,山东更甚,有333起。虽地域条件和社会环境不同,也能大体看出西北教案数量的情况。参见李丽娟.清末十年教案概观.硕士学位论文,河北师范大学,2016.(P34)。但发生在光绪二十七年(1901)十一月的平罗教案[2]平罗教案发生在宁夏平罗县下营子教堂,此教堂属比利时圣母圣心会(Congregation of the Immaculate Heart of Mary,CICIM)管辖。详细情况参见马占军.晚清时期圣母圣心会在西北的传教(1873-1911).博士学位论文,暨南大学,2005.,却引起清廷极大关注,为处理此案更是颇费周章。目前学界对晚清教案的探讨有宏观视野主导下的考察[3]张力,刘鉴唐.中国教案史.四川省社会科学院,1987.,且多主张分期、以各阶段特征为导向进行梳理[4]赵树好.晚清教案交涉研究.人民出版社,2014;赵树好.晚清教案与社会变迁研究.人民出版社,2015;董丛林.晚清教案危机与政府应对.中华书局,2018.。对清廷处理教案的研究则多以个案为主,试图厘清其处理教案的应对机制[5]相关著述有方华玲.清末教案的政府应对:以“芜湖教案”为例.淮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5);马自毅.1906年“南昌教案”研究.中华文史论丛,2008(2);杨雄威.杯酒之间:清末南昌教案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但不难看出,个案研究多局限于一隅,鲜有将个案置于时代背景下进行深入探讨的成果。庚子事变后,清廷政治处境尴尬,在办理各地频发的教案之时,其应对策略值得进一步分析与考察。关于平罗教案,学界关注不多。目力所及,相关研究多从发生缘由、教案概况等方面进行梳理[6]参见汤开建,马占军.晚清圣母圣心会宁夏传教述论(1874-1914)(上).西北民族研究,2004(1);陈育宁主编.宁夏通史(近现代卷),宁夏人民出版社,1992;李兴平.清末甘肃教案概论.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2002(2);李丽娟.清末十年教案概观,河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苏豪东.崧蕃治理西南、西北边疆研究.兰州大学,2018.,岳丽在新近论文中亦有讨论[1]岳丽.平罗教案再研究.第一届“中国西北区域史研究”论坛论文集(下册)[C].兰州大学,2018.(P156-169)。然皆史料单一,或视角太过宏大,论证单薄。总体来看,目前学界对平罗教案的研究多集中于发生缘由和具体事项的考订,而对清政府如何应对此次教案关注明显不足。同时,由于各研究成果之间缺乏对话与征引,更未将平罗教案置于学术史的背景中进行综合梳理,致许多研究相互重复,或未能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有较深入的探讨。本文拟从清廷应对平罗教案的状况出发,探究庚子事变后清廷处理教案的政策取向。
一、教案的发生与清廷对地方势力的防范
(一)教案概况
光绪十八年(1892),后套平原发生旱灾,蒙古王公将土地出租于教堂,清廷内外交困,未能赈济,一时许多百姓流离失所,开始逃荒。因宁夏与后套地区距离不远,平罗等地出现了许多逃荒的灾民,当地家境殷实者有买灾民做劳动力、媳妇、后嗣者。义和团运动兴起后,后套一带教案频发,许多教民也开始逃难,多数流落于宁夏地区。庚子之后,后套旱情早过,但因逃荒致使土地荒芜,教堂打出“归籍奉教”旗号,开始向临近地方要人[2]李廷栋.平罗县下营子教案始末.宁夏区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宁夏文史资料合订本(第2辑)[C].宁夏人民出版社,1988.(P187-188)。
下营子教堂归内蒙古三盛公教堂[3]关于三盛公教堂的情况,参见扎奇斯钦、海尔保罗撰述.一位活佛的传记:末代甘珠尔瓦·呼图克图的自述.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3.(P42)领导,积极支持三盛公教堂的号召,派出了三个“二洋人”办理此事,分别是“鬼大先生”桂元祥,吴进财,还有一个胡姓商人,人称“虎伤人”。此三人依仗教会撑腰,为非作歹,激起民众不满。又因后套教民逃荒来此已有多年,不愿离去,当地人又不愿人财两失,故对教会的痛恨与日俱增。正如杨国强教授所言,教案的发生既有中西文化冲突,又有基督教对中国地方社会的“搅动”[4]杨国强.中西交冲:19世纪后期的传教和教案[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4).。下营子教堂在地方的诸多行为引起民众强烈不满,平罗下营子地方已是“山雨欲来风满楼”了[2]李廷栋.平罗县下营子教案始末.宁夏区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宁夏文史资料合订本(第2辑)[C].宁夏人民出版社,1988.(P190)。
“二洋人”的恶行激起人们寻求极端方式报复教堂。在平罗一带卖艺收徒、行侠仗义的龙占海立誓要“替天行道”,开始与当地人商量杀教士,为百姓出头。经过精心筹备,龙占海率领王兰亭等十人,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十一月初三日夜间,会同姚伏魁率领的九人在初更时分先后抵达下营子教堂,后有七人因害怕离去[5]陕甘总督崧蕃为抄呈平罗教案议结并酌奖各员奏折事咨呈外务部文·附件抄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清末教案(第3册)[M].中华书局,1988.(P457)。龙占海、王兰亭等十二人闯入教堂,把住各门[6]杜春和等编.荣禄存札[M].齐鲁书社,1986.(P279),当场砍死梅布桂教士和三个教民,并伤及教民数人[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辑部编.