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数字化与数字强贸
2021-01-29王亚平
经国务院批复同意,11月18日商务部正式印发《“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包括发展环境、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四大部分共21个问题。现就“贸易数字化与数字强贸”内容作初步解读。
一、数字经济发展大趋势和贸易数字化的提出
当今世界百年变局与世纪疫情交织影响,未来充满着不确定性,但数字时代的到来和数字经济的大发展是确定的。什么叫数字经济?作为经济学概念的数字经济,指的是人类通过大数据(即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的识别、选择、过滤、存储和使用,引导并实现资源的快速优化配置与再生,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种经济形态。
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数字化转型正在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发生深刻变革,对世界经济、政治和科技格局产生深远影响。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迅猛发展并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作为数字经济大国,这几年我国数字产业得到快速发展,数字技术加快实现与传统产业融合,企业数字化转型步伐加快,“十三五”时期数字经济对我国GDP增长贡献率超过六成,未来十年一定是数字经济突飞猛进的十年。
2021年10月18日,中央政治局就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进行了第34次集体学习。中科院院士、南京大学校长吕建教授进行讲解,提出工作建议。中央政治局同志们认真听讲并进行了讨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握数字经济发展趋势和规律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出“要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
消费、投资和出口是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2021年前三季度我国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19.5%,拉动GDP增长1.9个百分点。而且进出口是联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我国对外贸易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举足轻重,中国外贸数字化发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2021年国家统计局公布了《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統计分类(2021)》,界定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标准,其中在产业数字化部分将数字商贸列为重要应用场景之一,我想数字外贸就是一个大容量的重要应用场景。早在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明确提出要“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形成以数据驱动为核心、以平台为支撑、以商产融合为主线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模式,推动企业提升贸易数字化和智能化管理能力”。
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积极响应中央号召,经精心筹划,于2020年8月成立贸易数字化专业委员会,9月在上海举办“首届贸易数字化创新大会”,聚集专家学者和实践工作者开展中国对外贸易数字化研讨,大会报道仅新华社客户端的点击量就达到1000多万次。一年多来,专委会企业委员发展到108家,组织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并赴地方和企业做宣传演讲和促进工作,主要研究成果已被吸收进了商务部起草和发布的《“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和《“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
此次《“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了贸易数字化的原则、任务和数字强贸工程。规划在“总体思路”中提出了5个“坚持”的基本原则,其中第三个基本原则是:“坚持数字赋能,加快数字化转型”。提出要“紧紧抓住全球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机遇,依托我国丰富的应用场景优势,激活数据要素潜能,促进数字技术与贸易发展深度融合,不断壮大外贸发展新引擎”。
二、贸易数字化的主要任务
《规划》提出了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十大任务,第四大任务就是“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具体为:一是“加快贸易全链条数字化赋能”;二是“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三是“推动贸易主体数字化转型”;四是“营造贸易数字化良好政策环境”。
加快贸易全链条数字化赋能,是针对货物贸易进出口而言的。现在所说的对外贸易,包括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但从体量上说,我国外贸的主要板块是货物贸易,我国是当今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今年前三季度,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是28.33万亿元,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是3.78万亿元,在外贸大盘子中,货物贸易约占88%,服务贸易约占12%。贸易数字化的任务主要是货物贸易数字化。
货物贸易进出口是一个系统工程,从出口全流程来看,首先是生产,然后是营销,再到通关、运输、交付,售后服务,还有融资、支付等金融服务等。贸易全链条数字化赋能,首先就是数字化制造,《规划》提出要“推动外向型产业依托产业互联网平台提升智能制造水平”,这既是产业数字化的要求,又是贸易数字化的要求。其次,在营销环节,《规划》提出要“搭建云展会等线上平台,促进数字化营销”,数字营销主要是依托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平台,运用数字化技术,进行全方位获客和品牌推广,如直播、VR(虚拟现实)和AR(增强现实)技术、3D打印技术等。目前常用的数字营销平台和方式有外贸B2B平台,海外搜索引擎平台、海外社交媒体、海外视频网站和云展会等。这两年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线上线下相结合举行广交会,线上广交会也叫“云上广交会”。外贸大数据是数字化营销极其重要的依托,可以帮助企业精准定位和开发客户,通过监测市场精准定位价格。第三,在通关环节,《规划》提出要“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推动通关智能化,持续推进进出口许可证件无纸化。”2009年至2014年,我在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担任局长,当时我们就开始推进出口许可证件无纸化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021年6月,全国进口、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分别为36.7小时和1.8小时,分别比2017年压缩62.3%和85.2%。进出口环节需要验核监管证件的商品由三年前的86种精减至41种。除3种商品因安全保密需要不能联网,其余38种全部实现网上申请办理,其中20种证件已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口受理。截至2020年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已实现与25个部门总对总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服务全国所有口岸和各类区域,累计注册用户396万余家。所以说,通关环节的数字化赋能已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有很大提升空间。第四,在运输环节,《规划》提出要“加快智慧港口建设,打造融合高效的跨境智慧仓储物流体系。”提升整个物流系统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确实也是贸易数字化的重要任务。例如,上海洋山港四期码头,使用我国自主研发的码头操作系统和设备控制系统,打造全自动化码头解决方案。通过自动化双箱轨道,配合自动化双箱岸桥作业,能够快速释放岸线空间,提升1倍的码头工作效率。第五,在售后服务环节,《规划》提出要“鼓励运用数字化工具提升售后服务质量,推广智能诊断,远程运维等数字化售后服务模式”。第六,在金融服务方面,《规划》提出要“推行贸易融资、跨境支付等金融服务线上化场景应用”。第七,在产品追溯和贸易全流程监管方面,《规划》提出要“加快在贸易领域运用区块链技术,提升服务和监管效能。”以上七个方面,就是货物贸易进出口全链条的数字化赋能。
