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潮州戏文《金花女》与潮汕方言中的“乞”字用法研究
2021-01-26江金瑶
江金瑶
(华侨大学 文学院,福建 泉州 362011)
《金花女》是研究早期潮汕方言重要的历史文献。戏文中的语言较为口语化,真实地反映了当时潮州府的口语。对《金花女》中“乞”字用法的研究,一方面能够为方言的共时和历时研究提供一些线索,另一方面能为汉语史中关于被动标记“乞”字的探讨提供一些方言依据。
一、《金花女》中“乞”字的用法
我们对《金花女》中的“乞”字句进行穷尽式搜索,发现戏文中共有48 例“乞”字句。对这些“乞”字句进行整理,得出《金花女》中“乞”字在句子中可做表“求取”“给予”义的实义动词、使役介词、与格介词和介引被动句施事的介词。下面分情况讨论“乞”字的这四类用法。
(一)实义动词
1.表“求取”义
在《金花女》中,我们发现了一例“乞”用作“求取”义动词的例子:
例1 【末】待伊罔做成功名来,亦不去乞伊封赠。[1]30(《借银往京》)
《广韵》对“乞”的解释是“乞,求也”。可知,“乞”字有“求取”之意。“乞”作“求取”义动词时,后面所带的成分被分析为宾语,如《左传》中有“乞师”“乞食”“乞肉”“乞粮”等。例1中“亦不去乞伊封赠”的结构可分析为图1:
图1 “亦不去乞伊封赠”的结构
根据我们对“亦不去乞伊封赠”的结构分析,“乞伊封赠”是兼语结构,“伊”既充当动词“乞”的宾语又作“封赠”的主语。结合语境与句意,这句话是“末”拒绝借钱给“旦”时所说。戏文前文提及,“旦”向兄嫂“末”求借银两以让“生”得以进京赴考,“旦”言:“穷欠是我交己愿,莫得掠人向轻贱。无事不敢来累你,今为刘郎去求官。万望扶持,一目相看,倘或功名到手,拜谢兄嫂千万般。”而后,才有“末”这一番话。据此,我们可推出“乞”在此处为表“求取”义的动词。
2.表“给予”义
在《金花女》中,“乞”可作动词,表“给予”义,如:
例2 【外】我亦不图伊家资,只望日后地位,决不误我小妹;我不免将年月乞兄去。[1]14(《薛秀求婚》)
例3 【丑】一样尖面刀交蚌蚝乞许官人子伙,就好了。[1]28(《借银往京》)
例4 【旦】我想起来,十两银在只,尽乞你持去做盘费。[1]34(《借银回家》)
例5 【公】小妹,夭太少些;进才,只两钱银乞你去买果子。[1]32(《借银往京》)
一般而言,“给予”义动词的双宾语结构为“V+N1+N2”,但在《金花女》中,受到语境影响,即戏文中的人物是采用对话的方式,在表达旧有的信息时常需置于新信息之前,因此“乞”的直接宾语作为旧有信息一般需要前移,前移的手段有两种:一种是使用介词“将”,用介词介引直接宾语,使之提前,如例2;一种则是让直接宾语话题化,如例3。
除了双宾语结构,在《金花女》中,给予义动词“乞”还可拓展为兼语结构,如例4、例5。
(二)使役介词
在《金花女》中,“乞”可作使役介词,如:
例6 【公】勿得粗率,乞人存耻。[1]11(《兄嫂教妹》)
例7 【生】如旧性不改,我正好凌迟一顿乞伊。乞我伸一腹懊气,乞尔伸一场怨积。[1]52(《南山相会》)
例8 【旦】请阿兄乞我拜辞一下。[1]22(《刘永迎亲》)
例6 的句子省略了施事主语“旦”,这一句话是“旦”的兄长“公”对她说的,意为让她做事不要粗鲁草率,让家里人心存羞耻。例7 中,第一个“乞”是与格介词,介引“凌迟”的对象“伊”,第二和第三个“乞”才是致使动词,同例7,“乞我伸一腹懊气,乞尔伸一场怨积”实际上也是省略了主语,主语是前文“我”凌迟“伊”这件事。
(三)与格介词
在《金花女》中,“乞”可作与格介词,介引对象,如:
例9 【公】你嫂,你亦呾乞伊听。[1]11(《兄嫂教妹》)
例10 【外】缎裘裙并头插,持乞伊插去。[1]20(《刘永迎亲》)
例11 【生】说叫:恁儿夫在京共阮老爷相会,讨消息乞伊。[1]51(《南山相会》)
(四)介引被动句施事的介词
