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环境下新闻舆论监督问题与优化对策
2021-01-29李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李娟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引言:新闻舆论监督,顾名思义,分为两个部分,即舆论和监督。所谓舆论,即多数人的共同意见;所谓监督,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监察,二是督促,监察的目的是发现问题,督促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所以“新闻舆论监督”,就是通过新闻媒介来揭示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促使其解决的一种舆论监督,就是社会各界通过广播、影视、报纸、杂志等大众传播媒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形成舆论,从而对国家、政党、社会团体、公职人员的公务行为以及社会上一切有悖于法律和道德的行为实行制约。
一、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特点
第一,媒体舆论监督主题和客观性。它一般是社会性的,社会各阶层都在消息监控的框架内有代表。二、监督的性质是公开的。监督主要以公开监督的新闻形式传播。群众可以借助媒体批评一些犯有错误和虐待行为的政府官员。第三,控制手段是关键和间接的。媒体的公共和法律监督以及行政监督是直接不同的,是间接的,需要第三方干预才能产生社会效益。第四,监控表示是直接的。间接监督形式需要有关部门处理,并遵循监督过程,其中公众的声音稍有变形,公众对监督的信心受到损害。媒体的不同之处在于允许公众直接表达和监督他们的观点。第五:监测的有效性是及时的。对媒体宣传的监督是利用大众媒体平台,由此产生的舆论在短时间内可以发挥很大作用。第六:媒体是社会媒体的窗口。必须反映社会的问题和弊端以及公众的态度和意见。
二、新媒体环境下新闻舆论中存在的问题
(一)网络暴力的潜伏
在当今各种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前提下,人们能够在网络上获取和发布各种信息,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也为工作学习提供了有效的便捷渠道。但是伴随而来的还有形成集结性舆论的可能,若是没有良好的监管企业进行监督管理,那么就很容易发展成为网络暴力。所谓网络暴力,就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通过语言、图片或视频等形式进行人身攻击,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对当事人造成的各种损害已经打破了道德底线,往往伴随着各种违法行为。当被暴力者所具备各种优秀品质或权利,部分网民会产生“仇富”等不良情绪,从而使被暴力者遭受各种言语辱骂和行为上的暴力等方式对待,严重影响到被暴力者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对被暴力者的心理健康也产生了各种不利影响。
(二)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在新闻媒体曝光某个单位或部门后,相关领导为了维护单位声誉,采用恶意反对、进退两难,甚至辱骂上司,或在后门向新闻界发表之前,从许多方面阻止观众与事件会面。新闻故事曝光后,不会积极反省自己,而是会组织一次过分自卑的调查。动机是这些人维护部下和单位的名誉,他们的真实意图不仅是担心他们的成就会受到损害,而且保护他们在上司心目中的知觉。现状保护主义影响了媒体控制的程度和深度,无法有效发挥媒体的作用。
(三)对行政机关产生负面影响
在当今新媒体不断发展的当下,部分监管部门或者监管从业人员还未具备完善的舆论监管手段和监管意识,从而在爆发大量不良舆论时没有采用及时有效的处理措施进行管理,就很容易使一些不法分子趁机钻空子,蛊惑人民群众利用舆论进行行政权力的干扰,抹黑我国的相关行政单位,使我国其他国民对国家管理单位失去信心,进一步影响我国的民族团结,不利于我国社会的长远发展。
三、针对新媒体环境汇总新闻舆论存在问题的解决策略
(一)提高认识,从大局的角度实行舆论监督
对媒体的监督是实现这些目标的基础,目的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框架内明确界定政治目标:民主决策、公务员、良好法律、社会和谐与稳定。公共关系监督机构应采取自己的立场,目的是促进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而不是攻击党的功能。充分认识到自己的批评和监督在公众中的重要性,提高媒体关注的敏感性、完整性和拒绝性,从我党领导和人民的基本思想出发,为和谐社会创造有利条件,保障新闻监督的质量和效益,使政党和国家领导人平静下来,使人民满意。有关机构和部门必须积极响应媒体监督的核心精神,创造一个监督人员保持放松的环境,积极监督新闻稿,并赋予媒体、记者和其他监督人员更多的批评和监督责任。