在服务贸易方面,《规划》提出要“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强调要“推动数字技术与服务贸易深度融合,促进传统服务贸易转型升级。运用数字化手段,创新服务供给方式,提升交易效率。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在线教育等,积极支持旅游、运输、建筑等行业开展数字化改造,推动跨境服务精准匹配”。
根据我国对外贸易的划分,在服务贸易中有一大块直接叫“数字贸易”,是可数字化的服务贸易。所谓数字贸易就是以数字服务为核心,以数字交付为特征的贸易新形态。如信息通信服务、数字娱乐服务、数据信息服务、数字营销服务、专业咨询服务、数字平台服务、技术和知识产权服务、数字教育服务、数字医疗服务、金融服务、数字售后服务等。2020年我国数字贸易额为2 947.6亿美元,占服务贸易总额的44.5%。大力发展数字贸易,肯定是贸易数字化的重要任务。
推动贸易主体数字化转型,《规划》提出:一是要“支持生产型外贸企业开展产品研发等全价值链数字化转型”;二是“鼓励服务型企业提升数字化服务水平,提供智能、便捷、高效的服务”;三是“引导外贸企业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四是“支持贸易数字化服务商为外贸企业提供优质数字化转型服务,协同推进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营造贸易数字化良好政策环境,《规划》明确提出要“研究出台促进贸易数字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健全完善规则标准,推动贸易数字化国际合作。鼓励地方开展贸易数字化实践探索,总结推广发展经验。完善贸易数字化公共服务。推动外贸大数据应用。搭建贸易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鼓励行业组织提供精准化数字展示和撮合服务。搭建贸易数字化企业交流合作平台,构建开放包容、健康有序、协同发展的贸易数字化生态体系”。
三、“数字强贸工程”是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的 重点举措
2020年11月12日,国务院参事室王仲伟主任主持召开“十四五”规划编制研讨会,我以国参事国际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身份作了“关于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数字强贸’战略的初步思考”发言,应该说是在全国首次提出“数字强贸”概念。我的发言稿在上报国务院参事室的同时,也上报商务部领导和有关司局,我们也开始在不同场合进行宣传讲解。早在1999年,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贯彻“科教兴国”战略,原外经贸部提出了“科技兴贸”战略,这一战略为推进“贸易大国”进程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现在我们要由“贸易大国”迈向“贸易强国”,适逢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由“科技兴贸”到“数字强贸”,从内涵到外延既有传承又有创新。我们2020年提出“数字强贸”概念,当时考虑的基本含义是:以我国对外贸易和相关企业为主体,以数字驱动为核心,实现我国外贸数字化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它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推动数字贸易发展并积极参与国际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二是推动贸易数字化,既用数字技术改造和赋能货物贸易全流程,推动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
非常高兴的是,“数字强贸”写入了由商务部起草的两个国家级“十四五”专项发展规划。2021年6月30日印发的《“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的表述是:要“加快数字技术与贸易发展深度融合,提升发展贸易新业态,拓展贸易发展新空间,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加快贸易全链条数字化赋能,推进服务贸易数字化进程,推动贸易主体数字化转型,营造贸易数字化良好政策环境,推动数字强贸”。《“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直接提出了“数字强贸工程”,并以此作为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的重点举措。其具体表述是:“構建贸易数字化‘点、线、面、区’立体发展格局。培育贸易数字化先行企业,在全国遴选创新潜力大、竞争力强的贸易数字化转型企业,打造标杆示范。实施贸易数字化‘牵手’计划,加强贸易数字化服务商与外贸企业对接,帮助广大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开展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数’行动,提升基地数字化水平。打造贸易数字化领航区,鼓励地方先行先试,创新政策、完善规划、营造环境”。由此可见,“十四五”期间“数字强贸工程”将是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
四、跨境电商是贸易数字化快速发展的新业态
什么叫跨境电商?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贸易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和在线交易平台。凡是借助电子商务模式实现跨越关境的商务活动都归属于跨境电商的范畴。
跨境电商是贸易数字化交易比较成熟的应用,也是近几年我国外贸增长最快的一部分。近年来商务部加快培育对外贸易新业态和新模式,跨境电商“十百千万”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十百千万”指的是培育10个优秀跨境电商综试区,100家跨境电商优秀企业,开展超千场相关交流活动,培训超5万名跨境电商人才。实际推进工作成绩更加显著:“十三五”以来我国跨境电商综试区增至105个,在这些综试区备案的跨境电商企业超3万家,举办行业峰会、产业展览会、企业论坛等交流活动超1200场,通过政企协作、校企合作等累计培训超过8.5万人次,相关企业设立海外仓超2000个,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到86个城市和海南全岛。“十三五”时期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增长9倍,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1.69万亿元,同比增长31.1%,今年上半年跨境电商出口同比增长44.1%。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和蔓延客观上助推了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
《“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的十大任务,第三大任务是“加快发展贸易新业态”,其中第一项就是“促进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在酝酿起草《规划》过程中,有一种意见认为,推进跨境电商发展,就是推进贸易数字化发展,跨境电商可以涵盖整个贸易数字化。这当然是一种片面的看法,最后也没有采用这种写法。但推进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确实是商务部在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整体工作中,最能发力且可立竿见影的一项重要工作。虽然跨境电商最后写在“加快发展贸易新业态”任务中,但“跨境电商的持续健康发展”,也是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的重要方面,也肯定是推进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本文为作者在12月11日“2021年新文科国际经贸教育与财会审计发展论坛”上的演讲。
作者王亚平现任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会长,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名誉会长,自贸区财经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企业合规经营专业委员会主任,国务院参事室国际战略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