义和团档案史料续编(下册)[M].中华书局,1990.(P1258),火烧教民胡礼的房屋柴草,抢走教堂财物后迅速逃走[8]陕甘总督崧蕃为将平罗教案先后电奏及信函抄录事咨呈外务部文·附件·法国传教士彭寿年给陕甘总督函(1902年1月3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清末教案(第3册)[M].中华书局,1988.(P138)。一时间,下营子教堂火光冲天,哭喊一片。龙占海等人抢掠离开后,幸存教民差人告诉县令王树槐,王定要诉状,教民只好返回教堂。因教堂财务被龙占海等人抢掠一空,教民只好当了衣物,写下状纸,初四日呈给王县令。初五,王树槐派人前去察看,但结束后并未进一步追查。教民察得此事恐将不了了之,便于初六日派人将此事禀告给宁夏府镇台汤咏山。汤咏山闻讯,即刻派人到现场查看情况,并派兵50人追拿凶犯,另派步兵50人保护教堂,并令医治受伤的传教士[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辑部编.义和团档案史料续编(下册)[M].中华书局,1990.(P1258)。情况开始稳定了下来。初八日,陕甘总督崧蕃闻得此事[2]收陕甘总督崧蕃电为查办平罗教案事(1902年1月18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军机处电报档汇编(第27册)[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P204),九天之后将此事上奏清廷[3]因在十一月十九日上奏的缮递中,称于“昨晚”接到甘督电奏平罗教案事,十七日为清廷发布第一道与平罗教案相关上谕的时间,因此清廷得知此事时间应为十一月十六日。至于为何崧蕃至迟在初八已得知平罗教案发生,却未立即上报的原因,目前所见材料还不能给出说明,亦未见有学者就此有过探讨。收山西巡抚岑春煊电为派员会剿宁夏平罗县教案之匪事(1901年12月28).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军机处电报档汇编(第23册)[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P153)。
平罗教案发生时,慈禧太后等人尚在开封,处在“西狩”结束的回銮途中。初四,由开封启程北上,前往北京,二十八日回到紫禁城[4]关于两宫“西狩”和回銮的详细研究成果可参见郭媛.慈禧“西狩”与清末新政的肇始[D].硕士学位论文,陕西师范大学,2014.。十一月十七日,即慈禧等人尚在回京的路上,清廷发布上谕:“各省教堂、教士,朝廷一视同仁,迭经严降谕旨,饬令实力保护,不准稍有疏虞。”认为此次平罗发生教案,定是“该地方官奉行不力,致有杀伤教士教民情事,实堪痛恨”,谕令时任陕甘总督崧蕃:“将疏防营据实严参,并会同岑春煊迅饬派出队伍,勒限悬赏,将凶犯悉数擒拿,务获惩办,毋任漏网,以肃法纪而笃邦交。”[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上谕档(第27册)[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P233)十八日,清廷再降严旨,暂罢平罗前任县令王树槐、现任知县李含菁和平罗营参将易庆安等人的官职,饬令其“带罪勒限,将此案反教者悉数擒获,尽法惩办”“如逾限不获,即将该员等永不叙用”[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上谕档(第27册)[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P235)。清廷连续两天颁发谕旨处理此案,地方文武官员为保官位,当然不敢懈怠。同时,又下令派人保护教堂教民,唯恐再生事端。此外,清廷还派出候补道张廷楫率领随员亲兵兼程前往查办起衅根由,追拿凶犯[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辑部编.义和团档案史料续编(下册)[M].中华书局,1990.(P1257)。从中央到地方的力量动员了起来,开始全力搜捕反教者。
(二)加意防范地方势力
清廷除派人大力搜捕反教者外,也担心宁夏地区有人乘势作乱。认为“宁夏距省千余里,向不通电,又值各路裁营散勇,难保无闲亡乘隙滋扰”[6]陕甘总督崧蕃为将平罗教案先后电奏及信函抄录事咨呈外务部文(1902年1月3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清末教案(第3册)[M].中华书局,1988.(P137),因此命地方官加意防范,以防地方闲散势力再次滋事。值得注意的是,清廷对蒙古边境的情况最为重视。因此次教案发生地点距蒙古不远,且“由平罗而东北,则必经蒙古阿拉善旗、鄂尔多斯杭锦旗、达拉特旗、乌拉特旗,始能至晋省萨拉齐各厅境。由平罗而东南,则必经鄂尔多斯、鄂图克扎萨克、准噶尔各旗,陕西延安、榆林二府边界,始能至晋省清水河各厅境。向来晋军防戍边界远者,不越达拉特、乌拉特两旗,无至宁夏之事,诚以越境千里,而驻军多有不便也”。此外,“各蒙旗自去岁拳变以后,仇隙未解”,情况极为复杂,民情不稳,稍有不慎,则“愚顽无知之徒,难保不勾结匪党,借图一逞”。一旦蒙古境内的势力与此次教案的反教者相互勾结,“急则互相容匿,缓则乘间滋扰”[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册)[M].中华书局,1985.(P131)。因而,对于此案地方官万不可大意。
