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兰州地区史前文明进程与社会发展
2021-01-27吴伟杜娟
吴伟 杜娟
(西北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30)
兰州地区位于黄土高原西端,东接陇右,西临河湟,南出巴蜀,北通河西走廊,扼丝绸之路、唐蕃古道之要冲,地理位置十分重要,自古就是东西文明交融的重要节点。
早在20 世纪20 年代,瑞典考古学者安特生就曾赴兰州及附近地区调查彩陶[1],从而拉开了兰州地区考古工作的大幕。经过数代学者近百年的田野调查和科学发掘,不但建立起兰州地区完整的考古学文化谱系和年代序列,还积累了丰富的考古资料,为研究兰州史前史和复原史前社会发展提供了实证,有效弥补了传世文献记载不足的缺陷。长期以来,学界对兰州地区史前文明的演进和社会发展关注不多,本文拟在这一方面做一些努力,以就教于方家。
一、兰州地区的史前文明进程
至迟在15000 年前,先民就踏上了兰州的土地,他们选取西固区深沟桥、榆中县垲坪沟、东乡县下王家为栖息地,在这里生活、繁衍,留下了几处旧石器时代的遗址。从遗址中广泛出土细石器的情况来看,兰州先民无疑已经进入先进狩猎采集阶段,获取食物资源的生业方式主要为狩猎和采集,通过猎获野驴、鹿、鸟鼠等和采集植物果实、种子、块茎为生。
新石器时代,兰州地区的文明进程与甘青地区保持同步。迄今为止,新石器时代早期的文化遗存还未发现。到了新石器时代中期,庙底沟文化开始在兰州邻境地区发现,此后,马家窑文化兴起,兰州地区步入了氏族社会的繁荣阶段,先后经历了石岭下期、马家窑期、半山期和马厂期四个发展阶段,绝对年代大致自公元前4000 年开始,结束于公元前2050 年。
庙底沟文化是分布于黄河中上游的一支考古学文化,大致以陇东、关中、陕南和豫西地区为中心,绝对年代为公元前3900 年—前3600 之间,甘肃地区延续的时间要更长,下限可至公元前3300年。虽然,在今兰州市域范围内还未发现庙底沟文化遗址,但在邻境地区的临洮县马家窑遗址、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安达其哈遗址和民和县阳洼坡遗址、胡李家遗址均已发现庙底沟文化遗存,这有力地说明,庙底沟文化居民即使没有在兰州地区定居,就所处的渔猎采集社会阶段而言,这里也极有可能会是他们的狩猎场和采集地。
马家窑文化是黄河上游地区史前文化的代表,因临洮县马家窑遗址而得名,主要分布在甘青地区,东起六盘山,南抵四川省北部茂县、汶川县一带,西至青海湖,西北到酒泉市,北入内蒙古自治区,东北含宁夏回族自治区南部,以陇西黄土高原和河湟地区为中心,兰州地区正处于马家窑文化的中心分布区内,遗址数量众多。有意思的是,在整个新石器时代,遗址数量多、分布集中的地区是榆中县和永登县,特别是苑川河谷、大通河谷和庄浪河谷,大、中型聚落也多分布在上述地区,由此看来,上述地区无疑才是当时的“市中心”所在,主城四区遗址较为稀少,且主要分布在南、北两山中黄河支流的两岸阶地上或黄河干流两岸的高坪地带,这或许与黄河在夏季容易泛滥成灾有关。
石岭下期遗存主要分布在渭河上游及其支流流域,以天水为中心,向西可达青海省东部,年代大致在公元前3300—前3000 年。目前,今兰州市范围内还未发现石岭下期遗存的踪迹,但周边地区的民和县阳洼坡遗址、通渭县李家坪遗址和温家坪遗址、武山县的傅家门遗址均发现了此类遗存,居于民和县和通渭县之间的兰州地区自然也是石岭下期居民的活动区域。
