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管理》课程混合式教学改革的思考
2021-01-28吕志涛梁桂英赵学民
□吕志涛,梁桂英,赵学民
(山西警察学院,山西 太原 030401)
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发展,有关杀伤性、爆炸性、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事件不断发生。这不仅给公安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也给公安教育相关课程的教学提出新的要求。公安院校是公安专业从业人才培养的摇篮,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核心要素,把课程建设好,消灭水课,打造有创新性、挑战度的金课,是高校教师的责任。接受金课熏陶是学生在大学里获益最显著、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要实现培养具备较强专业技能和实战技能的现代化预备警官的培养目标,需不断改进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从而提升教学效果。《危险物品管理》课程是公安院校治安学专业的一门专业必修课,具有鲜明的专业性、系统性和较强的实用性特点。传统的教学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公安教育的“教、学、练、战”一体化的要求。如何适应这样的变化形式,使刚毕业的入警学生快速地投入到工作中,给学校和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18年8月教育部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的文件中提出要“淘汰水课、打造金课”,要求高校课程要全面梳理教学内容,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1]吴岩司长在第十一届“中国大学教学论坛”上提出了“金课”的标准,“金课”的五大类型等。[2]这些要求,为《危险物品管理》课程教学改革提供了建设标准。
一、《危险物品管理》课程的教学现状
危险物品管理对象是“危险物品”,是指具有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等危险性能、国家规定需要特殊管制的物品,具体包括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如果管理使用不当,极易发生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各类事故或灾难,另一方面,这些物品又是人民生活、国民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基本生产生活资料,具有利害两重性,所以必须严格管控。公安院校的学生,作为预备警官,在校期间不仅要掌握相关业务知识理论,还应当锻炼警务实际操作能力,尽快具备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职业素养。学生培养质量在很大程度上由教材质量决定,教师授课必须依托教材内容系统地传授知识与训练技能。而在现有的危险物品管理教材中,一般都是介绍每种危险物品的基本物理化学性质,管理的法律依据及管理的程序、措施,对违反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等内容。教师依据这些内容再配以适当的案例,主要以课堂教学模式为主,多采用单一的讲授法。因此,《危险物品管理》课程停留于课堂上比较安静或者只有少量互动的现状,学生能够学到的仅仅是最浅显的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距离实际的公安工作相差很远,达不到培养人才的目的。而且这种教学方法,很难引起学生强烈的学习兴趣。为了改善目前的现状,按照教育部提出的打造金课,充分重视课堂教学,努力营造热烈氛围,利用信息技术,实现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的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对危险物品管理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做一些探讨。
二、《危险物品管理》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一)“以教师为中心”,教学方法单一
《危险物品管理》作为一门本科治安学专业基础课程,长期以来,主要是以教师讲为中心,学生被动地听,教学内容主要以教材内容为主,稍加个别相关的视频、案例,拓展内容还要考虑到大部分学生的接受程度,学科背景等,只能穿插少量的学生易于接受的内容,略显空洞化;最后的学习评价仅仅根据学生的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来综合评定,凸显简单化。为了在有限的教学时间内完成教学目标,通常是以“教师讲,学生听”的模式开展教学活动,容易忽略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因此学生的能力和素质得不到显著得提高。教学过程基本按照教材上的框架结构教学,组织一些常规的讨论活动,本质还是以了解和掌握书面知识为主,学生接收到的知识体系还局限于“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的纯理论知识,
(二)教师缺乏实践经验,理论知识和实战脱离