宁夏地方官员接到上谕后,立即告诉拉善王,要求其“转饬各盟长一体严束蒙民,毋任勾匪生事”[8]宁夏将军色普徵额等为遵旨派员查拿平罗教案人犯事咨外务部文(1902年2月6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清末教案(第3册)[M].中华书局,1988.(P167-168)。除此之外,清廷还派兵护卫蒙古各教堂,“免致再生事端,倍难收拾,以副朝廷慎重邦交清弭边患之至意”[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民变档案史料(上册)[M].中华书局,1985.(P132)。地方官员亦担心有人会趁此教案作乱。山西巡抚岑春煊在光绪二十七年(1901)十一月十八日的缮递中称:“西北蒙境甘晋毗连,自上年拳徒闯入,势必煽惑生事。”[2]收山西巡抚岑春煊电为派员会剿宁夏平罗县教案之匪事(1901年12月28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军机处电报档汇编(第23册)[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P153)十九日,岑春煊再次上奏:“蒙民愚悍,尤为牢不可破,且地方辽阔,追捕甚难,平日教士、教民又不免横行……万一此股反教者再与蒙民勾结一气,则燎原之火贻害无穷。”[3]收山西巡抚岑春煊电为遵办严拿宁夏平罗县教案之匪情形事(1901年12月29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军机处电报档汇编(第23册)[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P157)庚子年间,内蒙古一带教案迭出[4]关于庚子年间内蒙地区的教案研究,可参见宝贵贞,宋长宏.蒙古民族基督宗教史.宗教文化出版社,2008.(P224-227),因平罗与内蒙地理位置原因,故地方官员会如此紧张。故平罗一地发生教案,清廷除调动各方军队围剿反教者外,亦加意防范宁夏当地和蒙古各处势力,同时“严饬绥远宁夏将军及各蒙旗认真防范民教”[5]山西巡抚岑春煊为请饬绥远宁夏陕西将军督抚等兜拿平罗教案人犯片(1902年1月1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清末教案(第3册)[M].中华书局,1988.(P134),恐此案节外生枝,办理更为棘手。
由上不难看出,清廷在平罗教案发生之后,迅速发动宁夏地方政府处理此事,且加意防范地方势力,欲尽快消弭此事,以免事态更趋复杂。但是,因地方情形的复杂以及法使鲍渥的一再施压,此案的处理过程显得尤为艰难曲折。
二、法使施压与清廷应对
由于晚清中外不平等条约体系,在华比利时教士受法国保教权的保护[6]马占军.晚清时期圣母圣心会在西北的传教(1873-1911).博士学位论文,暨南大学,2005.(P130),故平罗教案发生后,法国开始介入此案,出面与清廷磋商解决。下面,通过对清廷与法国方面交涉的论述,可进一步透视清廷处理此次教案过程中的政策走向。
(一)“本大臣实属难信”:法使的刻意牵连
光绪二十七年(1902)十一月二十四日,法使鲍渥在发给奕劻的照会中指出,在“各省官员及营队驻扎”的平罗出现教案,“足见巡查不力已极”,此事的发生系清廷保护不力所致,因此事关重大,已将此案报告给法国政府,并称将持续给法国政府汇报处理进展。他还说道:
惟我政府于去岁变乱之余,怀有不致再生滋扰及所应保护教士之望。而目下我两国甫经言归于好,复出此案,必亦悼愤。且所有饬下严行搜拿凶犯之令,在本大臣亦应随时奉达我国家矣[7]法使鲍渥为请速饬办竣平罗教案事至奕劻照会(1902年1月3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清末教案(第3册)[M].中华书局,1988.(P136)。
鲍渥将自己下一步的工作情形写在给清廷照会中,不无警示之意,旨在告诫清政府,两国甫经“言归于好”,法国政府也很重视此案,希望清政府不要推诿塞责,亦勿忽视义和团运动和结束不久的战争。鲍渥的言外之意已很明显,即清廷若不珍视业已缔结的和约,加紧办理教案,很有可能会面临法国的进一步制裁。接着,鲍渥除力促清政府尽快处理平罗教案外,亦催促清廷“将各省久悬未结教案作速办竣”,并表示若“此等痕迹,如可湮没,则彼此愉悦矣”[7]法使鲍渥为请速饬办竣平罗教案事至奕劻照会(1902年1月3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清末教案(第3册)[M].中华书局,1988.(P137)。可见鲍渥力图利用平罗教案,与清廷交涉催办此前各教案,给清廷施加压力。十一月三十日,法使鲍渥在发给清廷的照会中又称:
若论如此重大之案,系反教者所为,本大臣实属难信。且此次与教堂开衅,在本大臣意见实属故为,务宜搜查者不特凶犯。其最重要访查,乃系应肩责咎之主使。距平罗县属匪遥即驸马府地方,已革端王在阿拉善王府藏匿,此次重案,不无相关[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辑部编.义和团档案史料续编(下册)[M].中华书局,1990.(P1273)。
法使这条照会,已将此次教案上升到是一场有预谋且幕后有人主使的事件,如此刻意牵连的动机已极为明了。同时,鲍渥提出此案非将反教者数名惩治所可了结[2]法使鲍渥为平罗县属复有伤毙教士事致奕劻照会(1902年1月6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清末教案(第3册)[M].中华书局,1988.(P145)。由此可见,法国方面希图借此案提出更多利益诉求。十二月初九日,法使鲍渥给外务部所发照会指出,山西又发教案,除要求清政府加紧查明教案缘由,拿获山西教案反教者,将其“迅交到案”外,还称:
当经本大臣素怀无论何教人民相安和睦之心,自必愿将此案持平办结。惟望贵爵亦必严行饬下该管之员,速将应办教民各案迅为办竣,以期贵爵与本大臣合力从事而获安谧,免致将来再生命案[3]法使鲍渥为请速将山西教民各案办竣事致奕劻照会(1902年1月18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清末教案(第3册)[M].中华书局,1988.(P156)。