在《金花女》中,“乞”可作表被动标记,介引动作的施事。根据谓语项的结构,表被动的“乞”字句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单纯动词形式,二是动词前后有其他成分。下面将分情况讨论:
1.谓语为单纯动词形式
当“乞”字句的谓语为单纯动词形式,整个句子的基本结构为“N受+乞+N施+V”,如:
例12 【丑】进才实转琏,风寒就畏冷,无□通合房,总是乞人骗。[1]28(《借银往京》)
例13 【旦】阿嫂,王十朋亦是乞人假书害年,敢是交己有向亏心。[1]30(《借银往京》)
例14 【丑】阮阿爹许好,今乞阿妈教,也恶了。[1]31(《借银往京》)
2.动词前后有其他成分
动词前的成分主要是状语,动词后的成分主要为宾语。
N受+乞+N施+状语+V:
例15 【旦】官人呵,共夫相随来赴试,不曾想到只日子;一身舍入水底去,不通乞伊粗凌迟。[1]40(《投江得救》)
N受+乞+N施+V+宾语:
例16 【丑唱】元先,苏秦亦乞因阿兄嫂叫食猫饭,后无乜□人畏。[1]31(《借银往京》)
例16 中,动宾结构“食猫饭”充当动词“叫”的宾语。
二、现代潮汕方言中“乞”字的用法
现代潮汕方言中“乞”的用法相较于明戏文中“乞”的用法有些不同。“乞”表求取义的动词的用法在现代潮汕方言中已经消失了,但这一意义以语素的形式保留在个别词语之中,如“乞食(乞丐)”中的“乞”正为“求”的含义。作为词语的“乞”保留下来的用法主要有四种,分别是给予义动词、使役介词、与格介词与介引被动句施事的介词。下面将分情况说明:
(一)给予义动词
现代潮汕方言中“乞”可作给予义动词,如:
例17 本书乞汝。(这本书给你。)
例18 伊昨日乞我支风扇。(他昨天给了我一台风扇。)
例19 我撮物件乞汝用。(我这些东西给你用。)
例20 本书等我睇了正乞汝。(等我把这本书看完了再给你。)
其中,例18 是双宾语结构,“风扇”作“乞”的直接宾语,“我”是“乞”的间接宾语;例19是兼语结构,“你”既为“乞”的宾语又为动词“用”的主语;例20是连谓结构,“睇”和“乞”都为句子的谓语。
(二)使役介词
现代潮汕方言中“乞”可作使役介词,如:
例21 汝乞伊倒两日。(你让他躺两天。)
例22 我无乞汝障生做。(我不会让你这样做的。)
例23 汝乞阿妈休息下。(你让阿妈休息一下。)
(三)与格介词
现代潮汕方言中“乞”可作与格介词,介引接受的对象,如:
例24 者话我咯有呾乞汝听。(这话我曾说给你听。)
例25 撮苹果卖乞汝。(这些苹果卖给你。)
例26 杯水倒乞伊食。(这杯水倒给他喝。)
(四)介引被动句施事的介词
现代潮汕方言中“乞”可作介引被动句施事的介词,如:
例27 只蚁乞我踏踏死。(这只蚂蚁被我踩死了。)
例28 者事做了着乞人笑。(这事儿做了会被人笑。)
例29 只个书包乞人买去。(这书包被人买走了。)
三、潮汕方言“乞”字的词法演变
(一)“乞”字的演变
前文提及,《金花女》中“乞”的用法分别有:表求取义、给予义的实义动词、使役介词、与格介词和介引被动句施事的介词。据此,我们将结合《金花女》中“乞”字的用法,对“乞”字的语法化路径进行梳理。
贾燕子指出《荔镜记》中动词“乞”既表“求取”义,又表“给予”义这一现象属于张敏所提出的“授受同辞”现象,这种现象背后的理据是采用使役策略使意义发生转化。[2]根据我们在CCL 语料库的搜索,在西汉及西汉之前,“乞”表“求取义”十分常见,如“乞盟”“乞师”等,而“乞”表“给予”义的用例却几乎没有。而贾燕子指出东汉有一例“乞”表“给予”义的例子:《汉书·朱买臣传》中有“妻自经死,买臣乞其夫钱,令葬。”可见,东汉时期“乞”已经发展出“给予”的意义。[2]根据“求取”义与“给予”义这两个意义出现的时间早晚,我们推测动词“乞”表“给予”义是由表“求取”义转化而来的,即:求取义动词>给予义动词。
根据洪波、赵铭的研究,给予动词的语法化过程为:给予动词>使役标记>被动标记。[3]潮汕方言动词“分[pun33]”亦是由给予动词语法化为被动标记。可以说,给予义动词语法化为被动标记是类型学中一条普遍的规律。结合《金花女》中“乞”字的用法,我们可推出给予义动词“乞”字的一条语法化路径为:给予义动词>使役介词>介引被动句施事的介词。