马家窑期遗存主要分布在甘肃中部、河西走廊东端和青海省东部地区,以临夏回族自治州和兰州市为分布中心,年代大致在公元前3000 年—前2700 年。目前,兰州市内发现马家窑期遗址47处,其中,城关区2 处、七里河区7 处、西固区6处、红古区4 处、永登县11 处、榆中县17 处,经过发掘的遗址有城关区雁儿湾、王保保城,七里河区曹家嘴、西坡坬、小坪子,西固区柳沟大坪、杏胡台,红古区红山大坪,永登县蒋家坪、杜家坪,榆中县马家坬、北关等。
半山期是继马家窑期之后的一个发展阶段,分布范围基本与马家窑期相重合,只是在河西走廊地区更往西扩展了,到达今天永昌县一带,兰州地区仍然是中心分布区,年代大致在公元前2700年—前2300 年。目前,兰州市内发现半山期遗址66 处,较马家窑期增长了40%,各区县内均有发现,其中,城关区2 处、七里河区4 处、西固区8处、安宁区4 处、红古区3 处、永登县1 处、皋兰县1 处、榆中县43 处,与上一时期相比,苑川河谷的中心地位得到了加强,遗址分布最为密集,发现了37 处,而另一中心———大通河谷内仅发现3 处遗址,数量出现了锐减。经过发掘的遗址,有关帝坪、牟家坪、青岗岔、花寨子、焦家庄、十里店、沙井驿、土谷台等。
马厂期遗存分布范围与半山期基本重合,西北方向继续扩展到酒泉市,整个河西走廊都成为其分布范围,中心分布区在兰州境内黄河段和湟水、洮河、大夏河流域,绝对年代大致在公元前2300 年~前2050 年。兰州市内发现马厂期遗址154 处,其中,城关区2 处、七里河区6 处、西固区12 处、安宁区3 处、红古区18 处、永登县54 处、皋兰县14 处、榆中县45 处,适合居住的河谷盆地基本上都被先民所占据,大通河谷重新成了聚落最密集的地区,有34 处遗址之多,苑川河谷的中心地位依旧稳固,有27 处遗址,除此之外,庄浪河谷成为了又一处人口密集的地区,发现了28 处遗址。经过发掘的遗址有红古城、徐家山东大梁、土谷台、蒋家坪、白道沟坪、满城、中堡、乐山坪、糜地岘、阳洼窑、分豁岔、下海石等。
二、兰州地区史前社会的发展
距今8000 年—3000 年前,国际上通常称为“气候最适宜时期”,大致相当于黄河流域的仰韶文化时期前后,故我国学者称之为“仰韶温暖期”[2]。这一时期,兰州地区气候环境比现在温暖湿润,地表为森林草原景观,动植物资源丰富。在适宜的气候条件下,农业得到迅速发展,人类社会稳步向前,兰州地区新石器文化呈现繁荣的景象。
(一)生产工具进步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生产力不断进步,主要体现在生产工具的改进上,尤其是复合工具和青铜工具的出现,极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复合工具是指将两种不同质地的工具组合使用,从而便于握持、使用,如木柄石斧、骨柄石刃刀等。人们将石斧顶端插入一根粗细合适的木棍上端的銎中,使石斧与木棍成90 度夹角,再用绳子捆扎结实,更便于挥击、发力[3]。用兽骨磨制成骨柄,一端为握柄,另一端有凹槽,既可镶嵌带刃的小石叶,也可安装长条形刀身,握持非常方便。田野考古工作中还发现了为数不少的骨镞、石镞,显然也是要竹木作为箭杆,才可以发射使用[4]。