为了实现“老带新”,培养年轻教师,目前我校从事《危险物品管理》课程教学任务的主要是较为年轻的教师,从非公安类院校毕业的研究生,虽然拥有危险物品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但是涉及到危险物品管理的实战经验几乎为零。这些教师也通过向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请教、听课等方式来提升专业素养,但是仍然对危险物品管理中出现的实际问题不清楚,无法有效地开展实践教学,平时也没有更多的时间参与公安实践锻炼,导致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只能照本宣科,讲授空洞的管理法律法规依据、程序、措施,所以,也就无法将危险物品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得透彻明了。
(三)实训课程开设不足
我校《危险物品管理》课程,总学时48,其中实训课时不少于1/3的比例,实际操作中很难达到要求。教师也只能播放微视频使学生对危险物品的特性有感性的认识;对危险物品的行政许可项目通过填写审批表练习,其他项目实训课程教学内容和过程也主要是填填表格、写个文书这类形式;对于动态性极强的执法过程教学、突发事件应对技巧教学,普遍采用收集一些视频案例让学生讨论分析其中监督管理部门的失职和从业单位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加深学生对管理规定的认识。而有些实训项目例如管制刀具的识别又较简单,操作性不强。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等因其自身具有较大的危险性,与之相关的操作性实训项目也无法满足条件开展,对危险物品的认知教学主要也局限于看看图片、看看模型,能上手的危险物品也以替代品为主。所以,要求的实训项目大多数也只是在课堂中完成的,没有真正与公安实践结合起来。
三、《危险物品管理》课程教学改革路径
(一)加强课程教学团队建设
1.提高专任教师自身综合素质
“新时代高教40条”中提出要全面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作为教师首先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其次提升教学能力。[3]《危险物品管理》这门课程实践性较强,需要教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才能将管理的理论知识与公安业务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将无味的课堂讲授变得生动有趣。所以,教师要通过各种途径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提高教师危险物品管理实务能力。首先,对于一些非公安类专业毕业的教师,可以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去其他知名公安类大学进修或深造,进一步充实公安理论知识,学习教学方法,提高教学基本功;也可以尝试承担公安类专业基础课程,在其他专任教师的带领下,通过自学、听课、讲授强化理论知识;其次,建立教师深入公安基层锻炼的校局合作机制,让教师能够经常参与到具体的危险物品管理工作中去,真正领会到书本上所写的管理程序、方法和制度要求,捕捉公安机关在管理过程中和从业单位在自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理论与实践有效结合起来,增强教师的综合能力。[4]190
2.注重学生政治素养的锤炼
对思政元素的挖掘与融入,推进课程思政的建设,涉及到教育教学的整个过程,是所有教师的共同责任。《危险物品管理》课程的教师,要强化对马克思主义等政治理论的学习应用,深挖传统经典文化的内涵,将蕴含在知识点背后,隐含在理论深处的思政资源挖掘出来,找准切入点,从内在逻辑出发,从学生关心的现实问题入手,运用学生喜闻乐见的话语方式,引起学生情感上的共鸣。公安民警在危险物品管理实战中面对特殊的工作内容和案情,需要公安民警必需具备异于常人的多种业务能力和精神品质。危险当前,勇于面对,舍我其谁的大无畏牺牲精神;不畏艰难困苦,不惧风雪严寒的吃苦耐劳精神;面对困难,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斗争精神,以上这些精神品质需要在课程思政教学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渗入到学生的心灵,融合到学生的血液。例如:在讲述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时,通过介绍排爆专家的排爆经历,剖析排爆过程中排爆手所思所想所做,将他们对于职业的热爱、对社会的责任心,把生死置之度外的精神传递给学生。
3.聘请公安一线的人员担任教官
我校以培养公安应用型人才为办学目标,在课程的建设上,应加强校局合作,聘请公安一线人员担任教官,与在校教师组成课程团队,共同完成课程的教学工作,满足实践教学的需求。[4]190一线教官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掌握大量的实战案例,还有着对社会、对职业、对管理对象等的多层次深刻理解和体悟,这些都是不可多得的教学素材,运用得好,会获取意想不到的教学效果。比如,实战视频、图像、文书、语音与学院系统的专业理论和丰富多样的教学手段优势相结合,即可以有效解决授课内容枯燥乏味的老大难问题,又可以用专业理论分析实战环节得失,还可以用丰富的教学手段形象直观展示理论与实战的关键融合点,学生提高了实战的技能素养,教官提高了专业理论素养;再比如:教官根据实战经验,可以利用学院现有实验室、物品和器材设置一定的场景,设定执法条件、设定执法目标特质,与学生共同参与到危险物品管理的模拟训练中,随时进行指导;也可以选择典型案例,把在处理整个事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来做探讨,再进一步为学生解疑答惑;或者设计实验,激发学生的创新潜力,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针对学生的做法和具体表现,教官作出点评。这种校局合作的方式,可以把公安基层工作中应知应会的突出问题准确有效地传递给学生,同时实战经验与系统知识体系的碰撞,还会催生出实践启发理论总结和理论升华,理论指导高效实践,我们的教师也能从中获取到相关的实践教学经验,校局合作成果同样会全面提升公安机关一线民警执法效率,真正实现共赢。