(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随着新时代的到来,我国现如今的信息网络监管法律法规还没有得到完善和制定,所以在各种“网络暴力”“虚假信息传播”等过程中,相关的监管部门就缺乏了一些监管底气和监管力量,不利于对这些不良现象进行管理。在当今媒体的舆论监督环节中,行政单位应该对一些不良舆论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和事件结尾的处理,切身建立相关完善的法律法规,针对各种不良舆论内容采用不同的手段进行审理和管制,恢复国民对国家单位的信任感。例如,国家单位开设相关的“网络信息管理条例”,通过不断完善填充而使所设立的法律法规变得更加富有条理性、完整性和针对性,在面对“网络暴力”或“虚假信息传播”的时候,能够以一个更加完善有力的力度开展执行,使一些不良网络舆论信息能够被扼杀在摇篮里。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能够增加国民的归属感,使相关监管部门在进行日常的监管工作时,能够得到法律基础的扶持,进而行使正确的监管权力,减少各种“网络暴力”和“人肉搜索”的不良现象出现,从而极大地保护了国民安全和信息安全,使我国人民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的稳定发展都能够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同时,对一些媒体企业也加强管理,确保其发布的内容具有真实有效性,减少因流量高而传播的不良现象发生,使我国的社会能够出现更多的“良心卖家”。
(三)加强舆论监督和舆论引导的配合
舆论监督和舆论引导是媒体的一体两面,不能指望没有舆论监督的舆论引导。明确媒体没有舆论监督就不会有公信力,更不用提舆论引导力。换句话说,增强舆论监督与增强舆论引导力是相辅相成的。对于媒体来讲,就是要通过舆论监督,激浊扬清,揭露腐败,追问真相,回应民众的诉求,尊重公众的知情渴求,与民众有着良好的互动,最终证明自己是一个说真话、报道事实、捍卫公平正义、负责任的媒体,这才拥有了公信力。因此,必须加强舆论监督和舆论引导的配合,以真实的声音、权威的报道理直气壮抵制歪风邪气,进一步提升媒体的公信力,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四)提高素质
媒体机构应提高员工素质,确保公关人员始终走党的最基本路线,同时确保员工熟悉各自公关领域的相关规定,并向人民提供正确的信息。媒体机构应定期培训员工,为媒体监督下的媒体景观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媒体工作人员必须清楚地注意他们的价值观和他们的历史使命。加强自决权利,严厉抵制外界诱惑,维护新闻中的正义。媒体有责任反映客观事实,媒体代表必须遵守宣传法律,以保护国家机密和隐私。特别是在报道司法时,媒体代表不得任意决定,以免报道倾向于发生。
(五)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和信息发布
在当今信息媒体发展迅猛的当下,舆论信息集结传递的主要原因之一就和一定程度上的政府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彻底有关。政府部门的信息发布不及时或者信息泄露等因素对舆论信息的集结传递形成了良好的跳板。另外,也是由于政府部门的监管不严、不具体等,助长了舆论信息的嚣张气焰,所以政府部门对自身的监管力度和信息发布的效率进行有效地提高,完善政府部门的信息发布机制,确保所发布信息内容的真实可靠性,同时对一些恶意蛊惑网民、故意制造不良舆论的人或团体进行严厉的打击监管,在每当热点信息内容发布后,及时做好解释的权威信息,减少人民群众的猜忌和疑惑心理,适当地进行互动,拉近政府部门和人民群众间的关系。
结束语:新时代对舆论监督提出了新的要求,也赋予了新的使命。“十四五”时期即将到来,我国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舆论监督也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必须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切实发挥好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时刻关注人民群众心声诉求,树立良好社会风气,推动社会长足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