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1-01-27沈阳宋晓伟
□ 沈阳 宋晓伟 郑 雪
(作者单位: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
国有企业是权钱物密集使用的重点领域,是廉洁风险和腐败多发易发的领域。加强对国有企业权力运行的监督,降低经营管理中的廉洁风险,始终是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日常监督的重要方式,廉洁风险防控是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责任,也是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制度保证。经过长期努力探索和实践发展,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确立了廉洁风险防控的基本思路和框架体系。但是,目前廉洁风险防控的整体水平还不够高,还有较大的改进空间,亟待作出新探索以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一、当前国有企业廉洁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
1.重视和参与程度有待提高。廉洁风险防控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领导重视和全员参与,但实践中企业各层级干部职工参与度和认知度还比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防控工作质量。从思想认识层面看,有的单位及领导干部对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重视不够、理解不深,认为廉洁风险防控是表面文章,简单应付了事,没有真正把廉洁风险防控放在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去谋划部署;有的领导干部廉洁风险意识淡薄,存在重业务、轻监督的观念,没有把廉洁风险防控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去跟进推进。从实践操作层面看,目前国有企业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主要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落实,从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角度来讲,这种工作安排并无不妥,但久而久之造就了一种惯性思维,认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把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当作额外负担,全员参与配合的力度不够;纪检监察部门由牵头变成主抓、由主抓变成负责,廉洁风险防控成了纪检监察部门的独角戏,使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质量打了折扣。
2.建设与运行存在脱节问题。综合运用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方式和工具,构建廉洁风险防控体系,是现行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普遍做法。这种以体系建设为依托、以项目管理为推进方式的做法,有助于集中力量研究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也有助于提高廉洁风险防控规范化水平,但在实践中也容易导致重建设轻使用、建设与运行“两张皮”的问题。有的单位把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作为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的临时性工作,体系建设完成之后就把体系文件束之高阁;有的单位对体系文件如何贯彻落地不够重视,对体系落地落实、运行运转等情况缺少相应的监管考评和动态管控机制,导致廉洁风险防控形式化,无法真正落地执行。建设与运行脱节问题产生的原因,归根结底还在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廉洁风险防控工作重视不够、参与不够。
3.防控工作重点不够突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涉及到的内容多、范围广,容易出现全而不精、重点不够突出的问题。有的单位急功近利,急于结项出成果,查找廉洁风险点不深入,制定防控措施不具体,甚至照抄照搬兄弟单位,没有结合本单位具体业务、规章制度开展风险点的辨识和预防工作,导致廉洁风险点空化泛化、防控举措缺少针对性等问题。有的单位在廉洁风险防控设计中对所有的廉洁风险点一视同仁,没有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导致廉洁风险防控大而全、眉毛胡子一把抓,既浪费了人力物力,也没有起到很好的效果。有的单位廉洁风险防控措施针对性不强,过于强调风险防控的共性,而忽视了风险防控的个性,没有针对具体的风险点,设置切实可行的、富有针对性的防控举措,导致防控举措千篇一律,难以实现精准防控,执行效率和效果也不好。
4.制度管控效果不够理想。加强制度管理是廉洁风险防控的重要手段,但是目前在制度管控方面还存在较大偏差,从巡视巡察、监督检查、违规违纪案件的情况看,制度管控不力是廉洁风险防控的重大障碍。在制度建设层面,有的单位缺少制度管控意识,在重要风险领域缺少制度约束;有的单位制度机制过于笼统或者是过于繁琐,制度质量不高可执行性不强。在制度执行层面,一些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仍然淡薄,对纪律规矩的认识和掌握不深不透,有制度不执行、执行制度不彻底的情况成为监督检查中的主要问题。有的单位执行制度宽松软,对违反制度的问题习惯于归结为管理问题,对违反制度者缺少应有的惩戒,制度刚性约束力受到限制,严重制约和影响了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从而导致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执行起来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二、解决问题的基本途径
1.落实主体责任,做到既要抓业务、也要抓监管。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全面从严治党在国有企业没有例外,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廉洁风险防控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内容,工作实践中出现的抓而不紧、抓而不实的问题,归根结底是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思想认识上有偏差造成的。抓好廉洁风险防控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把廉洁风险防控作为份内之事、应尽职责,作为落实“两个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体现和重要抓手,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政绩观,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放到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推进,为廉洁风险防控营造浓厚的氛围。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要既要善于搞经营、抓业务,也要善于抓监管、抓廉洁,对于分管领域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经常关注、经常过问、经常研究,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
2.加强制度管控,做到既要抓建设、也要抓执行。制度最能管根本、管长远,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制度管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廉洁风险防控的治本举措。要注重制度建设,坚持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行制度化设计,筑牢廉洁风险防控的制度防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紧紧围绕权力透明规范运行这个目标,系统梳理部门及岗位的职责权限,真正做到职权明确、界限清晰,在此基础上按照分权制衡的原则设计权力运行流程,提高权力运行的程序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关键是抓好制度执行。建章立制只是第一步,更为重要的是确保制度落地执行。为确保制度落地,必须高度重视制度宣贯工作,增强员工对制度规定的理解和认识,确保员工对廉洁风险点的认识到位。要加强制度执行力度,提高制度执行刚性,确保廉洁风险点防控的措施得到全面落实,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良法不能落地就是恶法,不能执行的制度不是好制度。要按照于法周全、于事便捷的原则开展制度设计,提出复杂繁琐的程序,简化执行过程,使制度体现既有规范、又有效果。
3.实施精准防控,做到既要全覆盖,也要有重点。廉洁风险防控是国有企业严格监督的重要形式和重要方式,必须体现精准监督的要求。坚持做到风险领域全覆盖,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要跟进到哪里,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程监管、对权力运行主体的全员监督,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白。但是受环境、资源、人力、成本等因素的制约限制,风险防控必须突出重点,做到哪里问题突出、监督就要重点盯住哪里,把有限的资源运用到风险突出领域。突出重点防控对象,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重点盯住关键少数,就是各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以及用钱、用人、招标采购等重点人群重点防控。突出重点领域,对权力运行集中、资金使用密集的环节要重点防控,对问题易发多发岗位、领域和环节要重点关注,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要层层设防,确保廉洁风险防控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廉洁风险防控重点要与日常监督执纪、巡视巡察、审计、专项检查贯通起来,充分运用这些监督机制发现的问题,调整确定重点风险领域、重要风险点和防控举措,使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与监督检查整改落实工作相互结合、互相促进,进而达到综合监督、立体防控的效果。
4.实施惩防并举,做到既要重预防,也要严惩处。惩防并举是国有企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要求,其根本目的就是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廉洁风险防控必须始终贯彻这项要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注重做好预防,通过识别风险、界定风险、研判风险,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可能存在的廉洁风险点,采取有效管控对策,体现事前监督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通过纪律教育、警示教育、谈心谈话等途径,传递从严要求的信号,不断筑牢行为主体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落实办事公开、明示承诺等要求,提高行为主体透明用权、规范用权的主动意识。注重抓好惩处,通过信访举报、定期自查和监督检查等措施,对党员干部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对廉洁风险的过程监督。抓好问题处置,有针对性地通过约谈、警示提醒、诫勉纠错和责令整改以及组织处理等手段,对触碰风险机制的个人和组织依规依纪作出处理,实现惩处一个、警示一片的震慑效果。
(作者单位:辽宁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