1977 年,甘肃省文物工作队在马家窑期的东乡县林家遗址发现一把铜刀,由两块范闭合浇铸而成,形制规整。刀身厚薄均匀,表面平整,短柄长刃,刀尖圆钝,微上翘,弧背,柄端上下内收而较窄,并有明显的镶嵌木把的痕迹。1981 年,北京钢铁学院冶金研究所对铜刀进行了检验,为锡青铜。此外,该遗址还发现了一块“铜渣”,经成分分析,发现含铜铁各半,既不是天然矿石,也不是炼铜残渣,而是熔融不好的冶金产物,或是矿石选用不当而造成的[5]。它的存在,证明炼铜技术和铜器铸造技术都已经被掌握。青铜器的出现标志着生产力的巨大变革和高度发展,兰州地区自此开始进入铜石并用时代。1975 年,马厂期的永登县蒋家坪遗址出土铜刀一件,刀身残存前半段,弧刃,经北京科技大学冶金及材料史研究所经激光微区光谱分析,属锡青铜。这一时期,炼铜技术尚处在利用铜的氧化共生矿还原熔炼时期,整个马家窑文化时期兰州地区也仅发现了两把青铜刀,铜制品数量少,器类单一,说明冶铸技术还处于初始阶段。
(二)男性开始占据社会主导地位
马家窑文化石岭下期、马家窑期的生产力水平较为低下,仍处在“刀耕火种”的原始阶段,房屋居住面积相差不大,从葬制及随葬品上尚未反映出贫富差别,氏族成员间的社会地位相对平等,社会发展阶段仍处在母系氏族社会时期。
到了半山期,在同一墓地中,不同墓葬的规模、随葬品多寡均存在差异,但差别不大。值得注意的是,墓葬规模和随葬品多寡之间不存在正比关系,即规模较小的墓,随葬品数量反而较多,规模较大的墓,随葬品却不一定丰富,这表明氏族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并不大。男性和女性墓葬规模、随葬品多寡没有明显差别,男女社会地位相对平等。除生活用器外,男性墓葬中随葬石斧、锛、凿、磨石和骨刀、骨锥等,女性墓葬中则随葬石纺轮、陶纺轮等,反映出男女间的社会分工不同,男性多从事高强度的体力劳动,而女性从事纺织等家庭劳作。就社会发展阶段而言,仍处在母系氏族社会时期。
马厂期正处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转变阶段。男性的地位开始高于女性,逐渐成为社会的主宰,女性处于附属地位,这一点可以从墓葬中男女的位置体现出来,如土谷台M6,墓中有骨架三具,居中者为成年男性,居南者为成年女性,北侧为儿童[6]。贫富分化已经比较明显,如下海石遗址中M5 随葬了大小陶器40 多件,M4、M8、M10、M20、M32 只有4—5 件,M15、M23、M28 则仅有2—3 件[7]。
(三)人口数量显著增加
至迟在15000 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晚期,兰州地区就有了人类活动,但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他们似乎又销声匿迹了。直到新石器时代中期的庙底沟文化时期,先民们再度踏上了这片土地,他们在临河台地上聚族而居,繁衍生息。
经过对兰州地区考古材料的系统分析,我们发现,遗址的数量明显呈上升态势,遗址的面积在不断增大,分布地域更广、密度更大,这明显地反映出,兰州地区人口的数量在不断增长。如马家窑期遗址有47 处,36 处遗址面积在5 万平方米以下,超过20 万平方米的有2 处,5 万至20 万平方米之间的有9 处。半山期遗址有66 处,较马家窑期增长了40%,遗址总数虽然增长明显,但面积变化似乎并不显著,5 万平方米以下的遗址仍占绝对多数,达到了54 处,5 万至20 万平方米之间的有11 处,20 万平方米以上的仅有1 处。马厂期遗址数量猛增到154 处,较上一时期增长了130%,其中,120 处遗址面积在5 万平方米以下,5 至20 万平方米之间的有26 处,20 万平方米以上的有8 处[8]。