(二)推行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模式
2012年被称为“慕课元年”,开启了新时代教学改革的新篇章。到2015年教育部正式发布文件《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与管理的意见》,标志着高校课程建设进入互联网+教育建设的新时代,各高校陆续开始线上与线下混合式教学建设与改革,先后经历微课、慕课、翻转课堂等。混合式教学主要是在课堂与互联网这两种学习模式的基础上重新整合教学资源来实施教学活动。
线上教学就是利用互联网进行课程的学习,目前我国已经推出了490门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即慕课可供选择学习。《危险物品管理》课程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关于危险物品的物理化学知识,绝大多数学生是文科生,很难理解,而教师又不可能在课堂中花费大量时间去讲解。所以,教师可以借助学习通、雨课堂等平台,把涉及到的物理化学知识讲解的视频、语音课件以及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完整内容推送给学生,让学生可以自学。学生也可以根据学习内容选择网络平台上已有的相关慕课进行学习。而线下教学也就是课堂教学是主阵地,要实现混合式教学,就要使课堂教学达到有情感和内容的交流、有批评的味道、有争论争吵的境界。[2]这就需要改变以往教师在课堂上讲授危险物品的管理依据,管理程序,违反管理规定受到的处罚等内容,在课前让学生通过学习平台观看视频、课件、阅读电子书等方式,学习这些基本知识,并查阅所需要的材料,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课堂上教师则可以与更多的学生进行交流,讨论,答疑,进行实践教学。因此,在传统课堂教学的基础上可以利用互联网来实现讲授与自学,课内与课外等形式的转变。
(三)创新实践教学的设计与实施
第一,实践教学内容设计。目前根据大纲要求设计了五个实践教学项目,分别为国内外枪支的识别,人民警察使用枪支,烟花爆竹的运输监管,爆炸物品的性质理解和从爆炸事故中分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实训,让学生加深对国内外枪支特点的认识,进而能对这些枪支进行识别;分析人民警察开枪的合法性;加深公安机关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监管职责的理解;能够从性质、使用、储存到管理掌握民用爆炸物品。
第二,实践教学方法运用。主要采用案例教学法和实验法。案例教学可以将知识与能力结合起来,把一些比较抽象的理论知识融合到一定的场景中,学生就可以切身体会到这些知识在实际管理中的应用。同时,变换了教学方法,也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能够让学生更多地参与其中,实现“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的转换。因此,教师必须精心准备案例,对案例涉及到的相关知识、要讨论的问题、最后的结论以及学生有可能提出的问题等做好充分的准备。[5]根据不同的理论知识选择相关案例,锻炼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针对民用爆炸物品采用实验法,让学生观摩样品和民用爆炸物品性质的演示实验,体验模拟爆炸的场景来加深对民用爆炸物品的认识,在实际处理民用爆炸物品时能够规避危险。
第三,实践教学组织实施。对于民用爆炸物品的实训安排在我校爆炸物品公共安全中心实验室。每个区队可以分成两组进行:先观摩样品,对民用爆炸物品有直观的认识。然后,出于安全的考虑,适时开展一些火炸药参数(如爆发点、火焰感度、撞击感度、摩擦感度等)测试的演示实验,深入地理解民用爆炸物品在储存、运输、使用等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最后,进入爆炸装置体验室,在按压、触碰、拉拽等亲身体验之后来分析总结爆炸装置的类型。
其他四个项目均在课堂中完成。国内外枪支的识别,安排学生五人一组课下收集、整理、分析资料,制成PPT,课上每组由一名学生代表进行讲解,教师点评。引入庆安火车站枪击事件,2013年河南义昌大桥坍塌事故,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等类型案例,进行案例教学。让学生结合案例中给出的问题进行分组讨论后,回答问题,教师对每个问题进行补充分析和点评。对于事故的发生,先引导学生分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再进行责任划分,分析公安机关是否承担相应的责任,最后让学生提出,作为监督检查部门,如何开展安全检查。通过这些案例教学,进一步提升《危险物品管理》课程的教学效果。
《危险物品管理》课程要与时俱进,从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上实现突破,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掘学生的潜能,让学生听和看相结合、动手与动脑相结合,最终将知识运用于实践,也使《危险物品管理》课程成为一门具有“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金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