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视域下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思考
2021-01-28裴晓红
裴晓红
(山东警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济南 250200)
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是公安事业的根基,是推动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是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效能、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创新性举措。本文旨在以S省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大背景下在基层基础建设、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实践为样本,在总结已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分析现存问题与挑战,重点探索新时代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方向和对策,以期更好地发挥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能作用,更加自觉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放管服”改革背景下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必要性
“放管服”改革的目的是提高政府管理效能,激发市场活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从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公安机关作为重要的职能部门,肩负着捍卫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神圣职责。公安机关在“放管服”改革中要实现新突破,展现新作为,圆满完成新时代党和国家赋予的神圣职责,就必须大力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
(一)这是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更好履行新时代公安机关的职能使命,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内在要求
公安机关面临着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各种难以预见和可能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期,社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断凸现,社会治安形势复杂,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新型网络犯罪、跨国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是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石,没有深厚扎实的基层基础工作,公安工作就会受影响。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必须聚焦基层基础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风险挑战。
(二)这是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效能,推进公安机关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的迫切需要
公安机关是平安中国建设的主力军、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质量如何,关系到公安机关社会治理的效能以及“平安中国”建设的总体水平。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内容包含广泛,涉及基础性警务和公安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既有公安专门工作,也有社会性工作和群众工作,因此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基层,落实各项治理措施靠基层,突出问题的解决也要靠基层。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创新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途径和手段,有效提升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信息化、专业化、法治化和社会化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理念,以基层警务实体为平台,以基层民警为工作核心,整合各种社会资源、社会治安综治力量,完善和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夯实公安机关社会治理根基;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多元主体平等协商的机制,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处置在小,推动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从而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效能,推进公安机关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
(三)这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必然选择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特别是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是新时代公安机关的职责和使命。公安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也是打通服务人民的最后“一公里”。作为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部门,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必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对高品质公共服务的新要求,把增进人民福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作为公安机关的价值追求,真正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方面,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和犯罪问题,深入开展对各类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深化对各类安全隐患排查,创新完善立体化、信息化的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当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守护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另一方面,要按照公安行政服务管理改革的总体部署,重点从户籍、出入境、交警、消防、治安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联系最密切的领域入手,优化服务管理流程,推出更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便群众办事的新举措。简政放权,推动审批事项改革;优化服务,完善窗口服务工作机制、“互联网+警务服务”工作机制;以民意、民生引领警务工作,优化公安公共服务供给;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体现在实实在在的服务之中,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取得的成果