先民们以氏族或部落为单位,聚族而居,聚族而葬。聚落选址受水的影响较大,多位于河流两岸发育较好的台地上,选址的地理表征呈现出缘山、临河的特点,并沿河流呈带状分布。聚落规模大小不一,从数千到数十万平方米不等,层级化现象日益明显,在亚地理单元中出现了中心聚落,如大通河谷的遗址、庄浪河谷的遗址等。聚落构成较为简单,包含房屋、窖穴、陶窑和墓地等几部分。先民们掌握了一定建筑技术,能够进行土工作业。他们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充分利用广泛存在的黄土、木材和草,建造起土木结构的半地穴式攒尖或平顶式房屋,平面有圆形、方形和长方形等。朝向不一,有斜坡门道通向屋内。均为单室,小者十数平方米,大者五十多平方米。屋顶覆以茅草,墙壁为木骨泥墙。地面和墙壁用料姜石浆、草拌泥涂抹,光滑平整。屋内中间有灶,可以做饭、取暖,早期为灶坑,后期为灶台,并筑有灶圈。房屋周围挖有储藏粮食、生产工具或生活用具的窖穴,大小不一,数量很多,一般为筒状、袋状或锅状。建造的陶窑均为横穴窑,包括火膛、火道和窑室,窑室与火道间隔以窑篦。为逝者建造墓穴,早期为圆角长方形或方形竖穴土坑,后期出现土洞墓。
(四)社会经济有了较大发展
当时,主要种植粟、稷、糜等粮食作物,此外,还种植油料作物——麻。数量众多的大容积储物器——瓮、罐的存在,墓葬中较为普遍的粮食随葬现象,表明粮食产量有了很大提高,如据考古学家推算,仅东乡遗址H19 中就保存了2 立方米的稷,而鸳鸯池M134 内一件大陶瓮中所盛的粟,按容积计算可达66.9 千克[9]。农业生产工具较为齐备,石斧和石铲可以用来砍伐树木、清除杂草与翻土耕种,石刀、骨刀和陶刀用于收割谷穗,储藏于窖穴中,食用之前再用石磨盘和磨棒进行脱粒加工。发展起了一定规模的畜牧业,养殖的家畜有马、牛、羊、猪、狗、鸡等。狩猎、采集在生业中仍占有相当比重,狩猎的工具有石球、陶球和锋利的石镞、骨镞等,对象主要是鹿、野猪、羚羊、河狸、田鼠、鸟、飞禽等。
手工业生产逐步扩大,能够制作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和装饰品等,按质料不同,可分为制陶、纺织、石器加工、骨角器加工和木材加工等部门。在诸多生产部门中,以制陶业最为发达,精美的彩陶尤其引人注目。陶器多为平底器,几乎没有三足器,以各种形制、大小不一的壶、罐组合最为常见。陶土原料是经过选择的沉积土或黏土,制法以泥条盘筑为主,多经慢轮修整,器表进行抹压、磨、刮等修整工序,造型对称规整、朴素大方、精致优美。多施红、黑、白彩绘,在入窑前绘制,纹饰附着牢固,彩色浓郁,漆黑发亮。纹饰线条流畅活泼,图案生动,富有艺术气息[10]。陶窑为横穴窑,经氧化焰烧制而成的陶器表面多呈砖红色、橙黄色或橘红色。彩陶不仅是作为生活实用器,也是供人们欣赏的艺术品。由于陶器的社会需求量大,生产规模也大,专门化程度也最高。在白道沟坪遗址就发现了一处窑场,内有完整的窑址12 座,分三组作南北向排列,布局整齐,此外,还发现了泥料坑,研磨颜料用的石盘和调配颜色用的高边分格的陶碟,可涵盖陶器生产的各道工序,这里很可能是一处专业陶器生产作坊[11]。纺织业较为原始,利用植物纤维捻绳编网、纺织粗布、纳底做鞋,使用动物皮毛制作衣物,工具主要是纺轮、针、锥等。景泰县张家台墓地M17 也曾发现编织物遗迹,在林家遗址也曾发现草编织物,推测为草席,由细草编织而成,人字形纹。石料多就地取用,选材广泛,有板岩、砂岩、页岩、石英岩、大理岩和花岗岩等,玉石较为少见,经过打制、磨光、钻孔等工序,被加工成生产工具和装饰品,早期多只磨光刃部,晚期往往通体磨光,制作规整精细。生产工具主要有敲砸器、磨盘、磨棒、斧、锛、凿、刀、铲等,狩猎工具有球、镞,纺织工具纺轮,装饰品有绿松石饰、石环、石珠等。在部分地区,人们还利用大块石板来搭建石棺,作为处置尸体的葬具使用。