鲍渥所言“应办教民各案迅为办竣”一语,当是乘势为之。当时各地频发的教案给清廷造成了极大压力,也给法使提供了不断施压的砝码,清廷只能疲于应付。光绪二十八年(1902)四月初十日,鲍渥再次提及平罗教案恐有其他势力参与。在发给清廷照会中称,据查已革端郡王尚有二、三营军队,半数是蒙古人,董福祥有兵丁两千人,都驻扎在宁夏一带,恐再生意外,要求清廷迅速查明具体情况。同时,法使又说去年(1901)在鄂尔多斯盟达拉旗屠杀教民的鄂尔齐巴都已经招集蒙兵六百名,欲生事端,且“达拉特盟旗与教堂会定合同,迄今未见照办”。鲍渥再次将此事与董福祥和端王联系起来,且重提尚未办结的其他旧案,亦隐约见其话外之音。另外,鲍渥亦质疑清廷有意包庇此前仇视教民的旗王,照会称:“而该旗王虽因仇视教民,已被革爵,然而仍旧掌印札萨克。且其先人犯罪,早经八代不准袭王。既有此事在先,则目下虽革其爵,亦属虚文可也。”[4]法使鲍渥为请速办三道河平罗教案事至外务部照会(1902年5月17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清末教案(第3册)[M].中华书局,1988.(P313)鲍渥反复提及此案并非偶发冲突,系多方势力勾结,且强调此前旧案尚未办结,复有新案发生,意在指责清廷一再包庇反教者,才会衍生出如此众多的事端。可以说,法使的照会十分犀利,给清廷不断施加压力。
清廷收到照会后,立即回应:“查蒙地方荒陋,民情愚昧,向来易起谣言,教士时有戒心,自不免闻之疑惧。”至于董福祥革职后所率部队早已遣散,端王亦被发往新疆,绝无可能参与此次教案。对于法国要求从速办结此前教案、赔款的要求,清廷也表示正在“催令从速办结”,平罗教案的首犯业已拿获,审讯查明,“均讯据供认抢劫教堂,杀伤教士教民,赃证确凿。其为此案正凶,毫无疑义”,希望鲍渥不要因为“传闻无据之辞”,使事情变得复杂,影响两国关系[5]外务部庶务司代拟为照会法使已革端郡王等并无留兵等事呈堂稿(1902年6月).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清末教案(第3册)[M].中华书局,1988.(P334)。
由上可见,法使鲍渥多次怀疑平罗教案有其他势力参与,清廷收到法国照会后均断然否认,并一再强调此事确单纯系反教者滋事,以抢掠财产为主要目的,无其他势力参与的可能。并称:“至来照所称主使一节,碍难以悬揣之词,凭空牵引。”[2]法使鲍渥为平罗县属复有伤毙教士事致奕劻照会(1902年1月6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清末教案(第3册)[M].中华书局,1988.(P145)清廷给法国的回应态度可谓坚决,然事实并非如照会往来般风平浪静,在公文往来背后,还隐藏着更加幽微的玄机。
(二)“杜外人要索”:清廷催办的考量
其实从一开始获知平罗教案,清廷已虑及此事与阿拉善的地方势力有染。光绪二十七年(1901)十一月十七日,清廷在发给崧蕃的电文中如此指示:“查宁夏地方距阿拉善、固原两处甚近,更恐藉端造谣,横生枝节,尤难结束”,要求崧蕃“务速设法先事消弭,拿犯惩办,早日结案,勿稍迟延,致滋口实,是为至要。”[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军机处电报档汇编(第2册)[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P518)奕劻等朝中大员亦担心此事会给法国落下口实,奏称:“当此新约甫定,遍出杀伤教士之案”“法使必不甘服”,唯有“必先自我严办,方可杜外人要索。”[2]收庆亲王奕劻等电为宁夏平罗县教案事(1901年12月26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军机处电报档汇编(第23册)[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P145-146)即清廷十分清楚该案的发生会让法国在外交方面多一施压的藉口,故其处理方针以速结为要。
地方官员接到清廷的上谕之后加紧行动。宁夏将军色普徵额反应迅速,“当即飞咨阿拉善王,转饬各盟长一体严束蒙民,毋任勾匪生事”,同时“加派官兵,于下营子一带严拿反教者,并防蒙民勾匪生事,以靖边患”[3]宁夏将军色普徵额等为遵旨派员查拿平罗教案人犯事咨外务部文(1902年2月6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清末教案(第3册)[M].中华书局,1988.(P167-168)。宁夏将军的考虑是清廷策略取向在地方的反映,即蒙古一带的情况十分微妙,唯有谨慎处理,提前预防,以免节外生枝。
陕甘总督崧蕃亦致信荣禄,称此股反教者有可能是马天兰余党,“又值各处裁营,散勇闲亡日众”,或与甘军有关,究系哪股势力参与此事,不能确定。此外,崧蕃并没有如在呈给清廷的奏折中肯定,对妥善处理平罗教案有十分把握,在写给荣禄的信中,他说:“事经辗三日夜,地距石嘴山仅二十余里,出口即是草地,再趁河冻逃过河东,头头是道,从何追捕?”诉说完办理此事的难度之后,崧蕃又言:“总之,刻下只有设法缉凶,悬赏勒限之外,别无善策也。”[4]杜春和等编.荣禄存札[M].齐鲁书社,1986.(P279)因石嘴山“倚贺兰山,东枕黄河,外连蒙界,与蒙人互市”[5](清)卢求古编.甘肃省宁夏府平罗县地理调查表册.1909年12月写本.甘肃省图书馆西北文献资料室藏,索书号:675.75/109.79.(P6),系多方势力交错地带,故崧蕃才会如此敏感。面对如此重案,作为办理教案的主要指挥官崧蕃,在私下写给朋僚的信里,不仅怀疑平罗教案有其他势力参与,十分复杂,也流露出了无从下手的无奈,亦从侧面反映出法使的怀疑似非空穴来风。
通过梳理清廷和地方官员的往来公文可以发现,与发给法国方面坚决否认的态度完全不同,清廷其实并不确定究竟有无其他势力参与平罗教案,其之所以一再要求地方官加紧办理,并要求防范地方势力,其实是担心随着调查深入,此案会浮现出比民教冲突更为复杂的局面。换言之,若董福祥等人真参与其中,清廷的外交磋商将变得更加被动,这是慈禧在“西狩”回銮途中最不想看到的结果。那么,史实究竟如何呢?
