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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消费帮扶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2021-01-30

石油化工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农产品消费

周 永

(中国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北京 100728)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和关键任务。消费帮扶一头连着农产品,关系着农户收入;一头连着消费需求,关系着市民生活。消费帮扶既是促进脱贫群众稳定增收的有力抓手,也是推动产业发展、巩固产业帮扶成效的有效举措。

1 消费帮扶的内涵要义

推动消费帮扶健康发展,必须准确理解与把握消费帮扶的内涵要义。

消费帮扶的实质是惠民工程。消费帮扶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逐步实现了脱贫群众和消费者双赢。消费者在助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同时,享受了来自脱贫地区的绿色生态产品。脱贫群众发展产业的实物收成,能够有稳定的变现渠道,同时倒逼产业升级,促进了产业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消费帮扶是提升脱贫地区造血功能的重要途径。提高并稳定脱贫人口的可支配收入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保障。在持续加大产业帮扶力度的同时,须保证产品的销路通畅,形成闭环。只有成功搭建起产品变商品的桥梁,并形成供需良性循环,外部“输血”才能转为自身“造血”。

消费帮扶必须尊重市场规律。消费帮扶的起点是全社会的爱心,但终点必须是走进市场。当前,帮扶产业农产品仍处于“婴儿期”,需要社会各界主动帮扶,所以消费帮扶在一定程度上是非市场行为。经过一段时间的培育,当农产品成功走进市场时,才能形成稳定需求,持续拉动生产。满足消费者的自然需求是农产品必须具备的市场属性,因此,必须以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和竞争力为目标,才能成功融入市场。

2 开展消费帮扶的有利背景

当前,消费帮扶已成为各地各部门开展帮扶工作的重要抓手,以及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的有力举措,开展消费帮扶已形成良好的内外部环境背景。政策方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消费帮扶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做出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环境背景方面,社会各界爱心企业、团体、个人响应党中央号召,积极参与到消费帮扶工作中,逐步改变以往的消费习惯,有意识地购买脱贫地区的产品和服务,全国上下主动购买和帮助销售具有帮扶性质农产品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

一是有利的政策支持。201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正式将消费扶贫纳入结对帮扶工作内容。2020年2月,国务院扶贫办等7个部委共同印发《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正式明确消费扶贫方式、搭建消费扶贫平台、规范扶贫产品认定。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2021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农办、国家乡村振兴局等3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对“十四五”时期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出安排部署,标志着从“消费扶贫”工作向“消费帮扶”的提档升级,在做好顶层设计、统筹调动资源、打通产销两端、拓展消费渠道等方面做出了具体安排。各级党委、政府、国有企业以及公益组织深入挖掘内外部消费潜力,积极落实各项工作,凝聚社会各方共识,消费帮扶逐渐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可。

二是有利的市场环境。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城乡经济循环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重要部分,是确保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关键因素,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最大的潜力和空间都在农村。在当前全力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阶段,依托乡村蓬勃发展的产业开展消费帮扶,有利于推动消费帮扶实现快速扩展和升级。

三是有利的产业基础。近两年来,精准帮扶工作思路和方式逐步由“输血”转向“造血”,脱贫群众的内生动力不断增强。消费帮扶既能增强群众通过付出劳动致富增收的效果,又壮大了乡村产业,打造了农产品品牌,形成长效稳定的脱贫机制。同时,通过使农产品与消费者直接对接,缩短了供应链长度,降低了成本,在实践中摸索出一套可持续发展的帮扶之路。例如,中国石化扶持的安徽岳西县桑枝木耳产业,投入资金由17个村委会代表脱贫户持股,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产业帮扶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工作机制。每个参股的农户每年可以获得产业分红800~2000元,从事蚕桑产业的农户通过销售砍伐的桑树枝每年可获得450~900元收入,有能力的农户可以在产业基地务工来增加工资收入,有效激发了困难农户创业增收的内生动力。