骨器制作多使用中小动物肢骨,个别采用大型动物骨骼,经过切、劈、磨等工序,部分有钻孔,晚期多通体磨光,制作精致,主要有生产和生活工具锥、针、凿、镞、匕等,还有大量的装饰品笄、珠等。角器数量较少,多是鹿角制成的锥、凿。由于气候环境条件较好,居住地附近有成片的森林、草原,地面分布着蒿、藜、菊、豆科和禾本科为主的草原,如锦葵、野稷、狗尾草等,略高的山地上有松、杉、栎、榆、桦等树种。先民们砍伐木材作为梁柱,或铺于屋顶作为椽子,来建造房屋。半山期以后,墓葬中开始普遍使用木棺葬具。起初木棺较为简陋,所用木材多为直径不大的木棍,先挖长方形土坑,在窄端竖插一排木棍,然后在木棍和长边墓壁的夹缝中重叠圆木,从而形成木棺的四壁。到了马厂期,能将原木加工成木板,并且木板厚薄均匀、端直平整,并发现了榫卯原理,制作的木棺较为规整。
出现了原始贸易。白道沟坪遗址发现的窑场内有陶窑12 座,窑室多为方形,大的长宽各1 米,一次可烧多件陶器,窑壁已经成了红烧土及青灰色土,显是频繁使用、久经火烧的缘故,由此推测,整个窑场的产量是非常可观的。如此大规模地生产陶器,显然不仅是为了自用,而是作为贸易的商品。2005 年,考古工作者在红古区下海石遗址M30出土的一件双耳盆中发现了食盐,兰州地区范围内并没有盐业资源,但青海省西部有数量众多的盐湖,甘肃省内的漳县、礼县也均有盐井,宁夏回族自治区的盐池县也有盐湖,采盐历史都比较悠久,下海石遗址的食盐也应当是贸易的结果。绿松石是先民们喜爱的装饰品,多用作项饰,在青岗岔、土谷台、花寨子、下海石等遗址都有发现,兰州地区并没有开采绿松石矿的文献记录,绿松石饰很可能也是贸易而来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渐出现了一些具有技术优势的生产聚落,如林家遗址在铜冶铸方面具有了优势,白道沟坪遗址则在陶器生产方面领先,从考古发现来看,这类遗址往往面积大、文化堆积厚、延续时间长,是当时的区域性中心聚落。
(五)原始宗教活动和礼乐文化开始萌芽
这一时期,先民们相信万物有灵,存在灵魂观念和祖先崇拜的习俗。古浪县博物馆收藏有一件石祖,是史前时期生殖崇拜和祖先崇拜的明证。建房之前,先民们在居住面的地下或柱洞间,埋置器物、人畜,先行祭奠一番。林家遗址F16 是一座连间、隔间建筑,在主室门道两侧分别埋有大口陶罐、夹砂粗陶缸1 件。青岗岔遗址F4 中紧靠北壁的两柱洞之间,有瓮棺葬一座。在阳山墓地的西南角发现祭祀坑12 座,形制均为圆形土坑,直径0.86—1.46 米不等,深0.5 米,坑内有牛、羊等家畜和野兽骨骸,有的还有陶片、石块及火烧的痕迹,应是为了祭祀死者而进行原始宗教活动的遗迹[12]。
1986 年秋,兰州市博物馆在永登县河桥镇乐山坪征集了7 件彩陶鼓。1997—1998 年,甘肃省博物馆先后征集了十余件出自甘肃省永登县和青海省部分地区的彩陶鼓[13]。上述陶鼓出土地域集中在甘肃省兰州市和青海省海东市,形制独特而有别于其他地区,口部为斜壁喇叭形,沿外有一周鹰嘴钮,中部呈圆筒状,下部呈罐状,时代则从马家窑文化马家窑期延续至马厂期。陶鼓的制作充分体现出了先民们的聪明才智,他们利用湿皮革在干燥过程中的收缩性,来制作鼓面,把刚剥下的皮革,按照鼓面的大小裁减,然后穿孔挂在口沿外的鹰嘴钮上,皮革在干燥过程中自然收缩,就紧紧地绷在鼓面上了,鼓身除了具有共振扩音作用以外,还可以系绳配挂,在演奏中起到平衡受力的作用。陶鼓在文献中又称为土鼓,“筑土为鼓,故云土鼓”,“以瓦为匡,以革为两面”。先秦时期,陶鼓被广泛运用于祭祀、典礼、征伐、宴会、集众、驱邪等场合,正如《周易·系辞上》所说“鼓之舞之以尽神”,鼓乐用于庆典筵宴、集体舞蹈、劳动号子、男女相悦、召集民众、驱邪除虫等,体现着浓厚的史前遗风。