(三)董福祥、端王与平罗教案关系考
前述崧蕃所提“甘军”即董福祥部军队,是戊戌前后清军的四大主力部队之一[6]茅海建.戊戌变法史实考[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P536)。主帅董福祥系甘肃固原(今属宁夏)人,陕甘回民起义期间起兵安化,拥众20万,后投降左宗棠部,编为“董字三营”。光绪二十三年(1897)入京觐见,掌管武卫后军,觐见慈禧太后,奏曰:“臣无他能,唯能杀洋外耳。”庚子拳乱起后,在永定门杀了日本书记杉山彬。后听从荣禄命令攻打东交民巷,月余不克,八国联军进京后,“董军大掠而西”[7](民国)佚名.笔记一种.郭道平整理,凤凰出版社,2018.(P113)。合约告成之际,洋人因董福祥在庚子期间攻打东交民巷,坚持清廷将其处决,李鸿章说:“彼绾西陲军寄久,虑激回变,当缓图之。”故革职在家[8]赵尔巽等.清史稿[M].中华书局,1976.(P12633)。从史料反映的情况看,董福祥在庚子期间的作为多受荣禄指示,革职在家后,他在给荣禄的信中写道:
拳民之变,屡奉钧谕,命攻使馆。祥以兹事重大,犹尚迟疑,以公驱策,敢不奉命?叠承面谕,围使馆不妨开炮。祥犹以杀使臣为疑,公谓戮力攘夷,祸福同之。祥一武夫,本无知识,恃公在上,故效犬马之奔走耳。今公巍然执政,而祥被罢,窃大惑焉[1](民国)佚名.郭道平整理.笔记一种.凤凰出版社,2018.(P113)。
可见董闲居期间,对荣禄置自己不顾多有抱怨。董福祥得以起家多和荣禄的提拔、重用有关,他们二人相识相交,一度关系十分融洽[2]薛正昌.董福祥传[M].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P305-315)。然庚子之后八国联军“坚欲诛福祥”,荣禄为保政治权位,收到董信后“置不答”[3]赵尔巽等.清史稿[M].中华书局,1976.(P12633),亦是官场波诡云谲的映照。至于董福祥与平罗教案的关系则稍显复杂。据薛正昌考证,平罗教案与董福祥染上关系多系谣传[2]薛正昌.董福祥传[M].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P319-322)。因董福祥在庚子期间率军攻打东交民巷,故洋人怀恨在心,便有签订合议时要求处决董福祥的决定,清廷为迅速缓解政治窘境,只好答应,然董福祥部下甘军势力不容小觑,前引李鸿章的思虑不无道理,且董福祥在写给荣禄信中有谓:“麾下士卒解散,咸不甘心,多有议公反覆者。祥惟知报国,已拼一死,而将士愤怒,恐不足以镇之,不敢不告。”清廷只好将其革职回家了。据记载,端王载漪发配新疆后,“复屡传福祥狭回部之众,拥端王为叛,卒不采”[1](民国)佚名.郭道平整理.笔记一种.凤凰出版社,2018.(P133)。可见董对其被革职在家多有怨气,且欲有所行动,然时过境迁,他的影响日渐式微,已难以掀起更大的波澜了。
因此,平罗教案与董福祥无关是实,董福祥因在庚子期间的行为遭洋人嫉恨亦是实情。清廷与法国方面的文件往来中之所以屡次出现董福祥,乃是洋人欲乘机除掉他,以泄东交民巷被攻打之恨,清廷则想进一步瓦解董之势力,以免后患。于是,平罗教案与董福祥有关的传闻便出现在法方发给清廷的照会和清廷官员的往来信件中。质言之,董福祥虽与此案没有瓜葛,却成了清廷和法国进行外交斡旋,并达成利益最大化的政治棋子。
端王载漪是庚子期间力主排外的王公大臣,新近出版的史料披露,他“于邸中设坛,晨夕虔拜”,赞同“攻交民巷,尽杀使臣”之论,称拳民为“义民”[1](民国)佚名.郭道平整理.笔记一种.凤凰出版社,2018.(P108)。据端王之女罗墨林回忆,庚子年夏天,载漪下令攻打东交民巷,端王府十分热闹,“拳民出出进进,畅通无阻”。后合议告成,洋人力请惩处庚子期间排外的大臣,载漪自难幸免,清廷发配他去新疆,前述法方质疑端王或参与平罗教案,盖与此有关。但清廷回应端王已被发往新疆之说应系谎言。载漪原配福晋叶赫那拉氏系慈禧太后的侄女,去世后,慈禧又出面将阿拉善旗多王的侄女嫁给载漪续福晋[4]罗墨林.“庚子”前后的端王载漪.朝格图主编.阿拉善往事·阿拉善盟文史资料辑甲编[C].宁夏人民出版社,2007.(P562-566)。因此,庚子变局过后,慈禧下旨革除端王爵位、发配新疆,暗地里却“安置端郡王载漪于宁夏”[5](清)恽毓鼎.崇陵传信录[M].中华书局,2007.(P70),亦是事出有因。然端王确与平罗教案无关。载漪居阿拉善期间,与董福祥交往甚密,又客居一处,二人皆在庚子期间有排外的举动,便有了谣传[2]薛正昌.董福祥传[M].甘肃人民出版社,1994.(P326-328)。
综上所述,董福祥、端王皆与平罗教案无关,但此二人特殊的身份却使此事显得迷雾重重。面对法国人质疑此事与其他势力勾连的怀疑,清廷态度较为强硬地加以否决,即便端王确如法使所说就在阿拉善,清廷也矢口否认。要言之,清廷之所以如此急促地催办此案,也有为避免给法国落下口实,从而会借此“要索”的考虑。清廷一方面严降谕旨,罢免官员,令各地地方官派兵勒限擒拿反教者,保护抚恤教民。实乃恐此事与其他势力牵连而节外生枝,意在尽快消弭此事,早日结案,以维持中外甫经修好的局面。如此观之,清廷对教案已有“杯弓蛇影”之感,表面严厉督促官员办理教案,面对法使牵连此案的照会,也颇为坚决地加以否决。需要补充的是,清廷和法国交涉的过程中,双方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谎言和欺骗,这是国与国之间外交的惯见手段,但双方的动机却全然不同。法方旨在将此事复杂化,寻求给清廷施压的筹码,而清廷则不希望此事和其他势力有染,避免陷入更加被动的外交处境。这其中自然有统治者力求事态尽快稳定的考虑,但更多是为避免洋人借机勒索更多利益,办理此案的主要官员也有无从下手之感,皆从侧面反映出了清廷此时的尴尬处境。
三、反教者被捕与教案议结