四是有利的载体条件。随着农村电商的快速发展、物流体系和社会网络的迅速普及,帮扶对接有了新载体,消费变得更加简单方便。中国石化建设的石化员工团购网、易捷加油等内外部电商平台,主要消费群体是内部员工群体和黏性较强的固定客户,销售对象稳定,便于宣传推广。随着消费帮扶的深入开展,展销会、推介会等高效消费帮扶新形式逐渐被大众接受。例如,各省市地区、中央国家部委及中央企业定期举办的各类农产品推介会,帮助农产品更快地被市场接受。

3 推进消费帮扶工作面临的困境

经过脱贫攻坚的特殊阶段,消费帮扶有效拓宽了农产品的销售渠道,解决了群众“增产难增收”的问题,增强了发展后劲。但是,在农产品的产能、物流、售后保障等环节仍然存在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

产品方面,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一是产品种类较单一、同质化严重。脱贫地区产品主要以粗加工农牧产品为主,同质化问题突出,市场竞争激烈。二是产品品牌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产业生产组织化程度较低,产品深加工技术水平不高,品牌和质量管理水平较落后。三是没有形成规模。大多数乡村产业没有形成规模,养殖种植成本高、周期长、产量低,在本区域内就容易“脱销”;同时农牧产品受气候变化、病虫灾害、市场波动等影响较大,群众容易因收入不稳定而影响生产积极性。四是标准化程度低。农民种植技术较落后,土壤改良、施肥培管等方面管护不科学,产品未分等分级,品质不稳定、差异大,在市场自由选择过程中易被淘汰。

销售渠道方面,方式策略有待进一步改进。一是缺乏有力宣传推广。很多农产品受制于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加之缺少有效的推广途径,经常面对“卖难”困境或被恶意压价。二是不适应市场流通。大多农副产品处于初级生产阶段,有的缺乏食品生产许可,有的在运输过程中腐烂变质,有的因过度包装而增加成本,影响了帮扶产品的口碑和形象。三是供给和需求矛盾仍然存在。当前消费帮扶一般是脱贫地区产什么,消费者就买什么,有的产品不符合消费者需求,容易滞销。四是市场存在排他效应。消费帮扶农产品的数量增加,对原有同类产品形成冲击,容易受到成熟产品排他效应的影响。

社会动员方面,消费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一是社会力量参与还有很大拓展空间。目前参与主体仍是以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为主,未参与过扶贫或社会救助的普通民众对消费帮扶政策的了解还不够,“人人关注和参与消费帮扶”的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二是存在“摊派消费”现象。个别地方通过简单行政手段干预,带着指标消费、强制消费、高价消费,使“消费”成了“负担”,不利于长远发展。三是长效机制不健全。目前很多机构和企业建立了消费帮扶平台,但缺少长期规划,对后续发展未形成统筹体系。

配套保障方面,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缺少对帮扶农产品价格、质量的市场监管。部分农产品定价不合理,透支消费者爱心;有的厂家生产资质不全,检疫检测不完善,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透支消费者信心。二是市场经营主体诚信体系不完善,存在“浑水摸鱼”现象。个别脱贫地区的厂家没有与脱贫户建立清晰的利益联结机制,打着消费帮扶的旗号谋利;部分销售平台为扩大销售,谎称农产品滞销、开展虚假众筹等。