1956 年,皋兰县糜地岘出土马厂期陶提梁铃1 件,通高11.4、底径4.8 厘米,上有提梁,鼓腹中空,内置小陶丸或石子数颗,摇之叮当作响[14]。1991年,广河县祁家集出土1 件马家窑期陶铃,通高9.2、底径3 厘米,上部为曲柄,鼓腹中空,内盛有小石子[15]。
榆中县连搭乡代家窑村曾出土一件马厂期的石磬,青石质,有磨制痕迹,体呈梯形,上部有一穿孔,供穿绳悬挂之用,通体素面,击之仍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16]。《尚书·益稷》载:“予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庶尹允谐”,描写的就是原始部落祭祀活动中,击磬伴奏原始乐舞的场景。
陶鼓、陶铃和石磬作为乐器,可用于日常生活,又可用于祭祀、集会、宴飨、驱邪、祈禳等特定的礼制活动。礼是我国古代社会特殊的文化现象,礼乐文化贯穿我国古代社会的始终,伴随着陶鼓、石磬的出现和流行,传统的礼乐文化开始萌芽。
(六)对外交通密切了与周边地区的交流
这一时期,在一些遗址内出土了海贝、绿松石、食盐等本区域内并不出产的物质资源,这些物品在空间上的流动现象,不管是通过辗转交换而来,还是直接长途获取,都表明兰州地区与周邻地区已经建立交通联系是不争的事实。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在生产活动中逐渐通过多种形式的横向社会交往,慢慢扩大了地缘空间的视野,人类共同的社会性联系和经济上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促进了交通的缘起。兰州地区地处黄土高原西部,境内多低山丘陵,但其间河流水系发达,冲蚀出众多河谷,造就了四通八达的天然交通孔道,初步形成了兰州地区的内外交通网络。向南沿水磨沟经阿干镇可达洮河流域,继续向南经东峪沟可达渭河流域;向西沿大通河谷经河桥驿、冰沟驿可进入湟水谷地;西北沿庄浪河谷越乌鞘岭可至河西走廊;东北经皋兰、白银可出宁夏,进而北上远达河套地区和蒙古草原。
三、结语
大约在15000 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末期,兰州的土地上就有了人类活动的足迹,他们制作石器,采集狩猎,留下了垲坪沟遗址和崔家崖遗址,让后来的我们去无尽遐想先民们的原始生活。此后,很长一段时期内,兰州大地显得异常沉寂,人烟稀少,发展缓慢。直到新石器时代中晚期,温暖湿润的优越气候条件带来了发展的机遇,兰州市内遗址数量的骤然增多,表明人口的急剧增长,他们居住在半地穴式的木骨泥墙房屋中,挥舞着石器、骨器营务原始农业,种植粟、黍、糜,饲养猪、狗、牛、羊、鸡、马等家畜家禽,一幅鸡犬相闻、炊烟袅袅的史前田园牧歌画卷徐徐展开,生动地诉说着兰州的过往。
史前时期的兰州地区,自然环境适合人类生存。先民们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不断改进生产工具,尤其是复合工具和青铜工具的使用,大大提高了劳动效率,带来了生产力的进步,促进了农业、手工业、原始贸易等社会经济的发展,造就了若干具有生产技术优势的中心性聚落,人口数量持续增长,贫富差距逐渐扩大,社会结构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原始宗教活动和礼乐文化开始萌芽,与周边地区的联系和交往日益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