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发展趋势及防范对策:基于A区的调查
2021-01-29王筠涵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王筠涵 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一、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总体情况
电信网络通讯技术是二十世纪的重大科技应用,电信网络的发展和普及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电信网络通讯已经成为社会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智能手机的普遍运用及网络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式多样且不断升级。2020年1月-7月份,A区共接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近千起,其中通过拨打电话实施诈骗占35.7%;利用手机短信传播虚假信息实施诈骗案件占10.8%;利用网络散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占49.4%;其它占3.8%。
二、电信网络诈骗的类别与形式
与传统的诈骗手段不同,电信网络诈骗能够凭借互联网技术手段来实施诈骗,其类别和形式多样,打击起来较难,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冒充公检法、客服和熟人诈骗
不法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以事主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洗钱、贩毒、金融诈骗等刑事犯罪为由,要求将其资金转入所谓“安全账户”或指定账户配合调查,一旦转账就造成财产损失;不法分子冒充通信运营企业员工、淘宝、京东或银行等公司客服,以后台操作、电话欠费、商品缺货、信用卡欠款等理由,诱骗受害人转账汇款或要求受害人提供银行密码等信息,实施诈骗;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渠道获取受害人及其亲朋好友姓名、电话、网络身份等方式联系受害人,假冒其亲属好友,编造“生病”、“出事”等理由,以急需用钱为借口,要求受害人汇款或转账。
(二)网上购物、网络游戏诈骗
嫌疑人通过QQ、微信或短信发布低价销售名车、名包、名表或者高档化妆品等信息,并标明自己有非常渠道、货真价实,以较低的价格诱骗受害人,一旦受害人上钩,便以缴纳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借口骗取钱财。不法分子或借口买卖玩家手中的游戏账号和买卖游戏装备,利用假的交易平台,骗取玩家手里的账号和钱财。
(三)刷单和贷款诈骗
不法分子让受害人通过网络购物平台进行刷单的形式实施诈骗,受害人完成前几单任务后都会很快收到回报,而当做更多任务时,不法分子就会切断与受害人的联系,就此消失;不法分子通过建立假贷款网站平台或群发信息,称可为资金短缺者提供贷款,月息低,无需担保。一旦事主信以为真,对方即以预付利息、保证金等为由实施诈骗。
三、电信网络诈骗的发展趋势
(一)基本格局趋于稳定
第一,主要的诈骗手法仍然有效。虽然电信网络诈骗的作案手法不断翻新,层出不穷,但冒充公检法、网络贷款、兼职刷单、交友诈骗等成功率较高的“经典”手法在很长时间内都有较强的生命力,只要稍加改变,仍对大众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同时,发明新型成功率高的诈骗手法并非易事,需要对大众心理、社会现象等各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甚至需要各类专业人才共同协作完成,可以说是一件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诈骗分子不会轻易放弃既有手法,对现有手法不断翻新改造、完善升级是必然趋势。第二,主要的受害群体短期不变。从H区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统计结果来看,受害人集中在20--30岁之间,诈骗方式多为贷款和兼职诈骗,利用初入社会的务工人员收入来源不足等特点使其上当受骗。可以预见,基于该群体数量庞大、防范意识薄弱、资金需求迫切的特点,今后较长时间内仍将是诈骗分子重点攻击的对象。第三,精准诈骗是发展趋势。与大范围、随机式的诈骗方式不同,精准诈骗更具有针对性和指向性,因此欺骗性更强、成功率更高。
(二)面临形势依然严峻
第一,电信网络诈骗高位运行。根据2019年腾讯发布的《反欺诈白皮书》显示,2019年全国发生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同比2018年上升37%,在全国范围内,电信网络诈骗依然保持高发势头,短时间内彻底铲除并不现实。其保持高位运行的总体趋势短时间难以改变,必须做好长期打击的思想准备。第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将成为刑事犯罪的主要形式。近年来,H区刑事案件总量逐年下降,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总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在传统犯罪成本和风险不断增大的情况下,由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比传统犯罪更加隐蔽、复杂,覆盖人群更加广泛,刑事犯罪特别是侵财类犯罪不可避免地向风险小、获利大的网络犯罪流入,因此电信网络诈骗今后的防范打击工作将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
四、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对策
根据以上对当前我国互联网发展的现状与我国电信网络诈骗的类别形式及发展趋势的研究分析,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严重影响我国的治安和民生的公害问题。我们必须认识到当前我国电信网络诈骗的严峻形势,在宏观、微观多层面上完善多主体参与体制,提升各主体部门应对电信网络诈骗的能力,形成对电信网络诈骗的全方位打击合力。
