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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权”于生 踏“学”无痕

2021-01-29白婉琼

小学教学研究·教研版 2021年12期
关键词:自主权

白婉琼

【摘 要】学生是教育的对象,更是课堂的主人。学生成长包含自主学习和思维等能力的生长,小学数学课堂教学中要保障学生自主权、探究权、选择权和评价权等权利,这样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提升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关键词】赋“权”于生 自主权 探究权 评价权

“把课堂还给学生,让课堂充满生命气息”是叶澜教授“新教育基础”改革的核心部分和精华部分,是现阶段素质教育下课堂改革的方向。课堂是学生学习的主阵地,教师要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从“以教师讲授为主”转向“以学生学习活动为主”来组织教学,努力实现“学”与“教”的统一,为学生提供充分的“悟”的时间与空间,保障学生自主权、探究权、选择权和评价权等权利,力求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得到成长。因此,在课堂教学中,笔者一直重视学生四种权利的保障,使得学生的深度学习真正发生。

一、赋予学生自主权,挠到学生“痒处”

数学新课标指出:学生应当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经历观察、实验、猜测、计算、推理、验证等活动过程,引导学生独立思考、主动探究、合作交流。可见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在课堂中教师要赋予学生自主权,在准确把握学生学习起点的基础上,留给学生充足的时间和空间,充分发挥其主体性,在学生迷惑处、容易出错处加以点拨和启发,真切地挠到学生的“痒处”,引导学生往前走,才能使教学目标“有的放矢”,才能使学生的浅层学习转变成充满思考的学习过程。在日常课堂教学中,笔者会努力做到以学定教,遵守“学生已会的不讲,学生自己能学会的不讲,精讲学生易混淆、易错、易漏的知识点,以及学生想不到、想不深、想不透的知识”的原则。通过提出深度问题引导学生自主经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或在给予学生充足的时间和空间的基础上,通过任务驱动,让学生自主唤醒已有的知识经验,选用自己喜欢的方法解决问题。接着,学生在小组交流中不断优化和完善解决问题的方法,从“山重水复”走向“柳暗花明”。

例如,在教学苏教版数学三年级上册“解决问题的策略”一课的例题1时,学生在日常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已经体验过这种策略,只是不知其名,再加上学生也可以用不同的方法解决问题,因此,笔者设计了一个活动:(1)请用你喜欢的方法解决这个问题,在练习纸上写一写。(2)在4人小组内说一说你是怎样想的。小猴子的友情提醒:你可以试着用列表格、画图、列算式等方法来解决哦!接着笔者为学生预留了6分钟自主解决问题的时间,全班学生选用不同方法在学习单上写出了自己的解题思路。交流中笔者发现,这道题90%的学生都做对了。少部分学生是采用画线段图的方法解决的,大部分同学是采用列表或列算式的方法解决。列算式时学生采用了两种方法,其中有一种方法是这样的:5×2=10(个)30+10=40(个);5×4=20(个),20+30=50(个)。有学生在交流中提出“2个5和4个5是怎么来的”“我觉得应该是3个5和5个5”这两个问题,汇报的学生结合列表为其他同学答疑解惑。学生们在交流对比中体验到解决问题要从条件出发,再次感悟到这个策略的价值。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教师把舞台交给了学生,学生拥有绝对自主权,他们在课堂上可以发表自己的见解、思考、发现,可以围绕自己所想、所惑展开,真正挠到学生的“痒处”,教师似乎变得可有可无,但是学生却变得积极主动,思维充盈着活力。

