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析
2021-01-29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一)收入情况
10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4.1亿元,比上年增长33.6%,增收63.9亿元。分项目看,税收收入完成227亿元,增长42.3%,增收67.5亿元;非税收入完成27.1亿元,下降11.6%,减收3.6亿元。分级次看,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7.9亿元,增长77.5%,增收42.7亿元;市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6.2亿元,增长15.7%,增收21.2亿元。
1-10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98.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8.3%,比上年增长27.1%,增收511.7亿元;比疫情前的2019年增长14.7%,增收306.8亿元。分项目看,税收收入完成178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6.7%,增长28.5%,增收395.9亿元,比2019年同期增长10.2%,增收164.4亿元;非税收入完成614.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3.1%,增长23.2%,增收115.8亿元,比2019年同期增长30%,增收142.4亿元。分级次看,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15.2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2.5%,增长31.7%,增收172.1亿元;市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83.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6.6%,增长25.3%,增收339.6亿元。
(二)收入特点及原因分析
1.财政收入增势良好,接近完成全年预算。一是进度较快。1-10月份全省财政收入进度已达98.3%,接近完成全年预算目标,全年超收已成定局。二是增势良好。今年以来,全省财政收入持续增长且增速不断提高,尤其是下半年收入增幅始终保持在20%以上。从全国情况看,我省收入同比增速超全国平均水平13个百分点,在全国排第3位,位次比上月又前移1位。
2.税收收入稳步增长,主体税种增势强劲。1-10月份,主体税种增长态势较为强劲,累计完成1401.2亿元,占全省税收收入的78.5%,增长31.3%,增收333.8亿元,占全省税收收入增收额的84.3%,其中:增值税增长27.2%,增收146.3亿元;企业所得税增长32%,增收71.9亿元;资源税增长38%,增收115.6亿元。其余税种累计完成382.8亿元,占税收收入的18.7%,增长19.4%,增收62.1亿元,其中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增长34.9%;受土地与房地产市场降温等因素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收平均增长15%,比1-9月份回落2.2个百分点。与2019年相比,全省税收增速逐步提升,税收收入恢复态势向好;从全国情况看,我省税收收入恢复情况在全国排第15名,增长幅度快于全国平均0.5个百分点。
3.煤炭行业贡献突出,非煤行业增速回落。1-10月份煤炭行业税收完成844.1亿元,占全省税收收入的47.3%,环比前三季度提高0.9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增长46%,比前三季度又提高了5.8个百分点;增收265.9亿元,占全省税收增收额的67.2%,比前三季度提高了4.1个百分点,煤炭行业税收占比、增速以及增收贡献率等指标均环比扩大,对全省税收收入的拉动作用持续增强。非煤行业税收完成939.9亿元,增长16.1%,环比前三季度收窄了0.9个百分点,增幅略有回落。与2019年相比,煤炭行业恢复情况良好,行业税收比2019年同期实际增长28%左右,略高于同期煤价涨幅。但受跨期税款减少、增值税税率下调等非即期减收因素影响,拉低税收增幅13.5个百分点,1-10月份名义增幅仅为14.5%。非煤行业税收恢复相对较为平缓,比2019年同期增长6.5%。
4.非税收入进度较快,提前完成全年预算。1-10月份,全省非税收入增长23.2%,总体保持较快增长。主要增减收因素包括:法院罚没收入增收22.7亿元,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收入增收22.4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增收10亿元,各市计提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以及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增收59.2亿元,两权价款减收8.1亿元、人防办行政事业性收费减收9.5亿元等。各项增减因素相抵后,非税收入净增收115.9亿元。从收入进度看,非税收入完成年度预算的103.1%,已提前两个月完成全年预算。与2019年同期相比,全省非税收入增长30.2%,增收142.4亿元,为全省财政收入实现恢复性增长做出了突出贡献。
5.市县收入增长较快,多数已超疫情前水平。1-10月份,市县收入增长25.3%。从增速看,11个市全部实现两位数增长,其中朔州(38%)、长治(35.2%)、忻州(31.1%)、大同(31.1%)、吕梁(27.6%)、晋城(25.9%)、运城(24.7%)、临汾(21.4%)、太原(21%)9个市在增幅20%以上,阳泉(19.7%)、晋中(12.4%)2个市增幅在10%-20%之间;117个县中,112增5降,负增长县环比上月减少2个。从进度看,长治、朔州、忻州、吕梁4个市已完成全年预算,39个县(区)已完成全年预算。与2019年相比,市县收入总体已超过疫情前水平,增长15.9%,增收230.7亿元。11个市中,除阳泉受城商行改制、部分煤矿关停等因素影响尚未完全恢复外,长治、朔州、晋城、大同、运城、吕梁、忻州、太原、晋中、临汾10个市的收入已超过疫情前水平,117个县中有96个县恢复或已超过疫情前的水平,环比上月增加4个县。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支出情况
10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5.4亿元,比上年下降20.1%,减支66.6亿元。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3亿元,增长52.6%,增支23.9亿元;市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6.1亿元,下降31.6%,减支90.5亿元。1-10月份,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85亿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74.4%,比上年下降0.7%,减支29亿元。分级次看,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64.2亿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69.8%,增长12.1%,增支82.4亿元;市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20.8亿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75.5%,下降3.3%,减支111.4亿元。
(二)支出特点及原因分析
1.财政支出增幅正常回落。上年为对冲疫情及经济下行影响,国家新增财政赤字和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各1万亿元。今年赤字率比去年有所降低,增支因素减少,全省支出预算安排规模相应减少,截至10月底,比上年同期减少40.8亿元,下降0.8%。同时,前期全省财政部门着力加快支出进度,部分项目已应支尽支,全省财政支出增幅正常回落,但支出依然保持较高强度,重大项目资金保障力度良好。从全国情况看,支出同比增幅排全国第24位;与2019年同期相比,增长4.7%,两年平均增长2.3%,排全国第10位。
2.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1-10月份,民生支出3176.7亿元,占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7%,从资金投向看,教育、社保等方面支出增支较多,社保、卫生健康、城乡社区等方面支出进度较快。同时,全力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截至10月底累计投入财政资金17.2亿元,全面保障患者救助医疗、疫情防控人员待遇和物资采购;倾力支持我省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截至10月底累计下达5.8亿元,建立专门通道,实现防汛救灾资金预算分解下达、资金支付、救灾补贴发放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管,确保每一笔资金都可追溯。
3.着力支持转型发展。截至11月8日,省级累计安排支出预算总计116.2亿元,已下达预算96.5亿元。其中:支持“六新”方面预算总额71.7亿元,已下达预算64亿元;支持创新驱动方面预算总额23.8亿元,已下达预算14亿元;支持高校建设发展方面预算总额20.7亿元,已下达预算18.5亿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0月份,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2.9亿元,比上年增长5%,增收4.9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8.9亿元,比上年下降5.9%,减支5.6亿元。1-10月份,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3.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36.6%,比上年下降12.5%,减收77.9亿元。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08.3亿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44.8%,比上年下降17.5%,减支192.2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10月份,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亿元,比上年增长102.2%,增收2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增支0.3亿元。1-10月份,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2亿元,为年度预算的6.8%,比上年增长17.9%,增收2.5亿元。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6.9亿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34%,比上年增长1.7倍,增支42亿元。
(山西省财政厅国库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