4 深化消费帮扶的对策建议

为继续深入推进消费帮扶,解决制约消费帮扶的痛点、难点、堵点,本文提出以下几个对策建议。

第一,深化管理,加强指导,不断完善消费帮扶体系和政策支持。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国务院办公厅就做好消费帮扶提出了指导意见,相关部委、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应进一步明确责任,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设计好阶段性规划。二是明确统筹部门,加强行业指导。针对农产品生产的各环节、各链条,由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农科院所、农业龙头企业组成统一的管理和指导机构,帮助产业健康发展。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从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力量帮扶、金融贷款帮扶、深化“放管服”改革等五个方面,制定助推消费帮扶的政策和具体措施,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第二,适应市场,提升品质,持续改善农产品供给水平和接受程度。一是做好产业帮扶。在确定帮扶项目时,充分做好市场调研和分析,引导脱贫群众开发适合市场需求的产业,把重点放在挖掘特色农产品上。同时,狠抓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提升市场竞争力。例如,中国石化在甘肃东乡族自治县,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帮助引进藜麦特色种植,藜麦附加值高,国内种植面积少,带贫效果明显。二是提升技术水平。鼓励与国内外农业科研院所合作,因地制宜研发推广适销对路的农副产品。三是引进龙头企业。出台鼓励政策,吸引龙头企业进驻脱贫地区建立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向工厂化、标准化、专业化转变。四是打造区域特色。整合县域、市域和省域内资源,采取共享共用共推方式,合力打造特色农产品,增加产品附加值和品牌价值。

第三,搭建平台,强化对接,持续拓宽帮扶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一是拓展销售途径。重点关注交通不便的地区,依托大型电商平台,设立消费帮扶电商馆,扩大覆盖面;鼓励有渠道、有优势的企业主动开放内部平台,助力消费帮扶。二是做好产销对接。鼓励东部发达地区、国内外大型企业、先进社会组织与脱贫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需关系,在大中城市各居民区周边市场设立帮扶农产品销售专区。三是探索定制型消费帮扶。通过先付部分生产资金“预定种养殖”,或采取“认种”“认养”消费模式,从农户种什么、消费者买什么,逐步向消费者需要什么、农户就种什么的模式转变。四是健全优化物流系统,降低销售成本。通过与物流龙头企业合作,实现信息共享、服务共网。鼓励农村建立电商服务站,增加便民服务网点数量,降低物流成本。

第四,广泛号召,强化宣传,不断扩大农产品的品牌认知度。一是动员各级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各大高校带头参与消费帮扶。也可尝试与脱贫地区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关系,防止个别单位为完成“任务”组织一次性、临时性消费。二是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立健全消费帮扶激励机制,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一定倾斜,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三是抓住重点时节带动消费帮扶。联合各大型电商平台和线下大型连锁超市,在春节、中秋节等销售窗口期,打造“特色农产品年货节”等活动,扩大影响力。四是利用互联网使消费帮扶变时尚。利用云平台、微信小程序等平台,把农村的“菜园子”建成城市的“菜篮子”,通过远程实时监测,让消费者从种子开始就接受自己的产品,变一次性消费为长期消费。

第五,加强引导,规范操作,促进农产品良性发展。一是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引导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积极购买特色农产品。同时,加强政策宣传,鼓励脱贫群众多生产优质产品,提供优质服务。二是规范运作模式。提供消费帮扶操作层面的线路支持和指导手册,指导合理定价。三是加强对脱贫地区的监督指导。积极与先进企业对标,依法合规经营,助力种植养殖业发展,扩大规模,提升水平。四是进一步明确帮扶主体。当前各级党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仍是消费帮扶的主体,要抓住这个关键,建立激励措施和有力抓手;广大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是消费帮扶的重要支撑,要依托“万企帮万村”帮扶行动,对具有可借鉴、可复制的模式给予一定支持或奖励,给予积极引导。

第六,强化监管,持续完善和加强消费帮扶保障。一是加强准入监管。加强对帮扶农产品的认定审核,做实与脱贫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二是加强质量监管。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监控机制,对以次充好、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严格处罚,取消其消费帮扶产品资质;建强溯源体系,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三是加强信用监管。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帮扶干部的作用,对农产品信息严格把关,网络销售产品须经基层党组织和帮扶挂职干部核查后发布。市场监管部门对假借消费帮扶名义来谋利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推进消费帮扶健康有序发展。

消费帮扶是解决脱贫地区发展瓶颈,健全产业链的关键举措。需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为脱贫地区注入强劲内生动力;不断拓宽销售渠道,让广大消费者真正了解、认可、接受脱贫地区农产品,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保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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