S省各级公安机关认真开展基层基础建设,积极推进警务体制改革,加大投入,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使公安机关防范、打击、管理、服务等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明显提升,公安队伍作风、形象明显改进,取得了丰硕成果,基层基础工作明显加强。
(一)基层警务装备明显改善
在基层基础建设中,各地公安机关以公安派出所建设为重点,全面改善基层硬件设施。本着统筹规划、规范实用的原则,各地积极投入基础设施改善工作,购置警用装备,提升公安基层所队的办公、服务、管理等警务保障水平,基本做到了设施规范,装备齐全,服务条件、管理条件明显改善。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基层办公用房设施建设日趋规范。在基层基础建设中,把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作为突破口,以“服务群众、执法办案、内部管理、安全反恐”为原则,公安机关开展用房规范设置工作,推进“四区”建设,对“办公、办案、接待、生活”四个内部区域实行物理隔离,确保场所使用功能明晰化、独立化,坚决杜绝执法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基层办公用房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是基层警力配置明显增强。推行系列警务改革措施,切实精简机关警力,警力、装备、经费等投入基层,投入实战一线。基本实现了基层派出所应达到的警力配置比,即占全部警力的45%之上,有效加强了基层警力。各地公安机关还把基层基础建设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有机结合,在坚持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着力打造了一批立得起、叫得响、过得硬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1)参见公安部2019年3月印发的《关于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意见》 。,从而全面提升了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各地还积极推动派出所长兼任同级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副职,社区民警兼任村(居)委员会副主任,便于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着力加强特巡警队伍建设,补强常备应急处突队伍。落实“1+2+N”社区警务模式和“一村一警务助理”工作,农村警务助理和城市网格员数量大幅度增加,基本实现城乡区域全覆盖,加强对警务助理和网格员的教育培训。同时,积极加强辅警队伍建设,依据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及S省制定的具体的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办法的规定,做好辅警人员的录用、培训、使用、考核、奖惩激励和经费保障等各方面工作,提高辅警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积极性,壮大了基层队伍。
三是警用装备大幅度改善。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基层民警个人装备优先、警械装备实用的原则,加大派出所、社区警务室、警务站等基层警务项目建设投入。实行资金投入优先,警用车辆配置优先,防护装备优先,改善基层警用装备配备状况。基层所队普遍建立公安网端口、互联网端口,安装内部监控探头和辖区监控探头,配备录音录像设备、人像采集设备、居民身份证检测仪、现场勘查箱、指纹采集仪、DNA采集仪等先进警务设备,方便民警开展工作。
(二)工作机制完善、健全
为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各地公安机关都成立了“攻坚办”或“推进办”,进行工作协调和组织,并结合“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警务改革和工作流程再造,建立、健全基层基础工作机制。
1.建设警务共同体,完善基层治理
当前,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主要围绕《关于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意见》中总结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来展开。而警务共同体的提出是对“枫桥经验”的传承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发展,“枫桥经验”的生命力来自于它是植根于中国文化传统而创造的本土经验。基于“枫桥经验”而产生的警务共同体当然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一个模式,但更有可能演变为一种基层社会治理模式。警务共同体被界定为在警务常规工作范围及延伸的部分领域,基于对安全的价值认同,围绕共筑共建共享“平安”的利益目标而密切关联在一起的、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各个层次的组织或群体,其中的个体(公安机关、政府的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行业协会、辖区群众等)要在警务工作中实现良性互动,是中国特色的新型社会善治共同体。[1]
2.结合“放管服”改革,深化警务改革
各地公安机关结合“放管服”改革,深化警务改革,完善工作机制。
首先,在基层基础建设中普遍建立受立案件网上巡查监督机制、执法办案网上考核机制和办案区日常巡查机制。在民警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对执法记录数据逐一进行大数据分析,查问题,究错误,压实监督责任,提升执法工作水平,确保基层基础工作规范运行。
其次,推动审批服务事项改革。基层基础建设中,各地公安机关积极推动审批服务事项改革,防止在公安工作中出现重审批、弱监管、轻服务的倾向,强化管理即服务的现代管理理念,把有限的警力和资源从侧重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服务上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按类编制、公布服务事项目录,主动作为,积极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全方位推行“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公安管理审批服务模式,采取“马上办理、网上办理、就近办理、一次办理”的便民、利民工作方式,切实为基层群众提供高质量公共安全服务。