光绪二十七年(1901)十二月二十二日,清廷发布上谕,命各地加紧追捕反教者,“毋令窜逸”,山西巡抚岑春煊亦被要求派兵出发[1]著崧蕃先将平罗教案疏防营县据实严参并拿犯惩办事上谕(1901年12月27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清末教案(第3册)[M].中华书局,1988.(P127),岑接奉上谕后,立即派出四路队伍围追堵截龙占海等人[2]山西巡抚岑春煊为抄呈奏报派大同总兵赴包头兜拿平罗教案人犯片事咨呈外务部文·附件抄奏片(1902年3月15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清末教案(第3册)[M].中华书局,1988.(P215)。一时,宁夏、甘肃、蒙古等地军队分途出发,开始全力搜捕。
(一)“悬杆示众”:反教者的结局
追捕大网撒开之后,反教者相继被捕。二十三日,清廷发布上谕,令对已捕四人严加审讯,审实后即行处决,对因伤毙命的彭教士“妥为抚恤”,“其余各犯,仍赶紧督饬严拿务获惩治”。崧蕃于光绪二十七年(1902)十二月初九日奏称:“现已先后拿获首犯王幅、马天荣等十一名。”严加审讯,“审实即行正法”,给教堂一千两银子加以抚恤,并继续追拿余犯[3]收陕甘总督崧蕃电为查办平罗教案事(1902年1月18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军机处电报档汇编(第27册)[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P204)。二十四日,崧蕃电告裕庚追捕进展,并称将已获十一名反教者正在审讯。裕庚据此得出判断,平罗教案“可期速了”[4]发出使法国大臣裕庚电为办理平罗等教案事(1902年2月2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军机处电报档汇编(第23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P276)。后又在固原、陇西等县陆续拿获黄著娃、姚伏魁等十余人[5]陕甘总督崧蕃奏为惩办平罗教案滋事首要等情折(1902年2月26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清末教案(第3册)[M].中华书局,1988.(P187)。
部分反教者被捕后,地方官即展开审讯。崧蕃令道员张廷楫会同宁夏道志崇、知府崇俊和山西夏、朔两县知县,及平罗前任知县王树槐等官员,“提犯隔别审讯”。经过审讯,判定姚伏魁等“均系素不安分之徒,起意抢劫得财依分,亦有挟教索妇女之嫌,伙同抢劫,藉图报复者”。姚伏魁、冒义、黄著娃、王阿旦子、马木萨子、张奉翼等六人,因“赃证确凿”,即行正法,并将这几人的首级在犯事地方悬杆示众。由于王兰亭等人前后供词不一致,需等其他人拿获后,再行详加审讯[5]陕甘总督崧蕃奏为惩办平罗教案滋事首要等情折(1902年2月26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清末教案(第3册)[M].中华书局,1988.(P187)。但首犯龙占海依旧未能捕获。教堂表示“非得该犯不能甘心”[6]陕甘总督崧蕃为抄呈平罗教案议结并酌奖各员奏折事咨呈外务部文·附件·抄折(1902年9月8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清末教案(第3册)[M].中华书局,1988.(P458)。龙占海未拿获前,办事官员先后滥杀平罗无辜百姓七人[7]慕寿祺.甘宁青史略[M].兰州俊华印书馆,1948.(P5)。据崧蕃上奏的时间推断,龙占海已在外流亡至少一月有余,教堂一再催促,官员压力很大。后汤咏山探得消息,龙占海藏匿在平凉府境内,曹东武“经咏山密授机宜,派使跟踪,追至距宁七百余里之平凉府城”,将龙占海诱捕归案[8]国家民委《民族问题五种丛书》编委会编.中国少数民族自治地方概况丛书(第31卷)[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5.(P457)。至此,平罗教案的主要反教者悉数被捕。
光绪二十八年(1902)五月初八日,清廷给崧蕃发电称,鲍渥将派参赞瑞贵于五月初十日出发,前往各处商办未结教案。平罗教案当时仍未了结,清廷命崧蕃:“派明干委员,俟端参赞到境妥与商办,以期速结。”[1]发陕甘总督崧蕃电为派员与法商结平罗教案事(1902年6月13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军机处电报档汇编(第27册)[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P379)同日,山西巡抚岑春煊亦接到清廷来电,告知法使将派人办理未结教案事,因三道河教案尚未办结,令岑春煊做好准备[2]发山西巡抚岑春煊电为法派参赞商办未结教案事(1902年6月13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军机处电报档汇编(第27册)[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P379)。平罗教案的处理终于接近尾声。
五月初九日,崧蕃报告教案处理进展,称赔款将在不久进行商议,“大约不日可定矣”[3]收陕甘总督崧蕃电为办平罗教案事(1902年6月14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军机处电报档汇编(第27册)[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P381)。二十六日,崧蕃再次奏报办理情况,称所有反教者已系数拿获,只等教士来后验明正身,待“办认无讹,即行处决结案”,并奏赔款议结事也将“指日即可一并拟结”[4]收陕甘总督崧蕃电为商办教案事(1902年7月1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代军机处电报档汇编(第27册)[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P412)。六月二十一日,崧蕃电告外务部,报告赔款议结情况,电称:
现据宁夏镇道函称,下营子教案已与白李教士议定赔款四万两,书立合同画押,人犯验明正法,是此案已议结矣。除俟详报到日分别奏咨外,谨先电闻。蕃号[5]陕甘总督崧蕃为宁夏下营子教堂也已议结事致外务部电(1902年7月25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庚子事变清宫档案汇编(第6册)[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P2381)。
因宁夏无款可筹,经过多次磋商,遂改以定远营土地数百顷作为抵偿[6]吴忠礼.宁夏近代史历史纪年[M].宁夏人民出版社,1985.(P122)。据慕寿祺记述,宁夏将军以土地抵押赔款后,以为“地固在甘肃境也,外国人岂能携至海外耶?”慕氏认为,以土地抵押赔款,“丧失主权,耻莫大焉”,而地方官竟如此自满,不禁慨叹云:“呜呼!何其愚哉!”[7]慕寿祺.甘宁青史略[M].兰州俊华印书馆,1948.(P6)至此,人犯正法,赔款议定,平罗教案的处理已经结束。就办理程序而言,平罗教案的善后工作已经告结,后续的工作便是将此案的前因后果详细上奏了。
八月初七日,崧蕃将办理平罗教案的详细情形上奏清廷,奏称:
将全案首伙十九犯系数拿获,并无一名漏网,隔别审讯,供证确凿。除事前听纠,临时畏惧不行之木成林、杨金财、马天云、马存娃、单大、牛得成、白青山等七名递籍管束外,其续获之首要龙占海及王兰亭、寇明珠、小和尚、高来伏等五犯,均经教士白文治带领教民当堂指认无误,一并斩枭。连在押病故之马金光共办十二名[8]陕甘总督崧蕃为抄呈平罗教案议结并酌奖各员奏折事咨呈外务部文·附件·抄折(1902年9月8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清末教案(第3册)[M].中华书局,1988.(P458)。
值得注意的是,法使此前将平罗教案与其他势力牵连,并借此给清廷施压的态度之后再未见到,这就更能说明,之前鲍渥所谓“本大臣实属难信”“亦属虚文可也”等语,或有猜忌和担忧的考量,但更多是想以此教案为外交筹码,促使清廷迅速办结教案,亦欲打着有其他势力牵连的幌子,提出额外的利益诉求。此时,清廷已逐步顺着法国提出的要求办理教案,此前刻意牵连的目的业已达到,自然无需再提。另外,从现有资料来看,清廷给地方官员的谕旨中亦终止了防范有其他势力参与平罗教案的指示,这也从侧面反映出,董福祥及其甘军确实与此事无关,平罗教案仅为单纯的民教冲突。或许这也是清廷最想看到的结果,因平罗教案并未给其造成更大的外交困扰。
(二)“择尤奖叙”:办结后的官员升阶
光绪二十八年(1902)正月十九日,崧蕃上奏为办理平罗教案的官员请赏,称:“惟教案处分綦严,疏于防范各员自应照章参处。其缉匪办案不辞劳苦,异常得力,为教士、教民敬服各员,应恳天恩俯准。俟结案后,择尤奖叙,俾昭公允而示劝惩。如此赏罚分明,凡有教堂各属,庶几互相傲勉,不致推诿贻误,而民教亦自相安无事矣。”[1][陕甘总督崧蕃奏为惩办平罗教案滋事首要等情折(1902年2月26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清末教案(第3册)[M].中华书局,1988.(P187)此时平罗教案尚未办结,崧蕃上奏为办理此案的官员请赏,自是对教案处理有了比较乐观的估计。
八月初七日,崧蕃将平罗教案发生缘由、追捕逃犯等详细情形上奏朝廷,并“拟将在事出力文武遵旨择尤酌奖,并请随案开复革职各员处分,以昭激劝”[2]陕甘总督崧蕃为抄呈平罗教案议结并酌奖各员奏折事咨外务部文·附件·抄折(1902年9月8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清末教案(第3册)[M].中华书局,1988.(P457)。崧蕃首先推举宁协副将汤咏山。崧蕃奏称,汤在平罗教案发生后“缉匪认真,派弁得力”,同时,汤咏山“于关内外情形尤为熟习”“堪膺重任”,崧蕃奏请清廷“恳恩交军机处存记,遇有甘新两省提督总兵缺出,请旨简放,藉收驾轻就熟之效”。此外,参与办理此案的其余官员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奖赏。如诱捕龙占海的把总曹东武,崧蕃称其“胆识技勇,办事竭力,实为武弁中杰出之才”,奏“请免补千总,以守备留于陕甘,尽先补用”;二品衔甘肃尽先补用道张廷楫,崧蕃奏请“交军机处存记”;三品衔甘肃宁夏道志崇,奏赏二品顶戴;三品衔甘肃宁夏府知府崇俊,请以道员在任补用,请补宁朔县;署宁夏县知县朱进贤,本任伏羌县,署宁朔县知县李瑞征,官升三级,以示鼓励[2]陕甘总督崧蕃为抄呈平罗教案议结并酌奖各员奏折事咨外务部文·附件·抄折(1902年9月8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清末教案(第3册)[M].中华书局,1988.(P458-459)。
前已述及,清廷在平罗教案甫发之际,将平罗前任知县王树槐、时任知县李含菁和平罗营参将易庆安等人系数革职,处罚十分严厉。教案办结之后,崧蕃上奏,除王树槐已经革职,不再起复外,李含菁“原官原衔随案开复,免缴捐款,仍留甘肃,遇有缺出即行奏补”,易庆安“开复革职留任留缉处分”。另外,据崧蕃奏称,他所奏请奖赏的官员,是在下级所报请赏书的基础上“再三覆核,大加删减”的结果,最后仅留数人,保证没有滥赏[2]陕甘总督崧蕃为抄呈平罗教案议结并酌奖各员奏折事咨外务部文·附件·抄折(1902年9月8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福建师范大学历史系合编.清末教案(第3册)[M].中华书局,1988.(P458-459)。可见教案办结后,上报请赏的官员为数不少,“大加删减”之前的名单,也是地方官员乘教案之机升阶官位的反应。如此,清廷调用各地兵力围追堵截反教者,斩杀多人,费时将近九个月才处理完结的教案,以最终罢免一位事前将被调走的县令落下了帷幕。同时,许多官员借此实现了自己仕途的升迁。