二、赋予学生探究权,助力思维拔节

小学生的思维正处于拔节期,也就是正处在由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思维转变的过渡阶段,学生的思维是在有效的探究活动中发生、发展的。学生如果亲自经历知识探究过程,就能不断积累活动经验,提升观察、比较、猜测、验证及概括推理等能力,从而揭示知识的本质,理解和掌握基本的数学知识技能和数学思想方法,发展思维。因此,在课堂中,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学习权,注意转变角色,赋予学生自主探究权,让学生从被动接受者转变为主动探究者。为了保障学生的探究权,教师要结合具体的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学情创设合适的问题情境,激发学生主动探究的兴趣,激活学生的思维,促使学生打开智慧之门,寻找教学内容和学生内在需要的“不平衡”。教师要给予学生充足的探究时间和空间并主动参与到交流讨论中,教师还要努力做好引导者的角色,认真倾听,不断引导学生的思维走向深入。

例如,在教学苏教版数学五年级下册的“2和5的倍数的特征”的例题4时,笔者设计了这样的活动任务:(1)圈一圈,请你们在百数表中圈出2的倍数。(2)说一说,观察圈出的数,在小组内说一说你的发现。

学生通过圈一圈的方法圈出了百数表中所有2的倍数:2、4、6、8、10、12、14、16、18……笔者让学生读一读,并观察,学生观察后猜测2的倍数个位上是0、2、4、6、8。接着,笔者提出一个深度问题:那么比100大的自然数中,2的倍数是不是也有这樣的特征呢?学生在这个问题的驱动下,开始千方百计验证,最终发现2的倍数特征确实如大家猜测的那样。通过进一步的举例、验证,不仅让学生更确信自己的发现,巩固了2的倍数特征的知识点,而且有效提高了学生感知的品质,增加了学生探究的时间与深度,让2的倍数在百数表中更具“立体感”,同时让学生经历了不完全归纳法的科学研究过程。学生获得的不仅仅是2的倍数这一知识,更重要的是深入思考的意识、严谨的态度和科学的研究方法,也为后面探究5的倍数特征积累了经验,学生用同样的方法自主探究出了5的倍数的特征。赋予学生探究权,优化了课堂,教师不再是知识的占有者,学生获得了课堂的主动权,学生拥有自助探究的时间和合作探究的机会,他们的学习完成了从学会到会学的飞跃,实现了知识的自主建构,提升了学生的思维效能。

三、赋予学生评价权,搭建成长平台

课堂教学评价通常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各种表现的评价,这样的评价方式使得课堂看似热闹,却变成优等生的舞台,大部分学生变成了旁观者。其实恰当的评价会直接影响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有利于教师准确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在课堂教学中,教师要放弃评价的专属权,尝试把评价权交给学生,让每个学生都有机会参与评价。

当学生切身经历自主探究知识的过程后,会产生极强的表现欲,他们渴望把自己的所思所获全盘托出,教师为学生营造民主融洽的氛围后,要告知学生不使用简单的对或错来评价,而是进行自主评价,采用“我的想法和他一样”“我同意她的观点,但是我还有补充”“我觉得某某说的很……我建议……”“我觉得某某已经很努力在解决问题了,我想帮他一把”“我觉得某某你没有弄清楚题意,题目要求我们……下次要仔细读取题目中的关键信息才能做对哦”等语言来评价和激励回答问题的学生。

当课堂进入尾声时,学生可以进行自评和互评,如“我觉得某某这节课有进步,具体表现在……”“我觉得我这节课回答问题很积极,但是正确率有待提高”“我发现我在学习某方面知识上有些欠缺,仍需要加强”。学生获取评价权后,笔者发现很多学生有许多可圈可点的优势逐渐凸显,而这些优势也将赋予学生正能量,成为他们进步的动力。

日本教育专家佐藤学认为:学校和教师的责任在于实现每一个学生的学习权,提供学生挑战高水准学习的机会。数学课堂不仅仅是孕育知识的土壤,还是舞动思维的舞台。所以,教师在每一次教学活动中都要赋“权”于生,肩负起保障学生学习权的使命,让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人,在课堂学习中敢于行使自己的权利,解放自己的大脑,表达自己的想法,这样学生才能踏“学”无痕,实现不同的学生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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