另一方面,给予义动词虚化为与格介词是汉语中常见的语法化过程。给予义动词虚化为与格介词主要的方式是:给予义动词与另外一个动词构成连动结构,当给予义动词处于另一个动词的后面引出对象时,它的分布与功能都与介词相似,因此容易虚化为与格介词。动词间会发生竞争关系,竞争所产生的可能的结果就是给予义动词处于次要的句法、语义地位,虚化为与格介词。
综上,我们梳理出“乞”字的演变路径如图2:
图2 “乞”字的演变路径
(二)“乞”字在闽南方言区的发展
根据贾燕子研究,明嘉靖时期《荔镜记》中的“乞”与《金花女》中的“乞”用法是一致的。[2]因此,我们可以推测明代潮汕方言与泉漳片闽南方言中“乞”字的用法是一致的。但是,从明代发展至今,“乞”字在泉厦闽南方言和潮汕方言中保留下来的用法却不一样。
根据前文的描述,我们将《金花女》中“乞”字的用法与现代潮汕方言“乞”字的用法进行比较,具体情况如表1:
表1 “乞”字的用法
由表1可知,现代潮汕方言“乞”字虽然丢失了作求取义动词这一用法,但从整体上看仍保留了明代“乞”字的大部分用法;至于泉厦闽南方言中“乞”字用法的保留情况,吕晓玲指出“乞”字在泉厦一带已经失去给予义动词的用法,虚化为介引被动句施事的介词。[4]
我们不禁对上述现象产生疑问:为什么泉厦闽南方言的“乞”字只保留下了“乞”介引被动句施事的用法,而潮汕方言却几乎完整地保留了明代闽南方言“乞”字的用法?或许我们可以从词语竞争的角度对此进行解释。
根据吕晓玲的研究,泉厦地区的闽南方言给予义动词形式丰富,这些给予义动词语义接近,相互之间容易产生竞争。竞争所导致的结果是给予义动词的“乞”在竞争中与其他给予义动词发生语音感染,“乞”的声母[kh]被保留在其他表“给予”义的语音形式当中,而“乞”作为给予义动词的用法则消失,留下了介引被动句施事的用法。[4]而在潮汕方言中,我们目前了解到给予义动词形式有或曾有“乞”“分[pun33]”“[hou11]”和“还”。给予义动词之间的竞争所导致的结果是现代潮汕方言的“还”已经失去了表“给予”义的用法,而“[hou11]”在方言中则已经较少使用了,只有作为给予义动词和介引被动句施事介词的“乞”与“分[pun33]”仍被活跃地使用,词语间的竞争还在继续。
当然,上述的论述还解释不到位,因为我们只能解释“乞”作为给予义动词和介引被动句施事介词在两个地区中的保留情况,至于“乞”作为使役介词、与格介词和求取义动词的用法为什么在两个地区保留的情况不一致,我们推测在泉厦闽南方言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其他使役介词、与格介词以及求取义动词,作为使役介词、与格介词、求取义动词的“乞”在词语竞争中被逐渐取代直至消失。而在潮汕方言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出现了其他求取义动词,如“讨”等,求取义动词“乞”在竞争中逐渐处于弱势,最终成为词素保留在词语中;而作为使役介词和与格介词的“乞”,由于没有出现强有力的竞争对手,直至今日仍被使用。
四、结 语
《金花女》记录了早期潮汕方言的一些语言现象。通过对《金花女》中“乞”的用法的考察,我们梳理出“乞”在方言中历时演变的途径,这为汉语史中关于被动标记“乞”来源的探讨提供了一些方言依据,我们认为“乞”表被动是从“给予”义发展而来的。与此同时,我们将明代潮汕方言“乞”的用法与现代潮汕方言进行比较,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乞”在闽南方言不同地区间的变异,得出现代潮汕方言“乞”的用法至少可追溯至明代及明代之前,且在明代,潮汕方言与泉厦闽南方言中“乞”的用法是一致的,但随着两个地区语言的不断发展,受语言自身的演变、共同语及周边方言的影响,词语的演变及新词的出现可能导致词语竞争,这可能是“乞”的用法在两个地区方言中的保留情况不一致的缘由,但具体的竞争情况还需要更多历时与共时的语料来支持进一步的研究。