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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

2021-01-28穆浩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

消费导刊 2020年39期
关键词:借贷权益监管

穆浩 上海市第五十四中学

引言:伴随着互联网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智能终端的广泛应用,互联网金融行业也实现了蓬勃发展。网络借贷、消费金融等新兴业态不断涌现,为民众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渠道,也丰富了资金需求方的融资途径,大大提升了金融服务效率。然而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行业也爆发了诸多风险事件[1]。例如,近年来曝光的多起网络借贷行业跑路案件,涉案财产金额巨大,给投资者造成了严重损失。同时,互联网金融行业信息泄露事件频发,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重大安全隐患。因此,有必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风险问题的关注,以完善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一、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概述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和模式

互联网金融是指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结合的模式,为传统的资金融通业务带来更多可能性。与传统金融服务相比,互联网金融的投资门槛低,服务对象更为广泛,以前难以享受金融服务的民众也可以参与到互联网金融交易中来。另外,互联网金融具有成本低、效率高的特点,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极大地化解了金融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提高了金融交易的效率,同时,互联网金融服务业比传统金融业务节省了一大笔关于营业场所和人工的成本。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主要包括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大数据金融等模式。第三方支付是指借助手机等移动终端完成支付、转账的服务,典型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如微信支付和支付宝,二者合计占据第三方支付市场九成以上份额。网络借贷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个人到个人的资金借贷模式,在网络借贷交易中,网络借贷平台主要起到信息中介的作用,通过为借贷双方提供充分的信息来撮合借贷交易。网络借贷平台规模较大的包括人人贷、宜人贷等。众筹模式是指借助互联网形式进行资金筹措的方式,一般适用于科技型创新产品的研发投入,行业头部平台如天使汇、大家投等。大数据金融是指充分利用平台海量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从而为客户有针对性地推出相关产品和服务,主要应用于电商平台,例如阿里小贷、京东金融等电商融资平台。各类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的快速发展,推动了互联网金融行业整体规模的迅猛增长,同时,互联网金融行业整体规模还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

(二)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内涵

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是通常的消费者概念中的一类特殊主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服务的群体,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则是为金融消费之需要而购买、使用互联网金融产品或服务的主体。在互联网金融活动中,消费者享有以下权益。首先,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即消费者有权了解其所购买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也还有权了解产品的资金投向以及资金使用者的经营情况、风险状况等信息,从而尽可能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2]。其次,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权,即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有权获得平等的交易条件,任何人均不得强制消费者进行交易。此外,互联网金融消费者还享有个人信息安全权。在互联网金融活动中,往往会涉及消费者大量的个人信息,尤其是关于资产及相关账户信息,这些信息的泄露会给消费者带来严重的财产安全风险。

(三)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必要性分析

互联网金融风险事件频发,不仅给消费者带来了严重损失,也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危害。因此,要想实现行业的健康长远发展,必须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具体而言,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互联网金融行业具有特殊性,各类互联网金融交易基本不受时间和地域的约束,这也给金融监管带来了难题,一旦风险事件发生,遭受侵害的消费者数量可能非常庞大,相关事件报道也会广泛传播,进而影响互联网金融行业秩序[3]。例如,2015年的上海泛亚金融风险事件,涉及20多万投资人,导致400多亿资金无法兑付,不少投资者聚集到公司所在地上海进行游行,相关信息在互联网媒介上的迅速传播引起了人们对金融安全的担忧。第二,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助于推动行业有序发展。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而言,消费者是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主要参与者,保护消费者权益能够让其放心地参与互联网金融交易活动,从而促进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有待完善

互联网金融行业是近年来迅速发展的新兴产业,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首先,我国目前尚未出台规范互联网金融的专门性法律。我国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主要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中,但这些规定仍不足以保障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次,当前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法律文件主要是部门规章,这些规范文件存在效力层级较低、规范不系统等问题,例如,在规范网络借贷行业的暂行办法中,关于资金存管的实施细则并没有明确银行的审查义务,导致银行通常只进行形式审查,对网络借贷平台违规使用客户资金的行为监管不足[4]。此外,现有的民商法、刑法的相关规定也可以对互联网金融行业活动提供指引,但专门性保护力度不足。例如,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信息泄露频发的现象,现有的民法、刑法对相关行为约束力度不足。