再次,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窗口服务工作机制。“放管服”改革,是政府职能转变核心理念的充分体现,是政府自身建设不断完善的完整性体现,是新时代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2]一方面,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公安机关在系统梳理权责及事项清单、进一步细化规范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的基础上,最大限度整合资源,实行审批服务集中办理,尽可能实现企事业单位及广大群众来基层公安机关办事“最多跑一次”的高效服务运转模式。另一方面,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互联网+警务服务”的工作机制。各地公安机关紧密结合、相互合作,实施警务大数据战略,不断完善各地、各级公安机关警务服务平台的信息共建共享,逐步实现了关系民生的警务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的目标。
3.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打造长效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各地公安机关在基层基础建设中,积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并结合实际着力打造矛盾纠纷长效化解机制。
首先,融入基层,完善基层自治。“枫桥经验”的精髓是坚持党建统领,强化基层所队战斗堡垒作用,坚持群众路线,创新新时代群众工作,坚持源头治理、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坚持以防为主、切实做到“平安不出事”。基层基础建设中,各地公安机关与基层镇村级组织紧密协作,将农村治安工作融入基层组织,发挥新的综合治理合力。派出所所长、民警要进入镇、村班子,加入基层组织体系中,共同开展日常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基层民警融入到当地的基层组织中,成为公安机关最直接的基层工作支柱,与基层组织一道投入民生、服务民众,处理辖区治安问题,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其次,借助“四种力量”,实现社会矛盾联动化解。在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的基础上,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前期干预化解调解工作机制,加强公安机关的治安调解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人民法院的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及时调解纠纷,有效化解矛盾。对于摸排出来的基层矛盾纠纷,公安机关要建立台账,及时录入有关信息系统。业务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系统对上报的各类矛盾纠纷信息进行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推送相应的预警信息,确保有效防范各类危害群众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案件发生。
再次,建立“三项机制”,实现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主要工作包括:一是建立重点排查机制。通过落实对辖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单位的安全检查,做到对影响社会秩序的风险因素早发现、早处置,确保动态有掌控、情况有收集、问题能报告、困难能解决。二是建立走访排查机制。推行基层民警走访排查工作机制,以走访到社区、入户到居民、召开警民联席会和恳谈会等形式,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随机调研与排查。三是建立案件回访排查机制。办案民警要定期进行案件回访,对待结、待破案件坚持规定性回访,并进行长期关注;对一些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纷争、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治安隐患案件,实施基层所队领导负责包案回访制。
最后,通过调解实现社会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化解。具体做法是:一是坚持源头调解。按照“预警在先、及时处理、就地化解”的原则,认真排查每一件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问题,按照调解优先原则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起始阶段。二是落实包案调解。以警务责任区为单位,明确责任,对重大纠纷和复杂问题进行包案处理,做到责任到人、一抓到底。三是强化三级调解。强化派出所、警务室、居委会组成的三级调解网络,每天以“110”民警为龙头,以警务室为依托,以派出所治安调解室为平台,与居委会紧密协作,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
(三)“科技强警”水平有效提升
“科技强警”旨在提高公安机关的整体工作效能,围绕高效指挥这一核心,依托现代科技,在规范运作的基础上,以民警个体素质为保证,合理配置警力资源,有效整合警务与各社会相关资源,确立突发案(事)件应急综合处置与协调配合机制,确保高效传递指挥指令、顺利完成工作任务,达到提升公安机关有效驾驭社会治安的整体能力的目标。[3]在基层基础警务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各地公安机关落实“科技强警”要求,积极推进现代化警务建设,实现基层警务工作信息化,使基层警务效能得到飞跃式提升。
1.实现基层警务信息化
“科技强警”开创了公安工作的新格局,解放了警力,能更好地服务群众。各地公安机关按照“打通共享渠道、打破信息壁垒、打造智慧公安”的思路,通过设置“网上警务室”,打造“智慧警局”,扎实推进基层警务信息化建设,实现对街面要害区域的全覆盖,进行实时监控;同时,全面强化基层信息化水平,建立基层基础工作大数据平台,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以信息化引领、指导各项工作,实现信息数据共享。组建集指挥中心、合成作战室、警务指挥室三位一体的预警预防、情报研判、精确打击工作运行机制,网上分析研判、网上平台作战、网上侦查破案,实现警力使用与警情变化相匹配,通过“科技强警”使基层基础工作插上科技的翅膀,飞得更高、更远。
2.有效推进“智慧公安”建设