平罗教案的处理结果,对于下营子地方的民众来说,无疑充满着屈辱与血泪。反教者未抓捕之前,地方官员在教堂和上级的压力下,加紧办理,滥杀民众七人之多。待反教者落网之后,又将龙占海等人斩首示众,对地方民众的震慑自可想见。且龙占海等人的行动是为民鸣不平的义举,而刚开始罢免的官员事后又多数升迁,清廷如此处理教案,自会激起在民教争端中利益受损百姓的更大不满。参与平罗教案的马跃川,逃至内蒙古种地9年,1911年回到平罗[3]邢宏亮主编.平罗史话[M].宁夏人民出版社,2012.(P123),后响应辛亥革命在当地发动起义[4]李廷栋.平罗县下营子教案始末.宁夏文史资料合订本(第2册)[C].宁夏人民出版社,1988.(P179),任平罗武营参将[3]邢宏亮主编.平罗史话[M].宁夏人民出版社,2012.(P127),恐是渊源有自。
(三)庚子事变后清廷与教案述论
庚子事变后,各地仍有教案发生,让刚刚与列强签订“新约”的清政府处境一度比较尴尬,清廷唯有尽快寻求办法解决教案,方能免落洋人口实。平罗教案看似规模不大,但其造成的影响不容忽视。因该案发生的时间节点极为微妙,致使中外刚有所和缓的关系骤然变得紧张起来。平罗教案的处理过程,可作为观察彼时清廷境况的切面。我们看到,以慈禧为首的清廷中央政府战战兢兢,唯恐教案影响其重返权力中心,故严厉、迅速惩办反教者。地方官员虽遵从上意围追堵截,却颇有力不从心之感,他们最关注的乃事后请赏升阶。法国等西方国家则想利用教案,攫取更多利益。其将庚子事变后发生的教案,刻意建构为清廷在背后支持或纵容的事件,导致其利益受损,如此,他们恰好可以利用清廷欲尽快息事宁人的态度,提出更高的谈判价码。而地方民众却饱受失序之苦,部分反教者被痛加惩办,在地方社会造成了一定的震慑,但隐藏其间的社会矛盾却在暗中继续生长,积蓄力量,一场巨大的社会变革已经呼之欲出了。
在西安时,慈禧“惴惴然恐天下不直其所为”,当张之洞、盛宣怀派人来行在后,始“知天下未予叛也”[1](清)恽毓鼎.崇陵传信录[M].中华书局,2007.(P69-70),足见慈禧此时欲重回权力中心的窘态。李鸿章奉旨签约时,各国公使要求惩办主战的各位官员,包括李秉衡、毓贤、刚毅、赵舒翘、董福祥、载漪、载澜,否则不签约[2](民国)佚名.郭道平整理.笔记一种.凤凰出版社,2018.(P122)。庚子事发后,慈禧太后十分惧怕“洋人追索本身”[3](清)王照.方家园杂咏纪事[M].中华书局,2007.(P96),闻此条件后自然应允。光绪二十七年(1902)十一月二十八日,慈禧和光绪等人终于回到北京[4]郭媛.慈禧“西狩”与清末新政的肇始[D].硕士学位论文,陕西师范大学,2014.(P128)。十二月初四日,清廷发布上谕,要求地方官员妥办教案,以使民教和谐相处。因此条史料尚未见其他学者引用,兹录全文如下:
国家与列邦交,讲信修睦,一秉大公,历年以来,召见内外大小臣公,必以讲求实务、联络邦交为训勉。每于州县等官,必谕以朝廷于教堂教士一视同仁,务须加意保护,并劝导百姓,常使民教相安,切勿猜嫌多事,此等告诫不啻三令五申,乃各该衙门人员能仰体朝廷德意者,固不乏人,其未能实力奉行者,亦复不少。嗣后务当屏除成见,开诚布公,择善而从,相接以礼,自能中外辑睦,共享升平,岂非安上全天下之大幸?至各省民情不一,究竟良懦者多,往往有宵小奸徒,辗转煽惑,造言生事,遂至酿成教案,多被株连,后悔无及。是在地方官平日与民相亲,随时开导,遇有民教争讼,听断持平,无偏无激,其有传习邪教如白莲八卦等名目,藉端惑众,本为法令所不容,久已悬为厉禁,务即声明晓示,严切稽查,有犯必惩,以正人心而肃国纪。著各该将军督抚一体遵照办理,将此通谕之[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帝起居注(第13册)[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P254-255)。
清廷发布的这条谕旨概有三层意涵。其一,清廷一直主张和洋人和睦相处,并注意保护教民;其二,教案频发系有些地方官没有落实中央政策,也有“宵小奸徒”煽动闹事的缘故,与清廷无关;其三,此后地方官应加意落实政策,与教会教民搞好关系。此条上谕的颁布,意在向地方官员透露中央与洋人关系的变化,有向外国人表示自己的态度的考虑,也为清政府以后与洋人的外交政策定下了总基调。
四、结语
平罗教案作为西北近代史上一次影响较大的民教冲突,是继义和团之后民教关系在西北异常紧张的反映。这次教案,正好发生在《辛丑条约》签订之后、慈禧太后及光绪皇帝从西安返归北京的节点,也恰逢中外和议告成的关键时期,自然会引起清廷的高度重视。平罗教案的处理妥当与否,于清政府而言,无疑涉及到其与列强的关系。此外,平罗教案的善后处理,不仅对清政府是一次严峻的考验,而且对于西北地方社会的稳定也显得尤为关键。因而,为了消弭这次民教冲突,进而稳定西北社会,清政府迅速采取了严厉镇压的举措,以尽可能满足法国方面催办教案的要求。在与法方商办平罗教案时,法使鲍渥刻意将此案与其他势力牵连,放大影响,力图达成更大利益。面对鲍渥的一再施压,清廷尽力澄清事实,将此事单纯化,以免事态更加复杂。必须注意的是,清廷如此应对教案,主要指向为谋求较为和缓的政治处境,而对于以土地抵押四万两赔款的结果,至少在当时是令清廷上下满意的,这从教案议结后,许多官员受到奖赏中得以窥其旨要。
总之,1901年发生在西北的平罗教案及其善后,是庚子事变后清廷办理教案的一个缩影。在教案发生后的迅速催办和严厉镇压,是清廷在和议告成、两宫回銮这一特殊历史时期谋求和缓政治处境的一种抉择,也可视为清政府力图尽快摆脱庚子事变后的窘境,以期重建政治公信力的努力。但这种对外一味示好列强、对内以牺牲地方民众利益,乃至对土地等利权毫无珍视的举措,必然招致广大民众的强烈不满和反对。清廷试图通过办理平罗教案,缓解和消弭民教冲突,维持地方稳定,也无异于缘木求鱼,饮鸩止渴,难以起到期待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