(一)加快相关立法进程
目前,一些国家已经将电信网络诈骗单独立罪,而我国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在立法方面比较滞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已规定“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骗得财物的,以诈骗罪(既遂)定罪处罚”。在司法实践中,针对电信网络诈骗,一般以诈骗罪定罪,但电信网络诈骗往往包含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盗窃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等,应充分考虑电信网络诈骗与其他犯罪的关联,即犯罪竞合问题,尽快弥补相关立法的不足。
第一,可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从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中分离出来,单独设立电信网络诈骗罪,以加强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第二,加大对组织、牵头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头目和传授电信网络诈骗相关技术、手法人员的惩处力度。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应加强对个案的审判指导,细化具体的量刑规则,出台相应的量刑意见,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为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针对性开展防范宣传
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工作既是当务之急,也是现实需要,根据中老年人、20--30岁务工人员这两大类主要受害群体的特点,量身打造不同的宣传策略,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防火墙”。
第一,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针对中老年人群体易发高发的贷款、投资理财等形式的诈骗,可以充分利用电视等传统媒体,加强与广播电视台的深度合作,在广播电视节目中结合实际案例介绍电信网络诈骗防范知识,使中老年观众“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进而做到心中有数、精准防骗。第二,利用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实现精准宣传。20--30岁之间的务工群体是当下及今后电信网络诈骗的主要受害群体,由于其社会阅历浅、流动性强、分布零散等特点,很难对其进行有效宣传。但该群体通常高度关注抖音、快手等小视频,根据这一特点,可以与抖音等平台加强合作,根据其年龄、职业等特征精准投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视频,用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实现宣传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目的。第三,高度重视对学生群体的宣传。建议成立“反电信诈骗教育基地”,着力打造网络安全校园联盟,针对青少年群体,特别是在校大学生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由此带动全社会的防范意识。此项工作是加强大众防范意识的基础性和关键之举,可能见效缓慢,却是治本之策,需要做好长期坚持的准备。
(三)强化社会共理共治
第一,解决实名不实的问题。犯罪嫌疑人往往掌握了多个地区、多家银行的银行卡账户,多个账户更换使用,而且每个账户使用时间都非常短,这些都导致了跟踪、追查、取证比较困难。当前电信运营商、金融部门、工商部门虽然要求实名注册,但实际操作中多流于形式,造成实名不实。针对此类问题,职能部门必须转变思维,改变工作制度流程,进一步限制个人银行卡和电话卡的办理数量,明确个人和单位的法律责任,将电信部门、金融部门的实名制纳入个人社会征信进行管理,打通各省市人民银行之间的数据壁垒。第二,加强电信通讯监管。电信运营商要加强对网络电话、制作、传播、使用多重呼叫转移等通讯业务的监管检查力度,同时,根据每种作案手法的特点,分析通话的行为模式,建立内部控制模型,及时发现本地新号大量拨打异地号码、异地号码在本地大量拨打外地号码等异常行为,发现涉嫌网络诈骗的立即停用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用技术手段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的通讯途径,有效进行阻断处置。第三,提升异常账户监管能力。银行等金融部门要对异常账户建立监控预警机制,对超期的僵尸用户卡进行定期清理,发现通过虚假身份办理的银行卡,应立即冻结该卡的使用和资金,对短期内大量办理银行卡和短时间内“一对多”资金转账的用户进行甄别监控,有异常行为的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五、结语
电信网络诈骗是互联网时代中电子通信技术飞速发展下的衍生产物。对当前我国电信网络诈骗的治理,单靠政府是不能达到最优的治理状态,需要国家、政府、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努力,加强打击力度,堵住电信网络诈骗的源头和信息传播渠道;为此必须积极引导呼吁社会、企业、公民等多元主体都能够参与到对电信网络诈骗的治理中。作为普通公众,我们更要从自身做起,避免出现一些不良心态,避免疏忽大意,坚决地履行好调查核实的义务,不让诈骗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以自己的行动与电信网络诈骗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