随着我国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公安机关亟待依托新的科学技术和新的警务模式探索突破,以适应当下对公安工作的需求。要大力推进公安大数据战略,把大数据作为引领新时代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着力打造数据警务,建设智慧型公安,最大限度地推进公安工作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切实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及其民警的核心战斗力。基础基层工作在现代科技的驱动下,呈现出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的特征,各地公安机关在基层基础建设中着力推进“智慧公安”硬件建设,提升基层基础工作信息化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是攻坚战中的重要“亮点”。
三、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对策
为有效化解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基层基础建设和服务群众工作再上一个台阶,应围绕提升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这一核心点,重点从警力素养和智能警务两个方面破解束缚和制约公安基层服务工作创新的瓶颈,采取相应对策。
(一)不断完善公安信息化建设整体设计
要继续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深度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对内整合各警种、各部门数据,对外整合相关部门的业务数据。要深入了解社会发展需求,以实战应用为导向,聚焦公安实际应用,建设和完善真正贴近公安基层需求的大数据平台。
1.制定一套建设标准
结合实际统一制定智能警务、智慧公安系统建设感知前端选型布点、资源整合、数据接入、指令分发、业务流转、处置反馈、督导考核等一系列技术标准、业务流程规范;明确智能化警务设施配置要求;明确系统界面、功能模块、数据标准、接口规范,保障系统开放式架构、标准化协议及先进性、兼容性和可扩展性,充分兼容小区物业原有的报警、视频系统以及各类视频、卡口系统,实现集成互联、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
2.建立一套运行机制
从建设、应用到管理、维护等各个方面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在建设方面,为有效调动、配置各方资源,最大化降低财政负担,应建立以政府牵头为主导、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建设机制,实现技术、资金、资源众筹。社会力量多元主体参与,与公安机关共同推动共建共治共享模式构建。在应用方面,建立政务、警务、社区服务等各级、各类可共享业务系统有机接入交换、相互通联、业务协作共赢机制,确立自主预警、及时分理、专人专事、会商研判、联动处置、督导考核、即时反馈等机制,最终达到确保工作实效的共建共治共享综合治理目标。在管理方面,为确保数据安全,建立数据交换、查询、使用等方面运作管理监督制度机制,对涉及商业秘密、公民个人隐私等方面的数据,必须建立相关制度机制,严格按需分级匹配相应权限,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操作审计;对涉及国家秘密、警务活动、个人隐私等方面的数据,必须由较高级别的公安机关掌握,系统部署、运行值守可以下放给基层公安机关把控。在运维方面,坚持政府自主、服务外包相结合,建立相应的系统常规运作、应用定期升级、数据高效服务等保障机制。拓展延伸系统平台应用模型、服务功能,建立以数据资源换投资的机制,保障支撑系统运维、升级。
3.依托“警务云”或“公安云”建设,全面整合现有公安机关各类系统、平台
互通共享警种、部门信息,实现“一个界面多系统关联、一点录入多点共享”,研发单警手持信息采集系统,赋予“身份信息扫描录入、标准地址自动引用、录入比对一键完成”等功能,确保“即采即录、即查即比”,提高信息应用服务实战效能,形成综合、高效的警务信息系统,实现更优效果。
(二)努力夯实公安工作根基
基层基础工作是全部公安工作的根基,必须常抓不懈。
1.服务群众要实现精细化
群众工作是全部公安工作的核心,基层警务工作必须以群众需求为切入点,实施“精细化”警务服务,采取服务群众个性化定制。如社区民警通过智能化门禁的使用数据研判,分析所属辖区空巢老人、学龄儿童等特殊人群进出楼栋的规律,及时关注异常情形,做到主动上门服务;通过RFID定位,自动感知安装感应芯片的车辆及需要帮助人群等的行踪,提供被盗服务;通过手机APP,搭建点对点的线上全天候警民沟通交流信息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及时为群众推送便民、利民的警情发布、证照办理、咨询投诉等服务事项。一是要收集、梳理诸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教育、住房、收入分配、食品安全等群众关心、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掌握社情民意。二是要积极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路径,完善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青少年社区帮教服务站、农村社区警务室等基层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培训,提升服务以上各类主体的专业社工帮扶、帮教队伍, 深化社区关爱、帮教工作。三是要依托公安信息平台,利用手机终端,建立“信息员+群防群治”工作机制,一旦发现治安隐患和突发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处置。形成警民联动、共同防范的工作格局,使辖区综合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优化、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基层基础建设要实现社会化
现阶段公安机关面临警力不足、无法充分满足群众需求等问题,原有的警务体系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多元社会体系的多元需求,而推动警务社会化变革以及创新警务方式方法则是解决目前存在的各类亟需化解问题的主要途径。[4]这就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基层基础建设社会化。要牢固确立以人民群众为核心的工作导向,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基层基础建设。必须摈弃那种公安机关包办基层基础建设的认识,借鉴域外国家“第三方警务”的优秀做法,汇聚社会组织、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基层基础工作。必要时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提升警务工作效能。同时,宣传动员群众共同参与基层治理,形成工作合力。
(三)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是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根本。要加强基层队伍建设,首先要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坚定民警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思想政治工作是公安队伍建设的首要环节,是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具有旺盛斗志的公安队伍的根本保障。一支队伍如果没有积极负责的思想觉悟,就不能创造出一流的业绩。因此,加强队伍建设应做到:
1. 要强化思想政治教育
