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家庭暴力的特征、原因及干预对策
2021-01-28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河南 新乡 453003
家庭暴力可从广义和狭义两方面进行界定。广义上的家庭暴力不仅包括发生在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也包括发生在具有各种形式的亲密关系的人员之间,包括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之间、兄弟姐妹之间以及离异的夫妻之间、恋人之间和同性恋伴侣之间;狭义上的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主要包括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之间、兄弟姐妹之间。
一、家庭暴力的主要特征
(1)暴力范围的普遍性。家庭暴力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问题而引起世人的关注。据调查,美国每年有几百万女性遭受家庭暴力,平均每天有三名女性成为家庭暴力的亡魂:泰国曼谷50%女性经常遭受丈夫的肉体摧残。在我国,每年的离婚案件中,有40%个案的离婚原因是因为家庭暴力。据统计,全国2.7亿个家庭中,遭受过家庭暴力的妇女己高达30%,其中,施暴者九成都是男性。
(2)暴力行为的隐蔽性。隐蔽性是家庭暴力最显著的特征,受暴者一般遭受暴力后既不容易被外界发现,也不愿意将自己受暴之事向外界告知。因此,大多候受害女性都选择忍气吞声,忍辱负重。新出现的冷暴力更是难以被外界所知,在家庭暴力的类型中,冷暴力的隐蔽性可以说是最高的。
(3)暴力形式的多样性。家庭暴力形式的多样性主要是指暴力手段多样,包括以下四种:热暴力、冷暴力、精神虐待、性虐待。中国法学会全国家庭暴力的一项调查表明:在发生矛盾的家庭中,有88%会出现夫妻双方互不理睬的现象,30%多出现负气使劲关门离去或摔东西的行为,有48%的家庭出现互相辱骂的现象,还有20%左右的家庭丈夫会威胁并殴打妻子。
(4)暴力发生的周期性。家庭暴力初次发生,双方和好后,一般会出现两种后果:一种是双方从此相安无事;另一种是再次发生暴力,并继而出现第三次、第四次的暴力行为,每次暴力间隔时间会越来越短,手段也越来越残忍。故此学术界总结家庭暴力循环:愤怒的积蓄——暴力——蜜月期;再次的愤怒积蓄——再次的暴力——再次的蜜月期——循环往复,周而复始。
(5)暴力后果的严重性。家庭暴力给受害者、家庭及社会都带来了一系列的危害:容易侵犯和践踏受害者的人格尊严、身体健康等人身自由权利,严重者则可能诱发刑事犯罪,甚至影响下一代人的身心健康,因家庭暴力流浪出走的未成年人数量逐年增加,他们与正常环境中长大的孩子比较,更容易敌视社会、报复社会的人。
二、家庭暴力的原因分析
(1)家庭暴力的历史根源。父权、夫权统治观念贯穿了中国数千年历史,特别是“男尊女卑”的“夫权”思想根基和残余还在毒害许多人,男性认为“娶来的妻、买来的马,任我骑、任我打”,女性则认定“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岁命观。这些意识的代代相传,形成了家庭暴力滋生并扩散的特殊氛围。
(2)家庭暴力的社会因素。家庭暴力长期以来被人们视为家庭私事,很少会有相关部门主动管理。部分司法人员认为家庭暴力是夫妻之间的私事,致使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很少受到制裁,从而助长了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工作节奏和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相应的心理负担也会加重。若个人找不到适当的化解方式,家人便成为最易选择的发泄对象,不可避免导致家庭暴力。
(3)家庭暴力的家庭因素。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的差别是诱发家庭暴力的危险因素,处于强势地位的成员在家庭生活中往往居于主导和支配地位,一旦发生家庭矛盾,处于弱势地位的成员通常就成为发泄对象,并且大都表现出逆来顺受。家庭婚姻“腐败”现象(婚外恋、包二奶、非法姘居等)也容易诱发家庭暴力,再有就是家庭文化潜移默化的传递。
三、干预对策分析
(1)营造性别平等的社会氛围,加强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针对家庭暴力的发生首先应该打破传统的“男尊女卑”的思想,营造出一个性别平等的社会氛围,澄清对家庭暴力的错误认识,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另外,还可利用大众传媒等来加大反对家庭暴力的宣传力度,调动整个社会的力量来共同对抗这一严重问题。
(2)完善相关立法,加强执法力度。在法治社会,制止家庭暴力最有效也最可行的手段就是法律。家庭暴力作为一个日趋严重的社会问题,其解决虽然不能仅仅依靠法律,但没有法律却是万万不能的。所以国家有关部门应完善家庭暴力方面的立法工作并加强其执法力度,同时也应建立专门的受暴妇女救助服务中心,
(3)提高社区自组织能力,加强社区介入。随着中国社会的变迁,家庭暴力也由过去的单位“管”向社区“管”转变,家庭暴力的社区介入应以社区为工作平台,运用整合社区内的行政力量与民间力量,充分利用社区内外的资源,预防和干预社区内的家庭暴力。但仅仅依靠社区居委会和个人的力量很难达到目标,因此需整合社区资源,多方合作进行干预。
(4)发挥社会工作者在反家庭暴力方面的优势。社会工作在解决家庭暴力方面确有其优势:一方面,在价值理念上,社会工作者秉承着尊重与个别化、接纳与自决的价值理念,社工能够与案主建立起信任的关系,同时运用倾听、同理心等技巧可以更好的与案主沟通,和案主一起协同解决问题。另一方面,社工可以充分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三大工作方法,来更好地解决家庭暴力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帮助家庭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