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与公司的社会责任

2021-01-28肖竺男重庆鼎圣佳程律师事务所

消费导刊 2020年39期
关键词:法理公司法债权人

肖竺男 重庆鼎圣佳程律师事务所

人格否认理论的第一个详细研究社会责任在英国首次提出,主要在西欧进行。随着社会、经济和文化政策的发展,当今的中国社会越来越意识到人们保护自己的权利的重要性,并参与到了社会管理,包括公共生活等。对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需要匹配他们的授权方式,并对其他问题负责,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研究。

一、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界定及其内涵

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最早由英国研究人员Irwin Shelton于1924年在《管理哲学》一书中提出,仅次于美国科学家卢德福。但在中国法律界,该术语的含义仍存在争议。在这里,我们认为卢德夫博士对经济法的定义与我们的研究更为一致。卢德福认为:“社会中所谓的社会责任与产生最大利润的公司有关,要支持和促进社会利益发展。本文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有以下解释:从公司法的角度来看,必须概括公司的重要性,因为这是公司中其他群体的共同利益,而不是拥有供应系统的公司的债权人、雇员和股东的共同利益,应与公司保持各种关系。定义企业社会责任,包括社区、公司员工、利益相关者、环境及其他相关法律权益的概念和价值。由于公司具有我国现行的立法特征,因此,由于其特殊的地位,该公司在公共生活中展 现其多种作用并不困难。规章制度的完善加强了对这些合法权利的社会存在的保护,同时使公司在与公司直接或间接联系的社会系统中具有更加适合的行为。

二、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对公司社会责任代表对象的保护分析

(一)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对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根据公司债权人的性质,公司债权人可以分为破产债权人和贷方。在某种程度上,系统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为两个主要贷方提供了不同形式的保护,系统公司法人格否认可以保护债权人免受合同债务的侵害。有限份额原则用作风险分担机制,目前最重要的功能是为公司的投资风险提供资源。同时,该原则的存在使企业债权人可以利用企业的法人实体或非法理由,有限股东原则的实施会影响公司的权益。还可以吸引投资风险的股东,并增加投资的股东数量。在某种程度上,根据有限责任人责任的原则,公司根据公司资产获取外债。如果公司发生亏损,则公司债权人不能直接向公司股东索赔。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股东可以将债权转移到对公司成长没有贡献的债权人,而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可以防止违约。在捍卫债权人时,需要更加积极主动。由于债务人对受损债务的判断与合同之下的债务之间存在很大差异,因此违反债务的债权人相对于实际债务是被动的,创业预测风险发生并采用相同模型的能力。因此,此类债权人有时称为无意债权人。中国一位权威律师认为,为了有效保护这些债权人,国家法院应采取类似的保护措施。例如,业务损失是由无意贷款造成的,但业务本身无法计算出代表的意识和责任的基本需求。因此,为了保护无意债权人,法院应将重点放在动机方面。

(二)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对于公司雇员的保护。公司员工要自愿与公司签订合同,但是评估与信息管理相关的风险与决策能力和将决策置于相对弱势之间有一定的区别。由于员工的天性很难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公司的劣势。因此,所有企业和企业都需要重视对工人的特殊保护,但是鉴于各种商业因素和众多法律法规,工人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有一定的保护。例如,在清算经营亏损的情况下,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对于公司雇员有保护意识。当前的中国法律法规仍缺少许多方面的保护措施时,但为什么当前的公司法人格否认系统如此特别?这种情况使得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可以有效地发挥保护作用,从而使工人的权益受到保护。

三、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在公司社会责任中的实际应用

公司的法人实体拒绝保护公司利益的主要要求,因此,我国在使用该系统方面相对谨慎。在以下情况下,必须以某种方式满足对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实际使用,以有效解决因股东滥用以获得法人身份而造成的不当行为:第一种滥用,是使用会损害企业或相关债权人的权力商业利益,这种损失只能通过有效地否认企业的性质来实现。第二项控制,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独立身份的行为。第三是控股,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规定非常具体,没有特别的限制或缺乏运营能力问题。尽管这不能与其他法律法规结合使用,但在某种程度上很难实现使本文合法化的目标。如今,公司的社会责任原则通常与道德质量责任(例如社区服务)相关联,这可以有效地促进公司市场文化和精神文明的创建。

结语:综上所述,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是公共生活所必需的个人法律制度,旨在促进公共和私人利益。如果成立法人实体违背了最初的目的或利益,则有权做出相应的举措。拒绝违反公司标识系统的法律性质有助于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的原始设计,并且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猜你喜欢

法理公司法债权人
主债务人对债权人有抵销权时保护保证人的两种模式及其选择
恶意串通与债权人撤销权解释论的三维意蕴
债权人放弃破产拍卖 玩具反斗城有望复活
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中的法律形成
公司的合同解释与公司法的价值分析
检察机关强化刑事诉讼监督权的法理阐释
认缴制视野下的公司法人格否认
认缴出资制的问题与未来改进——以债权人保护为视角
卷首语:《公司法》与《证券法》修改应该联动进行
讲情理更要讲“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