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增强民警做好基层基础工作的使命感,消除负面思想文化对公安队伍的不良影响。努力构建上下齐欲、积极向上的融洽关系,确保队伍素质过硬。同时,要正确、科学评估基层公安队伍,要按照因人而异、针对性强、实效性明显的原则,努力实现思想教育观念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内容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方式由“灌输型”向“互动型”转变,调动民警工作的积极性,培养创新、开拓精神。要坚持理念引导,通过学习、弘扬公安模范事迹、精神,大力宣传公安工作先进典型,积极弘扬新时代公安精神,凝聚警心,激发斗志,使每名民警都树立起党在心中、法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正义在心中的警察职业意识,充分发挥警营文化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导向、约束和凝聚作用,塑造具有时代特色的精神支柱,引导民警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使民警对职业产生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
2.要严格训练,不断提升队伍素质能力
紧紧围绕学熟公安基本知识、练好基本技能、筑牢基本体能,确保教育训练富有实效。一是要突出重点。对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要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指导思想,针对当前各警种、各职位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贴近实战、贴近一线的练兵活动,克服“空对空”“一锅煮”现象,切实提高民警业务、文化、法律、技能等综合素质。二是要创新方式。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不同警种、不同岗位,制定并落实针对性、实用性的培训方案,提高培训效率。要大力开展“请进来、走出去”的培训模式,增强师资力量,充分利用网络、电子教育、媒体教学等现代化手段,辅以生动鲜活的典型事例予以说明,激发民警参与学习培训的兴趣和热情。三是要注重实效。要加强公安信息化等新型警务理论学习,努力培养一批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懂警务技术的业务能手,着力提高新时代公安工作的现代化水平。要倡导全警树立“日日学习、月月学习、终生学习”的理念,鼓励民警养成良好的自觉自我学习习惯。[5]鼓励民警通过深化理论学习以指导公安工作实践,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3.要继续坚持从优待警,不断增强队伍凝聚力
要继续坚持以警为本,尊重民警主体地位,肯定民警工作价值,关注民警合理诉求,切实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真正做到关心民警、尊重民警、激励民警、服务民警和凝聚民警,积极营造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一是提高政治待遇。要提高民警的政治待遇,探索建立选拔任用年轻领导干部和提升岗位职级的新机制、新举措。加强与组织、编制、人事等部门的沟通,尽可能增加公安编制、提升职级,解决民警不占限额非领导职务晋升问题。二是要增加福利待遇。要积极争取外部支持,在政策允许情况下,尽最大努力提高民警的各项待遇。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缓解民警心理压力,经常了解民警的思想状况,做好民警因公负伤、生病住院、家属病故、家庭特困等慰问工作,千方百计帮助解决困难,为他们营造警队如家的感觉。三是要强化后勤保障。要逐步改善基层办公、生活条件,全力保障办案经费,增加装备投入,涉及民警自身安全的防护性装备一定要配齐、配全。要保障民警正当权益,对侵害、危害民警合法执法权益的不法行为要敢于处理;对辱骂、恶意投诉民警的当事人要依照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切实维护基层公安民警的执法执勤权威,保护履行职能的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四)继续深化警务改革
当前社会发展变化日新月异,基层公安机关维护稳定、打防犯罪、社会管理、服务群众的压力日益增大。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围绕公安事业发展需要,深化警务改革,提高工作效能。
1.更新机构设置
要针对当前基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结合实情设置机构、部门,适当配强、配全重点业务警种,将更多、更精的警力、财力投入到一线基层派出所、投入到街面,提高见警率,减少因各种因素造成的效能低下问题。
2.升级工作机制
要充分发挥高科技信息技术警务的优势,将公安信息化建设成果运用到日常打防管控工作中去,大力推行“扁平指挥、侦技联动、网格化巡防”等新型现代化警务模式。向科技化、信息化要警力、要效益,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巡控效果,实现巡控效能最大化。[6]通过不断创新警务勤务工作方法,切实提高公安工作效能,最大限度减轻基层民警的工作压力。
3.创新管理举措
要结合当前队伍问题、群众需要,加大对民警日常行为规范的管理,主动邀请社会各界参与公安队伍监督管理,提高群众满意度。要完善队伍思想状况分析研判机制,及时组织思想动态调查,分析研判,全程跟踪。要在大力推进能力席位、末位待岗等工作的基础上,完善干部考评机制,配齐基层所队班子,提升队伍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锻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高效的高素质公安队伍。本着“从严治警就是最大的从优待警”的理念,继续探索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创新队伍管理与监督机制,坚持预防为主、惩防并处、标本兼治,着力建立队伍建设新机制。
4.严格落实监督、考核
一是要治警先治长。中层干部相对普通民警而言,掌握更多的工作资源,拥有更高的职位和更大的权限,管好中层干部是管好队伍的关键。要坚持治警先治长的思想,克服对干部只用不管或少管的倾向,采取教育先行、细致排查、跟踪帮扶、矫正规范相结合的方法,了解掌握思想、工作、生活、家庭及社会交往情况,严防发生违纪违规问题。二是要进行事前监督。要进一步扩大社会化监督范围,定期召开队伍状况分析会议,及时发现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找准发生问题的风险点,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防范于未然。要针对涉及枪、酒、车、赌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以告诫提醒、学习教育等方式,促使有违纪苗头的民警悬崖勒马。三是要进行制度考评。要把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奖惩民警的重要标准,激发民警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调动民警的工作热情,最大限度地发挥制度的监督、制约、规范、激励作用,促进民警执法、服务、办事水平的提高,从而树立良好的执法服务形象,有效预防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