(二)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管体系尚不健全

目前,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问题上仍存在监管主体不明确、监管职责划分不清等问题。从整体上看,我国金融分业监管的格局是在长期对传统金融行业监管过程中形成的,当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容易存在金融业务混业经营的情况,这导致在监管过程中容易存在监管空白地带。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主体不明确,尤其是对于不断创新发展的新业态的监管存在不足[5]。监管部门对各类业态的金融机构设置了不同的监管标准,这种标准在互联网金融业态下的适用性减弱,无法跟上金融业务创新发展的步伐。此外,对于互联网金融这种创新性事物,现有的监管技术手段存在滞后性,难以跟上金融科技的发展变化。

(三)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维权机制有待完善

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事件给消费者造成了严重损害。很多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在权益遭受侵害时,无法及时寻找到合适的救济措施。传统的法律诉讼流程较长、时间成本较高,尤其对于跨地域的互联网金融案件的相关诉讼成本更高,而互联网金融业务中很大一部分消费者的单次金额较小,这导致很多消费者对维权的成本和收益进行比较后,会选择放弃进行权利救济。其次,当前的投诉机制不通畅,专门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投诉机制尚未建立。消费者在向传统金融监管部门投诉时,往往会被推荐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寻求救济,而后者的救济机制和渠道仍有待完善[6]。此外,当前的调解机制也无法适应复杂的互联网金融纠纷,大部分互联网金融纠纷是跨地域性的,当前消费者协会等渠道的调解机制对互联网金融案件的处理效果有待提高,消费者难以及时、充分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足

目前,我国居民还是以银行储蓄作为最主要的投资方式。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部分民众开始尝试接触一些收益更高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但大部分投资者在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时并没有对该金融产品进行充分的研究,所以常常有投资者仅因为高收益宣传而选择了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的理财产品。此外,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不足,在注册各类理财APP时缺乏足够的风险防范意识,导致个人信息被不法平台窃取。

三、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首先,有必要尽快建立关于互联网金融的专门性法律规范。当前的部门规章效力层级较低,需要制定更高效力层级的法律以加强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其次,要健全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配套法律体系,有序推进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的配套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完善工作[7]。例如,对于网络借贷行业方面,应当明确银行的实质审查义务,以确保资金存管制度的有效实施。在网络众筹方面,制定对从业机构的行业准入细则,防止不法机构违规经营,骗取消费者的资金。此外,要完善现有法律中关于互联网金融行业规范的内容。例如,需要完善刑法中与互联网金融信息泄露及互联网金融诈骗相关案件的认定标准,以加强对互联网金融诈骗以及信息泄露等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健全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管体系

首先,应当明确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主体。由专门的监管部门或监管机构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负责可提升监管效率,避免监管主体职责不清的问题。当前的金融监管格局是“一行两会”的模式,虽然大幅改革金融监管格局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事,但在当前的背景下,可以在现有的监管部门内设立独立的机构负责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尤其是关注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管,发挥类似于美国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的功能。其次,应当提升监管部门的金融科技水平,监管队伍需要及时吸纳互联网金融相关的专业性人才,从而更好地把握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发展状态,强化对各类互联网金融非法活动的识别和监管力度。此外,强化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也是完善监管体系的重要方式之一。行业自律是对机构监管的重要补充,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鼓励行业协会组织发挥行业约束职能,引导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从而促进互联网金融协会实现对成员企业的有效管理。

(三)完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维权机制

首先,需要畅通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利救济途径,提供多样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例如,可以考虑完善举报平台系统、在线调解渠道等权利救济机制。各地方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需要明确消费者投诉案件的处理流程和工作分工,构建高效的纠纷调解系统[8]。其次,可以实行互联网金融消费纠纷的网络仲裁制度,组建互联网金融仲裁庭,畅通消费者维权的仲裁救济。此外,可以建立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公益诉讼制度,避免每个遭受损失的消费者均提起单独诉讼,以节约司法资源,也可以节省消费者的诉讼成本。

(四)提高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首先,有关政府部门需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教育活动,提高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例如,可以考虑通过公益广告、动画等方式向公众普及相关金融知识。其次,金融机构应当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及时向消费者宣传互联网金融的相关知识,在办理业务时,坚守诚信原则,让客户充分了解产品的运作模式和投资风险,从而在源头上避免消费者的盲目投资风险。

四、结语

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为社会经济增添了新的活力,不仅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也满足了众多社会主体的个性化金融需求。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中也伴随着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互联网金融诈骗等问题,影响了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因此,需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这需要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体系等多方面入手,以实现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进而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实现长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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