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治教育问题与对策
2021-01-28陈雪峰
摘要:伴随着我国法制建设进程的深入发展,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观念已深入人心。在大学生教育培养中,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越加突出。然而,在现实中高校法治教育还存在一些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地方。本文针对高校法治教育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高校法治教育;问题;对策
依法治国是党和人民治国理政的战略方针。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教育法治体系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高校依法办学治校水平得到极大提高,尤其是法治教育已经广泛融入日常教学。大学生法治观念得到良好树立,利用法律武器维权的案例屡见不鲜。然而,也不乏一些大学生受到社会环境或者个人心理问题等因素的影响,做出违法违纪行为。这些行为不仅破坏正常社会秩序,损害高校形象,也给遵纪守法的大学生树立了负面典型,对他们依法维权积极性产生不利影响。所以,重视并加强高校法治教育,提升大学生法治素质、培养健全人格时代新人,是推进依法治国持续深入发展的客观需要。
一、高校法治教育现状分析
(一)缺乏专业的法治教育师资力量
一是专业对口教师较少。当下高校从事法治教育的教师,多数是刚毕业就招录到高校,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法学类专业居多。除了法学专业学生由对口教师培养外,其他大部分学生的普法教育工作都由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师承担,他们的法律专业知识相对不足。部分地市院校由于生源影响,法治教育教师流动性强,专业不对口的情况屡见不鲜,成为人人都可上的学科。二是法律实践经验缺乏。这些年轻教师具备良好的理论知识,但是普遍缺乏法律实践,没有司法、检察、行政执法等经验,对于日常生活中涉及到的侵权违法行为,多数以书本知识进行解答,对情节、法条、法与情的分析研究并不透彻,本本主义、教条主义一定程度存在。这就导致学生学生偏理论、少实践,对法治的理解和运用缺少现实基础。在遇到校园贷、网贷、传销、消费欺诈、盗窃等大学校园里屡见不鲜侵权违法行为时,不能有效的运用法律知识收集证据、维护自身权利,导致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
(二)法治教育形式封闭固化
大学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影响人的终身发展。有些学生遇到挫折,缺乏正确及时的引导,极容易做出激情犯罪行为,对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近几年大学生犯罪事件屡见媒体,警示高校法治教育要与时俱进,深入学生生活实际,有效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社会的关系,增强依法维权的能力。然而,目前大部分高校的法治教育仍然封闭固化。从教学形式上看,大部分教师仍然沿用传统教学模式,课堂成为大学生接受法治教育的主要场所,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等实地参观学习较少,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联合开展法制教育的实践不足。学生缺乏生动鲜活的法制教育体验,对侵权、维权的认识有限。从教学内容上看,教师习惯于理论讲授,不研究、不参与学生的日常生活,授课与学生生活实际关联不大,课程吸引力不足。在帮助学生解答人生疑惑、解决实际困难方面,法治教育调查研究较少,且内容陈旧,缺乏创新。从课程设置上看,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治教育,主要集中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上,课程设置十分有限。
二、完善高校法治教育的对策
(一)加强高校教师师资人才队伍建设
首先,要加大法学专业教师招聘力度。高校人事部门应该常态化调研师资队伍,把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的聘用结合起来,优化调整教师各年龄段、学历、专业、研究方向等力量配备。注重从具有行政执法、司法、监察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才中招聘,也可以选聘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作为兼职教师。他们具备丰富法治实践经验,可以盘活课堂教学,使法治教育与日常生活紧密结合,有效提高学生知法、学法、用法能力,进而推进学生树立正确三观,增进心理健康,达到以法育人的良好效果。其次,在学校内部,法学专业教师应该保持横向流动,适当向法学院外倾斜。大量优质的法治教育资源不应全部投入到开设的法学专业中,对非法学专业也应保持一定比例的常态化投入,做到优秀教师、教学资源的优化共享。此外,还应加强培训教育。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超过一千部,每年都有一批法律法规被立改废。教学内容要与时代同步,就必须在教师教育上下功夫,使教师不断提升自身理论素质和知识储备。
(二)创新法治教育课程体系
考虑到当前高校中非法学专业的学生仅能通过思政课程学习法律知识,并且课程内容宽泛,难以符合现今社会对学生的法律意识所提出的高要求。在此现状下,就需要创新课程体系。首先,在课程设计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必修课,但仅仅依靠这一门课进行法治教育是不够的。根据高校专业开设情况,法治教育应该像思想政治教育一样融入具体课程。每位教师在教授专业课程中,应该讲授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导学生对具体法律条款进行学习,从而使学生牢牢树立遵纪守法的观念和职业操守。其次,在授课内容上,尽量增加与民法、宪法相关的法治内容,使用与学生生活实际相关的鲜活法制案例,此举有利于学生理解法治内涵并树立法制观念。此外,在授课形式上,要转变传统课堂模式,将实地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纳入课堂教学。有条件的高校,还可以与法院、司法所等单位开展联合教育,使学生走进法治现场,感受法治的公平与正义。
(三)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對大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中,单独涉及法治教育内容不多,即使有也多停留在课程学习上,忽略了社会实践内容。而社会实践是推进法治教育的重要途径,增加法治教育实践内容,能够极大调动学生学法懂法用法的主观能动性,激励学生参与社会治理、运用法律解决问题,进而把理论知识转化为本领。因此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将学生法治实践纳入评价体系,具有积极作用。高校应开辟法治教育实训基地,积极组织学生利用寒暑假参与社会实践,安排一定比例学生到行政执法、司法、检察等部门进行锻炼,参与日常工作。同时,将法治教育实践成果纳入教学评价反馈,督促任课教师强化对学生实践的指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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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陈雪峰(1988-),女,汉族,湖北宜昌人,随州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研究方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